第一编
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
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1949年2月一1956年6月)
从1949年2月汝南解放到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汝南同全国一样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两个历史性转变。
在汝南解放后的三年多时间里,党领导全县人民,一方面肃清国民党反动派在汝南残留的反动武装,开展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建立人民政权等工作。另一方面,完成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各项民主改革,发展社会经济,改革社会风尚。在胜利完成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抗美援朝的同时,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1953年,中国共产党根据国内经济、政治条件及国际形势的变化,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共汝南县委在全县大力开展总路线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动员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总路线规定的各项任务而奋斗。汝南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积极编制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推进了全县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同时,中共汝南县委积极探索在执政条件下加强自身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到1956年,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实施,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基本完成,随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汝南实现了有史以来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第一章
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与巩固
第一节 汝南解放初期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一、汝南彻底解放与中共汝南地方组织建设
1948年9月12日至1949年1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组织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共歼敌154万人,国民党的主力部队被基本消灭殆尽,从而大大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的胜利。
1949年2月4日,汝南全境彻底解放,中共汝南县委、县民主政府、县大队进驻汝南县城,地委委员范青民任县委书记、王达夫任副书记,曾治中任县长。1949年8月之前,县委隶属中共确山地委;1949年9月之后,县委隶属中共信阳地委。
1949年3月至6月,中共汝南县委下辖12个区委,分别是中共城关区委、中共城南区委、中共城北区委、中共王岗区委、中共和孝区委、中共楚铺区委、中共杨埠区委、中共庙湾区委、中共平舆区委、中共寺耳埠口区委、中共西洋店区委、中共城东区委,其中杨埠、庙湾、平舆、寺耳埠口、西洋店、城东6个区委现属平舆县。1949年6月,为便于工作,加强领导,县委决定将全县12个区委调整为10个区委和1个工委,分别是中共一区委员会、中共二区委员会、中共三区委员会、中共四区委员会、中共五区委员会(殷湾)、中共六区委员会(楚铺)、中共七区委员会(官庄)、中共八区委员会(老君庙)、中共九区委员会(马乡)、中共十区委员会(和孝)、中共城关区工作委员会,其中一、二、三、四4个区委现属平舆县。
汝南彻底解放以后,中共汝南县委便带领全县人民开启了新的历史征程。
1949年2月10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干部扩大会议,到会区、乡及部分村干部近500人,县委书记范青民作了《将革命进行到底,反对不良倾向》以及动员青年参军的报告。他向参加会议的干部提出:“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动员青年参军,征购粮食,支援前线。”县委号召全县共产党员、革命干部在完成这三大任务中立功,迅速掀起群众性的高度自觉的革命竞赛运动,保证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汝南的光荣任务。会后,县委成立了以县长曾治中为指挥长的支前指挥部,指挥部下设7个兵站,保证人民解放军路过汝南县境时所需的粮食、柴草、布匹、棉花等各项物资的供应。全县各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指挥部,各乡建立了后勤委员会,村设办公处。区与区、乡与乡之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至2月底,全县动员500多名青年参军,征购粮食98万斤,烧柴、马草200多万斤,超额完成了支前任务。在南下部队经过汝南途中,县、区、乡干部组织群众打扫房屋,整理卧铺,摆放用具,以供部队官兵宿营。县政府先后在龙亭广场、人民广场召开军民联欢会,地县领导和部队首长分别致辞,民间剧团、学校学生演出话剧、舞蹈和传统节目,亲切慰问南下官兵。
1949年3月8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深入贯彻中共中央中原局《关于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指示》,认真分析了产生无组织、无纪律的原因:一是在战争环境中,大部分同志长期处于分散活动的游击状态,缺乏统一的组织观念;二是县委、县政府尽管在县大队、区中队中贯彻了中共中央《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规定,但在分散的地方工作中,仍然存在执行纪律不严格、对新参加工作人员缺乏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教育等问题;三是对一些违纪现象虽然进行了处理,但没提高到原则上来认识;四是党的组织生活不严密,少数党员党性不强,给违犯党纪人员以可乘之机。县委决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原局的指示,重申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建立集体领导责任制,克服重大问题不经县委集体研究、乱发号令的错误行为;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增强组织纪律性的教育,保证党的事业顺利进行。
1949年4月8日,汝南成立支前司令部,将部分干部、工人和城郊的闲散劳力编为13个队,共有1100余人,组成了浩浩荡荡的支前大军,累计运送面粉等军粮1180余万斤。同时,还组织动员了一批铁匠、木匠、泥匠修路、架桥、抢救伤员,为大军南下提供有力保障。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的结束和独立、统一的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领导和组织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由此而成为在全国范围执政的党。
喜讯传来,汝南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城乡到处张灯结彩,锣鼓喧天,一片欢腾,盛况空前。10月2日上午,中共汝南县委、汝南县民主政府在后龙亭广场召开万人大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新中国的诞生极大地鼓舞了全县人民的革命热情,汝南城乡到处张贴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语,县城各大街口都搭起了胜利彩门。城乡很多居民燃放鞭炮,敲锣打鼓,欢庆胜利。从此,汝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走进了一个社会主义的新时代。
二、汝南解放初期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汝南彻底解放以后,县、区、乡分别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社会秩序开始逐步由混乱走向稳定,人民生活由流离失所转向安居乐业,社会生产也开始得到恢复与发展,领导人民翻身解放的中国共产党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但是,刚刚获得解放的汝南仍存在很多困难,县区乡人民民主政权还面临许多严峻考验。
首先,汝南虽然已经彻底解放,但全国尚未完全解放,情况依然非常复杂,任务依然非常艰巨。由于历史原因,汝南的农业、工业、商贸发展水平极其低下,经济形势异常严峻。汝南地处中原,既是解放大军南下的必经之地,又是支援大军南下作战的前沿基地,因而承担着非常繁重的支前任务。
其次,汝南境内的国民党部队虽然已经被消灭或撤退,但其残余势力在一些地方的活动仍十分猖獗,加上历史遗留下来的严重匪患,国民党派遣特务的捣乱破坏,一有风吹草动,各种反动势力就企图兴风作浪,严重威胁着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发展。
第三,汝南县、区、乡人民民主政权虽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尚未巩固。在农村中,依然有相当数量的政权掌握在旧人员手里,封建的生产关系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土地改革工作亟待进行;社会各种问题和矛盾非常突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组织面临着如何加强自身建设和如何提高执政能力的新问题。
第四,1949年7、8月间,汝南部分乡村连遭旱、雹、虫等灾害,9、10月间又遭雨涝水淹,部分灾民因生活无法维持而外出逃荒。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量仅为12090万公斤;工商业也出现了工业萧条、商品滞销的严重困难局面。由于军费、行政费用支出过大,财政明显入不敷出。加上部分投机商人乘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导致人心惶惶,个别集市还出现了抢购风潮,造成严重混乱。
总之,在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初期,汝南虽然从总的形势来看非常有利,但困难和问题也非常突出。能否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能否尽快恢复生产和发展经济,能否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成为汝南党组织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1949年4月11日,汝南县委根据专署通知精神,对全县各经济部门实行军管,成立工商、贸易、银行、税收机构;对旧职员保留原薪,由各职能部门按系统分别接收留用。
1949年10月3日,汝南县委派出工作组深入六区戴堂乡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写出了《汝南六区戴堂乡农村调查报告》,为制定农村政策提供参考资料。
为认清形势,战胜严峻困难,1949年10月,汝南县委召开汝南县第一次党代表会议。会议客观分析了全县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主要部署干部整风和生产救灾工作。这次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汝南县委召开的首次党代表会议,会议分析了形势,强化了纪律,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思想基础。
1949年10月,汝南县委决定,将全县划分为15个行政区(含城关镇),同时建立14个区委和1个镇委。
1949年12月30日,汝南县委印发《关于年关春节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区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新年时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运动。一是宣传建国纲领、政权纲领;二是宣传人民解放军的伟大胜利和全县剿匪的伟大胜利;三是宣传人民民主专政;四是宣传当前中心工作。
第二节 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
一、剿匪反霸
汝南解放以后,经人民武装力量的打击,全县境内大股土匪基本被歼灭,但部分小股土匪、恶霸与国民党特务相互勾结,收罗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到处破坏捣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匪首李耀远(国民党汝南县长)曾多次召开匪首会议,妄图乘大军南下、“后方空虚”之机,阴谋策动武装暴乱,向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发起猖狂反攻。而广大民众由于长期遭受土匪迫害,一时顾虑重重,不敢接近民主政府干部。
为了彻底消灭反动势力,巩固农村基层人民民主政权,尽快稳定社会秩序,汝南县委决定,动员党政军民一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剿匪反霸运动,打退敌人的反攻。
为了顺利开展剿匪反霸运动,县委组织工作队积极向群众开展时事、政策宣传,反复表明剿匪反霸的决心,并通过帮助劳动、救济贫困等活动,与群众逐步建立阶级感情,提高觉悟,解除顾虑,密报匪情,及时掌握匪霸活动规律。1949年4月中旬,汝南县委根据地委、军分区部署,在汝南县西南集中清剿了羊克政、温警吾股匪,消灭其匪徒100多人。据不完全统计,至5月中旬,歼匪268人,活捉分队长以上人员6人、散匪101人;匪首唐竹春(国民党汝南县自卫总队副)、陈绍周(国民党汝南大队长)等分队长以上投降者59人。
在初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汝南县委于1949年5月26日及时下达了《关于贯彻五月工作会决议补充指示》,明确指出“必须深入反复动员,贯彻剿匪政治攻势,进一步剿清土匪”,“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依靠群众”,“从观念上要明确依靠群众,是取得胜利之源”。解除群众怕打黑枪,怕内部不纯,怕宽大无边和对投降土匪有怀疑等思想顾虑。“对投降悔过土匪的处理与控制,一方面依靠群众监督,一方面行政上控制”。并提出“对保甲人员的控制”,重申了剿匪政策与对枪支弹药、物资的处理办法。具体布署了县与县,区与区结合部的剿匪事宜,并指出各区武装骨干要在结合部活动,布下天罗地网,使土匪无活动和藏身之地。在县委领导下,很快突破了一些重点区,取得进一步的战果。如寺耳埠口区,仅一个月就瓦解匪众800多人。该区83名土匪中,有63人投降,17人被俘,余下之匪也不敢活动。
1949年6月,河南省委召开第二次党代表会议,号召全省党政军民以剿匪为中心,以“肃清土匪,打倒恶霸,发动群众”三位一体为口号,迅速掀起一个大规模的剿匪反霸运动。
县委根据省委二次党代会精神,于1949年7月17日下达了《为执行省委下半年工作计划的工作布置与计划》,结合全县具体情况,对剿匪反霸作了具体布署。
7月1日,河南军区发出剿匪动员令,命令部队克服一切困难,分散驻剿,发动群众,反匪反霸,将土匪彻底肃清。 7月12日,河南省政府与河南省军区联合颁发剿匪布告,号召全省人民合力同心,一致奋起,协助清剿,早日根绝匪患。
7月29日,汝南根据上级命令,成立剿匪指挥部,凌林任指挥长,范青民任政治委员,刘文清任副政治委员,陈洛芳任副指挥长兼参谋长,翁少峰任主任。
8月5日,县委作出《8、9、10三个月工作决议》,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敌情、群情、我情。《决议》指出:“土匪从形式上已成散匪,具体有散股匪、散匪、潜匪,并普遍存在。从数目上看,共有潜逃外地1773人,在当地活动及投降后仍有活动的散股匪19股(每股10人左右)共200人,散匪798人,隐藏枪支4860支。土匪活动的社会基础——地主当权派还未受到打击。敌人的领导集团还未破获,仍在有计划地领导着与我们进行各种各样的斗争。反动道会活动仍很严重。群众虽然发动起来,但尚未组成巩固的自己的队伍,农协组织也非常不巩固,群众的各种顾虑还未彻底解决。干部和积极分子虽然受到锻炼,但少而弱,没有剿匪反霸经验,再加上我们内部不纯,干部思想混乱,无政府、无纪律现象普遍存在等等”。因此,必须大力贯彻省委提出的“肃清土匪,打倒恶霸,发动群众”的总口号,迅速掀起一个大规模的剿匪反霸运动。县委要求在大规模的剿匪反霸运动中,要做到坚决消灭股匪,尽量肃清散匪、潜匪,捉净匪首,瓦解匪众,收尽匪枪,打倒通匪窝匪的恶霸分子,挖掉匪根。在群众中响亮提出“诉苦伸冤,报仇雪恨”的说理斗争和“打倒恶霸,报仇追赃,清算血债”的口号。在策略上明确规定,“斗争对象要少,打击面要窄,目标要明确,打的要准要稳。”《决议》还指出,要从重点反霸清算运动中创造经验,并为秋后大规模的反霸清算运动树立旗帜。
据统计,至8月25日,在全县剿匪反霸斗争中,共缉捕土匪2660人,收缴小炮一门、轻重机枪10挺、长短枪2329支。9月中旬,县委在全县先后确定94个反霸重点村,并抽调1400人左右的工作队帮助开展工作。实践证明,这些重点村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八区老君庙重点,搞得十分突出,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不仅在全县起到示范作用,而且受到省委的重视。9月14日省委机关报《河南日报》发表了《老君庙重点村是怎样突破的?》,介绍从了解情况、确定重点村、开展有力宣传打破群众顾虑、保证给群众撑腰到发动积极分子串联诉苦、对恶霸开展斗争等方面的经验。9月24日,发表了《恶霸温》,揭露了大恶霸的残酷罪行。10月8日,发表了《汝南八区组织人民法庭,公审枪决恶霸温警吾》的消息,介绍了老君庙运用人民法庭,打倒恶霸的经验。10月9日,在同一版上发表了《从汝南老君庙重点突破发动群众的几点经验》和《汝南老君庙乡分配果实的经验》两篇报道。10月12日,发表了《运用人民法庭镇压匪霸,汝南老君庙乡获得初步经验》。1950年2月1日,发表了《汝南八区老君庙6个乡反霸减租大体完成》,介绍了依靠群众,发挥农协作用,广泛宣传法令政策,促使运动顺利发展等方面的经验。
在城镇清匪反霸重点中,通过依靠工人串联群众,组织诉苦,采取登记户口、自报评坏人、发居住证等办法,在全镇找出日伪维持会司令1人,县长1人,团长1人,国民党员38人,三青团员25人。收缴长短枪66支,炮弹22发,手榴弹16枚,各种子弹145发,电话机1部。
1949年9月至1950年2月10日,全县清匪反霸运动全面展开。在剿匪反霸过程中,汝南认真贯彻“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剿匪政策和“集中力量,明确政策,发动群众”的方针,坚持军事、政治、公安、政权、群众的密切配合,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剿匪反霸运动高潮在全县迅速形成。
首先是清匪反霸。重点反霸,全面清匪,以清匪为中心。运动之初,散匪、潜匪和恶霸分子的阴谋活动还十分猖厥。县委决定,训练大批积极分子,同时依靠和广泛发动群众,对匪特活动彻底清查、侦破和严厉镇压。据公安方面不完全统计,一年内破获图谋暴乱案25起,内奸案3起,打黑枪案3起,地下军案45起,消灭土匪大小12股,打死打伤土匪42人,消灭土匪798人,登记悔过土匪396人,捕捉惯匪93人,捕捉内奸分子3人,捕捉黑枪手3人,缴获长短枪329支,子弹6900余发,特务证件35件,破获反动道会门15起,捕获会首54人,登记会众1260人,查出国民党(各军)1315人,三青团员392人。从而安定了社会秩序,保证了运动的顺利发展。
其次是反霸清匪,以反霸为主。1950年1月10日,县委针对各区抢劫案不断发生,匪霸分子活动仍然猖獗的问题,及时作了《关于肃清匪特的指示》:一是在反霸运动中要密切结合生产救灾,争取群众向我们靠拢,加强对群众的反特教育,及时揭破谣言和反动会道门的阴谋活动,指定专人侦察破案;二是要大胆谨慎及时地武装群众,形成群众性的清匪反特运动;三是抓紧侦察捕捉散匪,收缴枪支;四是群众轮流值更,加强武装工作队伍,配合群众镇压匪特活动。
通过5个多月的剿匪反霸运动,全县共斗争恶霸分子1092名(其中恶霸185名,国民党乡保长550人,国民党行政人员214人)。根据党的宽严政策精神,及时予以分别处理。计判死刑29人,判徒刑61人,交群众管制632人。经济上反霸果实户2009户,清算果实粮187万斤,柴32万斤,牲畜986头,房屋3530间,车440辆,大农具1096件。
半年来,全县清匪反霸群众运动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基本上肃清了散匪、潜匪和反动道会门等,基本上打倒了地主阶级的凶恶代表——恶霸,安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二是在斗争中壮大了群众队伍,建立和发展了群众武装。全县发展农协会员195987人,约占农村总人口776716(包括平舆)的25%,发展民兵武装1862人。三是在反霸减租阶段重视了建党建团工作,经过培养教育和运动中锻炼,涌现出一大批党团对象,为下一步运动打下建党建团基础。四是经过清算斗争,不仅在政治上取得胜利,而且在经济上夺回了自己的劳动果实,使群众生活得到初步改善,也解决了暂时灾荒。五是在实际斗争中逐步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分清了敌我,团结了内部,为土改运动打下了思想基础。六是锻炼了老干部,培养了新干部,他们在思想作风、工作方法、政策策略上都有了很大进步和提高。这次运动中,仅脱产干部就培养了300多人,并培养了乡农协委员2471人,组长、积极分子11826人。七是正式成立了县农民协会,并经过区农代会选举,成立两个区的农协筹委会,为建立全县区级农协会准备了条件。八是为具有革命战略重要地位的土地改革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平息1950年7月匪特暴乱
汝南全境解放后,经过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建立基层政权,消灭了公开的敌人,严惩了作恶一方、欺压群众的恶霸,广大农民从几千年封建统治下解放出来,政治上当家作主,经济上废除剥削,从被奴役者变为国家主人。
1950年,全县广大农民迎来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夏季丰收年。正当翻身农民以满怀喜悦的心情踊跃交售爱国粮的实际行动来报答党的恩情时,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朝战争,并威胁中国安全。1950年7月,国民党残部程道荣、潘疤拉(潘景中)、王佑嘉等秘密组织“豫南反共救国团”,乘机兴风作浪,采取造谣惑众、威逼利诱、封官许愿等手段,纠集地主、土匪、反革命特务分子700余人,在汝南、正阳、确山三县边区进行反共暴动。
1950年7月15日晚,八区老君庙乡匪首谭九明率匪徒暴乱,将该乡民兵包围,挟持民兵16人,并打死阎寨民兵阎福生。
7月16日晚,匪首陈万里率张连中、袁大法、袁明海等11人包围官庄李寨乡公所,以威协恫吓伎俩,骗取乡干部交出长枪2支、日造手枪1支后,撞开房门进入室内,枪杀乡长王秀森、农协主席金常友、财粮王正康。
7月20、21日晚,匪首恽怀珍率百余人,由马乡区开始,先后偷袭了余店、小罗庄乡公所,夺走长短枪21支。
7月23日下午至夜晚,匪首任万富指挥三股匪徒200余人,分头偷袭了王集、冯楼、柏丈屯、常兴、曾庄五个乡公所,打死乡武装干部1人,积极分子1人,打伤2人,俘走乡干部2人,夺枪47支,乡公所的文件帐目全被焚烧,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
7月下旬,军统特务、一贯道点传师阚德斋、国民党特务郭祖德在城关组织“反共暗杀团”,散发传单,蛊惑人心;县城东北姚桥逃亡匪首韩振文组织地方返乡团30余人,包围姚桥、万冢乡公所,杀死女乡长魏金芝、公安员闫满良、民兵赵俊山、人民代表韩仁元,夺走枪支27支,第二天又包围区公所,打死公安干部韩秀英。
与此同时,地主、反动富农也乘机向农民反攻倒算,并以“有灾不救,反而征粮”的口号煽动群众抗粮不交,还以“不吃群众的东西,只吃征起的公粮与干部家的粮食”来麻痹群众、欺骗群众。
汝南县委接到马乡、和孝两区报告之后,立即派县大队一部,于7月22日夜到达徐庙(马乡区政府所在地)。7月23日,县大队配合区乡干部、民兵围剿暴乱匪徒。与此同时,正阳县大队由南向北,前往付寨一带清剿。匪特受南北夹击,难以逃脱,很快溃散。汝南县大队在清剿散匪时毙敌2人,活捉匪首张永法等3人。经数日清剿,共捕获匪大队长以下12名,缴长短枪3支,至此马乡股匪被歼。
7月24日,县大队奔赴十区剿匪,共消灭土匪3股,活捉匪县长杜洪君、匪县党部书记长兼大队长丁文周、匪地方建国委员会副司令张相卿等31名匪首,活捉匪众114人,击毙匪中队长韩老鲍以下3人,投降悔过者125人。共缴获步枪31支,短枪7支,各种子弹507发,炮弹2发,手榴弹9枚。
1950年7月23日9时,潘疤拉(潘景中)、吴庆和与汝南惯匪任万富等纠集匪众数百人,分路向西袭击乡民兵组织,凡未集中民兵枪支全被劫去。24日夜,信阳军分区武装一部抵达新安店,竹沟部队一个连与汝南民兵200余人,互相配合,进行围剿。至26日晚,共毙敌31人,捕获38人,缴枪27支。潘、吴二匪狼狈逃窜,股匪大部被歼。7月27日下午,溃匪又会合百余人,准备窜拢,在常兴西王庄一带被汝南部队围剿,毙敌4人,俘获40人,暴乱至此平息。
官庄区李寨乡杀害乡干的匪首陈万里,老君庙区老君庙乡挟持民兵、打死民兵阎福生的匪首谭九明均先后被捕获伏法。
股匪消灭后,散匪到处躲藏,各区乡依靠和发动群众,开展政治攻势,召开地富听训、做好匪属工作,宣传形势,宣传政策,瓦解匪众。同时组织民兵配合武装部队积极清剿散匪,捕捉匪首。在强大政治攻势下,除少数匪首继续活动外,多数协从分子向政府登记。
在这次清剿匪霸斗争中,汝、正、确各县密切配合,互通情报,共商对策,使匪特无隙可钻。如正阳匪首郝白喜(原是国民党武汉行营团长)潜逃汝南九区下湾乡被抓获,及时送交正阳;确山匪首潘疤拉携带小老婆潜逃汝南下湾乡、在下湾渡口乘船北逃时被抓获,并及时与确山联系,由确山来人押回伏法。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汝南党政军民团结一心,与邻县携手共除匪霸,迅速扭转了解放初期农村政治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局面,基本肃清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严重匪患,沉重打击了封建恶霸势力,初步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政权,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深入开展土地改革、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创造了条件。
三、中共汝南地方组织的重组与基层政权的巩固
1949年2月,汝南获得了彻底解放,中共汝南县委、县民主政府、县大队由杨埠迁驻汝南县城。1949年3月初,中共豫皖苏七地委与八地委会,成立中共汝南地委。谭冠三任地委书记,李剑波任副书记,地委机关设在汝南县城。1949年3月6日,中共汝南地委电告河南省委,提出由原中共豫皖苏第七、第八地委与中共桐柏二地委合并,成立中共确山地委,于一川任地委书记。地委机关开始设在汝南县城,4月2日迁到驻马店市。
1949年3月,汝南县委在全县建立12个区委。1949年6月,县委决定将全县12个区委调整为10个区委和1个工委。1949年10月,县委决定将全县划分为15个行政区(含城关镇),同时建立14个区委和1个镇委。1949年秋,通过剿匪反霸,全县建立了146个乡、镇民主政府,同时建立了农民协会、妇女协会组织。
1949年10月,中共河南省委发出《关于召开县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按照《指示》要求,1949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汝南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县城南天主堂隆重召开,来自全县各界的215名代表出席了这次盛会,12名代表列席了这次大会。会议听取了中共汝南县委书记范青民的《目前形势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和汝南县民主政府副县长路凤庆的《汝南县解放十个月的工作报告》,部署了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恢复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农业生产和生产度荒、妇女工作、《婚姻法》宣传、维持社会治安、拥军优属、工人、农民生活问题等十项工作,并宣布改“汝南县民主政府”为“汝南县人民政府”。大会选举路凤庆为主席,张一峰、周彩云为副主席。汝南县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使全县各级基层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工作开始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1950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又相继通过有关决议,就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省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权的组织规则、产生方式及职权范围作了明确而系统的规定。此后,汝南县各区、乡相继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随着全县农村剿匪反霸、土地改革运动的进行,全县乡村政权得到了彻底改造,基本上建立健全了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人民民主政权,广大贫苦农民终于在政治上得到了彻底翻身,成为国家的主人。
1950年2月23日,经中南局、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汝南市,撤销城关区。县委书记范青民兼任市委书记,杨甫任副书记,路凤庆任市长。汝南市委隶属汝南县委。
1951年4月10日,汝南县委根据地委《关于民主改选建设乡级基层组织的指示》精神,先后召开区、乡干部会议,统一作了布置,全县采取从点入手,分批进行民主改选,至4月底结束。各乡还根据情况建立了生产、文教、优属、公安、武装、合作社等小委员会。
1951年4月20日,为了在土地改革后便于领导生产建设,加强城乡联系,河南省人民政府报经中南局批准,把原汝南县划分为汝南、平舆两县,撤销汝南市。具体划分如下:原汝南县西半部的7个区及十八里庙以西6个乡和原汝南市周围各新划一个区,另将上蔡县的陈庄、唐桥、李庄、大冀、朱楼、大张6个乡组建第二区划归汝南县,原汝南市设镇。汝南共有10个区、1个镇、50万人,县政府设在汝南县城。原汝南县东半部的11个区、42.66万人划归平舆县,县政府设在平舆镇。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与抗美援朝运动
一、镇压反革命运动
汝南由于历史原因,潜伏下来的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较多。汝南自1949年2月解放以来,虽经剿匪反霸、土地改革等运动,消灭了一批反动势力,但仍残留土匪997名、特务456名、恶霸796名、反动党团骨干383名、反动会道门头子226名。在剿匪反霸过程中,对多数反革命分子执行了“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方针,给他们以自新的出路,一些反革命分子视党的宽大政策软弱可欺;在土地改革后期,对多数匪霸分子过多强调教育改造,对他们的反革命活动镇压不力,该杀的不杀,该捕的不捕,重罪轻判,久押不问,甚至对捕获的匪特捉了又放,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批评政府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
新中国建立初期,汝南基层组织不够健全,干部队伍不纯,致使反革命分子有机可乘;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后,汝南县大队升级为暂编4团赴朝作战,一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以为时机已到,反革命气焰更加嚣张,反革命活动更加猖獗。他们公开散布谣言,四处印发传单,极力叫嚣要进行第三次世界大战;他们还秘密组织了“暗杀团”、 “豫南反共救国团”、“豫南挺进军”、“华中建国会”、“反共人民救国军”、“和平委员会”、“豫南八区剿匪司令部”、“地下军谍报大队”、“豫鄂皖边区工作总队”、“汝南西北保安团”、“青年救国军”、“华中义勇军”、“华中自治委员会”、“洪宪军”等19种反动组织,使用各种方式进行反革命活动,妄图摧毁新生的汝南人民政权。仅1950年,全县发生武装暴动、破坏粮食征购15起,袭击我区、乡政府15个,打死打伤干部11人,割坏电线9处,抢劫50余起,放毒6起,放火5起,烧毁房屋、粮食等损失价值2000多万元(旧币)。特别严重的是盘踞在汝(南)正(阳)确(山)交界地区的确山匪首潘疤拉(潘景中)、吴庆和与正阳匪首桑慎义勾结汝南匪首王玉杰、任万富及匪众数百人,于1950年7月在汝南、正阳、确山三县边区发动了反革命武装暴动。他们自西向东袭击我区、乡人民政府,杀害我区、乡干部和民兵,抢劫枪支弹药,放火烧毁房屋和粮食,严重地威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打击反动势力的破坏与捣乱,保卫人民革命胜利成果,巩固新生人民政权,195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要求各地对反革命活动“必须给予严厉的及时的镇压”。对于镇压反革命的必要性,毛泽东在1950年6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中给予了肯定:“必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不可偏废。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必须提高警惕性”①。
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号召群众对于反革命的阴谋活动必须提高警惕,积极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10月10日,中共中央再次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各地必须坚决纠正过去“宽大无边”的右倾偏向,重点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彻底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
①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
1950年7月,汝南发生反革命武装暴动以后,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信阳军分区、竹沟部队、县大队紧急派出部队配合围剿。1950年8月初,汝南县委根据地委指示精神,结合汝南实际情况召开了区委书记联席会议,确定当前的中心工作是清匪反霸,大会通报了被通缉匪首名单;会后,县委向全县发出了《紧急指示》,对镇压匪特暴乱等工作作了补充指示。1950年8月19日,正式成立了“汝南县治安委员会”(对外称剿匪指挥部),县委书记范青民任主任,县长姜铭鼎、县大队长郭庆祥任副主任,县武委主任杨西都、公安局局长谷逢汉任委员。同时,县委还组织了包括地委工作队、骑兵团、县大队、县直机关干部、区乡干部在内的1400人的工作队,分赴全县94个反霸重点,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清匪反霸运动,并在很短时间内取得成效。1950年9月6日,《河南日报》报道:“汝南十个月来剿匪成绩大,消灭土匪250名”。
1950年10月16日,汝南县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分析了7月匪特暴动的原因,总结了平息暴动的经验教训,作出了继续贯彻清匪反霸,巩固社会治安的决定。同月下旬,汝南召开第二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决议和通缉在逃匪首程道荣、刘四清、南庆尧、王佑嘉、任万富、秦冠杰、温云若、温警吾的决议。在清匪反霸工作队的配合下,结合土地改革、户口登记,经过公安局侦察,很快掌握了部分反革命首要分子的罪证材料。
11月下旬,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和公安助理联席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1950年10月10日发出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反运动作了具体布置,成立了镇反运动审查委员会及办公室。12月8日,县委召开镇反运动审查委员会会议,确定了第一批打击对象,并抽调15名公安干部分赴各区开展工作。11日,各区同时召开区委扩大会,具体分工布置,定于12日拂晓统一行动,将批准之案犯逮捕归案。至12月27日,镇反运动第一战役基本结束,全县共捕获反革命分子606人,其中送县处理369人、区扣押237人。
镇反运动第一战役虽然对敌人进行了严重打击,但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镇压力度不够,有的漏网潜逃,有的重罪轻判,有的久押不问,仍存在“宽大无边”的偏向。如军统特务阚德斋,解放前就有着长期残害人民的罪恶历史,解放后又勾结匪、霸进行暗杀活动,特别是第一战役结束后,他又组织了“反共暗杀团”,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广大群众强烈要求人民政府撑腰做主,坚决镇压反革命。根据以上情况,1951年1月5日至6日,县委召开区委书记、区长联席会议,确定了“深入斗争、巩固胜利,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消灭地主阶级,把农民的统治巩固起来”和“开展追查运动(即查敌情、查组织、查觉悟、追旧欠、追红契、追枪支)”,“组织农民向地主阶级进行反破坏、反谣言、反倒算、反复辟的斗争,达到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消灭敌人的目的”的工作方针和工作方法,为深入开展镇反运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了处理反革命案件的原则和方法,为镇反斗争提供了法律武器和统一的量刑标准。县委立即组织贯彻学习,要求在第一战役“稳、准”的基础上,第二战役要贯彻一个“狠”,同时制定了第二战役的行动方案。
1951年3月8日拂晓,古老的汝南一片寂静,辛勤劳动一天的人们正在酣睡,县公安人员、武装部队、民兵和区、乡干部联合行动,他们按照审查委员会批准的逮捕名单,采用“引蛇出洞”、“守株待兔”、“关门打狗”等方法,坚决、果断、迅猛、准确地使一个个反革命分子落入法网。截止3月10日,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613人,基本上摧毁了敌人的潜伏组织,狠狠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大长了全县人民的志气。
两次战役后,汝南县委按照1951年4月2日毛泽东指示:“各级党委的注意力主要应放在精细审查名单和广泛进行宣传这两点上,抓住了这两点就不会犯错误”和中南局《关于加强镇压反革命宣传工作的指示》,于1951年5月17日召开全县公安助理、派出所长、宣传委员会议,对7个月来的镇反运动作了总结,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和地委公安宣传联席会议精神。根据迅速开展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宣传运动的指示,结合全县对宣传政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做得不够的情况作出决定:⑴依靠群众清理积案,由各区、乡分别召开农代会,认真学习《条例》,讨论处理意见,最后召开宣判大会,发动群众有苦诉苦,有冤申冤,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群众;⑵通过学习镇压反革命的有关政策和《条例》,进行查情况、查政策,制定各区的镇反计划;⑶通过各种代表会将过去处理之罪恶重大犯,有计划地进行揭露宣传,利用漫画、标语、图片、实物、黑板报、广播筒、戏曲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反宣传攻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951年5月19日,汝南县城关镇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会代表108人,镇委书记刘彦宾作了动员报告,对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宣传工作作了具体布置。城关三个派出所分片包干,深入各街召开街干、居民及反革命分子家属座谈会60多次,参加人数7360人次。各学校、机关、街道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镇反运动。截止7月底,全镇写标语4500条,新编戏曲31个,演出150多场,观众达82210人;制作黑板报59块,广播筒42个。
5月27日,县公安局在人民会场举办了为期四天的镇压反革命宣传展览会。展出内容有:反革命分子的罪恶事实、漫画、收缴的枪支弹药,反革命分子的证件等,每一部分都有讲解员解说,观众达29000多人,使全县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宣传达到高潮。
1951年8月下旬,汝南县委根据省委、地委“关于开展政治攻势的指示”,全县开展爱国主义时事宣传和镇压反革命、控制地主,防止反攻倒算的宣传。家家户户订立了《爱国条约》,达到了家喻户晓。
通过各种代表会、控诉会、展览会等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打破了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教育了群众,鼓舞了群众,调动了群众参加镇反运动的积极性。如城关镇召开的万人控诉会上,苦主边哭边诉,边诉边哭,“打倒地主”、“打倒恶霸”的口号声响彻云霄,大大激发了群众的斗争情绪。第二天,公安派出所就接到揭发控诉状21件,工商界打着锣鼓集体纳税,市民自动整修街道,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1951年5月10日至16日,在中共中央指导下,公安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根据“谨慎收缩”和“对中层和内层的反革命分子,必须从现在开始有计划地加以清理”的指示,汝南的镇反运动转入了谨慎收缩,清理积案,清查“中”、“内”层的阶段。
1951年7月,县委对前七个月的镇反运动作了总结,公安局长谷逢汉作了“汝南县关于七个月来镇反工作基本情况的报告”,并随着镇反运动的深入发展,县委成立了“中共汝南县委镇压反革命运动学习委员会”,县委书记姜桢祥任主任委员,下设15个分会,37个学习小组。
1951年7月15日,县委镇压反革命运动学习委员会集中县直各机关和城关镇556名干部开始了学习、清查工作。整个清查工作历时三个月,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学习阶段(45天),主要学习时事报告和邓子恢同志在中南局机关干部会上的报告,通过学习,认清了国内外形势,划清了政策界限和敌我界限,端正了态度;第二步,忠诚坦白交清历史阶段(30天);第三步,小组、分会讨论通过个人自传阶段(15天)。通过近三个月的学习清查,澄清了全县干部队伍状况。县直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共644名,这次参加学习的干部556名,有隐瞒问题的354名,占参加学习干部的63.6%,其中一类人员占28.2%,二类人员占58%,三类人员占11%,四类人员占2.8%。
1951年10月10日至24日,县委对33名问题严重的干部举办了集训班,进一步弄清了每一个人的问题,并分两批作了处理决定,共逮捕8人,上解集训9人,清洗回家3人,其它13人也作了不同处理。
清理“中”、“内”层结束后,县委根据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于1951年11月先后召开了一系列区、乡干部代表会,认真分析检查了各区、乡的镇反情况,划分了一、二、三类乡。县委认为,全县大部地区的镇反运动搞得比较彻底,但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地区镇压的不够,群众仍有顾虑,有些地方虽然捕杀了一些反革命分子,但大张旗鼓宣传的不够,群众还未很好地发动起来。此后,根据公安局掌握的材料,于12月12日又统一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并于12月下旬,结合城市的民主改革运动,开始了对反动党、团登记工作。登记的主要对象是按照中南区登记反动党、团、特办法中所规定的范围:“中国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分队长,中国青年党区支部委员,民主社会党分部委员等以上骨干分子及国民党党员,三青团员中在1946年以后,曾任蒋匪军上尉以上及行政官吏中乡长以上及参加反革命的特务间谍组织的特务分子等。”在登记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抗拒破坏登记者严办,检举有功者奖”的政策,促使登记者交代反动组织,讲清个人问题,交出证件、武器,写出悔过自新书,订立守法保证。至1952年底,共清理登记反动党、团员165人,基本上肃清了游散于社会面上的残余敌人。
1952年10月12日至18日,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制定了全国范围内胜利结束镇反运动的计划,通过了《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使全国的镇反运动转入了第三阶段。
1952年12月上旬,中共汝南县委召开全县公安助理员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和河南省第八次公安会议精神,并结合汝南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全县第三阶段镇反的任务是:结合民主改革和民主运动,全面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进一步肃清残敌,追捕逃犯,搞好判定和管制工作,胜利结束全县的镇反运动。
会道门最初属民间迷信组织,以宣传某种信仰、聚众拜神或传习武艺为名,发展会(道、门)徒,藉以反抗封建统治,其组织由来已久。成员多为中下层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入会者为会友,会(道、门)首由一至二人组成,他们大多是由农村中有权有势或德高望重之人担任。汝南县的反动会道门名称繁多,根深蒂固。据1953年3月统计,全县共有反动会道门54种,其中最反动的有一贯道、东方道、希杏坛、释一堂、九宫道、东震道、圣母军等23种,有反动会首352人、会众10256人,占全县人口462269人的2.2%,散布全县173个乡(有组织的68个乡,有会众没有组织的105个乡)。一些反动会道门的道首或以封建家长制的组织形式统治道众,或以腐朽、反动、荒诞的道规、道义欺骗道众,或装神弄鬼,妖言惑众,诈骗钱财,奸污妇女,或与匪特相勾结,制造散布谣言,称王称帝,不断进行反革命活动,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如五区冯湾乡的中原道,自设三宫六院,八大朝臣,反动会首冯有守自称朝廷,1948年举行3000人大聚会,企图进行反革命暴乱。三区(王岗)沙口乡的白枪会,组织会众120余人,数次与我军对抗,杀害解放军3名。解放后,他们不甘心自己的灭亡,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如六区(大王桥)的中原大道勾结特务土匪,于1950年7月组织了“秘密返乡军”,企图进行反革命暴动,攻打楚铺乡政府。
1949年11月4日,汝南县公安局侦察科科长杜培实带领3名公安人员一举破获了反动会门“九宫道”,首犯及会众全部落网,被骗会众纷纷进行登记。
镇反运动开始后,汝南县结合一系列的土地改革、社会改革等运动,对罪大恶极的反动会首进行打击,截止1952年6月共打击反动会首239人,其中镇压71人、关押47人、管制85人、自杀19人、病死17人,占总反动会首352名的68%。1952年6月,又在反动会道门活动最猖獗的城关、四区(金铺)、六区(大王桥)、九区(马乡)的35个乡,对中原道、希杏坛、东震道、释一堂、三光道等8种反动会道门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取缔,共登记中小道首94人,声明退道会众3200人。但因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反动会道门组织尚未彻底摧毁,有的仍在进行破坏活动,被骗的会众也未完全从思想上觉悟过来,群众对反动会道门的本质还认识不清。正如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在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总结报告中所说的那样:“会道门不加以彻底解决,就等于允许敌人保留一个很大的阵地。”汝南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必须在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基础上,实行坚决打击首恶与争取团结会众、教育群众相结合,镇压威力与政策宣传相结合的方针”的指示,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党动手,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群众,统一组织力量,展开了全面、系统、彻底摧毁反动会道门的斗争。
1953年3月6日,汝南各区按照批准的名单,统一行动,将所有案犯逮捕归案,然后就地召开公审控诉大会。苦主声泪俱下的控诉、犯人现身的说法、小道道首的揭发,深深地教育了群众和道众。仅3月8日、9日两天就有2394名道众退道,登记中小道首146名,交出经书28本、神像21张、神塑9个、符印2件、反动证件55件。
为了有力地打击首恶,争取一般,彻底摧跨其反动组织,县委决定将100名中小道首集中学习,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政策,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检举揭发,最后根据他们的罪恶大小和认罪态度给予不同的处理。
截止1953年8月,全县已有104个乡对反动会道门进行了全面、系统、彻底的取缔,打击了23种最反动的会道门,镇压了首恶分子,争取团结了大多数会众。此后,汝南结合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工作,追捕外逃敌人74名,解决了镇反中的遗留问题。
汝南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历时三年,到1953年10月底取得了全面胜利。在三年的镇反运动中,全县共打击反革命分子2361人,缴获长短枪910支、子弹4364发、轻机枪一挺、手榴弹202枚、炮弹159发、收音机一部、委任令28件及部分电台零件和反动宣传品。通过镇反,沉重地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基本肃清了残留的反革命分子,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通过镇反,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通过镇反,进一步稳定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配合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也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抗美援朝运动
正当中国人民着手医治战争创伤,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时候,新中国又面临着外部侵略的威胁。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随即打着联合国旗号武装干涉朝鲜,并派遣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公然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的统一大业。10月初,侵朝美军无视中国政府的多次警告,悍然越过“三八线”,直逼中朝边境的鸭绿江和图门江,直接威胁新中国的国家安全。在此危急关头,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大决策,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
久经战火考验的汝南县人民,热爱和平,更热爱自己伟大的祖国,在祖国受到侵略战争威胁的时候,他们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在中共汝南县委的领导下,积极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医治战争创伤,建设家园,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发扬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以赴支援前线。
1950年7月1日,汝南县委、县政府召开各级会议,传达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的指示,全县79%的群众参与了签名活动。
1950年10月16日,汝南县委召开党代会,主要解决四个问题:⑴认清国际形势,开展抗美援朝运动。⑵增加生产,厉行节约。⑶生产救灾。⑷成立治淮委员会,对县境河流进行普查,筑新堤复旧堤。
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赴朝作战。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同年11月,中共汝南县委决定动员全县青年报名参军。至1951年1月5日,全县第一批1000名青年应征入伍。
汝南曾是明、清、民国时期的州、府、县、专署所在地,解放后没收旧官吏、地主的房产较多,加上刚进行完土改和正在进行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汝南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较高,省委把汝南定为豫南一带接待志愿兵伤员的主要基地,并命令汝南县委尽快做好住房、担架、生活用品等一切准备工作。
汝南县委、县政府接受任务后,决定把房屋条件较好的县委机关大院和刚刚腾出的原汝南市委、市政府大院用于救治伤员,加上灶爷庙、女师旧址等几处小院,共为伤员准备了千余间的住房、用房。房子腾出后,从各区抽调木工、泥工、竹篾工1000多人,集中到县城维修房屋、粉墙壁、打顶棚、铺地坪、修门窗,不到一个月就把千余间房屋修葺一新,还在郭家院整修了两间无菌手术室。在整修房屋的同时,各区、镇还筹集了1206副担架,每副担架上还用五色彩绸搭制了凉棚,配备了新拆洗的被褥、床单、枕头等,5月下旬,志愿军伤员所在的0065部队机关和36野战医院先期到达汝南,部队机关和医院设在原市委、市政府大院,部分医护人员分住伤员住处。自6月初到6月16日,1200名志愿军伤员在医护人员的护理下,分四批乘火车到达驻马店车站。每次伤员到来,都由区镇干部带领数百人和300多副担架前往驻马店火车站接抬伤员。为了持久地做好慰问伤员工作,县里成立了由各界代表参加的“欢迎荣归人民志愿军伤员筹备委员会”,共有27位委员组成,副县长冯斌为主任委员,委员会下设秘书股、总务股、宣传股、警卫股。
为了把接待伤员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细致,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市民、学生、文艺团体分期分批到伤员住地宣传慰问,分送各界群众捐献的慰问品等。据1951年城关镇档案记载,当时捐赠的慰问品有慰问袋、慰问信、锦旗、图书、象棋、扑克、香皂、牙粉、牙刷、现金等31类。
当美军侵略朝鲜、霸占台湾的消息传到汝南县时,一些暗藏的国民党特务、被清算的地主和反革命分子,认为复辟“时机”已到,便暗中进行勾结,大肆造谣惑众,宣传战争恐怖。有的地主公开向人民群众反攻倒算,梦想组织暴动夺取县乡政权,推翻共产党的领导,中共汝南县委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很快识破了敌人的阴谋。1950年7月,敌人组织的武装暴动反革命集团全部落网,彻底清剿了汝南反革命的巢穴。从1950年8月1日到8月7日,中共汝南县委根据信阳地委《关于反对美帝侵略台湾、朝鲜宣传周的意见》的指示精神,在全县同时开展了“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宣传周”活动,并分别成立了党、政、军和机关、人民团体、工厂、学校等代表参加的“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这次宣传周中,汝南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号召,踊跃参加和平签名活动。据统计,全县40多万群众进行了签名,占全县总人口的93.2%,在道义上、精神上支援了朝鲜人民的反侵略战争。强有力的抗美援朝宣传活动,激发和提高了汝南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国际主义觉悟,全县逐步形成了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的热潮。随着战局的发展,前方部队急需补充兵员。1951年4月,汝南县奉上级命令,在全县扩充新兵,5月4日,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张海寰为主任的“汝南县新兵动员审查委员会”。全县迅速掀起了报名参加志愿军运动,很多青年纷纷要求参军,同时也出现不少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兄弟争相上战场的动人事例。如老祖庙的刘乐先,亲自送自己的孙子参军,老君庙夏池的母亲把自己两个儿子都送去参军,并叮嘱自己的孩子说:“不要挂念家,要多杀几个美国鬼子,要当一个毛主席的好孩子.......”。大肖庄妇联主任吴艳兰不但动员自己的爱人参军,并且发动本村的4个妇女动员自己丈夫参军,类似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全县此次踊跃参军的共2356人,不仅完成了参军任务,加强和充实了祖国的武装力量,而且全县80%以上的人民群众,在此次运动中受到了一次极其深刻而又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际主义教育,从而也大大地提高了政治觉悟和增强了保卫世界和平的巨大力量。
1951年6月,为了响应全国抗美援朝总会的“三大”号召(捐献飞机大炮、修订增产爱国公约、做好优抚工作),汝南县开展了大规模的订立爱国公约和增产节约捐献活动。县委要求各乡村、街道、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商店、居民及互助组和农户,在安排生产计划时,都要订立爱国公约,以实际行动投身抗美援朝运动。党和政府的号召,很快变成全县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爱国公约遍及全县城乡及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纷纷提出:“增加生产多打粮,狠狠打击美国狼”、“工厂既是战场,机器既是枪炮”等口号;特别是妇女同志提出的“缝一针纳一线,一针一线送亲人,鼓励他们杀美帝”的生动口号,大大鼓舞了人们积极捐献的热情。在此次捐献中,涌现不少模范人物和模范家庭,如老祖庙刘乐先一户就捐出小麦400斤,黄豆3斗,烟叶170斤和现金5万元(旧币)。在全县广大群众踊跃捐献的高潮中,完成了239394074元(旧币)捐款任务。
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是对朝鲜前线将士最有力的支持。汝南县委把优属工作看成巩固国防和巩固部队的重大政治任务,并提出“先军属后自己,保证做好军烈属的生产和生活的照顾工作”。在这种富有调动人心的政治口号下,又采取了每逢重大节日召开军烈属座谈会,经常了解和解决其具体问题。如帮助他们就业、减免医疗费等,据统计,为军烈属开支药费40万元;仅城关就有军烈属272人,军烈属子女享受助学金就有13517元;在生产上实行固定代耕制和“三保”(保证深耕细作、保证多打粮食、保证不荒一寸土)、“六先”(先犁、先锄、先收、先打、先送粪、有事先解决)的措施,使其在精神和物质上都得到极大的安慰。全县代耕的45849亩耕地,都保证了丰收,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物质生活。因而很多军人家属给自己的儿子或丈夫写信说:“家庭生产和生活政府照顾得很周到,在前线不要挂念家,要好好的打仗,多杀美国鬼子,来报答党和政府。”这样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他们的生产情绪和直接的鼓舞着前方战士的杀敌士气,而且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军属家庭的爱戴和关怀。
1951年7月11日至15日,汝南县召开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68人,列席代表15人。会议收到提案386件。会议听取汝南县人民政府县长路凤庆作的《关于汝平分治后,汝南县四个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汝南县委书记张海寰作的《大力发展我县农业生产,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报告》。会议通过5项决议:⑴继续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和我国领土台湾的罪行;⑵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人民的革命大团结;⑶发展生产;⑷夏粮征购和农业税收工作;⑸加强文化教育工作。大会选举张海寰为主席,刘彦宾、白宗鲁(回族)、徐晓中为副主席。
1952年1月,美军公然违背国际法,在北朝鲜境内和我国东北地区施行灭绝人性的细菌战,这种惨无人道的行径,激起我国人民的极大愤慨。汝南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分别利用各种会议如劳模会、宣传员代表会等场合,组织漫画幻灯在大会上进行宣传展览,向大家讲解帝国主义实施细菌战的事实,以及如何防御细菌战、如何讲究卫生、防止疫病流行等。经过大张旗鼓、结合实际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了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麻痹恐惧思想,进一步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反对细菌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全县卫生部门医务人员召开了紧急会议,各中学、小学的全体师生以及工人、农民、街道居民都先后召开了座谈会、控诉会,控诉美帝国主义罪行。广大人民群众一致提出:一方面坚决做好增产节约,更好的支援中朝人民军队,来惩罚这些细菌犯;一方面大力开展灭虫、扑鼠和搞好清洁卫生运动,彻底粉碎敌人制造瘟疫的阴谋。除此以外,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全民性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除垃圾、杂草、粪便和改修厕所、平整污水坑、疏通沟渠、灭蝇捕鼠。这不仅有力地打击了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罪行,而且也使全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大大改善了人民的卫生状况,增强了人民的体质,为进行生产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运动。
中朝军民的并肩作战,终于迫使美国政府坐到谈判桌前。1953年7月27日,交战双方在板门店签署《朝鲜停战协定》,抗美援朝战争以美帝国主义企图霸占全部朝鲜的野心惨遭失败而告结束。抗美援朝的胜利,使新中国的国际威望空前提高,为国家开展社会改革和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作为一场伟大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运动,抗美援朝也使汝南人民受到一次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抗美援朝所形成的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极大地激发了汝南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热情,成为汝南巩固革命政权、发展经济和推动各项社会改革的强大动力。
第二章 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各项民主改革
第一节 农村土地改革
一、土地改革前汝南农村的经济社会状况
土地改革前,封建土地制度在汝南农村占据着统治地位,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主要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并且成为他们残酷剥削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重要工具。解放初期,不到全县农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据着超过50%的土地;占农村总人口60%的贫雇农仅占土地的20%左右。在封建土地制度统治下,农民不仅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剥削,每年要向地主交纳总收入60%左右的高额地租,而且还承受着名目繁多的超经济剥削,无偿为地主种地、磨面、修房盖屋、看家护院。封建土地制度使汝南农村长期处在贫穷、落后状态。
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广大农民群众在经济和政治上遭受的沉重压迫和残酷剥削,使他们终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挣扎在饥饿与死亡线上。废除落后的封建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抗日战争胜利后不久,为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共中央于1946年发出“五四指示”,明确提出“耕者有其田”,要求在党所领导的民主政权区域范围内,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1948年1月上旬,豫皖苏第四地委在临泉宋集召开土地改革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土地改革会议精神,部署全区的土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县一手拿枪、一手土改,组建土改工作队,开展土地改革。会后,汝南建立了土改工作队,中共汝南县委书记申修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张学清任正副队长,并带领土改工作队在杨埠、龙王庙、万冢、射桥等区进行土改试点。土改开始后,在“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口号下,余店、芦岗、李楼、付寨、王岗、杨埠、庙湾、射桥等区土改运动发展迅猛。然而,由于广大贫雇农对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及党的方针政策领会得不深不透,有不少贫雇农有顾虑思想,缺乏广泛而稳固的群众基础,一些地方对土地改革急于求成,在斗争地主时,出现了乱打乱杀问题;由于国共双方部分地区仍处于拉锯状态,有些地主投靠地方反动武装,与人民政权直接对抗,发生了疯狂屠杀中共区乡干部及土地积极分子的恶性事件。为了纠正急性土改中出现的这些“左”倾错误,稳定社会秩序,194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只有具备3项条件才能进行土地改革:“第一,当地一切敌人武装力量已经全部消灭,环境已经安定,而非动荡不定的游击区域。第二,当地基本群众(雇农、贫农、中农)的绝大多数已经有了分配土地的要求,而不只是少数有此要求。第三,党的工作干部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确能掌握当地的土地改革工作,而非听任群众的自发活动”。“中原局所属江淮河汉区域的绝大部分地区,因为尚不具备第一条件,即不应当列入今年的土地改革计划内。明年是否列入视情况才能决定”。6月,中共中央中原局提出了减租减息的政策,主张通过减租减息,减轻农民负担,削弱农村封建势力。而如何彻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如何实现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成为下一步党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1949年2月,汝南全境彻底解放,中共汝南县委、县民主政府、县大队由杨埠进驻县城。此后,汝南根据省委、地委指示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深入开展剿匪反霸运动,对猖獗一时的土匪恶霸势力给予了毁灭性打击。1949年4月中旬,县委根据地委、军分区部署,在汝南县西南部集中清剿了羊克政、温警吾股匪。活捉羊克政,消灭其匪徒100多人。至1949年秋,全县先后建立了146个乡镇民主政府,同时建立了农民协会、妇女协会组织。1950年1月10日,中共汝南县委针对各区抢劫案不断发生,匪霸分子进行破坏捣乱的问题,及时作了《关于肃清匪特的指示》,要求各区乡大胆谨慎地武装群众,形成群众性的清匪反特运动,抓紧侦察捕捉散匪,收缴枪支。至1950年3月,全县清匪反霸运动基本结束,沉重地打击了恶霸势力和一小部分不甘心灭亡的残匪。稳定了社会秩序,安定了人民生活,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此时,农民群众要求进行土地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土地改革问题成为解决农村问题、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村进步的焦点。
二、认真做好土地改革准备工作
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是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党和政府的既定方针和根本任务。
1950年2月初,在反霸减租群众运动胜利结束的基础上,汝南土地改革运动进入准备阶段,并在两个月内认真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从本月初开始,在老君庙乡重点试验土改;(二)分四批轮训区、乡干部1047人,提高素质,掌握土改政策;(三)召开县农代会、各界代表会,根据《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和省委关于土地改革的决定,通过《汝南县土地改革决议案》;(四)定于本月22日,县委召开区委干部会议,进行土改计划;(五)为了配合土地改革运动,汝南县人民法庭设立4个分庭,并抽调专门干部集训三天,认真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六)召开教育扩大会,抽调部分教职工学习土地改革方针、政策、方法、步骤,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全县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2月27日,全县召开区党委以上干部会议,总结反霸运动成果和经验,部署土改计划,调整干部,充实加强区级干部力量。
1950年3月7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第三次代表会议精神,认真领会土地改革新政策,明确了大力恢复与发展生产、集中精力抓好土地改革是今后党的中心任务。这次会议的召开,统一了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明确了新形势和新任务,为全面深入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土地改革的全面展开
在学习政策条例、制定方案计划、动员干部群众等一系列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从1950年4月1日起,汝南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4月5日,经上级批准,汝南县成立了以姜铭鼎、张一峰、罗钦、李书田、李华轩、安丽青等九人组成的土地改革委员会。姜铭鼎同志为主任,张一峰同志为副主任。在土改中,全县贯彻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孤立地主”的路线和政策;并确立了土地改革的基本原则:“中间不动两头平”、“不侵犯中农的土地财产”、“没收地主的土地、农具、粮食及房屋,分给他们和农民同等土地”、“征收富农多余的(指超过当地中农水平的部分)土地、耕畜、农具、粮食”、“没收学堂、族田、祠堂庙宇、教堂及其他社团所有土地分给农民”。整个土改运动分三步进行,即整队划阶级,没收与征收,分配成果。这三步必须依次进行,使上步与下步有机结合,上步是下步的准备,下步是上步的继续。整顿队伍划阶级时,每个乡必须召开五种会议,即乡农代会、乡民大会、农协会、贫协大会、向地富训话会。通过五种会议整顿队伍,扩大力量,孤立和打击敌人。整顿队伍与划阶级结合进行。深入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回忆诉苦,发动群众。干部与群众密切结合。一般是白天划阶级,晚上整顿队伍。划阶级的程序是内部划典型,公开评阶级,先划地主,再划富农,允许申辩。张榜公布,大家没意见时,召开乡农代会定阶级。乡民大会通过后,报经区政府批准。然后阶级大站队,分清敌我划清界线。全县共划地主5526户,占总农户的4.3%;富农6428户,占总农户的4.8%;中农、贫农共117650户,占总农户的80.9%。阶级划定之后,进行没收征收工作。先收土地粮食,后收农具房屋。根据地富自报,进行算账评估。先没收地主,后征收富农。一些地富在征收和没收中千方百计瞒报,特别是瞒报粮食现象更为严重,到处装苦叫惨,绞尽脑汁进行分散,甚至耍无赖以威胁群众。贫雇农为了眼前生活,对分粮一事看的较重,粮食成了斗争的焦点。在没收与征收中,土改工作队发挥贫雇农的优势,向地富开展面对面的说理斗争,坚决反对隐瞒的发生。分配果实,重在公开、公平、合理。因为分配果实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工作极其复杂,必须进行精确计算,细心组织,力争做到公平合理。在土地改革中,分配果实至关重要。分配得好,能增强贫雇农的团结,把群众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分配得不好,会引起贫雇农的意见,影响内部团结。还有富余村不愿与其他村合分。针对这种情况,土改工作队积极进行“天下农民是一家”的教育,教育群众打破封建的宗族观念,高度警惕不法地富从中挑拨是非。土地的分配一般以小乡为单位,按“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原则,在原耕地基础上按土地的数量、质量、产量及其位置远近适当抽补。分配牲口和大件农具,采取自由结合,互助生产,为合作生产创造条件。分粮食与生产救灾结合,确保人民生活。
汝南的土地改革,由于县委正确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政策措施,始终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时间虽短,却取得了很大成绩。在这一场土地制度大变革中,全县共斗争大地主413人,不法地主711人,反动分子2434人,没收地主和征收富农的土地697216.5亩,房屋75616间,农具107438件,耕畜8294头,粮食456万斤,银元8957块,元宝6个、金戒指8个、银砖1块,基本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
通过土地改革,在农村树立起农民的政治优势,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阶级觉悟和思想觉悟,激发了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贫雇农群众欢声笑语、欢腾雀跃,高唱“土地回老家,合理又合法,千年古树开了花,今日人民坐天下”。广大群众发自肺腑热爱共产党,热爱新社会。全县普遍建立了农民协会,会员达198327人,通过选举建立了乡级政权。在土改运动中,涌现出大量的青年积极分子,被吸收到团组织中,共发展团员3500人,分别建立了195个团支部。在这一新形势下,县委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在农村公开建党的指示精神,按照党章规定发展新党员472人。同时民兵组织也不断壮大,发展民兵10166人。农民群众在农村占了绝对优势,贫苦农民翻身得解放,真正成了国家主人。随着土改在全县的完成,农村的政治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农民生产情绪空前高涨,广泛形成了劳动光荣的时尚,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而且带动了全县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四、土地改革复查
土地改革是一项重大制度的变革,工作艰巨复杂,汝南县在短短35天内完成各项任务,难免存在不够完善和“夹生”问题,甚至遗留某些漏洞。特别是个别地富分子反攻倒算,记变天帐,威吓群众,拉拢干部,破坏生产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漏划的地主和漏斗的不法地主仍在顽抗。个别乡级组织不纯,出现包庇敌人现象。少数干部认为土改任务完成,业已将土地分到农民手中,说什么“船到码头车到站”,该歇一歇了。民兵也产生松劲麻痹思想,“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县委对全县土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队,把全县乡级组织大致分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土改任务完成好,农民组织坚强,贫雇农掌握政权,建立了党的组织。此类乡约占28%左右;第二种类型,贫雇农一般树立了优势,但不够巩固,此类乡最多,占57%左右;第三种类型,群众尚未充分发动起来,土改漏洞多,遗留问题比较严重,此类乡占15%左右。鉴于以上情况,县委根据上级指示,于1950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发动群众,开展了土地改革复查工作。
在土改复查工作中,县委始终贯彻“三个坚决”原则,即坚决依靠群众,坚决壮大贫雇农优势,坚决打击敌人。对地主恶霸打击要稳、准、狠;对土改运动中出现的偏差,要认真予以纠正。全县土改复查工作,基本上分五步进行。第一步是进行“三查”:查思想,克服麻痹轻敌情绪;查漏洞,认识土改遗留问题的危害性及土改复查的必要性;查敌情,揭发敌人反攻倒算的罪恶事实。第二步是进行“三追三反”,三追是追谣言、追旧欠、追土地契约;三反是反破坏、反倒算、反隐瞒土地。第三步是在打击敌人的情况下进行四查,即查执行政策,查漏划错划,查果实浪费,查分配不公。第四步是处理遗留问题,丈量土地,颁发土地证,确认地权。第五步是进行民主建设,纯洁组织,改选乡政权,组织动员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
汝南县通过土改复查,认真纠正了土改工作中的偏差,并查出漏网地主。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阶级觉悟、思想觉悟得到极大提高,也孤立打击了敌人。全县斗争了大地主591人,非法地主822人,反动分子512人,查出漏划地主361户,并纠正254户中农错划为富农。按照土地改革政策,对复查出的问题分别给予认真解决,深得广大群众的拥护。
1951年5月,八区老君庙肖成勋互助组和一区老祖庙张洪友互助组,试行“评工记分”法;7月3日,县委召开互助组长会议,推广自愿两利、民主管理的评工记分法。随后,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广大农民群众普遍组织起互助组,合伙购买牲口、大型农具,打井修渠,开展爱国生产竞赛。
五、胜利完成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
汝南县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胜利地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历史任务,结束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伟大的历史变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第一,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完成,彻底废除了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实现了千百年来广大农民群众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愿望。
第二,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完成,广大农民彻底翻身解放,开始当家作主,为广泛建立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三,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完成,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政治觉悟,农民生产情绪空前高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在此基础上,中共各级组织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农民积极响应中共中央提出的“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广泛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这是引导个体农民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步骤。
第四,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完成,在农村出现了学习文化的高潮,各种封建迷信和旧习俗受到了很大冲击。过去农村生活贫穷,文化落后。经过土改运动,农民子弟普遍要求学习文化知识,于是各乡村普遍建立了夜校,扫除文盲;农民生活习惯得到明显改变,农村社会风气发生很大变化。
第二节 城镇民主改革与改革社会风尚
一、城镇民主改革
解放前,城镇曾是敌伪土顽、地主恶霸的聚集地,是反动政府统治人民的主要基地,封建势力雄厚,一些行业的把头、行头也多是“集霸”、“镇霸”、“街霸”,有的还身兼保长、帮会头子,控制着某个行业甚至一条街道、一个集镇,不仅对劳动人民实行残酷统治,而且对一般工商业者也进行欺压。解放后,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运动影响下,特别是在大中城市民主改革的影响下,城镇群众迫切要求进行民主改革,一些地方群众开始自发地组织起来向欺压他们的封建残余势力进行斗争。因此,适应群众的要求,适时开展城镇民主改革成为党和政府面临的一项新任务。
1949年10月15日,汝南县委通过了《汝南县城关工作意见》。《意见》分析了汝南的敌情、群情、工情、商情,确定今后的中心工作是“以生产为主,配合乡村的清匪反霸,加强户口管理工作,深入进行城市清匪反特的侦察破案工作”。
1949年11月2日至4日,汝南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检讨了关门主义、形式主义;明确了今后以发展生产为主的方针;总结了汝南工运工作的历史情况和县政府进驻县城7个月工运工作的成绩,此后,汝南城关建立了3个工人夜校,组织1480名工人在夜校学习政治与文化。
1950年2月23日,经中南局、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汝南市,撤销城关区。同日,汝南县首届工商界代表大会召开,决定成立汝南县工商管理科和汝南市工商管理局。同时成立的还有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汝南市工作委员会、汝南市妇女联合会。
1950年3月,汝南市动员4800户无职业市民到农村分田,参加农业生产。
1950年4月3日至5日,汝南市召开首届工人代表大会,汝南市总工会正式成立,董玉堂任主席。
1950年8月29日,汝南市成立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张仁庭任主任委员,开始对失业人员进行登记,救济和就业安排。
1950年10月27日,《河南日报》报道,汝南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召开“搬运业失业工人代表座谈会”,动员失业工人返乡生产。市委、县委对已登记的130多户520多口人的下乡问题进行了研究,解决了下乡后的住房、土地、救济粮等问题,使失业工人愉快下乡生产。
1950年11月23日至27日,汝南市首届人民代表会议在市天主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1人。会议听取了市长路凤庆所做的《汝南市政府七个月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汝南市委代书记路凤庆所做的《对汝南市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决议案》、《关于为巩固物价发展生产决议案》、《关于发展合作事业组织贫农生产决议案》、《关于冬防治安决议案》。
1951年1月23日,汝南市工商界为支援抗美援朝召开各行业理事长和代表座谈会,检查各行业两个月来执行爱国公约情况。
1951年2月下旬,汝南市工人及各界群众连日举行游行示威,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反对美帝国主义武装日本,开展和平签名运动。至本月底,全市有2300余名职工在和平宣言上签名。
1951年7月17日,汝南召开城镇工作会议,根据《汝南县夏季城镇工作计划(草案)》,汝南县在全县开展民主改革运动。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张海寰为主任的“汝南县城镇民主改革委员会”和以陈东曙为组长的民主改革工作组。确定以水屯为试点,创造经验,然后全面展开。
全县城镇民主改革运动,通过发动工人,联合工商业者,打倒欺压与剥削群众、不劳而获的反动头子,然后转入民主团结和民主建设活动,为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至9月底,全县城镇民主改革基本结束。
二、开展禁烟禁毒运动
在旧中国,烟毒流行很广,遍及城乡老幼妇孺。凡染上烟毒者,轻者不务正业,无所事事;重者变为盗娼,更甚者沦为匪盗,杀人越货,危害社会。河南民间曾流行这样一副对联:“油灯一盏,烧掉祖宗万代业产,竹竿半截,打倒天下英雄豪杰”,非常形象地反映了烟毒的危害。
解放前,汝南县是国民党反动派盘踞统治时期较长、地方土匪恶霸较多的地区,政治情况复杂,反动势力根深蒂固,所以烟毒流行严重,遗毒较深。在军阀混战时期,汝南县城内二龙里街和乡间各大集镇,均设有“烟膏局”,因贩运鸦片的人都与官府豪绅互相勾结,群众又称它为“官膏局”。这一机构的设置,给鸦片的贩运、销售,大开了绿灯。嗣后,官府虽有禁令,也只是官面文章,鸦片的销售量有增无减,一直到解放初期,汝南县城乡仍有人制造和贩卖。1949年秋,人民政府下达了禁止制造、贩卖和吸食毒品的禁令,虽然三令五申,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肆无忌惮,置若罔闻,挖空心思,勾通渠道,千方百计,偷偷制造,暗运暗销,其他吸食者更是实繁有徒,难以数计。吸食者一旦吸毒上瘾之后,即终日萎靡不振,意志消沉,骨瘦如柴,形如鬼怪。全县农村因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者,为数甚多。有的偷盗诈骗,卖妻鬻子,更有甚者,沦为土匪,杀人绑票,无恶不作,横行乡里。
全县解放后,中共汝南县委、县政府在全面开展土地改革和肃匪反霸运动,安定社会秩序,恢复与发展生产的同时,即着手开展禁烟禁毒工作。但是,由于当时全县的工作千头万绪,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多数群众未能充分发动起来,所以多数毒犯没有受到应有的打击。特别是1950年1月至10月这一段时间内,由于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发展和朝鲜内战的爆发,加之在对敌斗争中有“宽大无边”的倾向,一些贩毒、制毒分子与社会上的特务、土匪等反动势力相互勾结,猖狂进行破坏活动。其突出表现是:(1)造谣惑众,制造混乱。(2)实施暗杀活动,扰乱社会秩序。(3)反攻倒算,破坏生产。一些恶霸、劣绅因其亲属制毒、贩毒被人民政府镇压后,便怀恨在心,明目张胆地进行反攻倒算。(4)有的毒贩采取种种隐蔽手段,暗地里继续从事制、贩毒的不法勾当。据1952年7月调查统计,全县11个区(镇)尚有25户种植罂粟的,其中种植最多的一户竟达近千株(一亩左右),这导致毒品仍在部分地区流行,有的地方甚至还很严重。
为彻底根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摧残人们精神和肉体的毒品,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950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的命令》,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省人民与此丑恶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中共汝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遵照省政府关于禁烟禁毒的指示,在开展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同时,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禁烟禁毒运动。1952年7月,根据省委和地委禁烟禁毒会议精神,汝南县委、县政府经过认真研究,于7月10日成立了“清毒委员会”,县委书记姜祯祥兼任主任委员,副县长刘彦宾、公安局长谷逢汉兼任副主任委员。清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预审、训练、登记、宣传4个组。分别抽调100多名干部和公安干警负责禁烟禁毒事宜,并以城关、罗店、水屯、官庄、老君庙、马乡、和孝、王岗、留盆和金铺十大集镇为重点,密切配合全国的禁烟运动。
为使禁烟禁毒运动更加深入人心,汝南县于1952年8月初召开了县、区、村三级干部会议,副县长刘彦宾在会上作了禁烟禁毒动员报告,号召全县党、政、军、民行动起来,结合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张旗鼓的禁烟禁毒运动。一是广泛宣传禁烟禁毒运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全县组织了2000余名宣传员,组成一支声势浩大的宣传队伍,并制作宣传提纲6000余份,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板报、戏曲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各乡村,广泛向群众进行宣讲,使禁烟禁毒的意义和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举办禁烟禁毒展览,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毒品犯进行登记。汝南县公安局在县文化馆的配合下举办了禁烟禁毒展览,参观群众达1.5万人次。这充分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心愿和要求。各村民兵和积极分子还自发组织起规劝小组、监视小组,主动协助政府深入家户院落宣传发动、讲解政策,说服规劝毒犯坦白登记。三是汝南县政法机关根据县委要求选择典型案例,在后龙亭操场召开大会,公开审判毒品犯。县法院根据毒犯态度和肃毒政策,宣布了对52名毒犯的判决,其中,判处15年以上长期徒刑的11人;15年以下短期徒刑的40人;判处死刑的1人,并于1952年11月7日执行枪决。公判大会的召开深刻教育了全县广大群众和毒犯家属,震慑了毒犯。
汝南县的禁烟禁毒运动,从1952年7月开始,到1952年11月结束,历时4个月,共收缴制成的老海88两,烟膏(俗称烟土)818两,老海配料(醋酸等)262两,制毒和吸毒器具485件,贩毒用长枪10支,子弹123发,手榴弹7枚,烟毒针剂73支。通过这一运动的开展,彻底肃清了毒品对全县人民群众的危害,断绝了毒品的来源,保障了人民的健康。同时,对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及国民经济的恢复起到了很大作用,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宣传贯彻《婚姻法》,改革社会风尚
旧中国的婚姻制度,是以夫权为中心、压迫妇女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在这种不合理制度下,男子可以征婚纳妾,女子则受着“好马不配双鞍,烈女不配二男”的束缚。广大妇女不仅失去了婚姻自由,而且在经济上没有地位,在政治上被人歧视。由于女子的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定,不受法律保护,男人通常不把妇女当人看待,妇女受尽男人的虐待、污辱,却不能反抗。在这种封建婚姻制度的摧残下,不知有多少妇女走上绝路,她们用自缢、服毒、跳井、投河等方式来表示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和控诉。彻底改革旧的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使广大妇女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在政治上彻底翻身,是男女达到真正平等,共同分享幸福生活的关键。在漫长的革命斗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把这一点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从未停止过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禁止养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法》对婚姻关系的建立、夫妻间的权力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财产和生活等内容,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庭生活的一个伟大变革。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尤其是得到了青壮年和青年工人、农民、学生的真心拥护。
为了把广大群众从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根据中央和省委、地委有关指示,汝南县从1950年5月起全面开展大规模的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运动开始后,中共汝南县委分别组织县、区两级党政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有关宣传贯彻《婚姻法》的文件,把宣传贯彻《婚姻法》作为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随后又组织大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贯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贯彻《婚姻法》,汝南县成立了宣传贯彻《婚姻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汝南县还在25个县直单位组织6个宣传领导小组。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的补充指示》以后,汝南县委又重新修改了宣传计划,充实加强了领导力量,还吸收了民主人士、工商联代表、学校代表、烈军属代表等各界成员参加。并制定了“开展大张旗鼓地贯彻《婚姻法》宣传月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要求,并强调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认识的前提下,搞好宣传工作。
为使宣传工作不留“死角”,汝南县委充分发挥骨干队伍力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汝南县在农村组织有文化的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走向街头、饭市、田间、家庭巡回宣传。桃园铺、老祖庙、宋庄等村组织428人成立89个宣传队,以快板、戏剧、广播等形式,演唱了《儿女新事》、《乘龙快婿》、《自由结婚》、《模范家庭》等节目,并在妇女群众中教唱《妇女翻身得解放》、《社会主义好》、《婚姻法就是好》等歌曲;还成立了《婚姻法》宣传工作组、广播队、漫画组、黑板报组等,分赴各区、村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8个幻灯队到各村放映有关《婚姻法》的幻灯片。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广大群众对婚姻法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广大妇女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摧毁旧习惯势力的勇气和信心。
汝南县委还非常重视对骨干队伍的培训,先后培训骨干、积极分子、报告员800余人,其中有县、区、村各级领导干部,有党、团员。汝南县以宣传部、法院、团委、妇联、文教科、文化馆为主,抽调1000余人担任宣传员,建立起一支相当规模的宣传队伍。同时,为进一步启发群众的觉悟,采取新旧婚姻制度对比的方法,让受旧婚姻制度迫害的群众现身说法,控诉旧婚姻制度给家庭带来的不幸。
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的同时,汝南县采取不同方式,把各区、村分类排队,分期分批有重点地进行宣传。一类村,干部对新婚姻制度认识比较明确,积极支持自由婚姻,群众基础好,思想较解放,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家庭纠纷减少了,早婚、重婚、包办买卖婚姻现象减少了,寡妇也有再嫁自由,涌现出了一批好典型,形成了一种民主和睦的好风尚。对这类村,采取召开模范代表会和贯彻婚姻法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宣传执行婚姻法对国家、对自己、对后代的好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水平,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自觉争当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模范的好现象。二类村,群众基础比较好,男女青年积极要求恋爱婚姻自由,而且敢于和封建家庭作斗争,但由于干部宣传贯彻《婚姻法》不全面、不系统,工作不深入,不能主动地认真处理纠纷,因而自由婚姻还是少数,个别家庭仍有父母粗暴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现象。因此,只有全面系统地贯彻《婚姻法》,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婚姻法》,并根据具体事例进行分析,提高认识,才能彻底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三类村,包办买卖婚姻现象严重,封建婚姻道德观念根深蒂固,妇女因受压迫而自杀现象屡屡发生。个别村干部存在着严重的封建思想,对被虐待的妇女不管不问。对这类村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汝南县主要采取召开大会、小会,组织群众控诉封建婚姻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和灾难,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好处,指导干部群众分清自由恋爱和伤风败俗、媒人和介绍人的根本区别。对执意干涉、阻挠子女婚姻自由的,派干部登门宣传,彻底解决。
1953年3月8日,根据中共中央3月份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的规定,汝南县认真总结了自1950年《婚姻法》颁布以来的执行情况,制定了《中共汝南县委关于贯彻<婚姻法>方案(草案)》,确定从3月8日到4月8日为全县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月。1953年6月,汝南县的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基本结束。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全县的包办、买卖及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被摧毁,自由、平等、互敬互爱的新婚姻制度基本建立,全县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从几千年的旧婚姻枷锁中被彻底解放出来,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大批新型家庭,树立了新的社会风尚。据统计,自《婚姻法》颁布到1953年,在这短短的几年中,全县有3286对青年经过自由恋爱,婚姻自主结了婚。此外,人们对离婚有了较正确的认识,一部分受封建婚姻制度迫害的妇女,勇敢地摆脱了痛苦婚姻的束缚,克服了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获得了解放。汝南县法院从1952年到1953年,共判决1148件离婚案件。那些被男人欺负,受到虐待打骂的妇女开始获得了自由,她们除了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外,还积极参加了治保会、业余剧团、读报组、民校等各种社会组织,政治觉悟显著提高,要求进步的越来越多,仅1950年到1953年,全县就有257名妇女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三章 国民经济的恢复
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全面开展
第一节 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一、平抑物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汝南解放后,经济上面临着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生产萧条,一些投机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经济秩序面临严重挑战。尤其是粮食价格多次波动,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解决物价波动带来的消极影响,汝南县委、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平抑物价。
首先,整顿货币流通市场,严厉打击金融投机和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1949年3月,中州农民银行汝南县行撤销;6月,中国人民银行汝南县支行成立。汝南县人民银行成立后,针对全县市场上货币流通市场的混乱状况,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指示和“联系银元、十足兑现、排除法币、保护物资、扶持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组织人民币的发行,规定全县市场只准流通人民币,并按照1:3的比价收兑中州币,同时对流通在全县范围内原各解放区发行的各式各样的货币,均分别按一定比价收兑。同时规定,各党、政、军、群事业单位,在支付军政费用、各项税收、买卖交易、清偿账款中一律使用人民币。1949年7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金银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人民银行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群众性的反伪票、肃顽币、打击走私运动。汝南县按照上级指示,明令严禁金、银在市场上流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买卖金银。对倒卖、套购、贩运金银者依法严惩。
第二,积极组织以粮食为主的货源,看准时机,大胆抛售,主动打击投机商业活动。1949年10月,全国范围物价猛烈上涨,汝南的私营粮商趁国营粮食公司粮源不足、全县市场萧条之机,利用其在市场上的优势,大肆囤积居奇、倒卖粮食,导致粮价不断攀升,引起其它商品的价格也持续上涨。城关市场1公斤食盐等于5.13公斤小麦的价格,1尺白平布与2.2公斤小麦或1.5公斤籽棉等值,1条肥皂可兑换1.5公斤小麦,1公斤红糖和7公斤小麦等值,一时间人心惶惶。10月下旬,在信阳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下,汝南县的国营粮食公司从外地紧急调运了大批粮食,集中低价抛售,敞开供应群众。全县粮食市场粮价暴跌,其它商品价格也随之回落。1950年春节前后,受全国物价上涨的影响,汝南县主要集镇的一些不法粮商闻风而动,趁机再次掀起粮价上涨风波,导致全县粮食市场上的粮食价格高出国家牌价30%一40%。为使广大人民群众高高兴兴地欢度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春节,汝南县委、县政府紧急行动,连续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县主要集镇成立了国营粮食交易机构,以控制粮源,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全县的国营粮食部门紧急调拨了148万斤粮食在市场上抛售,其中城关镇一次就抛售60万斤,这些措施的实施很快控制了物价上涨。1953年4月下旬,全县的小麦及其它农作物遭受严重霜灾,群众产生恐慌思想,不法粮商趁机大肆活动,贱买贵卖,牟取暴利,并大量抢购、套购、骗购粮食。到9月份秋粮上市,全县粮食市场更趋紧张,群众争相排队抢购粮食,加上不法粮贩捣乱,使抢购现象愈演愈烈,粮价疯涨,一集一个价,甚至一集数价。由此引起全县农副产品和副食品等其它商品的价格也相继出现上涨。对此,汝南县委、县政府一方面组织群众搞好生产救灾,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生活,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指示国营粮食部门大批量调进粮食,再次集中压价抛售,终于迫使粮食投机商不得不降价出售囤粮。
第三,加强市场管理,积极干预物价。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汝南县部分投机商人趁机造谣惑众,捣乱破坏,大肆抢购粮食。而此时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上心存疑虑,惶恐不安,也纷纷加入抢购粮食的行列,导致全县粮食市场出现购多销少、市价高于牌价的现象。全县65个粮食市场,小麦市价高于牌价的就有44个,相平的21个;大豆市价高于牌价的59个,相平的45个。由于牌、市价格悬殊,国家收购不能占据主动。全县大小私人粮行互相勾结,或明或暗地以高于牌价30%的价格与国家争购,导致粮价猛涨。同年11月,汝南县市场小麦价格上涨11.2%,棉布价格上涨16.31%。为保证抗美援朝和土改、镇反等其它社会政治运动的顺利开展,平息此次物价上涨风潮,汝南县委、县政府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县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坚决打击不法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哄抬物价的违法行径,同时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的统一管理,大力回笼货币;掌握市场主动权,利用价格杠杆作用,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汝南县委、县政府还根据上级指示采取计划收购、计划供应措施来稳定物价,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由国家统一定价;要求国营商业公司扩大批发业务,扩大批零差率,压缩零售;同时,明令全县各私营工商户一律执行国家牌价,挂牌营业,接受工商税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
二、统一财政经济
汝南解放初期,经济基础十分薄弱,财政工作处在由分管到统管的过渡阶段,由于支前任务非常繁重,财政开支过大,经常是入不敷出,致使财政工作一度出现难以维持的混乱局面。1950年3月3日,政务院作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1950年3月下旬,汝南县召开县、区扩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政务院《决定》精神和全省第三次财政扩大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县长姜铭鼎在县区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全县干部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性,各职能部门要和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通力配合,把这项工作搞好。
强化现金管理,广泛开展储蓄业务,吸收存款。1950年4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汝南县指定中国人民银行汝南县支行为全县的现金管理和调拨的执行机关,明确要求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一律在人民银行开设账户,所有资金的往来结算必须通过银行,禁止擅自用现金支付。汝南县支行经上级同意,还分别调整提高了存款利率,广泛开展城镇储蓄业务,本着“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和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大量吸收储蓄存款,筹集闲散资金。为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县支行开办了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活期储蓄。随着生产的发展,还开展了保本保值定期储蓄。1951年增加了有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县支行为争取普遍开设账户,吸收存款,银行员工还组成若干个工作组,深入到城关等主要集镇的酿造厂和私营工商户家中,广泛宣传储蓄利国利民的重大意义,积极动员群众增收节支,将多余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支援国家建设。支行领导还亲自带领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到各国营贸易公司等单位现场办理存款业务,并向这些单位的财会人员讲解和传授现金管理知识,帮助他们整理各种账表,受到普遍赞扬。经过全县金融部门员工的努力工作,全县城镇储蓄余额有了显著的增长,有力地支援了汝南县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推行新的现金结算方式,加强现金出纳工作的管理。新中国成立后,汝南县的商品交易和银行资金清算,特别是对私营业务基本仍是沿用解放前旧银行业务的一些结算方式,当时对私营业务主要有支票活期存款、普通划线和特别划线支票、保付支票汇总结算(包括票汇、信汇、电汇)等,随着国营经济的壮大,旧有的金融结算方式已丧失了基础,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不利于财政经济的统一。为此,1951年春,根据上级“巩固国防,稳定物价,重点建设”的财经方针,汝南县支行大力开展了划拨转账工作,将货币流通明确划分为转账流通和现金流通两个领域,并对旧的现金同城与异地结算方式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结算方式共有8种。属于同城的有4种,即支票结算、保付支票结算、计划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属于异地的有3种,即汇兑、特种账户、信用证。此外还有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的托收承付。这8种结算方式规定只在国营货管单位试行,对私营业务仍使用支票、汇兑、进出口押汇等。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占绝大多数的转账流通,集中结算于银行,从而大大减少了现金的流通量。全县还进一步加强了现金出纳工作的管理,县支行均建立与健全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坚持钱账分管原则和复核制度。县支行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坚持双人管理金库,对运送的现金、金银,要两人以上负责押运,不得委托他人捎带。
规范和统一银行会计核算制度。汝南县支行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根据1949年11月人民银行总行召开的全国第一届会计工作会议所制定的统一的会计制度草案,分别对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统一了会计科目、账务组织、记账方法、联行制度等,并改变了原有的账务组织和劳动组织,建立了三人专柜,设立了专职复核员,并增设了日记账,以监督全部账务平衡。同时还统一了会计核算办法,对原来使用的“借贷记账法”统一改为“收付记账法”;在会计科目上,统一设三大类,即资产、负债、损益类,并设33个科目。对原来规定的46种报表,一律减少到12种。此外,还培训和建立了一支会计队伍。这些做法,使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得到完善,基本上适应了财政经济统一工作的需要。
统一财政收支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汝南县委、县政府根据政务院《关于统一管理1950年财政收支的决定》,调整了财政、税收等部门的工作部署。在县级财政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财政基本上是自收自支,在县财政部门组建后,均编制了财政收支计划,在大力组织收入、节约支出的同时,有计划地统一集中和分配资金。此外,县税务部门坚持贯彻执行政务院颁布的统一的复税制新税法。规定统一征收的税种有工商所得税、交易税、临时商业税、货物税、印花税、屠宰税等8个税种,其中工商税是向工商业户征收的营业税和所得税。货物征收税的货物品种有纸烟、神香、鞭炮、迷信品、皮毛、砖瓦、煤、原木、茶叶、烟丝等14种,按行业货物征收。对新建立的供销社,为照顾其经营,扶持其发展,营业税一律给予减征20%。新税法的统一和实行,得到全县各阶层群众的广泛拥护,到1951年底,全县全年税收任务超额完成,达844.552元,1952年为1.344.292元,到1953年即达1.951.009元,连年增长。全县的税收利润成为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彻底清理财粮物资,澄清底数,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汝南县委、县政府在1949年即搞过一次清财工作,但很不彻底。1950年4月,根据信阳地委、行署的部署,全县开展了清理财粮物资工作。重点是对县政府及城关等各主要集镇的政府机关、国营贸易公司所存的物资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在清财工作进行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还组织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发行工作。汝南县从1950年元月开始宣传发动,主要推销给县国营企业职员、工人以及私营工商户。至5月底,全县推销工作结束,共推销109944元公债,超额完成了任务。县委、县政府遵照上级指示,还严格核定了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继续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主要以供给实物为主。党政机关干部,每人每年发单衣一身,棉衣一套,鞋、帽、毛巾等物品折款后和月津贴一道发给干部,以解决干部零用,有效地节约了财政支出费用。
由于党和政府制定并实行了正确的财政政策,汝南县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财政混乱局面逐渐改善,财政收支也接近平衡,市场物价逐渐平稳回落,社会秩序渐趋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开始安定,生产得到发展,全县的经济开始逐步好转,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汝南县是农业大县,农业生产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解放前,由于受封建土地制度、自然灾害侵害、国民党反动统治和战争破坏等因素影响,全县农业生产长期以来一直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解放后,随着社会秩序的初步安定,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工作。
1950年6月21日,汝南县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462人,列席代表25人。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25件。会议听取汝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姜铭鼎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汝南县委《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通过讨论,一致同意并对目前工作作出如下决议:(一)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问题;(二)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三)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四)布置夏粮征购入库;(五)维护社会秩序,管制不法地主和恶霸;(六)做好文化教育和卫生工作。会议选举张一峰为主席,路凤庆、周彩云为副主席。
进行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增强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和增加生产的能力。新中国成立之初,汝南县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工作。1949年10月制定的《汝南县今冬明春农副业生产计划》、1950年初汝南县制定的《1950年农业生产计划草案》均把兴修水利列为工作重点。县委、县政府组织群众积极修复水利工程,成立了治淮委员会,秋季建立了总队部。各区也建立了检查大队部,对各河流普遍进行了筑新堤、培旧堤工程。1951年春季,省委、省政府将治理淮河列为中心工作,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动员80534名群众,主治了练江河和汝河,一个多月完成土方3937764公方。国家投资款9100000千元。1951年8月25日至27日,全县连降大雨,河水猛涨,汝河、北汝河、练江河部分堤防洪水漫溢和决堤,被淹土地926313亩。29日,县委发出了“关于紧急动员起来,迅速进行堵口防堤抢险抢救工作的指示”,防汛救灾工作迅速开展。1952年春季,为彻底解决汝河泄水问题,又组织50038人,开挖了汝河分洪道,完成土方2099281公方。1952年,全县共打砖井55眼,土井27228眼,挖渠306条,共挖大小水沟2366条,合计1125公里。
开展群众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工作。从1949年到1952年,汝南县共发展了187个群众性技术组织,培养农业技术骨干1000余人。全县还建立了县、区两级技术推广站,举办了多期农技推广培训班,积极引导农民改进耕作技术。经过三年努力,全县共推广使用喷雾器和解放式水车等新式农具380部;大力提供新式步犁,做到三耕三耙,改进了耕作质量;到1952年底,小麦良种面积已占总麦田面积50%以上,棉花良种“大斯棉”普及到72%,谷子和大豆也都采用了优良品种;大力提倡养猪积肥并开展积肥运动,施肥量及施肥面积逐年增加;在整地、施肥、选种、播种、中耕、灌溉、防止虫害等方面,都创造了不少的先进经验,出现了不少好典型;从1949年到1952年,共召开农业劳模会11次,交流和推广农业生产的经验。
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努力提高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土地改革以及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了农民的政治觉悟,焕发了他们发展生产的热情。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农民把爱国主义热情和发展生产的实际行动结合起来。1950年3月,县委根据信阳专署《1951年生产工作计划(草案)》,结合本县情况,制定了《汝南县1951年农业生产工作计划(草案)》,确定1951年农业生产方针是:“面向群众,战胜灾荒,大力克服困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轰轰烈烈的爱国增产竞赛运动”。认真学习和总结推广丰产典型经验,努力提高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在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中,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人物和丰产的典型,如十区黄屯乡大李庄互助组创造了由原小麦亩产50多斤提高到150斤的新记录。
发放农业贷款,帮助农民解决资金困难。为了帮助土改后的农民发展生产,兴修水利,解决缺乏牲畜、农具、种子、肥料等困难,汝南县人民银行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1952年共发放农业贷款达256970万元(旧币),其中,农田水利贷款1567万元,耕畜贷款42000万元,农具贷款44500万元,肥料贷款7000万元。农业贷款3500万元,种畜贷款1800万元,小麦肥料贷款11500万元,种子贷款75000万元。
生产救灾,渡过难关。汝南县在解放前遭受多年战争的摧残,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统治和连年不断发生的旱、雹、涝、蝗等自然灾害,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大片土地荒芜,人民群众流离失所,生活极为贫困,1949年2月,汝南县全境解放后,全县逃荒要饭在外的尚有近万人。同年7月,由于山洪暴发洪水肆意横流县境,淹没土地达916700亩,在县委、县政府的紧急动员下,封堵了汝河岸边李庄长达330公尺的决口,沿岸村庄摆脱了洪水的威胁。1950年7月,全县连降大雨,降雨量达800公厘,西南部山洪连续暴发,加之全县刚刚解放,水利工程尚未兴建,造成汝河、练江河、马肠河、北汝河部分地区决口71处,共淹地810000亩。县委在全县动员3万民工参加堵口、抢救工作,7天的时间决口全部被封堵,大大减少了受灾面积。洪水过后,县委、县政府积极领导群众开展了生产自救运动,成立了生产救灾委员会,制定了“以生产救灾为中心,开展生产渡荒运动”的工作方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发挥了巨大作用。及时发布了抢种任务,经过一段艰苦的工作,灾民在农业上进行了积极的秋收、秋耕、秋种,秋季获得荞麦、萝卜大丰收。
经过县委、县政府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的农业生产迅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50年粮食总产为11681.5万公斤,较1949年增产408.5万公斤;1951年粮食总产为15695万公斤,较1950年增产4013.5万公斤;1952年粮食总产为18920.5万公斤,较1951年增产3225.5万公斤。全县棉花1950年总产为21万公斤,1951年为27万斤,较上年增产6万公斤;1952年为33.5万公斤,较上年增加6.5万公斤。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全县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调整与恢复工商业
新中国成立前夕,汝南县的工商业基础十分薄弱。由于连年战乱,敌匪破坏,人民外逃,土地荒芜,全县各大集镇关门停产、关店歇业者很多,一派萧条景象。
为了克服全县工商业存在的困难,争取经济形势的好转,汝南县委、县政府把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汝南县是农业大县,农民占全县人口的95%以上,广大农民生产和生活资料主要靠手工业供给,手工业生产在全县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950年2月,河南省第二次党代会决议明确提出:“恢复与发展有销路、能出口、城市农村需要的手工业,并提高技术,提高质量,减低成本。凡能围绕工业有前途者应大量发展,凡无前途者,应有计划地组织转变。”这就为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河南省第二次党代会的指示精神,汝南县人民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扶植手工业生产发展:一是确定方针,即把铁木、纺织、泥木、运输等行业作为扶植发展的重点。二是组织手工业合作社。到1952年底,共建立起供销生产社1个,社员252人,生产社4个,社员143人,这些手工业合作社采取联营、联购、联销等方式,解决了资金少和销路不畅的困难。三是国营经济部门和合作社与其签订合作合同,加工订货,大力扶植。到1952年底,各国营贸易公司和合作社共签订加工订货合同263份,有力地推动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四是广泛召开手工业者代表会议,加强工会工作,改善劳资关系,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工人觉悟,促进生产发展。五是发放贷款。据统计,汝南县银行从1951年到1952年共发放各类商业贷款15.7万元。这些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大力发展手工业生产的同时,汝南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扶持与帮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一是在工商界和工人店员中,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保护工商业的政策,解除工商业者的顾虑,动员开工生产。二是迅速恢复交通,帮助解决运输问题。1951年,县人民政府根据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民工整修公路暂行规定》,相继组织沿路乡村群众,对县境的主要道路进行了突击性的整修,为恢复工商业创造了条件。三是扶植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县人民银行发放了大量工商贷款,帮助私营企业克服严重的流动资金困难,使不少私营工商户得以迅速开业。1949年至1952年,汝南县人民银行共发放私人工商业贷款1.2万元,占全部贷款的0.76%。四是组织城乡物资交流,繁荣市场,解决私营工商业的原料及销路问题。全县私营工商业中除了一些不利于国计民生和不适合群众需要的行业不可避免地趋于萎缩外,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都在很短时间内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针对各集镇、农村物资交流不畅通的状况,为了沟通城乡经济,发展内外交流,汝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共同纲领》规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一是建立和发展国营商业体系,壮大国营贸易。1950年2月,经县政府批准,建立汝南县第一家国营工业企业——信阳地区汝南酿造厂,1950年5月,县政府将原1949年8月建立的贸易公司,又分建盐店、酒专、百货公司等三个机构,分管盐务、针织纺织、烟酒等业务,以及领导各个行业的私商工作。1951年8月,县政府批准将机械生产自救组转为国营汝南县铁工厂。到1952年底,全县商业系统零售总额为34.2万元,国营、合营就占57.6%,较1950年上升38%。全县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包括各种门类的国营商业系统。全县的国营商业在活跃城乡经济、稳定市场、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1949年到1952年,汝南县国营商业各类门店发展到21个,职工86人,完成购进额511.7万元,销售额达393.5万元。汝南县政府根据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需要,从1952年开始,对农副产品收购采取统购、派购、换购、议购等形式,对粮、棉、油一类物资实行统购加奖售,对猪、羊、禽、蛋二类物资实行派购加奖售,对牛、羊皮等农副产品实行收购加奖售,并拿出一部分群众需要的日用工业品换购农副产品,这有力地沟通了城乡物资交流和促进了工农业生产。二是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扶助下,积极发展合作社。到1952年10月底,全县共有供销合作社社员91511万人,基层社312个,干部61名。从1950年到1952年,县供销合作社在供应方面主要是以贷款、赊销的形式,销售“解放牌”水车、七寸步犁和八寸步犁等新式农具,从而保证了工农业产品的合理比价,保护了群众利益,对支持工农业生产起到了重大作用。三是积极开展物资交流工作。汝南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把物资交流工作贯穿全年”的指示精神,先后组织各种交易会,如庙会、物资交流展览会等,1952年城关利用8月15日古庙会,举办物资交流会,县委书记姜祯祥在开幕式上讲话,说明物资交流的意义,明确物资交流会的目的是大力供应广大群众需要的商品,6天成交额达42.93万元。
党的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汝南县的认真贯彻落实,使全县的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恢复与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改革和经济恢复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经济恢复的成就
经过三年的恢复和调整,汝南县的财政经济状况得到了根本好转,恢复国民经济任务胜利完成,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
1952年11月11日至15日,汝南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县人民剧院召开。到会代表358人,列席代表13人。会议收到提案308件。会议听取中共汝南县委书记姜祯祥作的《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汝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冯斌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和《汝南县1953年农业生产计划的报告》。会议通过4项决议:(一)开展民主建政,建设好乡村基层政权;(二)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三)土改遗留问题;(四)提案审查工作。会议选举姜祯祥为主席,刘彦宾、白宗鲁(回族)、徐晓中为副主席,委员23人。
工农业生产成就显著。到1952年底,汝南县工业总产值达到59.3万元。1951年酒厂产量为180吨,到1952年增长到252吨。1951年电厂发电量为68千瓦时,1952年增加到1.8万千瓦时。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都有了很大提高。1949年粮食单产为134.1斤,1952年则提高到154.6斤,较1949年增加了20.5斤。粮食总产量1952年为12469.5万公斤,比1949年的12090万公斤增加了379.5万公斤;棉花总产量1952年为33.5万公斤,比1949年的24万公斤增加了9.5万公斤。在农田水利建设上,主治了练江河、汝河、马肠河等三条河道,并新打砖井55眼,土井27228眼,挖渠306条,挖大小水沟2366条,合计1125公里,可浇地20087亩。在畜牧业方面,各种大家畜1951年为69806头,1952年为101086头,较1951年增加31280头。
交通运输和贸易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恢复和发展。全县城乡经济活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汝南县修整了驻新、汝确、汝上、汝正、汝周等公路,大大便利了物资流通。县政府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打击投机倒把行为和不法商人,稳定市场物价,对私营工商业贯彻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市场呈现出购销两旺的繁荣景象。仅1950年全县从事商业者就达9113户26189人,资金2.64亿元(旧币)。到1952年底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10397500元。
财政状况获得了根本性的好转。圆满完成了国家所交付的各项税收任务,保证了各项事业与行政管理费用的开支,有力地支持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保证了市场物价的稳定。全县均为农业区,农业生产占国民经济的90%,工商业比重较小。在组织财政收入上,根据中央“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巩固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物价的稳定”的方针,1952年全县财政收入420.1万元,从汝南县工商税收和农业税收收入比重来看,全县农业税1952年占总收入的89.4%;全县工商税收1952年占总收入的4.99%。
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汝南县1951年144个乡的调查显示,约有25%至45%的农户有了余粮。1949年全县仅有中等学校1所,学生429人;小学54所,学生6095人。到1952年中学学生达到1030人,较1949年增加近58.4%;小学增加到193所,学生增加到53169人。农村普遍建立了民校,县直机关设立了干部业余学校和干部子弟学校,工农子弟入学人数也日益增多。根据党的“面向工农兵,为工农兵服务,普及第一,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批判接受并发扬文化艺术传统”的方针,到1952年,汝南县已经建立了1个文化馆,2个文化站,2个职业剧团,演员100人,并建立农民业余剧团74个,幻灯、电影放映普及全县,黑板报到处可见,大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改变了人们的精神面貌,推动了生产建设。此外,全县卫生事业也获得了长足发展。卫生队伍由1950年的280人发展到1952年的412人,病床由1951年的15张,发展到1952年的30张。在“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下,开展了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多种烈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这些成就的取得为汝南县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 整顿党的基层组织与“三反”、“五反”运动
一、整顿党的基层组织
1949年2月,汝南全县解放,但是,全县多数村庄没有党组织。为了加强党对农村的领导,巩固农村阵地,汝南县委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土地改革和清匪反霸运动中涌现的积极分子中间,发展了一批党员。到1950年初,全县党员已发展到399人。
在发展壮大党的队伍的同时,汝南县委还结合新情况新变化,对党员队伍和党组织进行整顿。1949年10月,县委召开代表大会,主要部署干部整风和生产救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统一党员干部对新形势的思想认识,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基层党组织中思想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也明显地暴露出来。首先,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建国初的组织大发展中忽视和放松了必要的审查,事后又缺乏及时的有计划的教育和训练,致使新党员中一部分人思想作风不纯,也使少数投机分子和坏分子混入党内。新中国建立初期,被打倒的恶霸地主不断向人民政权进行反扑。因此,阶级立场就是当时的大是大非问题。在这个重要的政治问题上,有部分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其次,在老党员老干部中,由于革命的胜利,一些人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或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或把完成任务与执行政策对立起来,认为“为了完成任务,不强迫命令不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损害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引起群众的不满。第三,少数党员经不起胜利和执政的考验,经不起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发生了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的现象。一部分党员土地改革后失去了远大的理想和继续奋斗的革命精神,贪图安逸,产生了“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消极退坡思想。上述问题的危害是严重的,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1951年3月28 日至4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1951年9月1日,河南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与发展新党员计划》,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共产党员的八项条件对照检查、改进自己,重点解决党内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等问题。汝南县委按照省委、地委的统一部署,从1952年下半年开始,分别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1952年6月,为摸清全县基层党组织状况和党员思想状况,汝南县委分别对本县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进行了摸底调查,分类排队。全县1269名党员,积极的约占25%,中间状态的约占60%,不起作用的或后进的约占15%。全县123个党支部,其中一类支部56个,这类支部领导班子战斗力强,内部团结,讲究工作方法,大多数党员都能起动模范带头作用,并深受群众拥护。二类支部43个,这类支部一般能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领导班子比较团结,多数党员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现象。三类支部24个,这类支部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成员之间闹宗派,闹不团结,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多数党员不参加党的会议,不缴党费,不做党分配的工作,且党群关系紧张。
从以上分类排队情况来看,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主流是好的。三类支部虽占少数,但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如不加以解决将贻害无穷。为此,中共汝南县委根据党中央的决议精神和省、地委的有关指示,为加强对整党工作的领导,分别成立了整党领导小组,均下设整党办公室。
为了取得经验,汝南县委在开始全面整党以前,由县委书记姜祯祥带队,组成工作组,进驻八区老君庙村进行整党试点。在整党试点工作进行的同时,宣传发动工作也全面展开。汝南县委结合学习党章、党纲对党员进行总路线教育、时事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各区委建立了党课制度,由区委负责人担任主讲,采用分片(若干村为一片)上党课的办法,将党员标准八项条件分成若干段落一课一课讲,开展如何具备党员八项条件的大讨论。并结合当地党员一些活思想,不点名但有针对性地融合在党课中讲,收效较好。在讨论中,每个党员都逐条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宣传和发动,统一了思想认识,端正了态度,充分调动了全县广大党员参加整党运动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培训骨干,组织整顿奠定了思想基础。
为了培训骨干,汝南县委举办了整党骨干训练班,培训内容以党员标准八项条件为主,结合各乡村党组织的实际情况,逐条讲解。共训练了217人。通过培训,使受训党员明确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建立,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建设新中国的艰巨任务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带领群众去顽强战斗!要求党员、干部、群众响应毛主席号召: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务必保持不骄不躁的作风。
1952年7月,正当全县的“三反”运动轰轰烈烈开展期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要求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并对党员领导干部作一次深刻的考察和了解,坚决清除贪污蜕化分子,撤换那些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居功自傲、不求上进、消极疲塌、毫不称职分子的领导职务,大胆地提拔一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分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上级部署,全县整党工作就与“三反”运动相结合进行。大致分三个步骤:第一步,紧密结合“三反”运动的开展,向党员干部交待政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下水”,普遍检查。第二步,对党员进行登记。全县399名农村党员中,有379人自报申请进行了登记,占党员总数的94%。第三步,审查处理。汝南县委对党员的审查处理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向其颁发党员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鼓励,并指出缺点与不足,促使他们发扬成绩,继续努力。二是对不完全具备条件或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党员,保留党籍,缓发党证,限期改正。三是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消极落后分子,经教育无效者,劝其退党。四是对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及蜕化变质分子,坚决清除出党。在审查处理中,由整党领导小组确定重点审查对象,并派骨干进行专案调查,查证核实情况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犯错误党员应受的处分。经审查处理,开除党籍的4人,自动退党的8人,留党察看的3人,劝其退党的3人,取消候补资格的2人,延长候补期的5人,劝告的2人,撤销支书工作的1人,受警告处分的2人。
汝南县委还根据部分乡、村支部所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进行了改组或重建,帮助所建支部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等各项制度和农业生产发展规划。据统计,经过组织整顿后,全县的一类支部由原来的56个增加到 81 个,二类支部由原来的43个减少到25 个,三类支部由原来的24个减少到17个。
在组织整顿的基础上,全县还重点抓了发展党员工作。县委明确要求各基层支部对群众中的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和重点培养,并指定党员与他们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据统计,1954年全县共发展党员1619名,其中1344名正式党员,候补党员275名。县委还将982名在整党中工作热情、作风民主、为群众所拥护的党员干部,充实和加强到各区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并对这些党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次全县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到1954年基本结束。通过整顿,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广大党员明确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坚定了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决心。同时,通过组织清理,也使全县党的队伍更加纯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整顿的同时,县委本着慎重的方针,在所有党组织空白村发展了一批新党员,新建立了一批支部,初步改变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分布不平衡的状态,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联系,对团结全县各阶层人民胜利地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大力恢复工农业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保证和推动作用。
二、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全面开展社会各项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党政机关内部也出现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主要是反对贪污)的“三反”运动。
1951年12月1日至13日,河南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精神,部署在全省开展“三反”运动。12月24日至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和省各界代表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河南省开展爱国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方案》。
1952年1月5日,汝南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县委书记姜祯祥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精神,并通过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开展“三反”运动的重大意义,从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反”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汝南的“三反”运动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文件,宣传发动阶段。“三反”运动开始后,为了澄清党员干部的模糊认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汝南县委根据地委的统一安排,分别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动员。同时,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教师、工人普遍开展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严肃处理大贪污犯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行署专员张子善等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充分认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对党的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中央反贪污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使广大干部群众从思想上明确了开展“三反”运动的必要性及“三反”运动中应遵循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县委还利用报纸、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从上到下造成了一种强大的声势,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民主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52年2月,汝南的“三反”斗争进入第二阶段——开展民主检查阶段。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保证民主检查的顺利开展,在该阶段均采取先领导机关后直属机关、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的顺序。首先是领导层带头,认真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放手让群众评议。汝南县委根据地委规定,决定以县委书记姜祯祥为主,成立由县长路凤庆、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武建华、副县长冯宾、县工会主席董玉堂、城关镇委书记刘彦宾、县公安局长谷逢汉等同志参加的领导组,建立了“三反”办公室。为了加强领导,便于掌握学习,县委将县直机关和区、乡干部分两批集中在察院(今汝南二中)、郭家院(今县委党校)进行学习,将参加学习的749人(包括勤杂人员86人,教师8人)划分14个学委会,54个学习小组,有县委委员分工包干具体领导。在学习方法上,采取集中学习文件,武装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民主检查(自查为主,帮助为辅)。为使运动健康发展,县委确定以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三个机关为开展民主检查的重点。在民主检查前,县委书记姜祯祥于元月27日上午在县人民剧院作了“开展民主检查”的专题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开展“三反”运动的伟大意义,反复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在明确政策、充分发动群众、领导带头的基础上,实行民主检查,以自查为主,同志帮助为辅,人人过关,总结、鉴定、定案处理。领导带头检查后,让大家分组讨论,然后推举出代表,进行大会发言。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群众评议后予以通过;经群众评议通不过的,重新进行检查,直到群众满意。其次是小组评议,人人检查。每个干部都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个人检查,然后由大家提意见,展开面对面批评,随后背靠背由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是分析批评,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发动大家深入检查思想,找出导致错误的思想根源,分析所犯错误的危害,进一步提高认识。
1952年3月,开展民主检查工作基本结束,汝南的“三反”运动进入第三阶段——反贪污斗争阶段。反贪污斗争是“三反”运动的关键阶段。开展反贪污斗争之初,曾有“深山密林,必有猛虎”之说,故又称之为“打老虎”。而“老虎”又分为大、中、小三类,即贪污在5万元以上的为“大老虎”,贪污1万元至5万元者为“中老虎”,贪污1千元至1万元者为“小老虎”。在这个阶段中,汝南县委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关于“自觉坦白,不追不逼”、“检查从严,处理从宽,少数从严,多数从宽”的方针,同时县委主要领导反复贯彻了“三反”政策,讲明了彻底坦白交待退赃与抗拒到底的政策界限,强调贪污分子只有彻底坦白、老实交待才是唯一出路,并明确宣布一切贪污分子除罪大恶极者外,如能自动彻底坦白,重者酌情减罪,轻者可以免予治罪,如检举其他贪污分子,可视情况将功折罪。同时,对拒不承认贪污事实而又证据确凿的干部给予严厉的处分。随着反贪污斗争的步步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参加学习的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占5.4%。
在汝南县的反贪污斗争进入高潮期间,由于一些县直部门和部分区、村对党员、干部中贪污现象估计过重,单纯追求揭发出贪污分子的数字,发生了“逼、供、信”现象;甚至有的单位采用轮流作战战术,不让贪污分子睡觉和大会压、小会斗等过激做法,因而出现了相当一批“假老虎”。这对“三反”运动的开展曾一度产生了不良影响。汝南县委根据中共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毛泽东主席“要讲斗争策略,严禁逼供信”的指示,及时召开会议,检查了已发生的错误,并迅速予以纠正。
1952年7月,汝南的“三反”运动进入第四阶段——民主建设阶段。这一阶段,县委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民主补课。在民主补课中,首先在反官僚主义方面,1952年7月5日至6日,县委书记姜祯祥重点对全县反官僚主义工作作了动员报告。会后,县直各机关及各区、乡干部根据姜祯祥的报告,并结合有关文件的学习,展开了普遍深入的民主检查,联系到自己工作当中的失误,进行深刻的检查对照,充分认识官僚主义的危害与反官僚主义的必要性。其次在检查工作方面,县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各自部门的实际,检查工作中的缺点与失误,党委部门重点检查政治思想领导方面的问题,政府部门重点检查对经济建设和工农业生产的领导方法问题,政法部门着重检查人民民主专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批判各种错误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的觉悟。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干部处处以功臣自居,比待遇,比地位,知识分子干部与工农出身的干部互相瞧不起,闹不团结;一些做经济工作的干部怕犯错误,因而不愿与商人打交道,要求改行。针对上述种种思想倾向,汝南县委紧密联系在“三反”运动中揭发出来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组织全体干部重温了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广泛进行思想动员,使大家认识到资产阶级的丑恶本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三是澄清干部的政治面貌。通过学习文件,讲明政策,让干部从家庭情况、历史关系、社会关系等方面向组织交待,最后根据本人交待的问题情况,实事求是的逐人填表,作出恰当鉴定。有问题的同志们经过深刻的检讨和群众批评,均放下包袱,解除了顾虑,充分调动了工作和生产积极性。
汝南县的“三反”运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清除了坏分子,纯洁了组织,处理了一批犯错误干部,教育了领导,发动了群众(各单位积极分子占参加学习人员50%以上),基本上肃清了“三害”,有效地整顿了党的组织,对抵制旧社会的恶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和健康的社会风气,起了很大的作用,也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如土改复查,工农业生产,城镇民主改革,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等)的顺利完成。“三反”运动结束时,县委发展了一批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表扬了一大批廉洁奉公、积极工作的优秀党员和模范干部,全县干群提高了对资产阶级的警惕性,政治空气浓厚了,学习热情提高了,党群关系密切了,党的战斗力增强了,保障了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在开展“三反”运动的同时,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和地委作出的《关于对资产阶级破坏活动进行打击的决定》,于1952年2月1日,集中工商界各业理事长、组长94人进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通过学习和发动,工人和店员认识到:解放初期,党实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保护私营工商业者的政策是正确的。从而,绝大多数私营工、商业者摆脱了各种困境,纳入大胆经营、为生产建设服务的轨道。但因当时国营经济比重较小(全县仅有百货、贸易、粮食、盐店、酒类专卖几家国营企业),国计民生的供求绝大部分由私营商业承担,又由于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在经营中他们扰乱市场,抢购套购,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与国营企业明争暗斗,妄图垄断市场,排斥国营企业,导致“五毒”泛滥,严重地扰乱了市场和物价稳定,进而影响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县委、县政府在充分发动工人、店员揭发检举、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于1952年2月25日将城关各行各业780户、938人的工商业者和资本家集中进行“五反”学习。为了加强领导,以县工商科、县工商联合会为主建立了办公室、学习总会,下设4个分会,每个分会设11至12个学习小组。在方法上,实行大会动员,分组讨论,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反复讲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的政策,解除顾虑,依靠工人、店员,开展检举揭发。据统计,共揭发出不法资本家有“五毒”行为1500余件,使国家经济损失近6亿多元(旧币)。根据政策和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3月6日颁发的通令,将参加“五反”学习的工商户区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五种类型,并将严重违法、殴打工人、阻止工人参加工会的不法资本家依法惩办,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进攻。1952年4月6日,县委根据中央“关于小城市暂不搞五反斗争的指示精神”,由县长冯宾向参加学习人员宣布停止“五反”学习,转上生产。号召工商界解放思想,壮大资金,扩大经营,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通过“五反”学习和斗争,虽然时间较短,但对汝南县工商界和资本家震动很大,教育深刻,绝大部分工商户表示:“今后要老老实实爱国守法,服从领导,合法经营。”有少数工商户抱着“等、跑、怕”和“三光思想”(等挨整,停业逃跑,怕“五反”把资金抽光,货售光,食物吃光),消极经营,甚至抽资不投资,卖货不进货,造成市场萧条,经济死滞,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中南军政委员会于1952年6月颁发了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大力开展物资交流的“六项措施”。同时,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向汝南工商户提出“六项法则”。(一)不法资本家施放“五毒”是违法的,政府本着“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原则,要求工商户“奉公守法,杜绝五毒”,要在生产和经营中得到考验;(二)停止“五反”,工商业者要积极生产经营,过去犯法的要在今后生产和经营中立功赎罪;(三)极少数不法分子持消极等待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继续违法的人员要给以严惩;(四)所有工商户今后不准再施放“五毒”,要服从《共同纲领》与国家法令;(五)不准资本家无故停业、歇业、停伙、解雇店员、工人,极少数不法分子敢于报复工人、店员者,给予法律制裁;(六)守法户、基本守法户要带头搞好生产,半守法户要戴罪立功,严重违法户要在生产、经营中得到考验,争取从宽处理。并向工商户提出扶持办法,进货给予便利,复业不咎既往,增资不计来源,税收给予照顾,开放自由市场,经营有困难者,给予贷款扶助。通过学习,调动了工商者的积极性。他们认为实行“六项措施”,开放市场,落实政策,有钱可赚,有利可图,便纷纷壮大资金,扩大店面,搞好经营。汝南县先后举办了182次物资交流大会,成交额近9.93亿元(旧币);并组织贸易代表团参加了中南区、省、专举办的物资交流会,交易额近7.359亿元(旧币),繁荣了经济,稳定了物价,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汝南的“三反”、“五反”运动,严厉打击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同时,教育干部抵制了资产阶级的腐蚀,消除了旧社会的污毒,增强了社会主义新风尚。“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批判和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污毒,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气。同时,通过开展“五反”运动,有力打击了不法资本家严重的“五毒”行为,对汝南县私营工商业也是一次非常必要的民主改革,在私营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在人民民主制度下,只有服从工人阶级的领导,走共同纲领所指出的道路,才有光明的前途。
汝南的“三反”、“五反”运动是成功的,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着缺点和不足,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三反”运动中曾出现了逼、供、信和斗争扩大化现象,“五反”运动中个别干部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经批准就到处揪斗奸商,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对私商限制过多、过严,以致“五反”运动后,个别行业一度出现停滞现象。所有这些问题,在运动后期,汝南县根据上级指示,及时进行了纠正。
第三节 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恢复与发展
一、教育事业的恢复与发展
1949年2月,汝南全境解放,结束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汝南按照接办与恢复同时进行的原则,接管了各类学校60余所,学生6095人,教师249人,摧毁了反动的教育制度,废除了《公民》、《军训》等反动课程。1949年6月,县政府下设文教科,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工作。县文教科遵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小学教育工作问题的指示》,对接管的汝南城关小学,根据当时各校情况,采取裁减合并的办法,将原汝宁镇一、二、三中心学校及回民小学合并为“汝南第一小学校”;将城内西半部的酒仙庙小学和居雨小学合并为“汝南第二小学”;在细粉巷建立“汝南第三小学”。不久,又在私立子宜小学旧址,建立“新华小学”。四校在校学生1100余人,教师40多人。与此同时,对汝南城关各中等学校采取联合办学方式,合并成为“河南省立联合中学”。到1949年底,全县共恢复和发展中小学132所,(其中中学一所),在校学生14925人,教师509人。
此时,县委根据革命和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在汝宁中学建一所短师,学制半年至一年,培训师资力量。1951年春,在短师基础上,筹建汝南县简易师范,后改为汝南初级师范;1952年,汝南将停办的原省立园艺高等职业学校恢复改名为汝南农林中等技术学校;1952年,汝南在校场慈善会旧址,创办汝南县幼儿园。
到1952年,汝南小学发展到193所,在校学生53707人,教职工1272人,中学1所,学生795人,教职工68人。汝南非常重视教师的教育培训工作,1949年5月,汝南集中城关教师和知识分子200余人,经过短期培训,分配到城关各校和机关参与全县中心工作。暑假又集中乡村小学教师和知识分子400多人,举办教师讲习会,县委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参训教师学习《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土地法大纲》,多次作时事政策报告。县文教科领导还向大家讲解《中共斗争简史》,组织全体参训学员学习《小学教育暂行规定》、《小学教师服务条例》等文件。通过学习,学员们对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了全面的了解,初步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了觉悟,为汝南县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积极扩大学校规模,改善旧有办学条件。1950年3月,汝南县认真贯彻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的教育方针。汝南县根据翻身后的工农群众迫切要求文化翻身,踊跃送子女入学的情况,除在已恢复的学校增加班次充实名额外,还积极发动群众,利用旧庙宇和土改没收的房舍,自筹自办小学。同时要求全县各区、村尚未建校的村庄,如有旧校址,各村要负责保护,不得破坏;如无旧校址,要确定校址,以备建校。对于破旧的校舍要重新修缮;若校址太小或不适当,呈请区署可作适当调剂;各村村公所借给学校的桌凳及用具,不得借故要回。对入学的学生一般只收少量学费,对军属、干属、烈属及生活贫困的群众子弟,均酌情给予减免。
根据政务院1951年lO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汝南县根据本县的师资、教材等实际情况,在城关、红光等部分重点小学,进行了“五年一贯制”试点,取消了以往的初小和高小两级修业6年的分段制。在改革学制的同时,对以往的教材与教法也进行了改革,县人民政府明令废除各学校的封建的师生关系与法西斯的棍棒教育方法,代之以同志式的师生关系与说服教育的方法。从1951年秋季开始,汝南县各小学统一换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统编教材。新教材内容新颖活泼,很受教师学生的欢迎。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汝南县教育科还成立了视导组,由视导员巡回检查,组织教研小组,开展教学研究。
解放前,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压迫和剥削,没有上学条件,多数群众为文盲或半文盲。据统计,解放初期,全县628551名农民中,文盲占90%以上。解放后,全县广大农民当家做主、参政议政、建设国家,迫切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1949年12月5日,教育部在《关于开展1949年冬学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农村冬学运动是团结教育广大劳动人民的有力武器之一”,是“适应广大群众需要的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的教育方式,应当在农村普遍推行”。根据这一指示,按照省、地委的部署,汝南县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冬学运动,由此揭开了全县扫盲工作的序幕。为了加强对冬学运动的领导,汝南县、区、村三级分别成立了冬学委员会,村村举办冬学,掀起了全民性的学习文化热潮。县冬学学制和课程均按照广大农民群众的不同程度分别编成高级部和初级部。高级部学制两年,课程有算术、语文、自然常识三科;初级部学制两年,课程有算术和识字两科。不论高级部或初级部,全年必须保证学习8个月时间,每天学习掌握一到两个字,三年达到具有初步的算、写、读能力。据统计,至1950年底全县共开办扫肓班1209个,入学人数达197890人。汝南县还根据上级的指示,举办农民业余学校和速成识字班,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通过扫盲工作,广大农民不仅学习了文化知识,而且提高了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
二、文化事业的恢复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汝南县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恢复和发展文化事业,不断活跃和丰富全县人民的文化生活。
建立文化馆和农村俱乐部,选调具有特长的干部开展文化活动;在街道、农村办好大众黑板报,组织文化程度较高的教师、干部担当业余黑板报书写员,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土地改革、爱国丰产、农具改革以及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内容。抽调一批文化素质较高的干部组成文化宣传队,携带图片、收音机、幻灯机,在全县城乡巡回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先进人物事迹。
县委、县政府在进行党组织和政权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抓好以戏剧和民间文艺为主的文艺宣传工作,以文艺形式教育群众,团结各阶层人民,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剧团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县人民剧团配合县委的中心工作,创作出大批优秀、活泼、生动的剧目,为工农兵服务,表现工农兵生活,反映工农兵的思想和感情,用革命文艺动员群众、鼓舞群众、教育群众。全县各级干部还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动民间艺人,组建了一批业余文艺宣传团体,主要文艺形式有豫剧、曲剧、河南梆子等,还有秧歌、高跷、旱船等民间艺术。到1952年底,全县共组建74个业余文艺团体,大多数行政村都有了自己的文艺宣传组织。在这些业余文艺团体中,除少数艺术骨干是老艺人外,大部分是解放后对党有着深厚感情的翻身农民和基层干部,他们热爱党,热爱毛主席,坚决跟党走,因此,在组建业余文艺团体、编演节目时,热情积极,感情饱满,用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发生在身边的生动事例来讴歌新社会,颂扬社会主义制度,激励群众。在全县抗美援朝扩军运动中,这些文艺团体自编自演了一些快板、秧歌剧、说唱小段,配合运动大造舆论,排演了《应征前夕》、《保卫祖国服兵役》等优秀剧目。这些剧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情节感人,对提高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逐步发展电影广播事业。1950年春,中南军委会派电影队先后在县政府所在地城关镇露天放映了新闻纪录片《人民的胜利万岁》,观众达万人以上,绝大多数群众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电影,感到非常新奇。1952年4月,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看电影的愿望,汝南县由县财政拨款购置了16毫米电影机1部,同时选调4名青年教师为专职放映员,正式组建了汝南县第一个电影队。1950年5月,汝南建立收音站,供机关干部收听中央、省委指示。1951年5月,县文化馆购置100瓦扩大机1部,建起收音广播站。
汝南县地处中原,是中原文化重要发源地,地上、地下文物丰富。汝南县委、县政府根据省政府训令,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县文化馆负总责,加强全县文物管理。
三、卫生事业初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措施。中共汝南县委、县政府遵照上级部署,为了改变人民群众缺医少药、治病困难的状况,积极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医疗机构建设。1951年10月,汝南县卫生院在二龙里街建立时有平房20间,病床15张,工作人员15人,院长由县长兼任。医院分防疫保健、医疗、总务3课,内设3室和3科,即挂号室、司药室、化验室和内科、外科、妇产科。1952年4月,卫生院迁往共和东街,配有第一台显微镜,建立手术室。1951年,县卫生科在官庄建立全县第一个中、西医联合诊所。翌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县联合诊所发展到11个,医务人员83人。
(二)扎实开展防疫工作。为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强对防疫工作的领导,1950年2月,全县相继建立了县、区、乡三级防疫委员会,并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的指示》精神,从3月开始,组织医务人员90人,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春季种牛痘工作,种痘人数达15万人,这是全县开展的首次防疫工作。1952年,县卫生院、防疫委员会又组织中西医363人,在集中学习注射预防霍乱疫苗有关知识后,分片包干,深入各区、村农户家,注射霍乱疫苗。汝南还根据传染病的流行规律,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对传染源采取“四早”措施,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途径采取消毒、杀虫及改善卫生环境条件,从而使天花、麻疹、霍乱等烈性传染病发病率、病死率显著下降。到1956年底,全县天花、麻疹、霍乱基本绝迹。
(三)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积极开展防疫工作的同时,全县大力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元月,美国侵略者在中朝边境惨无人道地实施细菌战。为了战胜敌人的细菌战,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指示,掀起了大规模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分别召开各级干部会、群众会进行宣传发动,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人人动手,大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全县县、乡、村三级都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家各户均订立爱国公约,在群众中建立卫生小组,轮流值日,每日开展检查,村村整修街道,粉刷墙壁,改建厕所,新建井台均抬高加盖。1952年底,全县还建立了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通过宣传检查评比,广大群众逐步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城乡落后的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四)积极发展中医事业。1952年,汝南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关于中医中药的指示及《人民日报》所发表的“贯彻党对中医的正确政策”,制定了中医工作计划,成立了中西医学习委员会,其中中医7人,西医3人,行政人员3人,建立了中西医手术交流会16个,召开五次中西医座谈会,传达了中央、省、专中西方医代表会议精神与中医政策的七项文件。从而打消了中西医之间的门户之见,消除了中医界部分人的悲观情绪。通过中西医相结合治疗疾病被广大群众接受。
(五)高度重视妇幼保健工作。从1950年起,汝南县卫生科大力推广新法接生,并利用庙会、黑板报、广播、幻灯等各种形式宣传新法接生的科学性和旧法接生的危害性。全县还在城关、红光、老君庙、水屯等地训练接生员32人;在城关东天爷庙举办接生员培训班,共培训200人。随着新法接生在全县普及,产妇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得到了有效控制,提高了新生儿成活率,保证了母婴身体健康。
汝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全县的卫生条件,减少了疾病的发生,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
全面实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节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
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我们国家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许多新的问题。党领导人民继续前进,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顺利实现,朝鲜停战谈判双方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协议,战争可望不久结束。这表明,我国已经具备了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党及时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当然是国家工业化。这是中国人民百年来的梦寐以求的目标,是改变中国落后状态而臻于富强的关键所在。现在,中国人民终于可以在工业化的道路上迈开大步前进了。
同时,我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矛盾。在农村,土改以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发展对粮食和农产品原料不断增长的需求,而贫富差距的出现又引起党和政府对两极分化的关注。在城市,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限制和反限制斗争时起时伏,给国家经济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种状况使党不能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城市限制资本的措施。这样,就把对国民经济实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经过将近一年的酝酿,于1953年9月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这是党在历史的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时就确定的奋斗目标。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分两步走:首先取得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然后才能转入社会主义革命。至于何时才能转变到社会主义阶段,需要在革命发展的实践进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实践,党中央认为,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任务,时机与条件已经成熟。原因在于:一是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成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物质基础。二是已经积累了利用和限制私营工商业的许多经验,并已进行了初步改造。三是已经积累了土改后农村开展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经验,实际上成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四是从国际环境看,资本主义国家很不景气,社会主义国家正充满向上发展的活力。这也是促使党认为应当提出开始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一个因素。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也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新纲领。全党和全国人民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上来,兴高采烈地迎接和投入新中国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高潮。
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年10月,河南省第六次党代表会议召开。会议号召全体党员和全省人民充分认识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意义,以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实施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与宣传。
1953年11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发出《关于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决定》。12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宣传部制发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学习提纲和中共中央中南局的部署,中共河南省委发出《关于执行<中南局关于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决定>的通知》,要求从12月下旬至1954年2月底,用几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开展一次系统深入的学习,根据学习成果对工作和思想进行检查,以达到增强党性、改进工作的目的。
1953年11月16日至24日,汝南县召开县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和省、地委会议精神,学习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会同志普遍认为中央制定的总路线是十分正确的,思想亮堂了,方向明确了。县委扩大会议最后决定,要迅速向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鼓舞全县人民的干劲。会后,结合全县生产和工作,普遍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和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活动。
12月中旬至12月底,汝南县分别在水屯、老君庙相继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和党、团积极分子大会,大张 旗鼓地宣传贯彻了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经过自上而下的反复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与会人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对总路线的认识水平。
为了迅速形成宣传声势,中共汝南县委决定由12位领导带领工作队,将全县划分52片,于12月8日至11日,深入各乡村,采取先党内、团内、干部,后群众的方法,按照总路线宣传提纲,以乡为单位上大课,训练了宣传员19306名;组织宣传贯彻总路线报告团16个,培训报告员1210人,分赴农村进行宣传。全县各村均利用会议、黑板报、广播台、街头剧、图表、漫画、演唱、幻灯、电影、戏剧等所有的宣传工具和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性的宣传运动。宣传方法和形式应有尽有,普遍运用了通俗易懂的、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对农民进行了宣传教育。一是回忆对比。旧社会全县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占总人数的70%以上,那时农民的生活很悲惨,全县到处呈现着“十多”、“三难过”的局面,“十多”即逃荒要饭的多、土匪恶霸多、惯匪多、截路下黑条子的多、牵牲口架肉票的多、吃糠咽菜的多、卖儿卖女的多、饿死的穷人多、赌博吸毒的多、烧香敬神的多。“三难过”即地主恶霸压迫得难过、奸商剥削得难过、国民党反动派和地方土匪抓兵抢粮扰乱得难过。通过回忆对比,广大农民纷纷控诉了旧社会奸商牟取暴利的恶行,回顾了解放后的幸福生活,普遍反映:“只有共产党的领导,才真正为了咱老百姓,跟着共产党走就没错。”并表示统购统销开始后坚决带头把自己的余粮卖出去,支持国家工业化。二是算两笔账。一算国家支持农民与农民支持国家的账。据全县1952年底统计,县政府共发放农业贷款256970万元(旧币),大力扶助农业生产。二算实行统购统销后,对国家对农民的好处和自由市场奸商掌握粮食对国家对农民的危害和剥削账。三是自我教育。根据农村两级分化的形势,深入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自我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自我教育一开始,就在党内外对“三十亩地一头牛,孩子老婆热炕头”以及“三亩穷、五亩富,十亩、八亩不用做”的享受剥削思想进行了批判。经过分析批判以及对总路线的宣传学习,多数党员干部主动检查了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到了正确立场上来。
通过以上宣传教育和回忆对比算账,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都清楚地认识到,在那暗无天日的旧社会,农民没有一天好日子,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加强工农联盟,加强对农民的正确引导,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集体化,才是由穷变富的唯一正确道路。
汝南县在农村广泛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同时,也在其他行业及各界人士普遍进行了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汝南县开展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第一次比较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这一运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普遍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增强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广大农民群众纷纷要求参加互助组、合作社,将大批余粮踊跃卖给国家,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基层工矿企业,普遍掀起了以找窍门、挖潜力、提合理化建议等为内容的增产节约劳动竞赛运动,生产计划大都超额完成或提前完成,生产纪录不断刷新;广大手工业者也纷纷要求组织起来,扩大生产;许多私营工商业者表示要爱国守法,诚信经营。学习、宣传和落实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真正变成了推动生产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二节 全面实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经过土地改革,汝南广大农民获得了渴望已久的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总的看,其经济基础仍然是分散的、落后的私有制。这种私有制经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生产的发展,要想使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贫下中农富裕起来是非常困难的。究其原因,其一,个体农业的极端分散和经济力量薄弱,无力兴办大型农田水利设施和改善生产条件,不可能持续地扩大再生产。其二,土改后的广大贫下中农底子薄,生产资料十分匮乏,生产工具也严重不足,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其三,为了稳定中农,国家曾在土地改革中采取了保护中农的政策,土改后为解除中农怕“冒尖”、怕“割韭菜”的顾虑,鼓励共产党员带头致富,去影响中农发展生产,这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也出现了小农经济自发势力的滋长,而且还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一部分党员干部的剥削行为也尖锐地暴露出来。据汝南县1952年统计:全县有193个村的226名共产党员买地1043亩,31名党员雇长工184个,65名党员放高利贷13460元,35名党员入股私商4206元;267名青年团员买地698亩,17名团员雇长工17个,29名团员放高利贷3046元,并入股私商2021元;有4302户农民买地8243亩,325户农民雇长工342个,1367户农民入股私营65.75万元;有298名党员卖地532亩,有19名团员卖地431亩, 有2365户农民卖地7785亩。又据七区 (官庄)一个村统计,仅1952年就有116户卖地490余亩。这些情况说明,汝南县农村两级分化的状况十分严重,在农村已经引起广大贫下中农的忧虑。同时也说明,小农经济的状况如不改变,农村中两极分化现象必然会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这样下去,经过土地改革巩固起来的工农联盟,将会重新遭到破坏。
按照省、地委的部署安排,汝南县进行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10月至1951年7月,在开展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基础上,推动群众性互助组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土地改革的进行,广大贫下中农获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汝南县委和县政府根据毛泽东主席“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的指示,领导全县农民群众开展了爱国丰产竞赛运动,并积极鼓励农民发家致富。而此时全县广大贫下中农由于缺牲口、缺农具,没有资金,生产上遇到了重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快发展生产,摆脱贫困,就发扬了战争年代生产互助的传统,相互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他们组织起来的互助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本家近邻组织起来互相帮工;二是按地邻组织起来合伙挖渠、打井、买水车、浇地等;三是按生产性质组织起来,如合伙租种地、轧花、榨油等。如汝南县老君庙乡老君庙村肖屯互助组、老祖庙乡农民张洪友互助组,两个互助组共18户,在当年严重干旱的情况下,通过开展爱国丰产竞赛运动,所有互助组男女老少齐上阵,跑到七八里以外的渠里担水点种,粮棉又获得了一个好收成。张洪友互助组当年即获得小麦平均亩产达140斤的最高纪录,比起单干户最高纪录亩产110斤增加28%。秋季谷子、棉花产量分别超过单干户25%左右。互助组增产的事实,显示了互助组比单干户优越。在事实面前,村中贫农纷纷要求加入互助组,一些富裕中农也表示赞成互助组。之后,全村相继成立了12个互助组,参加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的70%。
在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推动下,汝南县各种形式的互助组得到迅速发展。当年统计,全县临时组发展到1169个,长期组发展到12个。参加农户达8232户,占总农户的8.1%.
第二阶段是从1951年8月至1953年11月,有计划、有组织地大力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
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决议》根据土改后农民发展个体经济和实行互助合作的两种积极性,以及农村中出现新的两极分化的情况,强调把个体农民组织起来的必要性,指示各级党委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运用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按照各地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大量发展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有重点地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
中共汝南县委先后认真学习和贯彻了《决议》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了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明确了党在农村工作中的基本任务,就是教育广大农民逐步懂得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比起单纯的孤立的个体经济有较大的优越性,启发他们由个体经济逐步向集体经济过渡。汝南县委根据全县实际,确定了首先大力发展农业互助组和重点试办初级社的方针,县委先后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县区村三级干部会、农业劳动模范会、互助合作代表会等,在贯彻《决议》精神的基础上,交流互助合作经验,要求与会人员“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带头走农业集体化道路,并以积极的态度、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接受的道理和办法,教育和促进农民逐步联合起来,逐步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逐步使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召开会议和教育引导的基础上,汝南县掀起了大办互助组的高潮。
1951年秋收季节,汝南县组织了群众性的参观评比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组织起来的优越性。老君庙区委组织村干部、劳动模范参观了肖屯村一个互助组。该互助组1951年的小麦亩产由1950年110斤提高到140斤,并听取了该互助组的经验介绍。该互助组学习了《决议》以后,坚持农副业结合,举办技术夜校,使互助组得到巩固和发展,组员扩大到13户;并把全村20个小组,联合成3个大组,形成了老组带新组的生动局面。通过参观评比,广大村干部和劳模亲眼看到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可以说是心悦诚服,赞不绝口,纷纷表示:要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共产党指引下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到1951年底,汝南县农村组织季节性互助组有5184个,参加农户29191户,入组人数77573人;常年性互助组391个,参加农户3004户,13471人。
1951年冬到1952年冬,汝南县委先后举办了“农村干部训练班”、“农村党员训练班”、“青年团员训练班”,组织农业劳动模范到武汉等大工业城市参观,并请参观团成员给全县干部群众作报告。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互助合作运动的迅速发展,提高了农村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的社会主义觉悟,使他们在互助合作运动中起到带头作用。老君庙乡肖屯村肖学宇领导的长期组的313亩玉米,总产达到5.16万斤,平均亩产163斤,比1949年平均亩产增长66斤,比单干户平均亩产多54斤;150亩谷子,亩产由1952年的350斤提高到510斤;240亩棉花,由1951年亩产籽棉195斤提高到275斤。九区马乡的几个长期组的340亩小麦,平均亩产由1952年不到200斤提高到200斤。这些长期组粮棉产量的高产,对临时组产生了很强的吸引力,进一步鼓励了全县农民群众由临时组转长期组、小组并大组的积极性。同时,大组的优越性也日益显现出来:一是有利于挖掘劳动潜力,初步实现人尽其才;二是有利于克服由于领导不力导致互助组散伙等困难;三是有利于农副业结合,扩大生产范围;四是有利于积累资金和购置公共财产。据全县391个长期组统计,截至1952年底共买新式步犁336张、牲口292头、大车112辆、水车221部、耧306张、喷雾器660架、小件农具2583件;五是有利于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到1952年底全县共打井6310眼;六是有利于实行科学种田,全县144个村成立了科技推广委员会,有268个长期组配备了技术员;七是有利于同银行、供销社挂勾,在国家扶助下发展生产。这些长期组之所以得到巩固和提高,发展较快,主要是因为执行了党的“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大政策,并同供销社、银行、农业技术推广站、棉站、粮站签订了产、供、销合同,把分散的小农经济初步纳入了国家计划。伴随着汝南县互助合作运动的迅猛发展,全县一批基础较好的长期组里的共产党员在实践中认识到农业生产合作社比互助组更能发挥组织起来的优越性。他们认识到农业生产合作社能解决互助组中难以解决的矛盾,有利于因地种植,而且比互助组更能在集体劳动的基础上,进行较合理的、有计划的分工合作,并且能够较好地利用新的农业技术,逐步实行农业技术改造,同时有利于利用共同劳动和土地统一经营的优越条件,进行农田基本建设,逐步扩大农业的再生产,并能够促进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实行“按劳分配”,鼓励了农民学习科学技术的积极性;由于共同劳动,合作社还成为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学校。基于上述种种认识,以老祖庙和老君庙互助组为代表的部分基础较好的长期组,相继向汝南县委提出试办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请求。汝南县委根据中央“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办社方针,先后批准了老祖庙、老君庙等村先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3月,汝南县先进互助组代表肖成勋出席了信阳地委召开的先进互助组代表会议。这次会议主要内容是解决互助组转初级社的问题。5月10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地委先进互助组长代表会议精神,县委派工作组进驻八区老君庙乡,主要是以肖成勋互助组为试点,摸索由互助组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制定了转社方案。至7月,汝南县委批准成立了汝南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老君庙乡肖屯农业合作社。10月,老祖庙乡张洪友以他领导的互助组(由9户组成)为基础,另外又吸收了15户外组农民,也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此同时,全县其他各区、村的干部群众纷纷提出组建初级社,参加互助合作。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加强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汝南县先后成立了互助合作办公室,并分别抽出一批能力较强的区委副书记或委员专职办社。在每个社都派有经过培训、懂得经营管理的办社专职干部,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社务。到1953年12月底,汝南县共建立了1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汝南县试办农业合作社的方法大体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农民群众入社前思想斗争复杂,顾虑较多,其中贫下中农入社态度坚决,是党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中坚力量。而中农还没有亲身感觉到合作社的好处则犹豫不决。新、老上中农由于生产条件优越,总怕入社后不自由,牲口农具怕作价低吃亏,土地怕评产低减少收入,不愿入社。尤其是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初期,准备入社的农民顾虑重重,未准备入社的农民也乱吹“冷风”,从而使思想发动工作存在着复杂性和艰巨性。纵观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时的思想发动经验,都是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从互助组到全村群众整体发动,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前途、道路教育,对党、团员进行党章和团章教育。同时还要因户、因人制宜算大账、算细账,逐步解决思想顾虑,提高其社会主义觉悟。并反复宣传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强调自愿原则,说明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充分做好发动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报名。对暂不吸收入社的农户则做好工作,说明分批吸收的原则。然后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选举产生“建社筹备委员会”或筹备小组,以研究建社具体问题。第二步,搞好“四评”。(一)评定土地产量。一般都是以土改后查田定产时的产量为基础,参照近一二年常年产量定产。这样既鼓励了经营好的农民,又不使经营不好的社员吃亏。(二)评定耕畜、农具折价。耕畜、农具作价,一般以市场行情为准,适当折扣,有的还把牲畜牵到集上评价。(三)评定劳力底分。劳力底分,是按劳分配的基础。凡入社社员一般都按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劳动态度等条件民主评定社员底分。(四)评定股份基金。股份基金是入社后的生产投资基金。在评法上有的同牲口、农具折价款统算,但因个别贫农户负担不起,所以一般采取分摊分还的办法,使贫农入社后在经济上不受中农的歧视。第三步,召开建社典礼大会。一般建社工作,都在结束“四评”、制订出生产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后,召开筹备委员会或社员代表会选出社务管理委员会,推选出社长、会计、保管、饲养员、记工员,然后召开建社大会,宣布合作社成立,全力转向生产。
第三阶段是从1953年12月至1955年12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建立,并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
1953年底,汝南县委在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和毛泽东提出的“既要办多,又要办好,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建社方针,分别认真总结了几年来建立和发展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作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党全民大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热情。汝南县各区、乡在结束粮食统购统销的基础上,普遍掀起了以建立初级社为中心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互助合作热潮。到1954年底,全县初级社发展到137个,入社4121户,再加上互助组织起来的农户,共占全县总农户数的3.9%,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普遍建立,为全县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形势,汝南县各级领导干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新的领导方法,概括起来讲就是抓好重点,指导一般。县、区委对在合作化运动中准备推行的生产、技术措施及管理办法等,都要先在点上试行,然后召开不同规模的会议推广。县委在合作化运动中先后抓了重点村老祖庙、肖屯、桃园铺、宋庄、郭庄、唐寺、赖屯、石庄等。1954年10月,县委召开了一次四级干部会议。会上老君庙乡农业合作社社长肖成勋、老祖庙乡农业合作社社长张洪友等分别介绍了在科学种田、劳动管理和财务管理、抗旱打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会后,为了及时推广这些先进经验,发挥老社传帮带的作用,县委以乡为单位建立了“一站三网”。一站即互助合作传授站,一般由包乡的区委任站长。三网即时事政策宣传网,网长均由老社社长担任;会计辅导网,网长均由会计业务熟练的老社会计担任;农业技术传授网,网长均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干部或老社技术员担任。这一时期某些区、社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学习不够,存在单纯完成任务观点,求数量不求质量,造成部分新建社不巩固,甚至出现社员退社和垮台散伙现象;个别地方还有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情况。县委于1955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大力保护耕畜的紧急指示》和《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精神,组织力量对全县137个新建初级社进行了摸底排队,结果发现有61个三、四类社领导力量薄弱,某些干部贯彻政策不够,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差,产生了排斥打击贫农现象,个别的还发生了某些强拉中农入社、牲口农具入社评价不当、劳力土地分红比例不合理、财物管理劳动组织混乱等问题。特别严重的是有的农业社被地、富、坏分子窃取了领导权,煽动群众闹退社。2月底,汝南县委从各区抽调85名干部,协助区、乡对这61个三、四类社进行了整顿。整顿工作共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帮助合作社制订全年的或季节的生产计划;第二步,对党内外群众进行一次社会主义前途和合作化政策的再教育;第三步,解决“四评”遗留问题和影响生产的问题;第四步,调整、健全领导班子,转向生产。经过整顿,从这61个三、四类社中清洗出82名不纯分子,调整充实79名领导骨干,改善了干群关系,克服了经营管理上的混乱现象,使这些三、四类社得到了巩固。县委依靠各区委和乡总支,还对76个一、二类社进行了一次普遍检查,解决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对20多个自发社采取了慎重对待的方针。凡符合转社条件的,进行建社补课,转为合作社;凡不具备转社条件的,说服干部群众仍按互助组的办法组织生产,为转社积极创造条件。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犯了右倾错误”。中共汝南县委在传达贯彻这个报告精神的过程中,检查了不能放手发动群众、有“小脚女人走路”的“右倾”思想,分析了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形势,并重新制订了《1955年到1957年的合作化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对社外农民,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逐户规划”。对经济地位低下的贫农、下中农,如积极响应党的合作化的号召、自愿入社的,可先把他们组织起来。对暂时还不积极的分子则不要勉强拉进来,等他们觉悟提高了,对合作社发生兴趣了,再分批将他们吸收进合作社。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后,汝南按照省、地委要求,组织了大规模的宣传贯彻活动,在全县农村举办各种形式的训练班,学习政策,提高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坚定了大家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的信心。在训练班上,县委还组织干部学习了苏联办集体农庄的经验。一些先进初级社干部还介绍了建立高级社的准备过程和1956年夺取农业大丰收的计划。训练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县、区、乡干部都连夜下到农村,先党内后党外广泛发动群众,仅几天时间,就把群众发动起来,各村群众掀起争先恐后报名加入高级社的热潮。
第四阶段是从1956年1月至1956年5月,掀起高级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基本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从1956年1月起,全县大规模的高级农业合作化运动,势如暴风骤雨,席卷而来。到1956年5月10日,全县即由原来的2121个初级社扩大合并建成37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105000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9.6%。至此,汝南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县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
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实现了土地的公有化,随着土地及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归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在广大农村建立起了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广大农民彻底摆脱了小块土地私有制的束缚,走上了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道路,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历史时期。
但是,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期,由于准备不足,生产关系变革过快,公有化程度过高,组织规模过大,则带来工作过于简单、环节过于粗糙、管理比较混乱、在分配制度上存在平均主义现象、在生产经营上限制社员搞副业等问题。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汝南手工业历史悠久,但经营方式落后,设备陈旧,生产规模很小,生产能力很低。清末民初,县城仅有烟丝作坊4个,眼药作坊1个,炉坊3个,酒坊7个,榨油坊4个,印刷馆4个,木业店2个,官办民生工厂1个。到1936年,又发展了君力,复中,大中,大华,大通等11个烟厂;民生工厂还生产有棉布、床毯、线袜、毛巾、肥皂等。新中国成立后,汝南的手工业有了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汝南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指示,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手工业,积极帮助手工业者解决资金、原材料和销售等方面的困难,使手工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50年底,全县手工业发展到390户,从业人员838人,资金63万元。
社会主义改造进行前,汝南的手工业一般都是个体生产,分散经营,技术落后,规模很小,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很弱。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三大改造任务之一。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逐步引导手工业劳动者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汝南县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采取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种组织形式逐步进行的。在手工业生产小组阶段,它一般从供销、消费合作社和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或为供销、消费合作社和国营企业加工订货;小组不改变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性质,每个成员各自保持其原来的独立生产、分散经营的特点,自负盈亏;这种形式既使手工业劳动者避免受商业资本的控制和剥削,又便于进一步对手工业实行改造。在手工业供销合作社阶段,由若干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和几个手工生产小组组成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统一向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统一承揽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它能有效地克服小生产者的困难,便于帮助生产小组和社员逐步改变生产关系,还能更好地积累资金,购买公有的生产工具,进行部分的集中生产,为逐步提高到手工业生产合作化创造有利条件。
1951年6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全国第一次手工业生产会议,草拟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办法,指明了方向。此时,在汝南县的手工业者当中,相当一部分人对手工业合作化抱有种种怀疑和顾虑,对组织起来信心不足,概括起来他们有“五怕”:一怕合作不能巩固,以后垮台;二怕入社不自由;三怕不赚钱,顾不住家庭生活;四怕组织起来难以管理,“兵不服将”;五怕技术高的跟着技术低的吃亏。尤其是那些条件较好的手工业小业主,更不愿走组织起来的道路。针对这种情况,汝南县委根据上级指示,首先对全县手工业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汝南县委采取大会动员、干部家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与手工业者座谈形势,交流思想,从全国的大气候联系到本县的小气候,从原料购进加工到产品的销售,从工人的工资劳保福利到退休养老等方面讲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优越性,动员大家坚定地走合作化道路。并以工会为主,召开座谈会,畅谈走合作化道路的优越性,使广大手工业者进一步认识到个体生产的弊端。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使90%以上的手工业者认识到:改造是大势所趋,只有走集体合作化道路,手工业者才有前途,才能摆脱雇佣关系,工人才能真正当家做主。这种认识的形成为下一步有计划地开展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1953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汝南县的工作重心也由恢复国民经济转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面改造上来。为推动汝南县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1953年11月,召开了手工业代表会,会议深入进行了总路线教育,使手工业者进一步明确了组织起来可以发展生产、提高技术、降低成本。
伴随着手工业者生产积极性的高涨,汝南县已经组织起来的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和社员当中,依然存在着保守思想和资本主义经营观点,加之干部缺乏管理经验,因而导致在生产上形成多头指挥和无人负责的混乱局面。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财务制度混乱,不重视计划生产,车间和小组之间联系不紧,出现了产、供、销脱节现象,甚至造成有时停工待料或有料待活的情况,使生产效率不能提高,造成了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严重影响了社员情绪。有的合作社还发生了社员公开闹工资、闹退社现象。针对上述情况,汝南县委按照上级部署,本着“边发展、边整顿、边巩固提高”的原则,分别对县手工业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整顿,主要是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加强对社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贯彻“面向农村,自产自销,为工农业生产与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纠正“单纯的依靠加工订货”的倾向。经过历时半年的整顿,干部领导能力和社员的思想觉悟普遍提高,初步树立了“以社为家”的思想,建立健全了生产管理机构,贯彻执行了定额管理和计件工资等制度,从而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粗制滥造现象,提高了社员收入,增加了公共积累。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从而弥补了工业产品的不足,在繁荣市场、稳定物价、巩固工农联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稳步前进,汝南还对已组建的生产合作社先后开展了以加强社会主义教育、反资产阶级经营思想和作风为中心的整顿。通过整顿,纯洁了内部,清除了暗藏在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7人;制订了社章和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购销、财务开支、经营管理纳入了正规。由按股分红的低级生产社,过渡到入股作价、按劳分配的高级生产社,促进了生产发展,开展了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劳动竞赛,提高了生产效率,产品产值稳步增长。
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进入高潮,广大手工业者书面申请,口头要求,夫妻相劝,父子协商,亲邻相串,纷纷加入手工业合作组织。汝南县委、县政府借鉴外地经验,按行业全部入社。将城关34个行业,534户,从业人员835人全部组织起来,共组织手工业生产社11个,社员774人,资金102840元。生产组4个,社员36人,资金750元。另组织搬运社1个,社员244人。运输社1个,社员363人。建筑社1个,社员234人。其中有3个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社员242人,资金87349元。加入社、组的529户,占手工业户数的99%以上,实现了全行业的合作化。
汝南县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改变了手工业生产领域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改变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使几千年来分散的、落后的小私有经济变成了合作社所有的集体经济,使几千年来的师徒关系变成了同志式的合作关系,使广大手工业者摆脱了剥削和贫困,社(组)员的劳动收入普遍增加。但是,由于在改造中没有很好地考虑到手工业具有分散灵活、产品多样、能适应群众不同要求和市场变化等特点,过急过快地把个体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一味地追求公有化程度更高的生产合作化,并盲目地拆小社并大社,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三、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清朝末年,汝南城内已拥有盐行、粮行、油行、肉行、柴行、竹货行、皮麻行、木材行、药材行、杂货行、棉花行、牲畜行、酒醋酱菜店、估衣店、石印局等210多家店铺,分布在县城东关至西关及城内各条街道上。到1936年,汝南城关从事商业的有460家,资金39.1亿元(法币),从业人员1511人。由于商业的发展,经商者日益增多,不少外地商人也相继在县城及乡下重要集镇开办多种店铺、行业。抗日战争时期,日军犯境,汝南大部分商铺倒闭,市场萧条;到了1941年,汝南仅剩250家商铺。解放战争时期,匪患骚扰,地方官府摊派苛捐杂税甚多,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城内生意经营惨淡,几乎到了崩溃边缘。
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政府提出要深入宣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迅速稳定了物价,安定了人心。经过党和政府的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发展。
但是,在经济恢复发展过程中,私营资本的逐利性质以及由此对整个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带来的干扰与破坏也明显暴露出来。
1953年9月,中共中央发布过渡时期总路线,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体布局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步骤地把一切对国计民生有利而又为国家所需要的资本主义企业,基本上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并使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向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然后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地变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
1953年10月,汝南根据中共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安排,实行粮食、油料统购统销,取缔了92家私营粮行、9家油行,将油坊转为给国营公司加工。
1954年春,汝南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工商业者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党对工商业的政策,并结合实际开展了经营管理好、经营作风好、服务态度好的“三好”和服从政府管理、服从国营领导、服从工人监督的“三从”等守法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开展守法教育,使广大工商业者解除了思想顾虑,初步扭转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模糊认识,逐步改善了经营作风。大多数工商户的态度是争取利用,欢迎限制,接受改造。此后,汝南取缔了粮商和批发商,对零售商摊贩分别纳入经销、代销的方式;积极指导小百货、水果店、饮食业、纸烟铺、豆腐、日杂等个体商户走向联营、合作的道路,纳入国家统一管理渠道。
1954年9月,河南省财委制定了《关于对私营批发商、零售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几项措施》,决定充分利用市场关系变化和改组的有利条件,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和“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办法,把现有的小批发和零售商逐步改造成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商业。按照要求,汝南对批发商采取的方法是:坚持斗争和限制、排除与淘汰,在没有达到全部淘汰之前不能放松这种斗争。在具体执行上,采取“留”、“转”、“包”、“调”等形式进行改造,凡能继续经营者,让其继续经营(国家不需要的行业);凡为国营商业所需要,可以为国营代理批发业务,让其继续经营;凡能转业者,辅导其并店、联店转厂;能转零售者转零售。经上述办法仍无法安置者,其职工连同资方代理人可经训练,由国营商业吸收录用。对零售商采取的方法是:对现有零售商除一部必须与可能并店、联店转厂外,一般应逐步把他们改造成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零售商。主要采用批购、经销、代销、专业代销、代购、公私联购等形式。对零售商改造则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失业现象,争取全部或大部维持下来,做到“维持下来,面广吃稀”。对维持下来的零售商户,切实降低他们的费用标准,防止其开支浪费,不能维持。
为了适应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便于归口领导,1954年相继建立食品、纺织品、针织文化用品、医药等国营公司,还把城关工农供销社转为零售公司。城关对3个行业23户与国营建立了经售和批购业务关系。
在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中,县委、县政府虽然对方针、政策、方法、步骤以及应注意事项方面作了详尽安排,但由于思想落后于形势,对这一新的工作认识不足,在执行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只倾向盲目排挤,忽视改造安排;重视企业改造,忽视人员思想改造;愿意改造资金多的商户,不顾改造有困难的商户,更不顾改造年老体弱的商户;少数企业领导存在有“企业改造容易,人员安排困难”的情绪;还有部分企业领导有简单急燥思想,在贯彻省委踏步精神时,踏不住步,或踏住步而形成止步;想一步登天,政府一声号令全部过渡,致使全县私营商业、摊贩有一千多人在生活上出现困难。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对私改造工作的进行。县委多次召开企业领导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指示:盲目排挤,忽视改造是“左”的表现右的实质;改造容易安排难是右倾保守思想。要克服“左”或右的倾向,正确贯彻“稳步前进”的方针。既要原地踏步维持现状,总结教训,克服盲目排挤、不加安排的现象,又要防止心中无数。要把企业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起来,进行先安排后改造的“统筹安排”。
1955年春,汝南县根据“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方针和省委 “先安排后改造”的指示精神,对私改工作重新作了部署。
根据县委部署,由内到外,由上到下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精神,通过调查摸底,分析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了公私比重,调整了批零差率与批发起点,执行了批发对象,扭转了干部盲目排挤情绪,并适当退让了营业额,颁发了购货手册,调整了商业网,组织发动私营商业参加城乡物交会。通过上述工作,基本上实现了省委指示“先安排后改造”,把现有私营零售商维持下来的原则。并在维持下来的基础上,根据各行业所具备的条件,以经销、代销为主,有计划地实行全行业与个别改造相结合。
1955年12月12日至23日,省委召开全省镇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和学习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精神。1955年12月29日,汝南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分析了形势,批判了干部右倾保守思想。地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亲临指导,会议对改造的方针、政策、方法、步骤、人员过渡、行业归口等作了详细安排。县里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由财贸部、统战部、工商科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5人领导小组,下设改造办公室,并要求各区(镇)委建立5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齐得力人员专抓这项工作,加快推进公私合营步伐。
在工商界经过动员学习,抓好先进人,带动后进层,先进带中间,扩大进步层,缩小了中间和落后之间的差距,分化、孤立了顽固分子。同时进行调查研究,进行行业排队,摸清供、产、销经营和从业人员情况,以便统筹安排。通过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形成了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大趋所势,人心所向”的政治氛围。一时间,汝南城乡迅速掀起大行业要求公私合营,小商贩要求组织起来的高潮。
1956年1月24日,批准棉布、百货、文具、杂货四个行业公私合营。27日,批准酱菜、新药、煤铁、纸烟业公私合营。后又批准饮食、牛羊肉等行业公私合营。他们接到批准后,上街游行,到处报喜,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庆祝进入社会主义。据1956年统计,全县私营工商业人员1765人,被改造1665人,占94.3%。其中城关私营工商人员896人,改造后进入公私合营、合作店(组)820人,占94.3%。
汝南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和平赎买政策。根据中央“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和“从宽从了”的原则,进行清产评估,对公私合营企业私股实行定息。在人事安排上,根据“包下来”和“量才使用”的原则,对原有企业在职人员全部进行了安排。特别是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公私共事关系的指示后,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必要的共事制度,积极组织私方人员开展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热情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充分发挥了私方人员的积极性。
在对私改造过程中,汝南根据私营工商业规模较小、落后分散的特点,按照“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原则,对公私合营的企业进行联营或者合并改组,逐步改变旧的资本主义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由职工、私方代表参加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抓紧改造的同时,积极贯彻改造和生产两不误的方针,加强对生产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综观汝南县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过程,尽管工作中有些缺点和偏差,但总的来说是成功的,意义是深远的。其一,通过改造,顺利实现了对资本家的和平改造和赎买,完成了从资本主义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变革。其二,通过改造,消灭了资产阶级,使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安定。其三,在改造过程中,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思想改造结合起来,极大地提高了人的思想觉悟,把绝大多数原来的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调动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四、贯彻实施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
新中国解放初期,全国广大农村通过土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粮食产量明显增加。由于农民自储粮增多,使商品率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粮食的收支平衡。1953年初,中南行政区发布了《关于活跃初级市场的六项措施》,国营粮食部门放弃了部分市场。私人粮商乘机争相购粮,控制粮食市场。津、汉、沪及镇江等地粮商云集汝南县城及官庄、水屯、和孝等集镇,与当地粮商互相勾结,抢购囤积粮油,致使粮价波动,粮油外流,扰乱了正常的农村贸易,使国家粮油收购量一度下降,并出现国营粮站门前排队购粮、个别粮站脱销的反常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采取了恢复增加国营收购销售网点,把外地粮商排挤出去,又组织从外地调入粮食,实行配售、定售的措施,才逐步控制了粮价,稳定了粮食市场,但国营粮站供应粮食紧张的局面仍未根本扭转。
为了妥善解决粮食问题,1953年夏初,中共河南省派遣由赵波同志负责的工作组,到汝南三区大刘庄开展粮食统购统销试点工作。此后,汝南县委也组建工作组在姜坡乡、六区进行秋季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试点。工作组在宣传贯彻总路线的同时,还进行了“三支援”(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支援工业化、支援城市和灾区人民生活)的教育,提高群众对统购统销工作的认识。采取分户自报、民主评议、张榜定案的方法,很快澄清了各户群众粮食“余、足、缺”的实情,按照“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缺者供应”的原则,及时组织余粮户向国家定点交售余粮。对交售粮食质量好、贡献大的农户及时表彰,披红戴花,扩大影响。
1953年,全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就业人数大大增加,社会工资总额和城市居民的收入显著增长,城乡人民对粮食和其他重要日用消费品需求量也大大增加,农产品产量增长的速度赶不上消费增长的速度,许多地方出现粮食和其它农产品供不应求的问题。
为解决粮食供需矛盾,1953年10月10日,全国粮食会议召开,确定将粮食征购定名为“计划收购”,粮食配售定名为“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具体政策为: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由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并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严格管制并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11月15日,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要求对油料实行计划收购(统购),对食用油实行计划供应(统销)。11月19日,政务院下达《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1953年12月15日,汝南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今后意见报告决议》,并交由政府执行。随即,各区、乡、村参照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展开了粮食统购统销工作。1953年入库粮食41335吨,占总产折贸易粮145050吨的25.7%,农村统销9120吨,城镇供应12975吨。1954年入库粮食34775吨,农村统销18050吨,城镇供应9095吨。
随着粮食的统购统销工作的深入开展,1954年,汝南县将棉花、油脂纳入统购计划。统购油品2770吨、棉花3吨,计划供应油脂495吨、布匹176.19万米、棉花50吨。
为使粮、棉、油统购统销工作顺利开展,汝南县重点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在城乡集市取缔了私人粮(油、面)行,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国营、集体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营体制。1953年7月至1954年8月,强令关闭私人粮(面)行262个,其中城关92个、集镇170个,油行10个。国营粮食部门和供销社商业迅速占领了37个集镇,粮油购销网点扩大到51个,干部增加到55人、交易员100多人。与此同时,加强了市场管理和治安管理,查处非法套购粮、棉、油的27人,破坏统购统销工作的案件15起,并作了公开处理。至此,统购统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二)及时组织粮、棉(布)、油的定量供应。对农村人均每天不足1斤粮、年不足3斤油的欠缺户,本着“先吃自己的,后吃国家的”原则,先组织互助互借。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由国家发放购粮证,到指定粮站购买欠缺部分的粮油。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定量27市斤(16两)、油6两;机关团体集体伙食单位,每人每月36斤、油6两,由单位造册,粮食部门核批后供应;工商、饮食、酿造等行业用粮,须参照年均销量,由县财委审核批供;干部下乡在农户家就餐,每顿交纳由粮局印制的6两粮票。在粮油定量供应的同时,布匹、棉花也实行了按产量发放票证。机关干部、全民职工、手工业厂工人、教师为16尺,集镇工人、手工业社职工、农场工人、中学生为10尺,乡干部、市民、机关家属为7.5尺,农民7尺。全县首次共发放布证414万尺、棉花证48万斤。(三)结合统购统销工作的深入,使经营、加工等有关行业首先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粮油加工由过去的自由经营转向与国营企业签订合同的专营加工。从1953年12月起,计有217户磨面户为粮站加工粮食,1954年度发展到285户,加工粮食2795吨。有5户油坊(厂)为油脂公司加工油料,1954年度加工油料425吨。为方便市民生活,还组织城关5户油挑,流动售油,凭票供应。从事布匹经营的座商、布摊,1954年9月12日取缔转行138户,其余全部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经批准有11户转为国营经销,20户棉布摊贩、31户土布摊贩转为批购,并挂牌执行国营牌价。
在我国经济刚刚起步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粮棉油的统购统销工作,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保障了广大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既刺激了农业生产,也促进了其它工作,从而保证了我国有计划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全县的统购统销工作中,农业合作社由原来的2个发展到7个,常年互助组由3716个增加到3945个;6个区的供销社发展到3177股;原计划建立8个信用社,实际建立14个信用社;人民银行投放统购粮款1660244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也逐年增长。在卖余粮、支援国家建设的活动中,涌现出积极分子11760人,培养党员对象600多人,发展团员1481人,评选出工作、生产、售粮模范4031人。
第五章 过渡时期的政治建设和
圆满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第一节 过渡时期的政治建设
一、宣传网的建立和巩固
1951年1月1日,在声势浩大的抗美援朝运动中,为了发动群众,鼓舞士气,统一全国人民对抗美援朝意义的认识,以形成强大的政治攻势,全力支持抗美援朝,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为了使党的各级组织切实重视对人民群众的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及时制止许多错误的和反动的宣传、谣言的传播,及时地在人民群众中充分地宣传解释党的政策与主张,加强党对人民的宣传工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决定》要求有系统地建立对人民群众的经常性的宣传网,即在党的每个支部设立宣传员,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设立报告员,在全党建立宣传员、报告员制度。
1951年4月15日,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有四项议程:一是抗美援朝和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执行中央关于建立宣传网的决定;三是党的三十周年纪念;四是各级宣传干部的调配和训练问题。中共汝南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决定》精神,根据中共信阳地委《关于认真执行省委建立宣传网计划的指示》的统一部署,从1951年4月开始,轰轰烈烈地开展建立农村宣传网的工作。4月中旬,汝南县委召开全县宣传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及省、地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讨论如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将建立宣传网的工作扎实、深入、广泛地开展下去。县委书记张海寰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宣传网工作同反美爱国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建网的基础上,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漫画、黑板报、幻灯、广播筒、座谈会、代表会、控诉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面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会议决定,全县的建立宣传网工作,采取由点到面、分期分批开展的方法。确定三、八两个区的水屯、温庄等52个村为建立宣传网的试点村,通过试点村的工作,总结出一套建立宣传网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铺开。同时充分利用宣传网,解除各阶层人民的顾虑,提高觉悟,形成人人仇视、鄙视、蔑视美帝国主义的思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卫和平、反对侵略的决心,并把所建立的宣传网长期巩固坚持下去。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全县开始了建网试点工作。县委宣传部部长罗钦带领工作组,深入到九区赖屯村参加并指导该村的建网试点工作。工作组首先召开群众大会,向群众宣讲中央及省、地、县有关建网的文件精神,接着又连续召开了该村的全体党、团员干部会、民兵会、妇女会,向大家宣讲了建立宣传网的意义,以提高大家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协助村支部研究和确定了6名有一定文化基础、出身好、思想觉悟高并且自愿要求参加建网工作的积极分子为宣传员,并对他们进行了培训。为了给这些宣传员起到示范作用,工作组在全村群众大会上,向群众作了国内外形势和当前全县中心任务的报告,批驳了各种反动谣言及错误思想。报告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很受群众欢迎。在工作组的带动下,该村的6名宣传员积极向群众进行时事政策宣传。此外,工作组还帮助该村建立黑板报11块,设广播台2处,组建读报组6个,同时还规定了一个月两次的定期报告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赖屯的建网工作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工作组根据赖屯村试点建网情况,先后向县委、地委写了报告,对全县建网工作的全面展开总结了一套宝贵的经验,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受到地委、县委的高度重视。到1951年6月底,全县144个建网试点村的工作基本结束,共发展党员宣传员629名,非党宣传员735名,建置黑板报367块,广播台145处,读报组80个,幻灯组96个。
为认真总结建网试点经验,推动建立宣传网工作的全面开展,1951年7月下旬,中共汝南县委召开了第一次宣传员代表大会。会议总结了前一段的建网试点工作,学习和交流了九区赖屯村的建网先进经验,通过了《汝南县建立宣传网的计划》,明确了下一阶段建立宣传网的方针和任务,要求全县各区凡有党、团员的行政村9月底以前,农村、机关、工厂、学校12月底以前,普遍建立宣传网,争取发展宣传员3000名。会议还提出在建网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应在修订爱国公约、抗美援朝、捐献工作中来扩大巩固建网;(2)建网任务应变成推动中心工作的一种方法,不断地由重点到一般,由少到多,建立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前边建后边垮,使宣传网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有领导、有计划、有制度的宣传网。
汝南县第一次宣传员代表大会后,县委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指示:凡能担任报告员的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都应发展为报告员。同时还确定了发展宣传员的几种方法,一是召开支部书记会发展;二是召开没有建网村的支委和党员参加的会议,会上吸收宣传员;三是与中心工作结合,发现积极分子,由支部个别发展;四是经各群团系统积极发展团员、民兵、妇女,使其成为非党宣传员。此外,县委还建立了报告制度,制度规定:县委向各区每半月报告一次;各区传授站每10天向村报告一次;县直机关每半月至20天,由党委向全体干部报告一次。县委同时还规定宣传网在党内由报告员、宣传员组成;在党外由民主人士和爱国人士组成。报告员均由区委以上党委委员担任。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县委、县政府在县直各系统中发展报告员30名,其中包括张海寰、路凤庆、武建华、冯宾等7名县级领导同志,定期向县直机关和广大群众作国内外形势报告,结合本县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进行动员。县委书记张海寰在城关后龙亭广场作了首场政治报告,县直机关干部、工人、工商界代表和各中、小学师生共4000余人听了报告后,对战胜美帝国主义的信心和决心普遍提高,从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县委的带动下,全县各区的50余名主要领导亲任报告员,纷纷深入包片各乡村,开展建网工作。报告员入村后,一方面向群众作报告进行时事宣传,一方面积极发展党员宣传员和非党宣传员,并在每个支部确定3至5人任宣传员,负责直接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各村将发展的党员宣传员和非党宣传员均按照县委要求,统一编成三个组,即黑板报组、读报组、宣传组。黑板报组负责定期换写黑板报内容;而读报组的宣传员每到吃饭或开会时,就到固定的片区或饭市上读报;宣传组的任务就是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如戏剧、曲艺、漫画、传单、座谈会、报告会等,向群众宣传,集合群众学唱。晚饭后,群众一听到锣鼓声就自动从四面八方汇集到学校的操场上,听教师轮流教唱。村民们情绪高昂,有时学到深夜还不肯散去,学校、田间、村庄到处都回荡着嘹亮的歌声。
为了加强对宣传网工作的领导,根据地委指示精神,县委成立了宣传网工作指导站,以加强对各区、乡、村建网工作的具体指导,并负责搞好重点村建网的检查工作。从整体情况看,全县建立农村宣传网的工作进展基本上是顺利的、健康的。但是由于某些区、乡准备工作不充分,对党的建网方针、政策宣传学习得不够,存有单纯任务观点,求数量不求质量,造成部分村新建立的宣传网不巩固,甚至出现垮台散伙现象。鉴于这种情况,汝南县委于1951年9月,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了整顿宣传网的方案。首先是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分批分期训练了县、区报告员、宣传员546人,乡、村级宣传员2396人,共计2942人。主要培训对象是县、区党员领导干部、乡干部、村支书、民兵队长等。在此基础上,县委从县直各部门抽出一批干部,结合抗美援朝运动的开展,对全县五个区140个行政村所建的宣传网进行了调查摸底,分类排队。从摸底排队的结果看,这些村宣传网的发展很不平衡,大体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网内组织健全,有会议制度,因此所发展的宣传员工作积极热情,并能经常不断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被调查的140个村中,这类村有50个,占35.7%。第二种是村支部对宣传网的领导比较重视,但是村干部对建立宣传网的重要意义仍认识不足,个别村在建网中“关门”建网,不让非党员参加,同时会议制度不健全。这类村有63个,占45%。第三种是宣传网处于瘫痪状态,徒有虚名,根本不起作用,支部不领导,网内没有报告和会议制度,宣传员从未进行过宣传。这类村有27个,占被调查总数的19.2%。针对上述种种问题,汝南县委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从思想上加以教育提高,从工作上加以组织整顿,使得每个宣传员深刻认识到“宣传工作是推动各种工作的动力”,要在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才能把工作搞好。因此,县委于1951年10月30日召开了全县第二次宣传员代表大会,以总结建网以来10个月的工作,提高各级党的宣传员对宣传网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整顿工作的开展。会议期间,还进行了评比模范和建网典型经验介绍。九区赖屯村等4个村被评为宣传网建设甲等模范村,各奖锦旗一面,这4个村还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另有6个村被评为建网乙等模范村,同时还评选出186名模范宣传员。会后,全县上下积极行动,以区为单位,以宣传小组为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学习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整顿和健全宣传网的组织,使三种类型村的宣传网均得到巩固与提高。
通过对宣传网的整顿,全县的宣传网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据统计,全县新建宣传网的村庄共有313个,发展宣传员2619人,新增设大黑板1369块、广播台812座、收音机8部、幻灯32部、读报组185个。到1952年年底,全县已建立宣传网的村庄共有2000个。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建立宣传网的空白村还有150个。为彻底消灭建网空白村,1953年春节前夕,根据地委“认真搞好春节宣传活动,以促进空白村的建网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县迅速行动起来,分别成立了春节宣传工作委员会。组织了由200余名宣传员、105名艺人组成的春节宣传团,又分为15个大队、30个分队、30个宣传小组,携带40部幻灯机,分赴全县150个宣传网空白村,开展建网工作。三区(水屯)委员会除召开15次宣传员大会外,又在所辖10个建网空白村召开了92次小型座谈会,并放幻灯7次,演戏剧3次,使2.5万余人受到了教育,有力地推动了空白村的建网工作。到1953年底,全县又有91个村建立了宣传网,发展宣传员326名,建黑板报115块,设广播台140处,组织读报组335个、幻灯组117个。至此,全县建立宣传网的村庄已达2091个,占全县村庄总数的97%,遍布全县广大农村的宣传网基本形成。
在农村建立宣传网,是中共中央在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形势下,为使各项方针、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爱国宣传教育制度化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县充分利用宣传网,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建国后农村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在抗美援朝期间,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战胜美帝国主义的信心和决心,全县利用宣传网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反美爱国教育。各级党委成员和基层支部成员有1025名兼任报告员和宣传员,连同各基层乡村的区乡干部、中小学教师等共4000多人组成宣传网,在全县各地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不论是群众集会、戏台上下,还是村镇街头、饭市,到处都有他们活动的身影。他们高举“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标语,高呼“美国佬从朝鲜、台湾滚出去”的口号,高唱着“雄纠纠,气昂昂”的歌曲,走乡串村进行宣传。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县充分利用宣传网,开展了强大的政治宣传攻势。全县组织宣传员3000余人,深入到全县各个乡村,旗帜鲜明地向群众宣传《惩治反革命条例》,发动群众检举反革命分子,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恶,使镇反的意义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斗争了当权分子1092人,其中后台185人,匪首143人,乡保长554人。在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婚姻法》过程中,针对部分群众思想上存在的种种糊涂认识,县委组织广大宣传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其它场合,积极宣传党的婚姻政策。在宣传贯彻党的总路线和互助合作等运动中,在爱国丰产、推广先进技术、扩大棉田、农具改革、抗旱春耕、除虫、小麦选种评比等一系列工作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并取得显著成就。全县人民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大团结,思想觉悟明显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综观20世纪50年代全县农村宣传网的建立过程,除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党动员、发动群众,各部门密切配合,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因素等基本经验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为使宣传工作经常化,并充分发挥宣传网的实际效能,在建立宣传网的过程中,始终把建网工作当作推动其它一切工作的一种动力,与各项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行。(2)全县各级党组织不仅善于利用党内的宣传力量进行建网的宣传教育,而且善于组织党外各种社会力量,把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党的报告员、宣传员有计划地分布在群众性的宣传组织如黑板报组、读报组、剧团、幻灯组当中,起着骨干作用,使党的宣传力量和群众的宣传力量结合起来,一致行动,使党和政府的政策、任务迅速地、广泛地、有效地得到宣传贯彻。(3)建立了经常的、系统的领导制度。党组织不定期召开宣传员和报告员代表会议,分析研究群众思想动态,交流经验,讨论宣传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骨干宣传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定期向基层提供宣传材料,按期布置检查和总结建网工作。
二、积极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汝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了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密切联系各界人士进行政治思想改造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为汝南县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作了题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报告。毛泽东听取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的汇报,他针对党内严重存在的“左”的关门主义倾向,强调党内广泛开展对统一战线政策的宣传教育。此时,县委、县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剿匪反霸、恢复生产、恢复市场、平抑物价、稳定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生活等工作上,统一战线工作尚未提上议事日程。随着形势的发展,全县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滋长了骄傲情绪和以功臣自居的思想,在具体工作中,在对待统一战线问题上存在着“左”的关门主义倾向,瞧不起一些开明士绅,认为开明士绅历史复杂,思想落后,对革命贡献不大,并认为对他们的安排是摆样子,为了“照顾影响”。有的同志甚至认为革命成功了,统一战线“可有可无”,民主人士“任务已尽”,“是包袱”,采取了“宁左勿右”的态度去对待开明士绅,造成一些很不好的影响。
为统一思想,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地委的指示精神,县委先后举办了两期统战知识学习班,每期7天,2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国家统一战线所发生的历史性的变化;学习了新形势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任务和基本方针政策及开展统战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汝南县委采取黑板报、大字报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在党员干部中广泛进行宣传教育,解除顾虑,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了当前面临的中心问题不是推翻资产阶级,而是如何同他们合作,如何利用、限制和改造他们。
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前后,中共汝南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统一部署,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积极开展统战工作。
(一)积极筹备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汝南解放后,全县即抽调专门力量,开始了各界人代会的筹备工作,并且组建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秘书处,主要任务是研究各界人民代表会的中心议题、作用、意义及会议议程,下达选聘代表任务和准备提案工作等,并将这些内容有组织、有领导地分别传达到区、乡干部和群众中去。县委、县政府在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前夕,多次召开县区干部扩大会议。首先,让党员干部明白各界代表会和通常的干部工作会不同。各界代表会是开展统战工作的一个主要形式,是在学习党的基本政策和听取人民政府报告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代表意见,集中起来,加以归纳整理,再经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贯彻下去;若多数人思想不通,就无法实现,而且只能通过充分说理的方法,耐心细致的工作,无论决议与选举,皆要酝酿成熟,取得真正思想一致,才能提请表决。其次,让党员干部认识到要完成各项社会改革任务,必须团结广大的人民群众、工人及民族资产阶级,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争取四面八方团结一致。第三,提醒每个党员干部注意,不要使工商界、教育界、开明士绅代表感到有压力,要启发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经过紧张充分的筹备,汝南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9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在县城天主堂隆重召开,出席会议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工商界、医务以及青年、妇女等各方面代表215人,列席代表12人。会议部署了恢复区土地改革工作,使党的政策与各阶层人民见面,效果很好。通过这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县委、县政府开诚布公地讲清国家的困难,使代表们认识到,国家大事第一,不应再给国家增加新的负担,从而自觉带领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1949年11月至1953年底,汝南县共召开了五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次各界人民代表会召开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均积极帮助代表传达好会议决议,努力争取各项决议全部在基层得到落实。在贯彻实施决议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及时总结各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指示有关部门分类加以整理,分出轻重缓急,提出具体解决步骤和办法,结合工作,加以解决。全县各级政府还经常与各界代表联系,探讨问题,交换意见,经常发挥各界代表的作用,以便克服工作中的某些片面性。通过召开各界代表会,加强了人民政府和群众的联系,使党的政策从群众中来,再贯彻到群众中去,起到了其它会议所起不到的作用,从而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使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在基层得到了较好地贯彻执行。
(二)组织各界人士积极参加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等各项运动,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政治和思想教育。
按照上级部署,县委、县政府针对部分群众对美帝国主义的反动本质、对中朝两国唇齿相依的关系认识不清,不同程度存在着恐美、崇美思想的情况,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中共汝南县委书记张一峰曾召集全县各界知名人士召开座谈会,作时事报告,针对各界人士存在的思想问题,摆事实,讲道理,澄清糊涂认识。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还组织了时事教育宣传队,深入到乡村农家、田间地头进行宣传。1951年4月,全县相继成立了抗美援朝分会,广泛吸收全县工商、教育、宗教等各个阶层的爱国人士参加,组织了一系列抗美援朝游行示威、集会等活动,大造了声势,扩大了宣传面,提高了全县各阶层人士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觉悟,坚定了抗美援朝的信心。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此后,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范围 内轰轰烈烈开展起来。按照省、地委的部署,全县相继召开各界代表会议、座谈会、控诉会、公审会等,组织学校宣传队、秧歌队深入乡村,利用幻灯、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镇反的意义和党的政策,激发各阶层人士对反革命的义愤,唤起了他们的阶级觉悟,形成了广泛的群众性的镇反运动。6月4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在土改和镇反中对高级民主人士家属照顾和宽大处理的规定》。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对这一文件进行了内部传达。县委明确要求各区,对于解放前已开始参加反蒋斗争、且已经与我党合作的民主人士在镇反中必须有意地予以照顾或宽大处理,决不可不加区别地把他们与一般反动地主和反动军官一样对待,并详细规定了具体的照顾办法,从而有力地巩固了统一战线,促进了镇反运动顺利开展。
(三)开展对各界人士的思想改造工作。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是三年恢复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52年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学习运动的决定》。中共汝南县委根据省、地委的统一部署,于1月下旬,在以往对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学习运动。通过思想改造,在全县教育界知识分子中清除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治思想影响,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在一定程度上纯洁了队伍。
1953年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汝南县在整个“一五”期间,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动员私营工商业者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进一步加强对各界人士的思想改造,成为全县开展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
首先,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之初,全县工商界曾一度出现混乱,不少人疑虑重重。有的曲解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说什么“利用是绳索,限制是不让赚钱,改造是劳改”。为了解除工商界的思想顾虑,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作用,成立了学习委员会,组织了工商联委员、各行业代表或代表性的人物50多人,划分5个小组,学习总路线宣传提纲及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的报告和有关文件,然后在全县工商界中进行总路线的传达和讨论。通过学习,初步解决了全县私营工商业者对总路线的各种错误认识和疑虑,使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开始认识到,通过和平手段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现国家资本主义的政策是私营工商业者改造的必由之路,任何贪图暴利,不愿接受“利用、限制、改造”政策,怕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都是没有前途的。1955年10月,全国各大城市对私改造工作形成高潮。在这种形势下,全县统战工作的重点转向组织、辅导、推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县工商联曾多次深入到城关镇私营工商户中,挨家挨户地宣讲对私改造文件精神,动员私营工商业者走公私合营的道路。到1956年1月底,汝南县1665名私营工商业者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后,县委统战部、工商联组织专门力量组成了清产估价工作队,分别深入到私营工商户家中进行具体辅导,解决了不少清产估价中的疑难问题,对清产估价中的偏高偏低现象及时地进行纠正。同时,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由统战部、工商联研究提名,经县委审定后,报地委批准,将一批有代表性、工作积极、思想进步、有技术、会管理的骨干分子安排到了领导岗位。对其余资方人员、失业人员及一部分私营工商业者的子女也作了适当安排,使其各得其所。据统计,到1956年3月,县委先后将各界具有代表性的人士安排为县一届人大代表的9人、县一届政协副主席3人、县一届政协委员7人、工商联委员25人,不少中下层代表人物还参加了基层政权组织。
其次,充分发挥政协在对各界人士思想改造中的重要作用。1956年3月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汝南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傅良太为县政协主席(兼),商存德、张宗杰、尚天培、白宗鲁、徐晓中为县政协副主席。此后,在汝南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积极组织各界人士进行政治学习,推动各界人士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学习中主要采取学、听、观、做、参、谈六结合的方法。学,就是学习马列、毛主席著作,学习党的路线、宪法、重要法律和各个时期的时事政策;听,就是听党政领导同志的时事报告,劳动模范、英雄人物的事迹报告;观,就是让他们到火热的生产建设中观看劳动人民的革命干劲和创造精神;做,就是号召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并适当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参,就是组织参观各项建设成就,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谈,就是谈学习心得、劳动体会、观感。全县各界中上层人士经常性参加政协组织的政治学习的共163人,其中工商界78人、教育界16人、医务界34人、宗教界11人、社会人士24人。县政协在城关开办了一所业余政治学校,每周二、五晚上学习,集中讲课,听报告,阅读文件,分组讨论,比较正规,收效良好。在学习中贯彻自觉自愿原则,自由思考,自由辩论,规定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少人感到心情舒畅,学有收获。在组织多种学习的基础上,县政协还主持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各界与会人士畅谈学习体会,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和以诚相见的态度,对县委的工作提出了很多批评意见,揭发了某些工作上的严重问题和干部作风上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并且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和要求,反映出了左、中、右多方面的意见。在提问题的同时,都用自己的观察、实践,体会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表示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要在国家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每次参加座谈会的县委主要领导对大家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均表示诚恳接受和欢迎,希望各界人士今后要加强对共产党的监督,并对会上提出的工作上的缺点和错误,凡是符合事实的作了承认,对于与事实不符或不正当的意见与要求作了灵活耐心的解释。
自1949年解放到1956年,由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县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深入人心。汝南县的统战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历次政治运动中,全县各界人士在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基础上,树立了反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思想,划清了敌我思想界限,认清了资产阶级的本质,初步了解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明确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方向和道路,加强了守法观念。尤其是经过农业合作化高潮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教育和影响后,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前途,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他们纷纷表示:“要听毛主席的话,听党的话,跟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
三、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
知识分子是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各类专门技术的脑力劳动者。他们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代表人物、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进行经济文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新中国成立初期,汝南县知识分子队伍的构成,大体包括三部分人:一是投身革命经过战争锻炼,或在革命战争中培养成长起来的革命知识分子。他们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汝南县知识分子队伍的核心和骨干。但是他们的人数不多,而且其中大部分人从事党、政、军或其它行政组织工作。二是从旧社会过渡而来的教员、医生等。他们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汝南县知识分子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三是从旧社会过来的尚未离开校门的广大青年学生。后两部分人中有一定数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影响下参加过人民革命运动,是与共产党同战斗共患难的革命知识分子。汝南县知识分子的大部分,在民主革命时期虽然没有直接参加革命,但由于他们在旧中国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亲眼看到在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腐朽统治下自己的祖国饱经苦难,蒙受屈辱,因而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和不同程度的革命性。随着人民革命的不断胜利,他们抗拒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威胁利诱,勇敢地迎接革命的胜利,纷纷站到革命人民一边。汝南县的知识分子中,死心塌地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买办阶级效劳,坚决与人民为敌的只是极少数。
新中国成立初期,汝南县委、县政府对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采取了“包下来”的方针,对绝大多数都给予适当的工作。鉴于教员大量缺乏的状况,立即以村为单位调查登记高小以上在乡知识分子名单,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思想情况、曾在何校何科何时毕业或肄业,以及对工作的愿望等等,以区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宣传人民政府对知识分子的政策,说明只要真正愿意为人民服务,不论是何阶级出身,均欢迎参加工作。并多次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举办训练班,教育其利用自己的专长为人民服务。对出身复杂的教师不歧视,本着重在表现的原则,放手使用,使知识分子尽其所能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县、区政府还在生活上对教师给予照顾,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从而大大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不可避免地沾染了许多旧式观念,并把它带到新社会来。有的人盲目崇拜西方,存在着浓厚的崇美、亲美、恐美的思想;有的人在敌我问题上存在着许多模糊认识;有的人存在着严重的个人主义,一切从个人利益和个人兴趣出发,患得患失;有的人还对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存在某些偏见和疑虑等等。这种状况,不仅阻碍着他们的进步,而且也影响着他们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鉴于这种情况,中共汝南县委从1951年起,根据省、地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县教育界开展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学习运动。
全县以教育科为主,以各学校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教师学习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史,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组织他们参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各项运动,帮助他们通过实践斗争的锻炼,在政治上、思想上得到提高。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通过群众控诉地主、反革命分子和土匪、恶霸烧杀抢掠等罪恶事实,使每个知识分子进一步认识了旧社会的本质,体会到了广大贫苦农民在旧社会的悲惨遭遇,也体会到了新社会的无限美好,从而受到了一次极其深刻的阶级教育。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在教育界着重批判了崇美、恐美、亲美等思想认识,振奋了大家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自尊心。
1951年4月,为反对美帝国主义的侵朝战争,汝南中学组织了城关中小学2000余人的游行示威,高呼“打倒帝国主义”等口号,同时进行各种反帝爱国的宣传活动,赶走了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帝国主义分子康涵义、倪体仁等4人,得到了全国各地的声援,从此拔掉了帝国主义向人民群众进行思想侵略的坏根子,消除了人们在思想上恐惧帝国主义的心理。
1952年春,全县组织中小学教师400余人,参加民主运动,做到“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增加了与劳动农民的感情。同年利用麦假期间,组织全县教师学习“杨传秩殴打学生、致学生自杀事件”的有关材料,同时进行了“三反与思想改造”的学习。通过此次学习,使中小学教师肃清了法西斯的、买办的、封建的、资产阶级的教育思想,学习了苏联的先进经验。
1953年,全县组织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明确了三大改造的重大意义。同时又组织了多次的教学观摩,批判了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和方法,提高了教育思想,改进了教育工作。
1954年春,全县进行了小学整顿工作,暑假组织了500余人进行了政治学习,批判了旧的教育思想,树立了新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1955年到1956年,全县共分为三批集中了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反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1000余人参加了学习,清除出潜伏在中等学校的国民党中统特务分子田乐山、张井民,伪军团长杜百超等,这不仅清除了反革命分子,同时也澄清了教师的政治面貌,初步纯洁了教师队伍。
1956年暑期,全县中学教师又进行了肃反结尾的学习;冬季组织小学教师进行了肃反学习,弄清了小学教师的政治面貌,提高了思想觉悟。
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旧时代的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和改造运动,是一次汝南县知识分子学习和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运动,是一次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和帮助知识分子进行自我教育的运动,对于帮助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转变立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革命人生观,实现向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审查干部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汝南县的各级干部队伍中,虽然经过镇压反革命运动、清理“中层”(干部队伍)和“内层”(党的队伍)、整党整风以及“三反”、“五反”等运动,清除了混进革命队伍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和反革命分子,使全县党的组织得到了初步纯洁,但由于干部队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在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新政权建立不久,党的工作任务十分紧迫,干部调动频繁和干部队伍的扩大,各级领导机关还没有来得及对全体干部逐个进行严格的审查,干部队伍存在严重不纯的问题。二是从全县1949年6月后参加革命的867名新干部来看,除少数在1951年清理“中层”、“内层”时经过审查外,大部分干部还未进行过系统的审查。个别思想不纯洁的干部在各种形式的掩盖下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企图长期潜伏在革命阵营之中。三是从194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407名老干部来看,虽然大多数干部经过整风、整编、整党,清理“中层”、“内层”,“三反”及各种民主改革运动的审查,问题初步得到清理,但其中有部分干部因当时材料不足,条件限制,尚未作出结论,或虽已作出结论,但不够恰当。有的作出结论后,发现了新的问题,个别干部在作出结论后又翻供、推翻原来的事实。尚未作出结论的干部被“挂”了起来,有的为此而背上了包袱。
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决定用两三年时间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中共汝南县委根据省、地委的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县、区委和县直机关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从而统一了思想认识。通过学习,明确了审查干部的目的就是为了全面了解干部,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貌,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党员和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通过多方面了解和熟悉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审查干部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经、文教等部门的全体干部。审查干部的步骤是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骨干,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审查政治面目不清、来历不明和在重要关节上含糊不清的干部,后审查其他干部。
为使各级领导干部对在“审干”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县委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县直各单位及各区分管“审干”工作的领导及各核心组成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地、县委的“审干”文件,并向他们传达了地委主要领导的讲话和地委“审干”试点经验,组织他们进行讨论和分析,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审干”的方针、政策和目的,克服了和平麻痹思想。与此同时,为端正被审查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不正确的认识和解除他们的多种顾虑,达到被审干部自觉交待问题、积极工作的目的,各单位分管“审干”工作的领导和“审干”专职干部在各单位积极广泛地进行“审干”政策教育。在教育的方法上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采取先在党内,后到一般部门领导,然后再进行大会动员。二是各部门支部在“审干”专职人员的积极配合下,组织被审干部讨论学习“审干”政策,提高认识,提高觉悟,步步深入,步步提高。三是支部领导和专职干部找被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促膝谈心,提要求,指前途,解决具体问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进行阶级教育、前途教育、政策教育。由于思想教育工作深入细致,因而绝大多数干部都能放下思想包袱,解除思想顾虑,自觉地接受审查。
1955年5月10日,县委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审干”委员会,主任委员傅良太,刘占明、杨永静、岳静武等为委员。同时抽调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的27名干部组成县委“审干”办公室,要求各单位由本机关负责同志和领导骨干组成骨干核心小组。县“审干”委员会规定,“审干”中凡属重大问题,均由核心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县委审批。
在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搞好“审干”专职人员配备的基础上,县“审干”委员会协调组织、人事、保卫部门将现有的干部材料统一收集,作为审查干部工作的参考材料。对有些干部档案不全的,结合年关鉴定,补写自传和个人经历,补充干部档案。然后,将干部档案材料分类排队、编号登记,有计划、有次序地进行审查。
1955年5月,根据省委“以点到面”的指示精神,汝南县委决定以县政府机关(包括银行、技术指导站)和城郊区为全县“审干”试点单位,先行一步,摸索经验,指导全面。县委统一从有关部门选调了专职干部12人,分别组成两个“审干”工作组,于5月11日进驻县政府机关和城郊区。
在“审干”试点单位“审干”工作结束后,县“审干”委员会决定对全县2199名干部分四批进行审查。
调查研究是做好“审干”工作的关键一环。全县“审干”工作主要是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的。一是向本人调查;二是进行外出调查,即找证明人调查,根据被审查对象的情况和已掌握的线索,按证明人的分布情况,统一划分调查路线,组成调查组外出调查;三是向有关单位函调;四是根据被审查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向有关部门查阅已掌握的敌伪档案材料进行调查。在审阅过滤材料中,各调查小组采用“五查一对照”(一查家庭、二查履历、三查言行、四查社会关系、五查一贯表现,把五查查出的问题联系起来观察对照)的方法,按年月次序排列审阅,以便从中发现问题。对过滤材料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由调查小组共同研究讨论,以确定问题的性质。通过调查人员的认真调访,查清了大量问题,为“审干”的定性和结论工作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作出结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落实“审干”政策的最终体现。结论的好坏、适当与否直接关系着党的干部队伍的纯洁与巩固,也是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县委“审干”委员会对“审干”结论工作非常重视,明确要求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谨慎,实事求是,以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靠多方提供的确实可靠的旁证材料,进行反复的分析研究,做出合情合理、恰如其分的正确结论。结论的写法有两种:一是让文化水平较高的专职干部自己调查,自己写结论;二是抽出文化水平较高的专职干部拟写结论。结论的内容有:(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籍贯、性别、家庭出身、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的时间,现任职务等);(2)本人交待情况;(3)调查的结果(包括问题的提出、问题发生的经过、情节等);(4)结论和处分意见。在结论意见中,必须体现和说明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本人在“审干”中的态度好坏,受何处分等。结论写好后,要与本人见面,征求本人对结论的意见并签名盖章。
汝南县开展的这次“审干”运动是一项艰巨复杂而又细致的政治工作,收到了纯洁干部队伍的成效,为全面地了解干部、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其成功经验:一是指导思想明确。这次“审干”运动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列入整个工作范畴,统一安排,分开部署,抽出专人负责领导。二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一方面是加强对专职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其经常保持饱满的政治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干”工作中,以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是加强对被审查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讲解政策使其解除思想顾虑,主动向党组织交待问题,提供线索,积极协助组织搞清问题。三是搞好复查。在“审干”后期,对结论中证据不足、用词不当、处理偏重等问题予以纠正。
五、内部肃反运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镇压反革命等政治运动,一些公开暴露的、罪恶明显的反革命分子均遭到人民政府的严厉镇压,但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仍有一部分隐蔽较深的反革命分子,采用各种方式潜伏下来,有的坏分子甚至混进党的革命队伍,并窃取了重要的职务,披着革命的外衣,从事反革命活动。因此,如果容忍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便不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审干工作进行中,1955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必须更加提高警惕性,加强同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指示》;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决定在全国进行一次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
中共汝南县委按照地委统一安排,在全面分析全县治安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审干工作,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肃反运动。汝南的肃反运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县委抽调19名专职干部组成肃反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材料组、外调组、甄别组,集中有关人员分两批在信阳进行学习。8月下旬,县委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县委书记傅良太作了动员报告,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肃反”运动的一系列指示,阐明了开展“肃反”运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后,县直各单位和各区委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地委关于开展“肃反”运动的一系列文件,联系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经过层层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克服了麻痹思想,端正了态度。县委从实际出发,要求县直各部门在运动中要加强政治思想领导,注重调查研究,既不冤枉一个好人,又不漏掉一个反革命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注意防止和纠正“左”或“右”的倾向,无论思想检查还是坦白检举,都不准搞人人过关,严禁刑讯逼供。规定“对重大反革命案件的审查处理权限由县委肃反领导小组研究后上报地委,其它任何部门均不得擅自处理”。与此同时,县委结合审干工作,组织肃反专职干部有计划地翻阅审查干部档案,过滤材料,并根据群众揭发检举的线索,进行初步的划类站队,从中排查出反革命嫌疑重点,然后再抓住重点材料进行细致认真的分析研究,及时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收集材料和外出调查取证,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工作,基本上掌握了反革命分子的材料,从而为肃反运动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大张旗鼓地开展坦白交待、群众检举揭发和小组斗争。1955年9月中旬,汝南县肃反运动的重心转入坦白检举和小组斗争阶段。这一阶段是“肃反”运动的重要阶段,县委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分析前段肃反运动形势,认真总结了经验,并对肃反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一)反复进行思想发动,引导群众积极投入斗争。为了帮助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斗争形势,县委多次举办关于阶级斗争形势的报告会,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作报告,反复向干部讲明肃反运动的目的意义和方针政策,启发他们的自觉精神,积极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绝大部分干部克服了麻痹思想和消极观望情绪,树立了同反革命分子进行坚决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二)根据斗争需要,加强骨干力量。各单位从斗争的实际需要出发,划分了若干个斗争小组,并选配政治上坚定的同志任斗争小组组长。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掌握运动进程,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深入斗争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发动党团骨干和积极分子开展活动,从而壮大了斗争队伍,为开展坦白、检举、小组斗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三)在认真排查、掌握敌情的基础上,展开斗争。肃反运动开始后,部分反革命分子表面故作镇静,伪装积极,暗里窥伺形势;有的反革命分子表现为坐卧不安,甚至精神失常,装疯卖傻;个别反革命分子孤注一掷,阴谋进行串联活动,伺机制造混乱,混水摸鱼,转移斗争方向。针对上述情况,各单位对肃反对象进行了认真排查,为防止其狗急跳墙,对重大嫌疑分子均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县委向全县发出指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对敌情要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在复杂的阶级斗争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在充分掌握敌情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会和个别谈心等方式,教育重点嫌疑人以忠诚老实的态度,自觉向党组织和政法机关坦白交待问题。据统计,截至1955年10月,共有171人主动坦白交待了问题,同时检举各类问题3377件。在此基础上,全县确定重点肃反审查对象171人。
第三阶段,严格掌握政策,有组织地进行调查取证,专案审查。1955年10月下旬,中央和省、地委相继召开了肃反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肃反方针政策。县委肃反办公室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求肃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不搞“逼、供、信”,不搞过火斗争,从而保证肃反运动稳步而健康地进行。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群众已经发动之后必须注意保证运动健康发展的指示》,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县委将肃反斗争转入调查取证和专案审查阶段,成立了由公、检、法机关主要领导组成的专案审查指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选调64名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上级有关指示及调查取证、专案审查应注意的政策和要求。专案人员在调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听正面意见,又听反面意见,同时对重点嫌疑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和研究,综合分析,去伪存真。在此基础上,对肃反审查对象进行审讯,以政策攻心,促其主动坦白交待,最后依据调查取证的材料和口供进行集体讨论,鉴别真伪,并报县专案审查小组审定后写出处理意见。到1956年6月底,全县共完成第一批肃反单位171名肃反对象的专案审查工作。
第四阶段,坚持严肃慎重的方针,做好定案处理工作。县委在调查取证、专案审查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上,迅速转向定案处理阶段。县委肃反办公室对定案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通过对有关正反实例的分析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慎重处理。同时,为贯彻中共中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漏掉一个反革命” 的方针,县委在甄别定案结束后,又对处理意见进行了复查。通过对44个反坏分子复查的结果,修改部分事实的9个,修改结论词句的12个,处理过轻的6个,复查出漏掉的反革命分子3人,其中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人,阶级敌对分子1人,坏分子1人。
从1956年12月到1958年4月4日,汝南县又开展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肃反运动。1956年12月,确定全县中学和完小教职员工为第二批肃反单位,参加人数共330余人。为进一步加强对肃反运动的领导,县委成立了第二批肃反五人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刘占明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建立健全组织的基础上,县委肃反五人领导小组从全县抽调217名专职干部,分为材料组、外调组、审阅档案组。随着肃反工作的需要,又抽调专职干部53人,并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了中央关于肃反工作的决定和有关指示,明确肃反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方针政策。通过过滤档案,分类排队,查出肃反对象198人。经过外调查证,正式确定肃反对象77人,其中特务10人,反动党团骨干5人,恶霸1人,土匪1人,伪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37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5人,投敌叛变分子3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人,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1人,嫌疑分子3人。第三批肃反运动于1958年2月开始,至同年4月4日全部结束了外调甄别定案、处理复查等工作,参加群众运动的共5845人。按照县委指示,这批运动分三次进行,共抽调肃反专干92人。第一次是乡小教师,从2月4日至16日,历时13天结束了群众运动。第二次是乡、街干部、小商、小贩,从3月9日至23日,历时15天结束了群众运动。第三次是城关镇各行业,从3月25日至4月4日,历时10天结束了群众运动。第三批肃反运动共确定肃反对象260人,经过甄别定案,定为反坏分子134人。
经过全县前三批肃反运动,共清查出反、坏分子178人,根据他们在运动中的态度,按照中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分别给予了不同的处理。截至1958年4月底,全县“肃反”运动基本结束。以上几批群众性的“肃反”运动充分利用了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有利形势,在吸取第一批“肃反”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肃反运动,从汝南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厂矿中清查出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纯洁了干部职工队伍,打击了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革命警惕性;弄清了一些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放下了包袱,振作了革命精神。在运动后期,还对清查对象及时进行了认真复查,对定性不准的进行了甄别,对绝大多数错捕、错整了的干部职工还进行了平反和妥善处理。
综观汝南县的肃反运动,除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群众路线与专门机构相结合的原则,全党动员,发动群众,各部门密切配合等基本经验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对新捕的肃反对象,都经过了认真调查取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制定的所有工作计划,都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由领导集体审批。运动中各级领导心中有数,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并适时进行正确指导,避免了大的错误发生。(二)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搞“人人过关和盲目乱斗”,严格控制肃反对象人数,防止斗争扩大化,同时在运动中坚决禁止粗暴的斗争方法,反对残酷斗争和逼、供、信;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充分发挥政策威力,瓦解反革命分子。(三)充分利用20世纪50年代中期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有利形势,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适时采取政策攻心等方式,使肃反运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二节 圆满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中共汝南县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1956年,伴随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汝南县“一五”计划的执行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从而为全县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初步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七年里,汝南县党组织的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县党员已达5481名,建立党委10个、总支26个、支部435个。党的基层组织遍布全县,在中共汝南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各个时期的任务,经受了各种考验,党员成为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各种运动、进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和中坚力量。形势的发展,要求汝南县委必须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领导全县人民群众开展的各项运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从而制定出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目标,确定工业、农业等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进一步团结全县党员和人民群众,加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保证完成党中央和各级党的组织所确定的任务。同时,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河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县委根据省委和地委的指示,决定召开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31日至6月4日,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人民剧院隆重召开。应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463名,因事因病缺席代表43名,实到代表420名,占应出席代表90%,代表全县5481名党员。大会的主题是,讨论与审查县委工作报告,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汝南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全县党员和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
县委副书记吴清桂在大会上致开幕词,并作《关于汝南县贯彻1956年——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的初步规划的规划报告》。县委书记傅良太作《中共汝南县委1955年工作总结》并致闭幕词。县监察委员会书记刘占明作《中共汝南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工作总结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这些报告和发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汝南县党的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回顾,总结了经验教训,并对取得成绩的原因和存在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今后各项工作方针、目标和改正存在问题的措施。大会经过深入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共汝南县委1955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共汝南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工作总结报告》、《贯彻执行<省、地委关于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初步规划>的规划报告》和《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毛主席和省、地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和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后,县委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农村形势发生了历史性的根本变化,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各项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取得了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胜利。截至1955年底,全县发展农业合作社2121个,98439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91.5%,其中高级社218个,4270户。1955年粮食总产达9234.5万公斤,棉花总产达37万公斤。截至1956年元月,全县从事私营工商业人员1765人、1665户私营商业通过公私合营、合作、经销、代销等形式进行了改造,占全县私营商业人员的94.3%。
大会同时分析了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原因:首先,县委根据党中央和省、地委的指示,在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内,坚决贯彻了“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精神,特别是1955年9月坚决贯彻了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坚决贯彻执行了“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认真、具体、细致地分析了农村情况,找到了合作化发展的根据,武装了头脑,批判了党内的右倾思想,广大党员、群众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为了满足群众的根本要求,放手大胆地发动了群众,全党同志均积极地站到了运动最前列,领导了这场运动。其次,全县有长时期的合作社基础,合作社发展普遍、分布面广,而且大部分都提高了产量,增加了社员收入,给周围群众树立了明显的旗帜。《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公布后,使广大农民群众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因而要求加入高级社的情绪更为高涨。第三,原有初级社都具备了转为高级社的条件,表现在生产力大大提高,农业增加了生产,社员增加了收入。广大社员亲身体会到合作化道路的优越性,认识到只有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才能彻底拔掉穷根,栽上富根。
关于党的领导,会议认为,县委始终贯彻了以合作化为中心开展农业增产运动,组织全党学习有关文件,发扬正确的思想,批判在合作化问题上的错误观点。通过深入讨论,有效地克服了党内自私自利资本主义、右倾思想以及骄傲自满、争名夺利的个人主义情绪,开展了两条道路的斗争。严厉批评了党内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以及强迫命令作风,增强了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同时,为使农村党的组织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结合整社,对全县农村党的基层支部普遍进行了整顿,提高了党员共产主义觉悟,严格了党的组织纪律,健全了组织生活,建立了各级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制度。
会议提出了1956年的工作部署,巩固农业社和手工业合作社以及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成果,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生产率,力争实现亩产“百斤皮棉、五百斤粮食、万斤莱”的目标。为保证这个任务的实现,会议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培养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提倡深入生产过程,深入检查工作,加强具体指导。
关于汝南县在胜利实现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后,1956年至1962年农业的发展问题,会议制定了发展规划,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首先对农业合作化、供销社合作化、信用社合作化、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制定了具体发展指标。其次在农业生产问题上,会议提出了棉花、粮食、蔬菜、油料等各项农作物的增产指标,并提出了实现增产计划的7项措施。一是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二是排除水患,变低洼地为良田。三是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耕作技术。四是推广新式农具,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五是广泛开辟肥源,提高积肥、施肥技术。六是认真贯彻执行奖励发展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积极鼓励与发挥农业劳动模范和一切增产先进人物的带头作用,认真总结增产经验,通过组织观摩等方式,及时广泛推广。七是不同地区要抓住主要增产环节。
会议就发展林业、畜牧业增加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组织群众多种经营、提高收入等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议还就加快交通邮电事业的发展、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组织机构等工作做了规划。
1956年6月4日上午,大会分别进行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监委委员、出席省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中共汝南县县委委员25名;县委候补委员7名;选举出席省党代表大会代表6名。当天下午,中共汝南县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选举县委常委4名,选举傅良太为中共汝南县委书记,吴清桂、商存德、刘占明为副书记。
中共汝南县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汝南县党内的一件大事情,标志着汝南县党内民主生活的重大发展,标志着汝南县党组织的团结壮大,标志着汝南县党组织所进行的各项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巨大胜利。会议在认真总结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进行三大改造及社会主义建设,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汝南县1956年至1967年各方面的发展目标,突出了发展生产这个重心,选举了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大会为汝南县今后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个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圆满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3年1月1日,国家开始执行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计划的指导方针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同年2月,依据国家“一五”计划精神,汝南县委、县政府参照省委、省政府分配给全县的五年计划控制指标和全县实际情况,即开始组织力量进行“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多次修改补充,在1954年7月召开的汝南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们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共汝南县委、汝南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汝南县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一五”计划)。“一五”计划规定的基本任务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基本上完成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计划地发展地方工业和手工业;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国家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发展交通、邮电、商业和文教卫生事业,以适应人民生活的需要;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汝南县“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为汝南县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划了蓝图。从此,汝南县国民经济的发展纳入了计划发展的轨道。
在整个“一五”期间,汝南县工业建设是“以集体工业为重点”。1953年至1955年,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并组织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化的道路,全县大部分工商业者实行公私合营和手工业的合作化。到1955年底,全县有43个集体工业企业,从业人员923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1.1万元。
在工业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汝南县立足于农业大县的特点,积极有计划地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合作化运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第一,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了农业的防灾抗灾能力。“一五”期间,主治了练江河、汝河,开挖了汝河分洪道,全县共完成土方502082公方。第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改进工作,包括推广优良品种、新式农具和改进耕作技术等。“一五”期间,汝南县粮食作物的优良品种已经推广到30万亩,棉花的优良品种已占棉田总面积的95%以上,推广新式农具2146件。县人民政府还帮助农民改进耕种和栽培技术,实行合理密植和深耕,并在整地、施肥、育种、播种、中耕、灌溉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先进经验。这些措施的推广,对于促进粮食等作物的增产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第三,制定和实施了其它一些奖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的政策。主要有:适时发放农业贷款,从资金方面帮助贫苦农民解决缺乏耕畜、农具、种子、肥料等困难。“一五”期间,县人民政府共发放农业贷款累计为405.5万元。通过在农村大量发展供销合作组织,及时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经过五年努力,汝南县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大发展。尽管1956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但1956年粮食总产量仍达到15787.5万公斤,棉花总产量达到35万公斤。大牲畜发展到87357头,生猪发展到27411头,山羊发展到40276只,造林达到243亩,植树累计75万株,均达到“一五”计划的规划指标。
在交通运输事业方面,“一五”期间,全县交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制定的交通运输“为国防、为工农业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克服困难,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到1956年底,全县将驻新公路汝南段、周龚公路汝南段、殷确公路铺筑为砖渣路面的简易公路。随着对全县交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进行,国有运输力量明显增强。“一五”期间交通运输计划的完成,为今后汝南县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初步基础。
在文化事业方面,“一五”期间,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农村业余剧团有很大发展,由1953年的103个发展到110个,运用各种场所演出7660场。到1956年底,全县农村俱乐部达217个。
在卫生事业方面,1956年,全县医院病床达到70张,卫生疫情监测站达到266个,全县农村产妇接生站达到25个。全县共有中西医345人,基本达到了村村有诊所,初步适应了医疗卫生事业的需要。
在教育事业方面,经过“一五”时期的发展,汝南县教育落后状况大为改观。1956年,在校中学生2369人;全日制小学180所,在校小学生37550人,教师1610人(含民办教师)。建国后,七年中扫除文盲29万人。
“一五”期间,汝南县工农业生产发展很快,贫穷落后的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初步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极大地激发了汝南县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汝南县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二编
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向前发展
(1956年7月—1966年5月)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八大以后,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从1956年9月党的八大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汝南人民精神振奋、意气风发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大潮。全面建设初期,在八大路线指引下,汝南人民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取得了初步成果。然而,由于党在全国范围执政的时间不长,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认识不足,对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缺乏经验,导致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重大偏差,社会主义建设遭遇严重挫折。在这十年中,汝南先后经历了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反右倾”斗争等严重曲折,造成了严重后果。觉察失误后,党作了纠正“左”倾错误的努力,并对国民经济实行全面调整。在中央、省委和地委的领导下,汝南县委带领全县人民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就。
十年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为汝南后来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物质技术基础,积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在这十年中,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虽然承受失误造成的严重困难,但依然没有动摇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无私奉献、奋发图强,展现了十分可贵的精神面貌。
第六章 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
第一节 学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
一、开展生产救灾
1956年6月2日至12日,汝南县全境连降大雨,且雨量逐日增大,至8日夜,降雨量达190公厘。此后,阴雨连绵长达3个月之久,致使洪水泛滥,汝河、练江河多处决口,全县普遍受灾。快要收割的小麦等834912亩农作物全部被淹,小麦大部分发芽霉烂;全县倒房35254间,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损失。汝南县委于4日、6日连续两次发出“防汛抢险工作的紧急指示”,派出186名干部深入农村,领导社员抢收抢种。7日,中共信阳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延炳玉带领地委工作组来汝南指挥抗洪抢险和深入灾区慰问。8日,经上级批准,同意宿鸭湖工程开始滞水,当日12时20分,汝河扒口放水,滚滚洪水咆哮着涌向宿鸭湖,30分钟后,河水下降1.47米,大大减轻了洪水对汝河两岸人民的威胁。9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给汝南县发来慰问信,向全县人民表示慰问。10日,县委、县政府成立生产救灾办公室,由县委书记傅良太亲自指挥,开始生产救灾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省的救灾工作极为关怀,拨出750万元给全省进行紧急救灾,其中拨给汝南县2万元,帮助灾区人民克服生活困难。
7月2日至8日,汝南县委召开紧急扩干战地会,500多名县、乡、社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中心内容是布置生产和生产救灾。
8月21日至22日,全县又普降大雨,降雨量高达140公厘,河水急速猛涨,汝河水位达50.51米,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位,全县大小河流决口20多处,20多个乡、30多万亩土地被淹。河南省灾区慰问团副团长兼信阳、许昌分团团长王毅齐、分团副团长睢福增率领一行10人于当月30日到达汝南庞营、姜坡等重灾乡进行慰问。
9月7日至13日,汝南县委召开三级扩干会议,各乡党支部书记和乡财粮、社长、会计主任等92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布置生产救灾、发展多种经营、搞好“三秋”等工作。会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商存德带领工作组深入到殷店乡幸福农业社,一面进行调查研究,一面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深受群众欢迎。
10月20日,汝南县委召开粮食工作会议,县、乡、社三级有关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干部要对灾情有足够的认识,要核实产量,搞好征、购、销,保证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11月10日至15日,县委召开“四社”(农业社、信用社、供销社、手工业合作社)会议,共同解决农业社在开展生产救灾中存在的问题。
二、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代表大会的召开
1956年6月,全省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社会主义制度在河南省已基本确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河南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成为全省党组织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
1956年7月9日至19日,中共河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出席大会代表980人,汝南县有6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大会的主题是,总结1955年省八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河南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方针,动员全省党员和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省委第二书记吴芝圃代表省委作工作报告。
报告明确提出,新时期河南全党的总任务是,动员和团结一切可能动员和团结的力量,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得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国民经济的不断高涨;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地、不断地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大会号召,河南全党和人民要在中共中央和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把社会主义改造焕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力量,为尽快改变河南落后面貌而奋斗。
中共河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即将开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确定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针,突出了经济建设这个重心,符合河南的实际,代表了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大会的适时召开,揭开了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序幕。
三、学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八大根据国际形势和国内社会性质的变化,科学判断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转化为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八大明确指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八大确定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既反对右倾保守又反对急躁冒进和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方针。在改进管理体制方面,大会肯定了陈云“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主张,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个体经营为补充;计划生产为主体,自由生产为补充;国家市场为主体,自由市场为补充。在政治建设方面,八大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正确处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关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在文化建设方面,强调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创造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的新文化。在党的建设方面,强调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要求更加重视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时刻警惕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危险倾向。八大提出的一系列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为了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八大精神,八大召开前夕,既9月12日,中共河南省委就提前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八大文献的指示。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学习八大文献的准备工作,并对学习重点、时间安排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中旬,中共河南省委再次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八大文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在组织学习八大文献中要着力提高六个“正确认识”,即正确认识当前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经过两次革命的深刻变化;正确认识八大确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及其产生的历史条件;正确认识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的主要矛盾以及当前的中心任务;正确认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其科学理论依据;正确认识八大关于国家政治生活中许多重大决策对于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重大作用;正确认识八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的决策对于巩固党内外团结、提高执政水平的重大意义。《通知》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和中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八大文件,应当在提高思想、掌握武器的基础上,以整风的精神,主动检查、批判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和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努力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为牢固树立谦虚谨慎、实事求是、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为落实八大决议、实现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1956年11月2日,中共汝南县委在县城人民会场召开学习八大文件动员大会。县直机关、企业、工厂、学校等单位干部职工1500多人参加了大会。县委副书记吴清桂在会上作了《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八大文件的动员报告》。
11月16日至24日,县委又召开了800多名乡、社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参加的大会。县委书记傅良太传达中央八大会议报告和大会精神,并以整风精神检查了过去的工作,批判了官僚主义,布置了今冬明春的工作。傅良太在讲话中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深刻地分析了国内外形势,并确定了党在今后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当前的中心任务,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一系列的方法政策。这次大会的各项文件和决议,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纲领。因此,很好地组织全县党内外干部学习八大文件,并以八大文件精神为指南来指导工作和检查改进工作,这不仅有利于团结党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汝南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而且将有效地帮助广大干部加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解,提高干部政治思想水平与领导水平,对于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都将发挥巨大作用。他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八大文献,深刻领会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建设方针的精神实质,全面检查和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把八大精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变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战斗力量。
会后,县委发出《关于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社、各机关、团体、厂矿企业、学校党的支部,认真组织党内外干部和中、小学教师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认真学习八大文件。党外民主人士和工商界的学习本着自愿原则,由统战部门组织领导。
根据县委部署,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八大文件热潮,在学习方法上主要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县委为了使广大党员干部学好八大文件,武装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八大的重大意义,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利用党校举办学习班。从1956年11月到翌年初,县委党校共举办5期学习班。学习内容为:毛泽东在党的八大上所致的开幕词,刘少奇所作的政治报告和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党的章程和邓小平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周恩来所作的关于建议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人民日报》、《河南日报》有关社论等。参加学习的国家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共3126人。二是利用党课进行学习。县委要求县直各单位及各乡、社建立党课制度,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讲,其它负责同志分片讲课,若干村为一片,每10天讲一课。授课时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团员和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听课。授课内容以党的八大文件为主,结合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讲解,然后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讨论,要求党员人人讲体会。
第二步,用整风的方法,查思想、查作风。汝南县委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省委于11月15日下发的《关于认真传达和学习党的“八大”文件整顿党的思想作风的指示》要求,联系实际进行检查,根据文件中体现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同个人过去的和当前的工作思想相对照,找出存在的问题;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触及思想深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反对泛泛议论、罗列现象、抓不住事物的本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检查了自己工作上的强迫命令和包办代替作风。在学习了八大文件中有关党的领导部分的内容后,一些党员进一步体会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主动检查了过去工作中对待非党干部的宗派情绪和不正确态度。此外,不少干部在学习了毛泽东在党的八大上所致的开幕词后,认真克服了个人主义与骄傲自满情绪。
第三步,结合实际进行总结,改进工作。县委要求每个党员要结合个人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向所在党组织写出个人学习总结,以便进一步提高认识。县直各单位、各区、乡、社的党员干部要根据自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根据县委的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改进工作。
汝南县委在全县范围内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八大精神,为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作风,带领全县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
第二节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
1956年上半年,汝南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提前快速完成的。由于要求过急、发展过快、工作过粗,导致农业社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跟不上等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过分强调集中统一,管理比较混乱。在劳动管理上,全县各高级社实行常年集体劳动,忽视根据农活特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劳动方式,上工一条龙,干活大呼隆,窝工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此外,在集体经济财产的管理上也比较混乱。管理几百户的集体财物,需要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会计。由于全县会计人才缺乏,业务水平很低,造成集体财物管理不清,一些合作社开支大、收入少,摊子大、底子空,前账不清、后账糊涂,随便开支。
二是在分配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高级社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但是,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存在着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问题。高级社以社为经济核算单位,生产队有生产权没有分配权,这一体制在分配上必然造成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还有部分高级社,在小社并大社时,合并前乡与乡、村与村、小社与小社之间,由于生产条件、经营对象等方面的不同,有的收入多,有的收入少,合并后贫富拉平,统一分配,造成了原来生产条件好、收入较多的乡、村、小社收入减少。另外,一些高级社按人头分粮食,社员多劳不能多得。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政策上规定:合作社在分配粮食的时候,口粮部分要按照当地规定的口粮标准,按人口多少分给社员;除了口粮以外的余粮部分,可以按照各个社员所做劳动日的多少进行分配。一些高级社的干部在贯彻这一政策时,只强调按人口平均分配粮食,忽视劳动日对口粮以外的余粮部分的分配。虽然也规定所做劳动日多的可以多分钱,但是,因为超支户太多,拿不出钱,所以无法兑现,部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是一些高级社的规模过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1956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规定:在目前条件下,合作社的规模,山区以100户左右,丘陵区200户左右,平原区300户左右为适宜,超过300户以上的大村也可以一村一社。1956年5月,汝南县全县实现高级合作化后,在全县所建立的372个高级社中,有三分之一的高级社的规模远远超过《指示》规定的标准。结果给办社带来了许多困难,有些乡村之间,因为土地肥瘠有悬殊,往往容易发生穷队和富队社员之间的纠纷。
1956年7月中下旬,省委农村工作部召开全省农村工作部长会议,按照省党代会关于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和整顿、巩固、提高农业合作社的指示精神,专题研究和解决农业社的整顿和农业生产问题。会议分析讨论了影响农业社巩固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了整顿和巩固农业社的办法和措施。一是抓住经营管理这个中心环节,普遍推行“包工包产”责任制,不具备“包工包产”条件的要实行“包工定产”责任制。要制定和完善劳力使用、计划管理、收益分配等相关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二是调整、完善劳动组织,加强对生产队、生产组的领导,合理组织和使用劳力。平原500户、山区200户以下的社,要实行农业社、生产队两级领导;平原500户、山区200户以上的社,要实行农业社、生产大队(又称联社)、生产队(又称生产组)三级领导。生产队的规模一般以20至30户为宜。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尽快把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化,社内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均须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社管委会应定期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社员的监督,真正发挥农业社管委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员大会的作用。四是迅速配齐财会人员,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五是按照社章要求,解决好建设中各种经济遗留问题,保证社员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1956年8月和9月,省委又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党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政治工作纲要(草案)》和《关于认真做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秋季分配工作的指示》。省委提出,要依靠农村基层党支部经常对广大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经常注意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和急躁冒进情绪,坚决批判和纠正资本主义倾向;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依靠群众办好农业社;要树立生产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学习和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广泛开展增产劳动竞赛,促进集体农业不断发展;要严格执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和“少扣多分”的分配原则,在保证国家农业税、集体公共积累和社内再生产所需的前提下,应把所余一切农、副业收入的实物和现金,经过民主协商、合理搭配,按社员劳动日所得,全部分配到社员手里,争取非灾区90%以上的社员增加收入。
1956年11月下旬,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群众性整社活动,成立由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罗世玉负责的整社辅导团,制定了《关于冬季整顿巩固农业合作社方案》,确定红光社、光明社、明星社为整社重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此后,全县各级农村党组织农忙抓生产,农闲抓整社,以健全组织、规范管理为重点,对农业社进行普遍整顿。
(一)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巩固高级社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如果政策掌握不好,思想教育不深入,就可能引起群众的误解和不满。中共汝南县委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地委有关整顿巩固农业社的一系列指示及文件。针对部分高级社党员干部认为高级社“没啥可整”的错误思想,会议从总结成绩入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摆出了全县高级社在发展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与会干部开展讨论,并对照自己所在的农业社,深入地查情况查问题。经过检查,202个老社没有按照国家计划完成棉花播种任务,64个新建社没有制定长期生产计划和短期计划,使生产不能很好地开展起来。当问题查摆出来以后,又认真分析了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危害,批判了骄傲自满情绪。这次会议提高了大家对整顿巩固农业社重要性的认识。会后,县委抽出县、区、乡1210名干部,进驻全县372个高级社开展整社工作。并分别召开群众大会、家庭会、青年会、老年会、妇女会和各阶层不同类型的座谈会,通过总结社员收入逐年增加的事实,使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合作社的优越性,坚定了整顿巩固高级社的信心和决心。
(二)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1956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发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若干具体问题的指示》。《指示》指出:“合作社和生产队的组织规模大小,应该照顾地区条件、经济条件、居住条件和历史条件,容许有各种差别,而不应该千篇一律,对规模过大而又没有办好的社,均应根据社员要求,适当分小。”汝南县委根据省委指示精神,对全县高级社的规模进行了全面调整。调整后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适中,管理方便,适合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受到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的拥护。
(三)调整劳动定额,实行按件计酬。全县在整顿巩固高级社工作中,各农业社均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劳动定额进行了合理调整;根据小段生产计划,将各种农活按照规定的质量、完成时间、定额工分标准,包给各个社员或者作业小组集体耕作,既保证了农活质量,又按时完成了生产任务。按件计酬主要采用了三种形式:一是个人计件制。凡属个人能够做的农活(如推车、挑担、拣棉籽等)应尽量包给个人去做,这样便于检查验收和开展人与人之间的劳动竞赛。二是集体作业个人计件制。整个作业小组的劳力在一块土地上耕作(如麦田管理、中耕锄草等),在作业中采用分段、分垅、分行进行作业,做完后验收合格发给社员个人工分票。三是集体包工集体计件制。这种办法主要用于不宜个人操作的农活上,在作业完毕后,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劳动情况,进行死分活评。凡是执行上述三种按件计酬形式的合作社,劳动效率一般提高30%左右,同时还保证了农活质量。
(四)严格农活验收制度,改进记工方法。农活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包工包产计划能否实现和能否完成。在全县进行的整顿巩固农业社工作中,各地普遍推行了农活验收制度。农业社根据生产季节不断检查各队的农活质量,防止各队节约工分、降低农活质量、完不成生产计划。生产队包给各作业组和社员个人的农活,由队务委员会负责验收;作业小组包给社员个人的农活,由各作业组长验收。在一个小段计划进行当中或完成之后,队务委员会协同各作业小组组长及时组织检查,互相交流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县各社、队普遍实行了工分票制,每10天由生产小组记工员收一次工分票,把劳动情况转记在社员个人的“劳动手册”上,不用每天记工,节省了时间,社员手里又有凭证,心中有底,也减少了记工员的麻烦。在工分处理上划清界限,减少非生产工分,全县各地以社为单位将1955年的工分进行普遍审查,改正了其中不合理的地方。有些社还规定每个劳动力全年固定若干义务工(如修路、帮助政府架电线等),不参加分粮。
(五)实行财务包干制度。针对各高级社建立初期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各高级社在驻社干部的帮助下,向广大社员进行了“勤俭办社”的教育,并提出了“办好社人人有责,人人有份”的口号,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与此同时,普遍推广了财务包干制度。社内财务管理小组提出财务包干办法的初步意见之后,召开社长、会计、统计员、记工员、生产队长、饲养员等有关人员的会议,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定案后宣布执行。在进行财务包干时掌握两个原则:一是既要俭省节约,又要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二是生产投资要保证,非生产投资要严格控制。根据以上原则,经过充分讨论协商,将农具修理费、折旧费、管理费等百余项用途都逐项实行了包干。同时还确定了奖惩制度,对按包干节余者奖励,从节余款内奖励节余者20%,把80%上交社管理委员会,浪费超支者自己贴赔。全县各高级社实行财务包干后,还普遍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财务包干制度:(1)建立审批制度。合作社的一切开支,不超财务定额标准的由生产队长批准;合作社内的开支由财务股长批准。一切开支必须有单据,凭单据下账,做到单据、开支、账本三对照。(2)建立正规手续制度。生产队“凭证取物”、“凭证取款”,总会计“凭传票记账”,出纳“凭传票付款”,做到“事事有条理”,“款款有依据”。(3)建立公布制度。定期向社员大会、代表会、管理委员会公布账目。总会计每季度一次,生产队会计每月一次。实行财务包干制度后,减少了不合理的开支,克服了混乱现象。
(六)推行“包工包产”责任制。“包工包产”就是把粮食生产、牲口饲养、副业生产确定一个合理的量化指标,定期“包公包产”到生产队,实行严格的生产责任制。1957年3月21日,河南省委根据刘少奇的指示,向各地、市、县委转发了《新乡地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包工包产到队、固定三年不变、超产奖励办法的初步总结报告》,指示各地结合春耕生产和实际情况“参照推行”。1957年春夏,县委以学习贯彻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开展党内整风为契机,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省委指示,积极推行“包工包产”和地段责任制,取得了明显效果。随着全县社、队规模的进一步调整,经过不断完善和规范经营管理制度,到1957年底,全县98%的农业社实行了“包工包产”或“包产到队,包工到组,零活包工到户”等生产责任制,农业生产的经营和管理得到明显改善,很好地调动了生产队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七)加强生产队的计划管理。包工包产之后,各生产队均根据社内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定额,劳、畜力规划和劳动定额,财务规划和财务定额及农活操作规程,制定本队的用工计划、投资计划等,以便通过计划来指挥生产。小段计划分为两种:一种是生产队的小段计划,时间一般是半个月;另一种是生产作业小组的小段计划,一般是5天左右。小段计划的制定,主要是进行农活、劳力、畜力、农具的站队,统筹规划出当前的生产任务,计算出所需用的劳力、畜力用工数,规定出完成这些任务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有了小段计划,干部和群众心中有数,任务具体明确,克服了窝工混乱现象。
(八)建立生产队、组和社员个人生产责任制。各农业社包工包产到队之后,如何保证包工包产计划的实现,关键在于作业小组和个人。为此,全县各地在整社工作中,均实行了四固定:即组内成员固定、耕作地块固定、技术员固定、牲畜农具固定。各组社员在一般情况下,在自己的责任地块内进行生产;队务委员会在一般情况下不轻易调动各小组的劳力,避免打乱各小组的生产计划,若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各小组必须服从队务委员会的调动。一般较小规模的生产队向作业小组推行小段或季节包工,较大的生产队向生产小组推行常年包工。小组承包的农活,按规定的时间、质量进行验收记工。作业小组在自己的责任区内,根据作物的类别划分成若干责任地段,固定到每个社员看管。社员在个人的责任地段上集体耕作时,有权检查和监督任何人做活质量好坏。在牲口、农具固定到各队以后,为使牲口、农具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全县普遍推广了“六定”(即定草、定料、定膘、定肥料、定工、定开支)包干、分犋喂养方法,不但加强了社员责任感,减少了损失,而且充分调剂使用了旧有物资,消除了过去社员只想挑新农具不愿要旧农具的浪费现象。
除此之外,中共信阳地委还于1957年10月23日,将27名干部派往汝南,汝南也派部分干部共同充任社、队领导,参与农业生产合作社整顿工作。
二、整顿基层干部作风
1956年5月全县实现农业高级合作化后,广大基层干部积极为党工作,为群众服务,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这主要是缺乏办社经验造成的。
1957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关于做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和《关于在农业合作社内部贯彻执行互利政策的指示》等三个文件,部署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工作,并且明确提出要整顿合作社的干部作风,要帮助干部改正工作上的缺点和错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政治水平和思想水平,并把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带有某些缺点和错误的多数干部,同那些违法乱纪、有严重错误的极少数人区别开来。
中共汝南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有关指示精神,在整社过程中狠抓了干部作风的整顿。首先,在合作社干部中,在党团支部中,充分说明整风的必要性,放手让社员群众对干部的缺点或错误提出批评;其次,组织有群众代表参加的小型会议,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由犯错误的干部在群众会议上作自我检讨。党支部和驻社工作组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同群众一起研究处理方案。对错误并不严重而又表示决心改正的干部,一般不予处分;对于错误严重的干部,给予了适当的处分,给他们以改正的机会。第三,对合作社干部的改选,均由社员群众自下而上地层层酝酿,充分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实行民主选举。
第三节 工业、商业和文教卫生事情的发展
一、工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为恢复被战争和国民党政府破坏的工业生产,汝南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对有利于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的私营工业、个体企业,采取鼓励、扶持和调整的方针,使其逐渐纳入国家计划,开始生产自救,解决群众失业问题和生活问题。这一时期,政府主要以行政手段,组织开工开业,恢复生产。1949年8月至10月,汝南县民主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县工商企业首次办理工商业登记,保护工商业合法生产经营。全县共登记发证的工业(包括手工业)1131户,其中城镇546户。对私营工业主要采用合同订货加工的形式,国家供应原料,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1950年5月,经县政府批准,建立汝南县第一家国营工业企业--信阳地区汝南酿造厂。同年,县政府拨款1万元,筹建县发电厂。经过一年安装调试,于1951年8月正式发电。1951年8月,县政府批准将机械生产自救组转为国营汝南县铁工厂。
1953年至1957年,国家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时期,汝南地方国营工业逐步建立发展。1953年至1955年,国家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并组织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各行业的合作组相继建成合作社,一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合作社又发展成比较规范的集体工业企业。全国国营工业由1954年的4个发展到1957年的7个,全县集体工业有1954年的10个发展到1957年的26个。这一时期,政府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给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对企业生产的原料和产品实行统供、统收、统购包销。对国营企业考核产量、产值、质量、人员、原料、工时、资金、成本、设备、费用、利润、劳动生产率等13项经济技术指标。对集体性质的合作社和部分私营个体工业户仍实行加工订货、合同管理办法。粮油工业则称之为“委托加工”。
1956年7月,河南省一届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发展地方工业的基本方针:一是必须按照省“一五”计划方案提出的“地方工业应为农村经济服务并与农业生产密切结合和为国家基本建设服务”的基本要求,既要坚持以国家计划为指导,又必须根据地方的实际需要,坚持供、产、销平衡的原则,切实组织好均衡生产;二是既要全面贯彻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方针,又必须坚持在又好、又省的基础上,又多、又快地完成生产计划;三是既要克服右倾保守和消极等待的思想,积极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调动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要反对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情绪,保证生产有序进行,保护好和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
1956年11月,河南省人大一届五次会议根据省委的指示和建议,初步安排了1957年河南省经济发展计划,对发展地方工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国家和人民迫切需要而生产能力不足的行业,应根据资源情况和物质条件的可能性进行适当地改建和新建;二是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行业,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农民购买力水平和对各种工业品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发展计划,凡是农村生产、生活所需产品应积极增加生产,凡是大量积压的产品,如水车、双铧犁等适当限产和停产;三是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服务的行业,如砖、瓦、灰、砂、石等土建材料业,必须集中力量扩大生产;四是机械加工业要根据现有生产能力和条件,积极承担国家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厂矿所需的制造和修配任务。
为加强党对工业的领导,1957年3月28日,经上级批准,汝南县委成立工业部,季喻任部长,凡属工、矿、交通方面的问题,由工业部负责解决。此后,全县工业企业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先进生产者运动;认真借鉴济源“六为主”经验,即以自有原料为主,以地方工业、手工业本身积累为主,以小型为主,以办综合性为主,以现有技术力量为主,以就地销售为主,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工业的较快发展,基本保证了城乡人民生产、生活需求。
二、商业的发展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各类公司相继组建,基本控制了县内粮食、棉花、布匹、酒类、糖烟、煤炭、食盐、百货、食品、木材等主要商品的经营,国营商业已经牢牢占据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领导地位。从此,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商业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汝南的商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956年7月,河南省一届一次党代会根据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整个市场出现了新变化,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商业的基本方针和任务。大会要求,各地、市、县委及商业、供销社系统的党组织要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商业工作必须“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服务”的方针,在抓好工业生产特别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的同时,必须协调好工商、农商和商商内部之间的关系,大力加强国营商业批发网络和城乡商业、供销社销售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和利用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的主导作用,搞好城乡物资交流,最大限度地满足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要利用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继续完善和巩固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严格执行合同定购,努力改进生产旺季农副产品的收购工作,采取扩大预约和合同预约等办法,依靠农业社的力量,力争收购一些富裕的主要农副产品,确保工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城市商业要立足于为工业建设和城市发展服务,合理调整商业网络布局,适当增设服务网点,延伸服务渠道,扩大商业队伍,大力加强工业原料、日用百货、副食品供应和饮食、理发、洗浴等服务网络建设,努力满足工业和城市建设特别是新工业区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农村供销社要积极采购农村生产、生活急需的小工业品和日用品,努力满足农村和农民的基本需求,认真做好小土特产品的收购和小宗农副产品、中药材等的生产、经营工作,积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经济。
按照省第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汝南在努力完成城乡私营商业改造遗留任务的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网络、网点建设,合理调整和完善网点布局,使其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到1957年底,全县城乡私营商业遗留的改造任务胜利完成,私营商业从业人员大幅度减少,国营商业建立了完善的批发和零售网络,供销社系统商品零售门市部和代购、代销点大幅度增加,饮食和服务业也有了较快发展。至此,覆盖全县城乡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商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三、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教育事业的发展。1956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河南省委文教部召开全省文教工作座谈会,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中心进行座谈。会议认为,文教工作大发展后,如何进一步提高文教工作的质量,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党对文教工作的指导。会议提出,专、县、乡各级要明确一位副专员、副县长、副乡长分管文教工作。针对学校中部分教师、学生对农业合作化的抱怨情绪,以及教育收缩调整中出现的思想混乱等问题,座谈会特别强调要重视和加强学校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要求各级党委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学习党的八大文件和时事政策,指定专人定期到学校作报告、讲形势,让他们了解目前国内外形势、主要任务和政策,认清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
1957年1月5日,河南省委向各地、市、县委转发了省委文教部《关于文教工作座谈会情况向省委的报告》,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文教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加强对学校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要定期讨论和安排文教工作,负责同志应定期向学校师生作政治报告,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957年上半年,汝南县委和教育科,把落实省委指示、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贯穿于教育调整工作的全过程,把加强党对文教工作的领导等工作与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精神、开展党内整风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解决新问题和新矛盾,努力把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在与工农业生产发展相适应的基础上。
1957年4月16日至19日,河南省委召开全省宣教会议,以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和刘少奇考察河南的一系列讲话为指导,以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为重点,认真讨论和研究了中小学毕业生的就业安置问题。
1957年5月17日,汝南县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7200名高中、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了劳动教育,使80%的学生安心参加生产。汝南还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教育收缩、调整引发的种种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处理。
但是,随着反右派扩大化错误的急剧发展,教育战线成为反右派斗争的主战场,盲目冒进的错误重新抬头并迅速蔓延,尤其受到“大跃进”的影响,办教育也要求“一日等于二十年”,一方面大办半耕半读学校,一方面在学校实行“军事化”,让师生实行“四集体”(集体吃、住、学习、劳动)。这一时期,全县出现了小学大发展的高潮。1956年,全县全日制小学180所,在校学生37550人;到了1958年,全县小学达到410所,在校学生猛增至68320人。实际上,大多数学校教学无计划,课程无定规,课堂教学被“学政治”和劳动所代替。这次盲目大发展,背离了调整、收缩的方针,加剧了学生就业的矛盾和困难。
(二)文化事业的发展。1956年8月中下旬,省文化局、省文联连续召开文学戏曲工作者座谈会,研究讨论如何在全省文学艺术界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河南文学艺术事业等问题。座谈会认为,要贯彻“双百”方针,文学艺术工作者要深入群众,深入生活,积累创作素材,多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戏曲等艺术作品,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座谈会要求,文化艺术工作者要树立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思想,加强团结,培育新人,努力发展和丰富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文化,在满足人民精神生活需要方面做出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这一时期,汝南县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县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很好的促进了文化事业的发展。
1955年6月,汝南县政府新设文化科,1957年2月,在文化科内设文化股,组织人力对民间文学进行收集和整理。1957年重建县豫剧团,曾演出《王贵与李香香》、《血泪仇》、《李双双》、《朝阳沟》等现代剧目。1956年6月,汝南县人民广播站建立,有站长、编辑、记者、播音员、机务员各一人,直属县人民委员会、县委宣传部领导,进行政策和形式宣传教育。1957年6月,汝南县人民电影院建立,有座位1236个,既可放映电影,又可表演戏曲。建国后,汝南县设立人民文化馆,美术专干担负美术创作、美术辅导和社会宣传的任务。县文化馆还指定专人进行文物的收集、管理工作。1957年春,进行文物重点调查;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农村水利化过程中,由于宣传教育不够,出现了扒墓冢、拆寺院等破坏文物的现象,县城内的部分文物也因拓宽街道而遭到破坏。
(三)卫生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汝南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把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作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克服财政紧张、卫生技术人员十分缺乏等困难,不断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防疫等卫生机构,促进全县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1951年10月,汝南县卫生院在二龙里街建立,时有平房20间,病床15张,工作人员15人,院长由县长兼任;1956年,卫生院改称人民医院,陆续增加人员、增添设备,提高医疗水平。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建立,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技术人员7人。1956年,妇幼卫生所成立,有工作人员5人,病床10张,产床一张。1956年,城关医院、留盆区卫生院、王桥中心乡卫生院、楚铺中心乡卫生院、和孝卫生院、马乡中心卫生院、殷店乡卫生院相继建立,疾病防治覆盖面明显扩大,医疗水平大幅度提高,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1956年,县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办公室建立,各乡成立除“四害”大队,积极开展以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1956年至1957年,汝南县继续把疾病预防和治疗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作为消灭和控制疾病的重点,在全县广泛开展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了改善城乡公共卫生,从源头上治理传染性疾病的周期性流行,每年春秋季节,全县城乡都坚持开展以治理公共环境卫生为中心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群众灭蚊、蝇,清扫垃圾死角,治理饮水井、河周边环境。
第七章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第一节 开展党内整风
一、学习贯彻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党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许多党员干部对新的形势和新的实践缺乏经验,仍然陶醉于胜利的欢愉之中,并自恃执政党的地位和威信,表现出骄傲自满情绪,对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不断增长,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1956年,国际上发生了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关于斯大林是非功过的“秘密报告”事件、“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在社会主义阵营乃至全世界产生了巨大震动。国内、国际新出现的这些复杂情况,引起中国共产党人的思考。如何正确分析、认识这些新情况、解决这些新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新考验。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第十一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深入研究和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形成一套系统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内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针和方法,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加强执政党的理论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良好的经济社会新秩序,指明了方向。
3月23日,中共河南省委首次下发《关于学习毛泽东在第十一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的通知》,决定从4月初到6月初两个月内,党政机关每周用6至8小时,学校每周用4至6小时,集中学习毛泽东的讲话。《通知》提出,此次学习的重点是学习、研究毛泽东分析国内外形势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刻认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方针和方法对于指导当前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认清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已经结束、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出的新特点。《通知》强调,学习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纠正思想方法上的主观主义、片面性和绝对化,切实克服官僚主义作风,进一步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月至5月初,河南省委又连续下发了《关于向群众宣传贯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的通知》等文件。省委在这些文件中反复强调,要将毛泽东的讲话精神迅速传达到党内外广大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界知识分子中去,立即掀起学习高潮。
1957年4月27日和6月29日至7月3日,中共汝南县委相继召开县区扩大干部会议和全县第一次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和中共信阳地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讲话的意见》,检查总结了县委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经验教训,并就全县农村工作、学校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措施。这两次会议,对于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的思想水平,认清国内政治形势的特点,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从而团结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会后,县委将《人民日报》刊登的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铅印1500份,发至基层。县委宣传部还对深入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的学习时间作了详细安排。
全县各级党组织向广大干部、教师和各界人士普遍传达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并且围绕毛泽东讲话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当前国内形势的新特点,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态和形式,如何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方法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全县干部普遍认为毛泽东的讲话,适时、正确、英明,深刻地分析了国内形势,为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具有重大意义。不少领导干部按照“边学习、边检查、边改正、边处理”的方针,坚持“边学边改”的原则,认真检查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纠正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出现的偏差。县委为了克服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由县委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多个工作组,分头深入到重点农业合作社考察群众生产、生活、思想状况,正确处理当地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县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各级干部纷纷放下架子,下地生产,联系群众,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放下洋车背起粪筐,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劳动出勤率。全县通过学习和讨论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改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活跃了党内外的政治生活,对推动全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二、开展党内整风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开展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其目的就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使全党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健康稳定向前发展。5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什么要整风?》的社论。社论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人民内部矛盾已经在我国历史舞台上代替敌我矛盾而居于主要地位”。“要在全国采取扩大民主生活、扩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使领导者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变得容易发现和容易顺利解决,使全体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有充分的自由、平等和主人翁的感觉,这样,他们就会更容易地脱离旧时代的影响,更积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文化”。这次整风运动的目的,也就是“要使全党学会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以便圆满地完成建成社会主义国家的伟大任务。” 《指示》和社论的发表,标志着全党整风运动正式开始。
5月3日,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整风运动。会议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分级分批地开展整风运动。会议认为,中央决定开展整风运动,就是要在全党进行一次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和自我改造运动,在目前新形势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央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整风运动的主题,符合河南实际,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5月20日,中共河南省委召开了由各地、市委书记和重点县县委书记参加的整风运动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将整风运动引向深入问题,确定县级整风暂时只限于学习文件,做些准备工作,农忙时不搞,冬春农闲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
实际上,1957年2月毛泽东在十一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之后,汝南县就已经开始了整风。因此,在5月到11月,汝南县委在学习贯彻毛泽东讲话的过程中,联系汝南县党内实际,边学习,边调查研究,边总结经验教训,边纠正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
1957年5月20日,按照地委的统一布置,汝南县的整风运动全面展开。为了加强对整风运动的领导,中共汝南县委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由傅良太、刘占明、商存德、杨西都、高如全、岳敬武、张宗杰、罗世勤等同志组成,县委书记傅良太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岳敬武任主任,张俊慈任副主任。参加整风的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了各种会议和汇报制度。县委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决定县直各单位于9月开始整风运动,同时确定老君庙、老祖庙两乡党委参加县直第一批整风,制造经验,逐步进行。
县委书记傅良太在关于整风学习的第二次动员大会上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从检查自身的思想工作作风人手,采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主动征求和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思想作风,从根本上改变目前领导脱离群众、工作脱离实际的错误倾向。同时号召与会人员针对各级领导特别是县委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大鸣、大放”,以便改正缺点,搞好工作。“鸣放”时可采用多种形式提批评意见,畅所欲言,鸣足放透。动员会后,与会人员回到各自单位,纷纷通过大字报、写信、意见箱、个别谈心、小组会、座谈会、自由讲坛、漫画、相声、短剧、山东快书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掀起“鸣放”高潮。
县委为了消除大家在“鸣放”中的思想顾虑,县委书记傅良太和其他领导同志都主动地在不同会议上诚恳地、三番五次地表示欢迎大家的批评。县委委员还深入到县直各科局、各乡驻地听取批评意见与建议,加强具体领导,组织“鸣放”高潮。对少数尚未“鸣足放透”的干部,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和他们个别谈心,解除思想顾虑;对一般同志,除继续运用大字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鸣放”外,还组织了专题“鸣放”,如干部政策、农业生产、基本建设、政法工作等,这样能使问题集中,“鸣放”透彻。
各系统召开部门会议,采取大会与小组会相结合,酝酿与讨论相结合,小组“鸣放”与个别交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鸣放”。由于县委始终站在整风运动的最前列,决心大,信心足,动员深刻,表态坚决,全县县直单位“鸣放”高潮一个接一个,大字报先由大礼堂贴起,慢慢发展贴到县委、县人委大院的大墙上,揭了一茬又一茬。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民主人士,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本着知无不言的精神,从拥护党的领导、诚心诚意帮助共产党整风的良好愿望出发,就如何改善党与非党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党委和政府的关系,以及如何改善党对文化、教育、科技的领导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善意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并对一些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和执行政策中的缺点错误,也提出了尖锐批评。截至1958年10月20日,全县参加整风运动4446人,写大字报5185105张,提意见1249964条。
为了及时听取大家的意见,县委书记傅良太和其他县委委员天天到各机关和大会会场看大字报,对于大家所提出的意见,县委领导诚恳表示接受批评和帮助,决心改进领导作风,同广大群众密切合作,共同搞好汝南县的社会主义建设。县委按照“边学习、边检查、边改进”的方针,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研究解决。 随着整风运动的逐步深入,极少数人居心不良,借机发表煽动性言论,肆意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干部群众的思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县委经过冷静分析后认为,多数同志是出于对党的热爱,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国家大事,诚心诚意地对县委提出有益的批评意见,希望县委把今后工作搞得更好一些。还有一部分同志是随大流,提的意见基本上是对的,即便有些偏激,说些过头话,只是思想认识问题。但是对极少数右派分子发表的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如不坚决反击,并取得胜利,就不能澄清人们的糊涂思想,社会主义建设就不能顺利进行。
从总体上看,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党政干部的思想作风提出大量批评和建议,其中绝大多数意见比较中肯,富有建设性,对党的各级组织改进缺点错误大有益处。但是,随着整风运动的开展,全县整风运动背离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主题。把“鸣放”作为暴露右派的主要手段,使原本想通过整风解决党内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的愿望不仅没能实现,反而通过反右派斗争、批“反冒进”又将这些问题推向了极端,并由此诱发了“大跃进”中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和“共产风”的严重泛滥,给汝南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到1959年春,全县历时近两年的整风运动宣告结束。
第二节 反右派斗争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一、反右派斗争
反右派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在1957年整风运动中, 为反击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攻击而发起的一场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
在整风运动中,极少数人乘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发动进攻。他们把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攻击为“党天下”,要求“轮流坐庄”,把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说成是产生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根源。这种异常现象引起了党的警觉。1957年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1957年6月18日,中共河南省委正式发出《关于反击右派的通知》,标志着河南省反右派斗争正式开始。
1957年7月中旬,汝南的整风运动逐渐转向反右派分子的斗争。而此前的一个时期,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的反右派斗争势如疾风暴雨。在这种形势下,根据省、地委的指示,县委逐级在常委会、各乡党委、各科局干部会议上传达了反右派的指示和做法,学习识别右派的六条标准,并召开积极分子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同时,各单位整风领导小组将前一时期鸣放意见进行整理,对参加运动人员的思想进行分类排队,使一些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暴露,并集中到少数人身上。
在做了充分的准备之后,县委书记傅良太先后在县、乡扩大干部会议和教师会议上作了反击右派进攻的动员报告。傅良太在报告中首先把有益于县委改进领导方法、对汝南县建设有利的建设性意见归纳起来,分几个方面,代表县委向到会干部、教师表明了县委的态度,感谢大家对县委的信任,表示要集中大家的智慧,搞好汝南县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并要求所有干部与教师,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一如既往地来监督县委的工作。同时就全县反右派斗争做了具体部署,指出反右派斗争要放手发动群众,采取座谈会、辩论会、大字报、黑板报、广播等形式,揭发右派分子的反动言论。
会后,全县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由大会到小会,由小字报到大字报,很快又形成了一个“大鸣大放”的高潮。另外,县委还选印了6000册学习资料,下发到基层,指导干群进行学习和讨论。
在斗争方法上,反右派斗争开始时,县委是比较慎重的,曾多次开会强调要严格掌握政策,务求“看准”、“打稳”、“防止扩大化”、“防止出偏差”,要采取说理斗争,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但当群众发动起来后,由于上级提出要反对“温情主义”,因而一些过左的口号和现象陆续表现出来。县直各单位相继采取大组辩论打态度、小组批判追思想、大组批判与小组斗争相结合的斗争方法,对右派分子的言论进行排队,分出主次,按顺序一个个批判。与此同时,还采用大字报、漫画、黑板报、广播等形式进行揭发批判,大字报铺天盖地,斗争会声势威严。1958年,在河南省极“左”思想指导下,汝南又开展了反“潘(复生)、杨(珏)、王(庭栋)”运动。
在这次反右派斗争中,经县委反复审查,查出了坚决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本质的十分反动的资产阶级右派份子544人,其中包括反潘(复生)、杨(珏)、王(庭栋)阶段斗争的43人。
根据中央对右派分子处理的方针、政策,县整风领导小组本着对地、富、资本家出身及反革命分子、政治蜕化变质分子从严,对工农出身、工作一贯较好的适当照顾的精神,县委决定由县监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组成处理右派小组,对右派分子分期分批进行处理。
对极少数右派分子的进攻进行反击,对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潮进行批判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正确的。这对于揭露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在全县人民中间澄清是非,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保卫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和及时的。但由于运动中不适当地宣扬“大鸣大放”的口号,形成了紧张的气氛。同时,又对敌情估计严重,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把大量思想认识问题当作政治问题,使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因此伤害了一些党员干部,使党探索中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良好开端遭受挫折。
1962年夏,中共中央中南局发出通知,认为批判和处分“潘、杨、王”是一个错案,决定予以平反。汝南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开展了对“左”倾思想指导下所犯错误的纠正与平反工作。
二、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57年8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指示》要求在全体农民中就合作化优越性、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工农关系问题、肃反和遵守法制等问题,进行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以便有力地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打击地主、富农分子的反革命言行;反对一切不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思想界限,坚定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9月5日,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和省、地委有关会议的部署,中共汝南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在全县农村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见》。9月14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了进一步部署。会议要求,为了完成好1957年的统购粮任务,在秋收前以粮食统购统销教育和辩论为主,秋收后则以农业合作化问题辩论为主。这两个问题,是全县这次大辩论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会后,全县372个高级社全面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县直单位抽调300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分赴全县各区、乡、社指导帮助开展运动。各基层社队在工作组的帮助下,纷纷举办骨干培训班,结合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批判了不顾国家只管自己的“资本主义倾向和本位主义思想”,划清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界限,掌握了研究处理不同矛盾的方法。全县各区、乡共训练基层骨干3500人。
在培训骨干的基础上,全县各基层合作社利用多种场合,进行了以粮食统购为中心的大辩论,辩论的方法主要是大鸣大放大争大辩,各合作社相继利用召开贫农座谈会、小型座谈会、个别访问、群众大会等形式进行辩论。但在粮食统购统销及农业合作化问题上,一些乡社干部、富裕中农在大辩论中讲了一些过头话,甚至是错误的话。针对这些错误的思想和观点,大辩论初期,全县各地根据县委的指示,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和农民树立全局观点,兼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还是比较稳妥的。但是,随着整风运动的开展,信阳地委于7月份向各县发出指示:“要求通过大鸣大放把农村中的牛鬼蛇神暴露出来,从而有利于大辩大争,有力地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它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根据地委的指示精神,汝南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后期出现了一些“左”的做法。一些农业社把说“合作社没有优越性”、“统购统销政策不好”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看作是“在农村形成了一股反社会主义逆流”,将有上述言论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也误伤了不少无辜的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
1957年11月底,全县历时两个多月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基本结束。在全县农村开展的这场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基本澄清了一些党员群众对统购统销及合作化运动的模糊认识,一些基层社闹事的现象消失了,粮食统购工作进度加快了。到11月底,全县收购粮食32247万公斤,收购棉花200万斤,保证了缺粮供应和支援了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运动后期由于受整风反右运动的影响,在大辩论中,把富裕中农视为农村中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代表,采取了一些“左”的做法,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第八章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
第一节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一、学习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讨论、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七六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并决定全文公布,组织全民开展大讨论,以促进全国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
10月26日、27日,《人民日报》先后公布、发表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伟大纲领》社论。社论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的各方面工作在12年内都要按照必要和可能,实现一个巨大的跃进。党的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发动“大跃进”运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汝南县在全面结束以粮食统购为中心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的基础上,迅速转向组织全民学习和讨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工作。11月12日至19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了有县、区、乡、社四级干部和来自全县各地水利建设和积肥积极分子共2244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学习和传达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及省、地、县委关于以大兴农田水利为中心的冬季工作指示和意见。会议提出“要以愚公移山的劲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个声势浩大的百库、千渠、万井运动”的口号,争取用3至5年时间,消灭数年一遇的水旱灾害,实现农业生产大发展。
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基础上,以社为单位,对照思想反复讨论了过去几年的水利工作。会议按照《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要求,结合汝南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县丘陵地区以水土保持为主,平原地区以开渠打井为主,低凹地以蓄水除涝为主的全面规划。会议以百库千渠万井为主要内容,提出1957年冬到1958年春扩大80万亩水浇地、使全县灌溉设备能力达到130万亩,要求打新井10000眼,每眼灌溉面积50亩,改造旧井7000眼,不论改造旧井或打新井,其标准要每一眼井用解放式水车24个小时抽不干为合格,打机井300眼,每眼灌溉面积240亩,整修村塘、渠沟2000处,每处扩大灌溉面积5亩。做好平地整畦,确保灌溉收益,水利条件好的乡社实行畦浇,条件差的乡社要求每人扩大一亩半到二亩畦田。在增产更多棉花的同时,变缺粮县为余粮县。到会的300余个农业社普遍修订了兴修农田水利的规划以及远景目标。先后有76个乡、社干部向县委写了决心书,有136名社干部没等会议结束就分别往家打电话,嘱咐在家干部组织社员立即开工,并有386个农业社的干部在会上就确定了共计375万元的水利投资。
会后,全县各地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水利建设高潮,广大群众迸发出极大的建设热情。截至1958年元月底,全县已打成水井15753眼,治河3968992土方,收益82万亩;凹地改造1千多处,98万土方,收益207583亩;除涝162处,478250土方,收益85000亩。在打井、修渠、挖泉的同时,各农业社都成立了宣传组织,深入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红光、光明等乡农村剧团还写了大字报,画了漫画配合剧团演出。明星农业社以生产队为宣传队,在生产中随时抓住典型编成快板进行宣传鼓动。许多农业社在学习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之后,相互展开劳动生产竞赛。王桥高级社通过查需要、查缺额、查肥源及算任务、算力量、算时间,出动1865个男女劳力,开展了“四挖(挖粪底、挖厕所、挖坑泥、挖旧墙旧炕土)一积(积尿)”的“万车亿担”积肥高潮,五天就积肥l万车。唐寺高级社为了保证每亩施苗肥4车、粮食每亩年产900斤的计划,提出“冬闲变冬忙,四净(圈底粪底挖净、碾道磨道刨净、旧墙旧炕换净、渠道坑泥掏净)一扫光(路土扫光)”的口号,11个队出动930人,开展了“两比(比粪堆大、比粪质好)一保(保证每亩l万斤肥料)”竞赛,两天半时间挖肥11880车。从1957年11月到年底,全县共积粗肥484万车,每亩平均两车,较1956年增施肥料25%。
一些高级社通过学习和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还妥善地解决了老弱孤寡户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李坡屯高级社原有缺乏劳力的鳏寡孤独户62户,其中完全丧失劳动力的16人,有轻微劳动能力的81人,半劳力5人。高级社为解决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进行农活站队,找出了粒选棉种、看鸡、养猪、间苗、摘花等12种适合老弱孤寡做的轻微农活。接着又根据他们劳动力强弱和技术高低,通过自己预报工作日,分别进行了安排。
在全县农村学习和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同时,县直各部门也都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执行意见和采取的措施。县农业技术站抽出40名干部分为两班人马:一部分干部到湖北买优质棉种,在本县熏蒸,往各乡调运,使1120万斤优质棉种做到随来、随熏、随供应;另一部分干部则分头集中全县农业社的7000多名农业技术员,学习新疆棉花大面积丰产经验。县供销社为农民准备了1600部双铧犁,8640万斤粗肥,4130部水车,985万斤农药,保证在1958年春耕前供应给农民。
1957年11月底,全县学习和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工作结束。
二、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在超额完成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空前高涨,强烈要求迅速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
1958年3月8日至26日,党中央在成都召开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毛泽东提出关于经济建设、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整风反右、国际形势、工作方法等几十个问题让与会者讨论。毛泽东在会上的讲话和插话中,多次谈到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问题。他说:社会主义建设有两条路线,一条多、快、好、省,一条少、慢、差、费。社会主义建设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干劲儿十足,轰轰烈烈,坚持群众路线;另一种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他把“多快好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并提,称之为“总路线”,并指出,凡是根据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能办到的,就应当多快好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1958年5月5日至23日,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制定了“鼓足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刘少奇代表中央委员会向会议所做的工作报告,着重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及其基本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在继续完成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逐步实现技术革命的和文化革命;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通过这些,尽快的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及其基本点,集中反映了党中央,毛泽东对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思考和认识。
八大二次会议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热潮。《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社论,认为“这次大会的重大历史意义在于确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社论指出:“在党的路线已经确定以后,全党的任务,全国人民中一切积极分子的任务,就是贯彻执行这条路线,把总路线的红旗插遍全国,使总路线的灯塔照耀全国人民的一切工作”。①社论强调“用最高的速度来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是“总路线的基本精神”,而“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快,这是多快好省的中心环节”。②
6月9日至11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全县扩大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示》,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立即大张旗鼓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宣传运动。全县农村在7天之内要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6月15日以前把总路线的“红旗”插遍全县各地,
①《把总路线的红旗插遍全国》,《人民日报》1958年5月29日社论。)
②《力争高速度》,《人民日报》1958年6月21日社论。)
使这一伟大的总路线成为推动当前以夏收夏种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新高潮和一切工作的动力,并使总路线的宣传在全县各项工作中“开花结果”。会议最后强调:通过宣传总路线,使全体干部克服右倾,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树立敢想敢说敢独创的共产主义风格,使全体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上个个插上总路线的“红旗”。会后,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传达贯彻大会精神,在全县迅速掀起了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高潮。
为了迅速形成宣传声势,全县从县到社普遍建立了宣传委员会,并以县委宣传部为主,吸收工、青、妇、文教局、卫生局、广播站、县报社等单位,组成总路线宣传教育办公室。县、区、乡、社共组织宣传贯彻社会主义总路线报告团5649个,宣传队、组9236个,宣传骨干5200人,宣传员7.2万人,分赴全县农村进行宣传。全县先后召开各种战地会890次,参加会议的干部、群众达29.8万人。
全县各地充分运用有线广播、大小黑板报、土广播等宣传工具,充分发挥俱乐部、职业剧团、业余剧团、读报组、歌唱队等宣传文化组织作用,并充分运用报告会、演讲会、总路线座谈会、戏剧、诗歌、快板、顺口溜、壁画、标语、幻灯等形式,进行了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全民性的宣传运动。《汝南报》及时转载《河南日报》刊登的总路线宣传材料,县广播站还自办了总路线讲座,并由日播2次改为3次,增加了播出时间。全县各中学在6月份的政治课教学中,都把《河南日报》社编写的总路线宣传材料作为主要教学内容。
通过对总路线的宣传贯彻,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夏收夏种、秋苗管理、积肥、水利建设、防汛和工业、手工业生产等各项生产建设中,生产积极性异常高涨。但由于在宣传中片面强调“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导致此后全县各条战线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口号,跃进高潮逐渐兴起。
历史地看,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党和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这条总路线,体现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路。但是,由于这条总路线是在批评反冒进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在急躁冒进、急于求成的思想指导下制定的,片面强调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过分夸大人的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违背了经济建设所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和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节 水利化运动与农业“大跃进”的兴起
一、水利化运动
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掀起农业生产的新高潮》的社论,号召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的跃进”,第一次提出“大跃进”的口号。同年11月12日至12月2日,中共河南省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大会在学习贯彻党的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省委工作的基础上,着重研究讨论了如何组织工农业生产新高潮和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目标等问题。会议认为,“农业生产已经不是能否跃进的问题,而是领导如何克服右倾思想,打破常规,站在运动前面积极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问题。”大会号召,“书记动手,全党全民办水利”,迅速掀起水利建设“大跃进”,夺取1958年农业大丰收。
中共汝南县委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在认真学习省一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为武器,批判“右倾保守”,在很短的时间内,全县农村迅速掀起了以“挖塘、修堰、打井、筑坝”为中心的规模空前的农田水利建设运动。从1957年11月下旬到次年1月中旬,在50多天的时间内,平均每天投入水利建设97540人,占全县总劳力的26%,共建成新建塘2160口,机井6710眼,中、小型水库312处,拦河坝538座,可引蓄水9万立方,挖渠道1810条,打围院350处,面积11万亩,抬高路面64条,挖水平沟和截河沟1846条,河底下泉285个,以上共完成10710万公方,可蓄水48446立方。旱地变水浇地1353431亩,旱地变水田246569亩,在水浇的基础上,改善灌溉面积322304亩,控制水土流失19563亩,消除涝灾面积449139亩。为了变死水为活水,变无水为有水,全县广泛开展蓄水保水运动,保证了259000亩水稻供水需要。
1958年2月20日,汝南、平舆、正阳、上蔡、西平5县组织民工10.82万人,始建宿鸭湖,8月20日竣工。水库大坝全长35.29公里,蓄水面积239平方公里,国家投资297.73万元。设计水库容量为8.2亿立方米,养鱼面积95平方公里。建五孔泄洪闸(10米×5米)一座和二孔灌溉闸(4米×5米)一座,可灌溉汝南、平舆、上蔡三县耕地80万亩。
在大办农田水利的过程中,全县人民发挥了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挖塘、打井、修渠、固堤、蓄水,兴建宿鸭湖水利工程,形成一套完整的水利体系,这对后来扩大灌溉面积,减少旱灾起了重要作用。
二、农业“大跃进”的兴起
1958年3月24日,汝南县二届二次党代会召开,会议的中心任务是学习贯彻省一届二次党代会和1月29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动员和组织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全面迎接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会议在清算“右倾保守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1958年农业生产能不能跃进以及如何跃进等几个主要问题,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委书记傅良太所作的《关于1958年汝南工农业生产发展的两个规划(草案)》的报告和实现这一规划的具体方法和措施,进一步修改了“大跃进”计划,要求一年实现“四、五、八”① (生产指标)、水利化、四无县(无老鼠、苍蝇、蚊子、麻雀),消灭文盲和普及中小学教育。会议强调,不断地同右倾保守思想进行斗争是认清形势、赶上形势发展的关键,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根据多快好省的精神,鼓起革命干劲,咬紧牙关,振奋精神,乘风破浪前进,跃上千里马,全面大跃进,充分运用有利条件,克服前进中的困难,乘卫星、驾火箭,十年规划,一年实现。县委二届二次全会的召开和水利建设高潮的迅速兴起,揭开了汝南县“大跃进”的序幕。
汝南县二届二次党代会以后,全县各条战线迅速掀起“大跃进”的热潮。过高的指标,急于求成的要求,靠大辩论开路的刮风式的领导方法,引起各级干部的浮夸风。
1958年,全县农业“大跃进”是以浮夸为显著特征的。6月10日,县委下达《关于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四点指示》,要求解放思想,反对右倾保守,激发革命干劲。7月7日,全县开始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掀起工农业生产大跃进高潮,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唯心论口号,并在县委召开的县、乡、社庆祝小麦丰收会议上,采取报喜的形式上报夏季产量,树立高产典型,实际上是“一手高指标,一手反右倾,大刮浮夸风”的开始。各高级社怕戴“右倾”帽
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到1967年,黄河以北、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淮河以南地区粮食分别亩产400斤、500斤、800斤。
子,竞放“小麦高产卫星”。如光明公社肖屯大队就放出了3亩小麦亩产3460斤的大卫星。
1958年8月19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县委书记傅良太作《反右倾,鼓干劲,力争秋季大丰收的报告》,学习省委下发的揭发批判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副书记杨珏、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的所谓攻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言行的材料及对他们的处理决定。会议根据省、地委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掀起反“潘、杨、王”运动高潮。会后,全县各地采取大鸣、大放、大辩论的方式,多次掀起运动高潮,1958年8月19日至同年12月底,在这4个多月的时间内,计有4020名干部(包括教师)、29万多群众参加了斗争,共贴大字报2298539张,提意见5588598条,此前,一批敢于讲真话的干部和群众被指责为“右倾机会主义”而受到打击。反“潘、杨、王”运动在全县造成了思想混乱,直接助长了汝南县在“大跃进”运动中的浮夸风、瞎指挥等“左”倾蛮干的急剧发展。8月28日,汝南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将全县秋粮增产指标进一步提高,扩大红芋种植面积40万亩,亩产保证4000斤,争取5000斤。扩大水稻面积30万亩,亩产保证600斤,争取1000斤。棉花每亩保证皮棉100斤,争取150斤。
在县委“以粮为纲”、“力争第一,力争上游”的号召下,全县农业战线再次狂热掀起跃进竞赛浪潮。中洲公社放出了公社党委书记李振杰为首培养的3亩6分玉米地,亩产14175斤;光明公社放出了公社党委副书记崔宪孔为首培养的五亩棉花,产皮棉2698斤2两;红光公社放出了副社长厂化俄为首培养的546亩棉花,亩产皮棉1607斤;中洲公社张庭杰培养的1亩2分棉花,亩产皮棉2100斤;红光公社熊登科培养的芝麻3亩6厘,亩产4077.59斤;五星公社石运山培养的1034芝麻,亩产3483.2斤。
随着农业跃进竞赛的开展,全县各地农村劳动组织完全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每个乡均建立跃进兵团,农业社建立营、连、排组织,每个排有政治干事,负责掌握思想情况和组织辩论,每个村为一个营或一个连,支书、社长分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或营长、连长。有的乡还根据劳动力强弱和年龄大小组成“青年火箭排”、“妇女突击排”、“少年先锋排”,上工下工有总结评比。从1958年7月22日到8月15日,全县消灭草荒232.6万亩,消灭三类苗21万亩,消灭空闲地2.3万亩,消灭虫害35万亩,积肥230多亿斤,秋作物每亩平均施肥1.5万斤,并完成蓄水工程土方306万方。
第三节 以“大办钢铁”为中心的全面“大跃进”
一、以“大办钢铁”为中心的工业“大跃进”
农业生产“大跃进”,工业生产也要“大跃进”。1958年3月16日,汝南县委召开第一次工业规划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党全民大办地方工业和省委第一次工业规划会议精神,会议提出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乡乡办工业、社社办工业”的口号。会后,县委决定从技术革新、改良农具入手,大办机械工业,方法上仍是依靠群众,大搞群众运动,自力更生,土法上马。
8月,县委召开以工具改革为中心的技术改革动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了《1958年至1960年三年技术改革规划》和《1958年至1962年五年技术改革规划》,决定成立技术改革委员会,具体指导工具改革运动。至此,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一个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大搞技术革命的高潮。
根据地委“运输工具滚珠化是当前工具改革运动中主要环节”的指示精神,全县全年共生产轴承33万套,滚珠5330913粒,帮助全县11个人民公社改良生产工具(包括犁子、车辆生产工具)199700多件,大大地减轻了体力劳动,节约了劳力,提高了劳动工效。县机械厂连续试制成功了三匹马力的煤气机,离心水泵,万能拖拉机等188种新产品,有力地鼓舞了农业群众的生产干劲,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提前实现。到1958年底,全县共新建、扩建机械厂一座,机械修配厂11座,修配站(组)26个,职工发展到1750人。
在中央关于“以钢为纲”,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办钢铁,确保“钢铁元帅”升帐,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1070万吨钢铁生产任务伟大号召鼓舞下,根据省、地委钢铁会议精神,8月7日,全县立即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全民大炼钢铁运动。由于汝南县境内没有矿山,县委研究决定,组织2万余名青壮年劳力远征确山一带进行采矿。8月19日,县委和县人委决定,抽调机关干部到确山炼钢,并建立钢铁生产指挥部和钢铁后勤部,设立办公室,抽调了专职干部210人(其中县级6人,区级66人,一般干部138人)进行办公,李尽忠任指挥长,吴印仲任党委书记,下设办公室、储运科、政工科、器材科、生产科、财务科等办事机构。并要求凡有参加炼钢的乡、社机关单位,都必须实行第一书记挂帅,领导亲自上阵督战。全县加上8月初上山的先遣人员共计16万多人,声势浩大,史无前例。全县建立了炼钢炼铁烧森炭、炼焦、采矿等五个厂,建冶炼炉1261个、炼钢炉310个,为了完成全县1070吨钢铁任务,许多老人、妇女、儿童也成群结队到臻头河淘铁沙,共淘铁沙1218100斤。部分中学师生也自行停止上课,甚至晚上不休息,参加大炼钢铁会战。大炼钢铁一无经验,二无技术,三无设备,只是一味拼人力、拼时间、拼消耗,大建小地炉、小土炉,所有土炉用的全是人拉风箱,没有焦炭作燃料,就用木柴和原煤;没有钢砖,就用土砖和土坯,还提出 “小土群要战胜大洋砖”、“乘卫星,驾火箭,三个月任务一月完”的口号。截止1958年10月底,全县共生产钢铁142066斤,很多土高炉炼出的铁根本不能使用。为了完成任务,解决原料不足问题,全县各社队广泛开展了收集废铜烂铁工作,除了生产工具外,凡是铁器均在被砸被毁之列;为了解决木柴和用砖问题,锯了树,拆了墙。全县奋战3个月,只炼出几千吨效用很差的“烧结铁”和含铁的废渣。
在“大办钢铁”运动发展过程中,群众创造了各种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改进措施,但终因生产技术落后,炼铁质量没有明显提高。大办钢铁因效率太低,大搞人海战术,土法上马,不仅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破坏了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得不偿失,而且引发了各种“大办”跃进之风,导致了经济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文教、卫生战线的“大跃进”
伴随着“大办钢铁”的狂潮,全县各行各业的全民“大办”跃进之风乘势而起,文化教育卫生战线也提出要“大跃进”。
1958年10月,地委文化局召开会议部署文化工作的“大跃进”,提出群众文化活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到人人能读书,人人能写会算,人人会唱歌,人人能表演,人人能创作。还提出文艺创作要“行行放卫星,处处放卫星,层层放卫星”,各级都要成立“艺术卫星指挥部”。此后,汝南各地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组织飞速发展,由于提出了放卫星的任务,层层布置、层层加码,使得一些乡、社提出了很不切实际的口号和要求。与此同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民办教育规模盲目扩展。到1958年底,全县共建立各种红专大学、业余中学943所,在校学生130551人,由于各学校不顾实际情况,曾一度采取军事化管理,实行统一生活(住宿、吃饭),统一行动,统一学习,统一劳动“四统一”。一般学校均分为营、连、排、班四级,由学校党、政、工、团领导和教师、学生干部等分别充任上述各级领导,组织学校师生参加生产劳动,增加劳动时间,并在教材、教法上进行了改革,学校办工厂、农场,所有这些违背了教育规律,助长了浮夸,使教学质量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全县还曾掀起一个“千人教、万人学,万人教、全民学”的大规模群众性的扫除文盲运动,组织力量编写“扫盲跃进识字课本”,提出“头可断,血可流,不扫除文盲不罢休”的跃进口号。由于追求速度,追求数字,所以在扫盲工作中假、大、空盛行,相当一部分人并未脱盲。
为了实现“四无”(无苍蝇、蚊子、老鼠、麻雀)目标,全县卫生系统也不甘落后,在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县委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县各区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配备了干部。乡、社组织大批人员,利用广播、黑板报、快板、短剧等各种形式,到大、小会议上及田间地头、饭场等处,大力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全县各农村、厂矿、学校、机关等纷纷制订了消灭“四害”的计划、措施,实行人人上阵,个个争先。从1958年2月到年底,全县共灭鼠467494只,捕雀1892033只,捕蝇3612.7斤,灭蚊5976两,堵鼠洞6139266个,填污坑28506个,修改水井6187眼,改建厕所111234个,全县先后掀起了五次全民性的“除四害讲卫生”突击运动高潮,平均每次出动10万人次,其中最多的一次全县出动30万人次,男女老少齐上阵。全县“除四害讲卫生”运动,规模声势之大,建国后所未有,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汝南县的城乡卫生状况,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但也明显存在着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大轰大嗡、盲目跃进的问题。
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造成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严重失衡。“一五”末的1957年,全县基建投资总额为6617万元,1958因为“大跃进”,陡然提高到273582万元,是1957年投资总额的41倍,给全县的生产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尽管“大跃进”运动事与愿违,但在某些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1958年全县生产土硝150吨、铁木鼓风机600部,黑色炸药400吨,有力地支援了全县的炼钢炼铁、确山的冶炼采矿和开封、广州等工业生产需要,汝南县机械厂以蚂蚁啃骨头的方法,生产了小炉眼镜代33部元尺元车100余部和业式鼓风机等其他产品。汝南县酒厂通过刻苦钻研连续试验,终于将酒精研制成功,质量高达92度,1958年共生产酒精40余吨,有效地供应了钢铁基地、机械动力生产的需要,给国家节约了大批汽油,支援了重点建设。农业方面,挖鱼鳞坑、建水库、打旱井等,为以后的建设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运动
一、人民公社的建立
在1957年冬和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中,跨社、跨乡甚至跨县兴建的水利工程日益增多。这就涉及到社与社、社与乡,甚至县与县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一些小社因为劳力少、资金少而显得力不从心。
针对农田水利建设“大跃进”带来的新挑战,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也在重新考虑“并大社”的问题。1958年3月,成都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农业正在迅速地实现农田水利化,并将在几年内逐步实现农田耕作的机械化,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果规模过小,在生产组织和发展方面势将发生许多不便。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意见》同时指出,不需要合并而合并,或者合并得过早过大,也是不适当的。实际上,《意见》的基本精神是肯定大社比小社更有利于实现水利化和农业机械化,其主导思想还是要求并大社。4月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了这个《意见》,并下达各地执行。
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指示,汝南县加快了小社并大社的进程。7月23日,老祖庙高级社转为集体农庄。县委研究决定,七天内将全县372个高级社并为11个大社,取消乡、社制。小社合并大社以后,凡小社的固定资产、股份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库存粮食、物资和现金以及在国家经济部门的存贷款等,一律收归大社;畜牧、农具仍由各生产队管理使用。
7月中旬,河南省第一个人民公社---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正式建立。8月上旬,汝南县组织县、区干部参观学习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的经验。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将大社统一定名为人民公社。8月16日,县委决定撤销原来的25个乡建制,建立红光(城关和城郊)、光明(老君庙)、水屯、大王桥、马乡、和孝、王岗、三桥、留盆、金铺、官庄11个人民公社,下辖101个农业生产大队。
人民公社建立后,实行乡社合一。乡党委会、乡政府改为公社党委会、公社管委会,原农业社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力归公社统一支配和使用;公社管委会下设农业部、工业部、水利部、财经部、文教卫生部等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社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卫生、商贸等事务。公社实行工资制和粮食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即由群众评定每个劳动力的工资等级,按月发放一定的工资;全体社员无论家中劳力多少,都按家庭成员免费供应粮食,对社员的粮、菜、油、盐等一切伙食费用实行全包,即所谓的“吃饭不要钱”。
为了组织“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专区还要求在全区大办公共食堂。至1958年10月,全县建立农民公共食堂2248个,在食堂吃饭的人数占全县人口的99.6%,并举办93个敬老院、1072个托儿所、701个幼儿园。在筹办公共食堂时,社员的房子、炊具、桌椅、板凳被无偿使用,社员饲养的家畜、家禽集中起来,无偿地归食堂饲养。社员的自留地被没收,作为食堂的菜地,个体家庭副业被取消,城乡副食供应趋于紧张。由于公共食堂普遍实行伙食供给制的做法,脱离了农村的客观条件,违背了群众的意愿,不少食堂不得不自行解散。
二、人民公社的整顿
全县实行公社化以后,又动员社员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大办交通运输、大办水利等,其中绝大部分是无偿调用农民劳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的,加上公社对农业产量估计过高,或者虚报产量,又造成了过高的征购粮食,农民负担空前加重,农业生产力受到很大破坏。同时,人民公社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合二为一,有权平调一切,指挥一切。这种集经济与行政管理职能于一体的人民公社体制,违背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为开展“大跃进”、搞各种“大办”提供了组织保证,它所带来的“共产风”以及生产上的瞎指挥、浮夸风,给农村工作造成了混乱,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国家对农业的巨大投入,致使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一直比较缓慢。
农村人民公社出现严重问题,引起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重视。1958年10月中旬,毛泽东在天津、河北、河南等地调查研究,发现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问题。11月2日至10日,毛泽东在郑州召开了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即第一次郑州会议),开始对“左”倾错误进行纠正。随后在武汉召开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又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初步提出了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方针和政策。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毛泽东又在郑州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既第二次郑州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公社化所有制和“共产风”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整顿对人民公社的方向和重点。在此期间,河南省委多次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
从1958年12月到翌年2月,中共汝南县委连续召开一系列的会议,传达贯彻第一次郑州会议和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一届三次党代会通过的《关于今冬明春整顿、巩固和提高人民公社的方案》,认真分析和总结了“大跃进”以来全县的工作,讨论和研究了全县人民公社的整顿和巩固问题。对公社生产经营管理、分配、发展多种经营等问题,提出了若干整顿改进措施。为了加强基层工作,县委选派467名干部下放到生产队劳动锻炼,既当社员,又给大队、生产队干部当参谋。
1959年3月,县委召开县、社、管理区、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参加的五级干部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学习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和省委六级干部会议制定的《关于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精神,纠正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整顿人民公社。参加会议的全体干部通过学习《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是:“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质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会议采取了大鸣大放、会内会外相结合的方法,展开广泛的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议决定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原来的高级社,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三级核算,在人民公社内部实行等价交换、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大集体、小自由”的原则下,允许社员喂养猪、鸡、鸭、兔等家禽,允许社员在宅旁植树。与此同时,会议还制定了几项具体政策:一是以原高级社为核算单位处理好1958年收益分配中遗留问题。以5月底为限,扣除3月份以前由公社支付的人吃、马喂、生产投资、劳动工资,下余按产量高低比例,将粮款分到生产大队。二是对已作价入社的树木,所有权归公社,下放管理区(即原来的小乡)管理,分级分红,公社债务由公社偿还。三是社员入社的猪、羊合理作价,分期还款;房屋等物资能退还原物的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要作价赔偿。四是对富队的平调和派收的粮款要退还,一次还不清的,分期偿还。对于1959年的收益分配比例,社员消费部分占总收入52%;农业税、社队提留和生产投资、公积金,不得超过48%。会议专门抽出一段时间,纠正社、队干部工作简单化和强迫命令作风,要求“干部下楼”,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觉改正。县委还要求各级干部发扬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作风,以保证1959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级干部会议是汝南县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分析了造成困难的客观原因,统一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为彻底转变作风,扭转汝南县严重困难的局面奠定了思想基础。会后,全县各公社相继召开社员代表会议,贯彻五级干部会议精神,运用各种宣传方式使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家喻户晓。由此,以改进劳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整顿人民公社工作,在全县全面展开。
(一)调整劳动组织,明确管理权限。按照便于生产、便于领导的原则,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各公社普遍进行了生产队规模调整。针对原有生产队规模大小极不一致的情况,确定在原101个生产大队的基础上,根据原高级社的组织基础,划分247个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1323个生产小队,下设专业队(组)。在进行规模调整时,各公社还注意了领导骨干的调整、劳力的合理搭配。为了使生产专业组便于钻研技术,建立了粮、棉专业队和专业小组。此外,根据生产队组织规模的变化情况,为了便于领导,调整了管理区的规模。确定每个管理区为千户左右,最多不超过10个队。由于队的数量增加,在经济上公社直接管到队也有困难,因此由原来的“两实一虚”(即社、队实,管理区虚)改为三实,即公社、管理区和生产队三级都是核算单位,这不仅减少了社内繁琐的事务,而且又能发挥各级领导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展生产。光明公社关庄管理区第一生产队在劳动组织调整上很具代表性。该生产队根据土地多少、技术高低、劳动力强弱、人事关系、居住远近、骨干力量分布等条件,将原来的9个生产小组合并为5个生产小组,每组60户左右。同时为保证农活数量和质量,还成立了定额验收小组,由队长、组长和老农7人组成。在骨干的配备上,除队长和一名副队长分工负责棉花、粮食等全面工作外,其余5个副队长均兼任生产小组的组长。
(二)实行包工、包产、包投资、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度。在讨论包产时,根据各生产队土地质量好坏、地块大小、水利条件和历年产量基础,评定每亩的底分,按底分计算出每亩包产指标。包工的办法是:根据土质好坏、距离远近、耕作难易、水利条件和操作规程,分别对各种农作物从种到收计算出每亩地用工数量。对土质差、距离远、浇水费工的土地都作了不同的照顾,对各种杂工、开会出差等均作了不同规定。为了提高饲养员的积极性,有的生产队还实行了“五定一奖”的办法,即定积肥、定头数、定用工、定繁殖、定膘,超过指标的进行奖励。包投资是根据勤俭办社原则,评定生产、管理费用,包干使用。一奖是超产奖励。同时,生产队对生产小队实行按季按段评选模范、年终奖励的办法,以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实行民主管理公社财务制度。针对建立人民公社初期部分社干、群众不关心社内收入及个别队发生瞒产私分、贪污挪用公款等现象,县委提出“书记挂帅,深入重点,组织力量,整顿财务工作”的口号,迅速召开各公社财务部长和会计辅导员会议,决定以公社为单位,抽调骨干力量进行训练。全县共训练1126人,组织160多个小组,分工包干负责进行清理。为了全面清理整顿财务工作,各公社充分发动群众,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进行了“十查、十对、三批判”。十查十对即查种植面积,对转账收入;查场地、对细收;查各项开支,对各种用途;查食堂收入,对食堂支出;查原小社家当,对转公社账目;查工资总额,对工资发放;查政策,对执行;查浪费,对勤俭;查计划,对实现;查思想,对觉悟。三批判即批判资产阶级本位主义,批判不关心社内收入的自由主义,批判瞒产私分。在查对批判中,彻底清理了原来372个高级社的收支账目,清点了库存物资,重新建立了账本,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对一些贪污事件作了不同的处理。在这个基础上,各公社都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计划管理、开支审批、财产保管等各项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下放给生产队一部分权力。另外,各公社还建立了财务收支计划公布栏、工资发放公布栏,劳力升降级奖惩栏、食堂伙食公布栏等,使财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四)加强劳动考核。从全县各人民公社的执行情况看,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劳动出勤和劳动定额统一计算发工资的办法。具体从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方面从出勤上考核,规定男劳力每人每月劳动28天,女劳力每人每月劳动25天。另一方面从劳动日上考核,规定一至八级劳力每月劳动日,如果完不成定额,而出勤天数超过了规定,或定额完成而出勤天数没有做够,两者均可折兑计算,折兑后超者奖,缺者扣。奖励工资采取两个办法解决:一是对劳动不积极的社员,扣发其工资后不必交社,仍留各队作奖励工资。二是如果都完成任务,可从本队总工资中抽一部分作为奖励工资。对因雨雾天过多,全队社员都完不成定额时,按比例降低应完成的定额。全县绝大部分公社管理区采用这种方法。第二,劳动出勤和劳动定额分别计算发工资的办法。劳动工资50%按劳力等级和劳动出勤发给,50%按劳动日发给。按等级发的部分,同样采取定出勤记缺勤的办法,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扣发工资,超过者增发工资。夜间统一加班不增加出勤天数,对个别偷懒不加班的扣出勤,不整天出勤的折兑计算。其余50%完全按实际劳动日发工资,对于产妇,产期不超过45天者,工资照发,因公受伤者工资照发。这种办法能够保证社员的出勤和劳动效率,缺点是计算手续上较为繁杂,因而全县只有少数几个公社采取这种办法。
在改进公社经营管理的同时,全县各级干部主动“下楼”,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向受害社员赔情道歉,算账退赔,取得群众谅解,缓和了干群矛盾,密切了党群关系。光明公社群众向社队干部提出批评意见137000多条,其中属于强迫命令作风的80000多条。该公社有相当一部分大小队干部交待有贪污、拉用、占小便宜和铺张浪费等问题。在工作作风上,打骂、捆人的16起,这部分干部响应县委号召,主动向社员赔情道歉,取得了群众谅解。同时,制定清理退赔方案,做到边清结边处理,拉用群众物品的原物退还,丢失的予以赔偿,损坏的修理,并根据数额大小,偿还能力,随清随还,暂时还不上的打条盖章,分期归还。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全县整顿人民公社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等“左”倾错误严重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然而,随着全国“反右倾”运动的大规模开展,纠“左”工作被迫中断,“大跃进”再度兴起,“左”的错误重新泛滥,刚刚好转的局势又急转直下,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了灾难性后果。
第五节 “反右倾”运动和“信阳事件”
一、“反右倾”运动
1959年7月2日至8月1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先后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统称庐山会议。庐山会议最初的议题是继续总结1958年以来的经验教训,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左”倾错误,并在此基础上统一党内思想,继续前进。然而会议后期,由于彭德怀直言上书“大跃进”中存在的某些严重问题及其原因,引起了毛泽东的强烈不满,并由此改变了会议的方向,使会议从纠“左”转向对彭德怀等人所谓“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批判。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错误地认为右倾机会主义已经成为当前党内的主要危险,要求在全党开展一场“反右倾”斗争。
为了贯彻庐山会议精神,8月19日,汝南县委召开生产队以上干部会议,县委书记傅良太传达八届八中全会公报精神,并作了“反右倾、鼓干劲、力争秋季大丰收”的报告。此后,省委、地委相继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党和全体干部中开展一次新的整风运动。
10月14日,河南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方案》,对全省“反右倾”运动做出全面部署。
10月18日,《河南日报》发表社论《斥“包工包产到户”的荒谬主张》,斥责主张“包工包产到户”的人,是“打着巩固人民公社的旗号,贩卖资产阶级货色”,“蓄意破坏和瓦解人民公社的一小撮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社论明确提出,同“包工包产到户到队”这两种主张的斗争,就是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必须将这场斗争进行到底。
在保卫“三面红旗”的口号下,全县开展反对“右倾主义机会”运动,揭发批判所谓“右倾”思想和“右倾”错误,对前一时期推行“包工包产”、“实行地段责任制”、家庭副业、“搞储备粮”以及对“大放卫星”有不同看法的干部,都被指责为“右倾”,受到错误地批判斗争。
“反右倾”运动严重破坏了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一批敢于实事求是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批评意见的同志受到打击,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了党内言路,中断了经济工作中纠“左”的进程,各种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浮夸风再度风行。
二、继续“大跃进”
随着“反右倾”斗争的开展,全县刚刚好转的形势又急转直下,“大跃进”高潮再起,“反右倾”斗争使前一时期县委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被提出并在纠正的“左”倾错误,又重新发展起来。
1960年《人民日报》元旦社论《展望六十年代》和1月2日社论《开门红,满堂红,红到底》号召,各条战线继续“大跃进”。为响应中央号召,1960年二三月间,县委连续召开全县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者群众大会及全县五级干部会议,广泛交流继续“大跃进”的“先进经验”,动员1960年持续跃进,传达了省委一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五级干部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在“反右倾、鼓干劲、继续大跃进”的错误方针指导下,会议讨论和修订了1960年全县国民经济计划,不适当地提出了“在苦战两年的基础上,继续苦战三年,改变汝南县面貌”的口号;提出了大办县社工业、大办水利、大办肥料、大办养猪等一系列大办方针及粮、棉高指标。
会后,全县各社队、各条战线纷纷制订了新的跃进计划,修改了原订指标,组织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掀起新一轮的“大办工业”、“大办水利”等大办高潮。部分公社修订了原来的种麦计划,并在“书记亲自挂帅,男女齐出征,田间扎大营”的口号下,大搞深翻土地。工业继续贯彻“以钢为纲”的方针,土法上马,土洋结合,坚持小、土、群的方法,积极创造条件,向“大洋群”发展,在保证“钢铁元帅”升帐的基础上,为“机械元帅”升帐作好准备,大力发展电力工业、水泥工业、化肥工业、造纸工业、化学工业、轻工业、农产品加工工业、生活日用品制造工业、使其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大工业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服务。
三、“信阳事件”
在“反右倾”继续“大跃进”运动中,信阳专区发生了粮食征购透底、食堂停伙断炊、农业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的严重事件,史称“信阳事件”。
信阳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1959年夏秋,连续遭遇严重旱灾是其原因之一,但主要是由“反右倾”、“反瞒产”等“左”倾错误造成的。在“左”倾错误的思想指导下,过高估计粮食产量,高估产导致高征购,而严重脱离实际的高估产、高增购,则为错误开展“反瞒产”埋下了祸根。高征购征了农民的“口中粮”,直接酿成了信阳乃至全省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的严重事件。
在此期间,汝南也发生了因饥荒而患浮肿病、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情况。
1959年4月28日,全县遭受七级大风和冰雹袭击。冰雹大如鸡蛋,小如豆粒,小麦受灾面积达到545710亩,犁掉126308亩,打死砸伤一些牲畜和家畜。29日,县委组织800名干部、教师分赴灾区,组织群众抢种早秋。
5月3日,省民政厅童厅长代表省委、省人委率领慰问团到汝南慰问。
5月22日,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在信阳地委第一书记路宪文等陪同下,到汝南视察工作,检查社员生活安排情况,实地察看了红光公社小麦试验田、大石庄敬老院。
6月13日,县委作出“关于迅速完成夏粮征购,开展增产节约和“五要”(一要适时抓紧完成抢种任务;二要认真执行广种多收的原则,扩大种植面积;三要加强田间管理工作;四要抓好肥料;五要加强牲畜管理。)运动,争取秋季更大丰收的指示。
6月下旬,全县旱情严重,140万亩秋苗枯萎。县委召开紧急电话会议,对抗旱保苗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商业局从外地购进水车150部、水泵55部、铁轮水车400部,赊销给各公社重点队抗旱。
8月上旬,全县遭受蝗虫灾害,有10万亩农作物密度为100至200只。县委号召全县10日内尽可能彻底消灭蝗虫。各公社、生产大队组织捕杀蝗虫专业队,灭虫1.4万亩,大大减轻了灾情。
由于秋粮严重减产,全县普遍出现了“征购工作进展缓慢”的困难局面。但全县仍根据省、地委的要求,开展了“反瞒产斗争”,并把“反瞒产斗争”作为“反右倾”运动的主要内容和两条道路斗争的焦点,使本已遭受严重灾害的农业又雪上加霜。由于连续几年“大跃进”、“反右倾”、高估产、高征购、“五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风)严重,客观上又遇到自然灾害,全县人民群众生活进入极端困难时期,被迫实行“低标准,瓜菜代(代食品)”。有些地方只能安排每人每天7两粮食,加上公共食堂管理不善,实际连5两也吃不够。12月下旬,汝南县多数社队的人均口粮不到半斤,因饥饿和过度劳累,部分社员出现了非正常死亡事件,浮肿病号进一步增多,伤寒、肠胃炎、痢疾也开始流行,导致人口大量外流,全县经济发生严重困难,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这种情况经水屯公社王坡大队陈守功向省委反映后,引起省委领导高度重视,1960年4月5日,省委责成汝南县委检查核实,经县委调查,情况属实,并向省委作了深刻检讨。
四、开展“民主补课”运动
由于“信阳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决定认真调查,纠正错误,调整政策。“信阳事件”的暴露,使持续三年“大跃进”运动以过分牺牲农业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终因失去农业和农民的支持而不得不被迫停止。
1960年6月底,河南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信阳问题,决定派工作组调查解决“信阳事件”。11月10日,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撤销汝南县书记傅良太的职务。
1960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机关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情况报告上作出批语,批语认为“全国大好形势,占三分之二地区;又有不大好的形势,占三分之一地区。”在不大好形势的地区,“坏人当权,打人死人,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封建势力大大作怪。”
河南省委把汝南县定为“民主革命不彻底”,“基层干部严重不纯”的重点县,提出要像土改一样,大搞整风运动,进行“民主补课”。11月23日,信阳专署专员张树籓来汝南,检查灾情,并向全县人民宣布汝南县委犯有严重错误,以张力为首组织新县委。11月25日,全县开始“民主补课”运动。县委组织县直犯有严重错误的科局长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公社正、副书记,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生产队代表共406人,进行整风学习和“民主革命补课”。12月1日,学习班结束后,在后龙亭广场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开除原县委第一书记傅良太的党籍,依法逮捕,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他成员也分别给予处理。12月25日,县委组织工作队到各公社重新组建公社党委、生产大队代表委员会和生产队代表组,从上至下收回五权(党、政、军、财、粮),发动群众对原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检举揭发,问题严重的送县集训班或特训班学习,或回原单位让群众揭发批判。
1961年1月13日,县委召开整风大会,投入整风工作的干部777人。其中,省委工作队69人,地委工作队84人,县委工作队48人,社工作队125人,大队代表委员会主任216人、副主任235人。县委第一书记张力作了重要讲话,主要内容是:前段运动的基本情况;信阳地区和汝南事件的性质;向敌人开展斗争的经验;布置下一步开展对敌斗争的工作;在整风、生产、生活安排当中的一些具体政策。
1月14日,信阳地委书记赵定远从上蔡徒步到汝南访问贫下中农,了解民主补课情况,并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保人保畜,生产渡荒;半日劳动,休养生息;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整党整社,纯洁组织;端正政策,转变作风”等的工作方针。
同时,县委组织有关部门和数十名医务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各社、队普查浮肿病,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和增加营养。还从外省为社员购来大批薯干、代食品,强调办好食堂,增加蔬菜、代食品,增加社员睡觉休息时间,尽可能减少人为的困扰和疾病的袭扰。
3月19日至23日,县委召开扩干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公社的党委正、副书记,大队支部书记和县直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信阳地委书记戴苏理参加了这次会议。县委书记张力作了汝南工作总结报告。戴苏理着重阐述了“信阳事件”的严重性质,强调要根据党中央、中南局、河南省委的指示,把“民主补课”运动搞好搞彻底,还向汝南县提出两大任务:一是必须迅速掀起春季生产运动高潮;二是以生产为中心继续进行整风整社运动。
3月下旬,全县“民主补课”运动基本结束。由于在运动中采取“左”的办法来反对“左”的错误,在工作中又出现了新的违法现象。
第九章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政治关系的调整
第一节 “八字方针”的提出和整风整社运动
一、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由于“大跃进”和“反右派”造成的严重后果,加上1959年和1960年出现的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原苏联单方面撕毁合同,致使我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到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生产大幅度下降,企业严重亏损,出现通货膨胀,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困难局面,1960年6月和7月,中共中央先后在上海和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对经济进行调整。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八届九中全会上党的指导方针的重要转变,表明国民经济建设由“大跃进”转入调整阶段。
二、整风整社运动
1960年10月,中央发出指示,着手部署整风整社,坚决扫除“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等“五风”。11月3日,中共中央向各地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共有十二条,简称“十二条”,规定人民公社实行以队(相当于原高级社)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至少7年保持不变;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开展整风整社。“十二条”的核心就是纠正“共产风”。“十二条”发出后,全党上下紧急行动起来,为纠正错误、落实政策、扭转农村形势而努力。
“信阳事件”披露后,中共中央派李先念、陶铸、王任重等到信阳地区视察工作,明确指示要开展生产渡荒、整风整社、重建家园。
“农业六十条”颁布后,中共河南省委要求农村整风整社必须以“十二条”和“农业六十条”为纲,以生产为中心,采取和风细雨的方法,认真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彻底转变作风,争取从夏种后到明年春耕以前全部完成农村的整风整社任务。
按照中央整风整社精神和省、地委部署,从1961年1月份开始,汝南县农村普遍开展了以解决“五风”为主要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
由于1960年秋季全县部分社队粮食歉收,地委继续在汝南县各社、队推行了高估产、高征购的政策,造成大部分社队口粮安排不落实,不少社队社员发生了浮肿病,人畜非正常死亡严重发展,引起地委领导重视。1961年1月6日,信阳地委批转专属农委“关于汝南县牲畜死亡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汝南县牲畜死亡情况极为严重。从1960年11月1日至12月21日,全县死亡牲畜1184头。这一严重问题却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仍没有采取什么有力措施。各级党委要结合当前整风整社和生产救灾工作,迅速把畜牧饲养管理搞上去,确保牲畜安全过冬。
1961年1月下旬,中共汝南县委召开公社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强调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相当于原高级社)为基础,至少7年不变,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部署整风整社工作。会后,县委抽出500多名干部和大队干部,下放或调整到三类大队和生产队,担任支书、大队长、会计和小队长,并派出工作队进驻汝南县各公社和问题严重的大队开展整风整社运动。
2月16日,县委整风工作队相继进驻红光公社和光明公社,分别召开万人大会,向公社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中央批转的《信阳整风整社情况报告》,进一步访贫问苦,发动群众。
2月19日,县委召开公社书记和生产队长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要求所有社队都必须以中共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为纲,进行整风整社,彻底检查和纠正“五风”。此后不久,中共信阳地委决定:“全专集训班一律解散,集训干部回原单位工作。”原汝南县受错误处理的党员干部均得以平反。
在整风整社进行的初期,汝南县人、畜非正常死亡形势日益严重。对此,地委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开展保人保畜工作。随着保人保畜工作的开展,汝南县农村形势趋于好转。
全县各社、队干部积极改进领导方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光明公社肖屯大队干部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社员对大队干部作风提出了三方面的意见:一是听上级话多,听群众意见少;二是指导生产千篇一律,不从实际出发。三是干部没和社员在一块劳动,社员有意见,干部不知道,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根据这些意见,大队党支部和管委会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认为这些意见十分正确,特别是第三条是个关键问题。只要干部能和社员同劳动,就可以了解群众的要求,了解生产的具体情况,熟悉生产,就能够因地制宜地领导生产。为此,党支部和管委会作出如下规定:(1)把大队干部单独劳动改为分包到生产队同社员一起参加劳动,一样评工记分,倾听群众意见,与群众同甘共苦,当好生产队干部的参谋;并决定少开与生产无关的会议,多开地头会、碰头会,实行“一九制”(一天学习,九天生产)等,保证干部按时参加生产劳动。(2)领导生产要尊重生产队的权力,把听上级的话和听群众的话结合起来。干部和贫农、下中农社员多交朋友,随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和要求。(3)因地因时制宜指导生产。干部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向老农和群众学习生产知识。还要聘请老农当参谋,成立老农参谋部,从实际出发,领导生产。执行了以上规定后,大队干部作风逐渐有了改进,也帮助生产队干部改进了领导作风,大队干部和生产队干部及社员的关系更加密切了,生产搞得更好了。
清理退赔平调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是整风整社中解决“共产风”的关键,也是整风整社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河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清理退赔平调财物的规定,要求对公社成立以来各级、各部门无偿调用的土地、房屋、机械、农具、车辆、牲口、家畜、家禽、树木、农副产品、建筑材料、现金和劳动力,都必须列入退赔范围,认真进行清理,并按照合理的原则退赔给被平调的单位和个人。此后,县委下决心解决自上而下的平调和大队与大队、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在全县农村开展“算旧账”工作,将刮“共产风”时期上边平调下边及队与队之间相互平调的物资折算成现款退还。据统计,县、社、大队和生产队四级平调款为2950720元,实际共退赔各种物资折款和现金总计1726700元,其中现金867021元,牲口186头,树苗17030株,梁檩1581根,化肥66500斤,蜜蜂205箱,鸡子770只,羊296只,房屋968间,各种农具和家具7096件,其中桌子779张,床95张,水缸15口,动力机器13部,小钢磨16盘,大车19辆,水车25部,板凳196个,石槽31个,水桶39对,大锅109口,其他物资5792件。
通过整风和退赔兑现,全县各地比较彻底地清算了“共产风”,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整顿和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缓解了因“一平二调”所引起的种种矛盾,安定了民心,恢复和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二节 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和农村政策的调整
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
(一)调整社队规模
为尽快扭转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局面,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调整方针,1961年1月,毛泽东向全党发出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中共河南省委在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社队规模调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调整社队规模。1961年4月,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因为社队规模过大,在领导生产、组织生活等方面很不方便;全省各级农村人民公社的规模应该本着利于生产、利于经营管理、利于组织生活、利于团结、不宜过大等原则,根据群众意见,进行调整。4月25日,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补充条例(修改稿)》,明确规定人民公社的规模一般应该相当于1957年的乡或者中心乡,生产大队的规模一般应该相当于1957年或者1958年5月以前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队的规模要根据山形、流域、群众居住情况和便利生产等条件确定,一般应该相当于初级社或高级社时生产队的规模。《补充条例(修改稿)》还明确提出,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规模,今后几年内一般不再变动。
4月下旬,汝南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根据省委三级干部会议和《补充条例(修改稿)》的规定,对全县农村人民公社的社队规模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245个生产大队,调整为377个,将原来的1858个生产队调整为2954个。9月23日,根据上级指示,全县体制进行调整,全县新划分八区一镇,同时建立区(镇)党委(中共城郊、马乡、水屯、金铺、老君庙、官庄、和孝、王岗区委员会和中共城关镇委员会);将原来的大公社划分为36个小公社,归各区领导。
(二)调整核算单位
社队规模调整后,生产队的生产管理权限有所扩大,但分配权仍由生产大队掌握。生产管理权和分配权的分离,使生产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仍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也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按照上级要求,汝南县委决定进行以生产队为基础核算单位的试点工作。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和粮食按劳分配加照顾,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思想工作。针对一些干部、群众划不清界限,认为是倒退,怕实行了以后反右倾等顾虑,县委着重引导干部群众从正面认识实行小队核算是适合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群众的思想水平和干部的管理水平的。各公社除多次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外,各大、小队还相继召开家庭会、饲养员会,对落后层进行了发动工作。通过总结几年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揭发平均主义的危害,从而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认识到只有实行小队核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产与分配不相适应的矛盾,才能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1961年5月下旬,县委在5个公社的87个大队中开始试点,以便取得经验,分批展开。县委书记亲自带领30余名科、局长,深入到红光公社搞试点。其它各公社也都确定1至2个重点队,书记亲自掌握,摸索经验。7月底,以生产队为基础核算单位的体制调整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由点到面地迅速铺开。同时,县委又组成5个巡回检查组,深入各公社帮助总结具体经验,树先进,促后进,抓两头,带中间,促进运动平衡发展。1962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指示》指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更适合于基层干部的管理才能,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大措施。”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及省、地委的要求,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仅几天时间,就由大队核算改变为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同年4月,河南省人委发出布告,正式确认“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集体所有制,是农村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这个制度至少30年不变”。这对于稳定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促进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到1962年6月,搞夏季粮食的收益分配时,全县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工作全部结束。
在基本核算单位改变以后,汝南县委本着力求精干和加强对生产队的领导原则,对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管理机构也进行了调整。据全县377个大队、2954个小队统计,大队干部由原来的2913名增加为3962名,小队干部由原来的15369名减少为9436名。
(三)调整分配制度
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核算单位,解决了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而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仍未得到彻底解决。1960年11月中央在“十二条”中,提出要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农业六十条”则再次申明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
根据中央的政策精神,河南省委在进行体制调整的过程中,也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着手调整分配政策,理顺分配关系。1961年3月,省委在《关于迅速集中一切可能集中的力量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中提出,要认真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多劳多得,少劳少得。11月,省委在《关于试行以生产队为基础核算单位和按劳分配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中又明确提出,生产队在分配当中要坚决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
按照上级要求,汝南县委集中力量解决人与人在口粮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县委采取总结几年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用群众中的具体事例进行自我教育等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干部、社员明确按劳分配的重大意义,认识平均主义的危害。经过努力,全县2954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口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口粮,满足了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四)解散公共食堂
随着人民公社整顿的逐步深入,公共食堂越来越成为妨碍农业生产发展的绊脚石,广大农民群众也越来越迫切地要求解散公共食堂。1961年初,中央提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居住较分散的农户、烧柴十分困难的食堂,可以把粮食领回家做饭。但囿于当时的认识,中央认为要继续巩固社会主义阵地,就要加强对食堂的领导,积极办好公共食堂,坚持部分的供给制。
但在实践中,公共食堂并不符合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实际,一些地方在1961年初已经开始自行解散公共食堂了。中央派驻河南农村的调查组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肯定了群众的这一举动,认为食堂不宜再办,还是把粮食分到户,让群众回家做饭吃饭更便利,更有利于搞好农业生产,可以争取时间更快扭转农村困难局面。
1961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取消了分配上的供给制,并提出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社员的口粮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下发后,河南迅速在全省做了传达贯彻,并决定解散公共食堂(个别群众坚持要办的除外),将粮食直接发给社员,让社员回家吃饭。
按照上级要求,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汝南在很短时间内解散了公共食堂,恢复家庭锅灶。公共食堂解散后,农民一家一户的家庭生活重新恢复,既节约了劳力,又方便了群众生活,也有利于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汝南农村人民公社确立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解决了一些群众意见最大的紧迫问题,在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调整后的人民公社体制仍然保留了“政社合一”的基本特征,在经营管理上仍存在着许多严重弊端。
二、农村政策的调整
在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的同时,汝南县根据粮食生产严重减产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调整公社化时期的农村政策,努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迅速恢复发展生产。
1961年2月,中共河南省委在《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的若干补充规定》中指出,大队对生产队实行土地、耕畜、农具、劳力“四固定”。“四固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三包一奖”责任制要彻底执行。
汝南全县377个生产大队,有36个大队群众仍然愿意执行土地所有权归生产大队,其余341个生产大队则将土地所有权下放给生产队,土地上的附属物随地归生产队所有。房前屋后的空闲地,按《土地法》的规定,属于社员的仍归社员所有,属于集体的则归生产队所有。根据“四固定”的要求,牲畜、农具下放给生产队所有。高级社时社员存欠的股份基金,由生产队根据情况,逐年扣除或偿还;高级社所欠社员股份基金,队与队不平衡者长退短补,余额归大队,缺额由大队偿还。“四固定”以后给各队新增加的牲口、农具所欠国家贷款、大队公款,由各队按原价付给价款或分期偿还,或抵偿所欠股份基金。大型机具和社办企业的工具仍归大队所有,由大队根据生产队需要统一调剂使用;生产队和社员使用时,应按照规定支付合理的加工费和折旧费。生产队购置的机器归生产队所有和支配。在耕地面积以内的树木归生产队所有。按照《土地法》规定,房前屋后树木归社员所有。汝南县还从便于组织农业生产出发,各生产队将固定到本队的劳动力分编为若干常年的固定作业组,实行“三包一奖”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社员负责田间管理、进行农业生产。
为克服困难,渡过难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问题,全县从1961年开始,逐步恢复了社员的自留地,准许农户发展家庭副业生产。按每人占有土地的5%分给社员作自留地,归社员家庭耕种;社员在村旁、路旁、河旁、宅旁、地边、渠边开垦的小片荒地,收获的产品归个人所有,不计征购,不顶分配口粮。1961年,全县还提倡社员家庭饲养家畜家禽,鼓励社员恢复和发展编织、缝纫、刺绣及养鱼、种桑、养蚕等副业生产。
为活跃农村经济,满足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全县按照省人委要求,逐步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使农民生产的蔬菜、水果、家畜家禽、杂粮等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既促进了多种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也扩大了城乡交流,丰富了城镇职工的生活,初步扭转了农村经济的呆滞局面。
从1961年起,全县根据上级政策,结合连年灾荒的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逐步提高农民收入。一是纠正农民过高的粮食征购政策,降低农业税和地方附加税;二是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粮食收购价提高25%,油料收购价提高13%,其它农产品价格也作了适当提高;三是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发动各行各业支援农业;四是坚决压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模,解散宣传队、文艺队等,让大量的非农业人员参加农业生产。
1962年初,汝南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和河南省委的决定,实行借地给社员自行耕种渡荒的政策,地多的队每人借地不超过三分;地少的队,自留地和借地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5%至20%。这些土地收得的粮食不计征购,不负担农业税,用于补助农民的生活,这个办法被农民称之为“救命政策”。到1962年6月底,全县3342个生产队,借地的3326个生产队,平均每人借地0.26亩。借地最多的是红光、光明、马乡三个公社,人均借地0.4亩。借地政策的实行,增强了干部群众战胜灾荒、克服困难、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信心,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被充分调动起来,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有所改善,外流人员逐步返回家乡,农村严重困难的局面开始好转。
第三节 工业的调整与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
一、工业的调整
“大跃进”期间,汝南的工业计划指标过高,发展速度过快。1958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19个,比上年增加12个,职工人数由上年的177人增加到1504人,工业总产值449.8万元,为上年的6.8倍。1958年,在“大跃进”、“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之风的作用下,部分个体手工业被“平调”合并为集体企业;当年集体工业企业迅速增至105个,从业人数增至4324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倍和5.6倍。同时,一部分集体企业被“过渡”为地方国营企业。工业的过快发展,造成了农业和工业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并且由于工业指标过高,生产任务过重,迫使许多企业大刮浮夸风和瞎指挥风,导致了企业生产管理的严重混乱,企业亏损现象严重。因此,控制工业过快的发展速度,就成为国民经济全面调整的重中之重。
1961年8月23日至9月1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指示》要求工业企业必须毫不动摇地切实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今后三年内则“必须以调整为中心”。《指示》还要求,努力增产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稳定市场。与此同时,中央发布《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提出了一系列整顿工业企业、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的指导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企业的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严格企业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等。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又称七千人大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统一认识,加强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以迅速扭转国民经济困难的局面。2月21日,中共中央又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又称西楼会议),会议根据七千人大会的精神,对经济困难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克服困难的具体措施。
按照省委的要求和部署,从1961年10月初开始,全省掀起了学习讨论“工业七十条”的热潮。汝南县先后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展开了对条例的学习讨论。此后,汝南本着主要为农业服务、为市场服务的方针,采取关、停、并、转措施,对一些发展困难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整。到1962年底,全县国营企业由1958年的19个调整为8个,职工人数由1958年的1504人调整为414人;全县集体工业企业由1958年的105个调整为45个,从业人数由1958年的4324人调整为1292人。在此基础上,围绕“五定”(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五保”(保证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并且力求降低成本;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制定各种定额和奖励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管理。这些政策措施,改变了工业规模过大、从业人员过多、生产管理混乱、企业亏损严重的局面,使农业和工业的发展比例渐趋合理。
二、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
20世纪50年代初期,由于农村中的个体手工业户分到了土地,专心从事农业生产,一度中断了手工业生产,汝南个体工业户仅存200余家,且大都集中在城镇。1951年底,为了迅速恢复生产,解决人民生活困难,国家确定对手工业实行“有计划、有领导,放手发展、大力扶持”的政策,使个体工业获得较快发展。1954年,全县个体手工业发展到千余户,从业人数达到1797人。此后,部分个体手工业作坊在国家的引导和组织下,联合组建集体工业。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的高潮中,个体手工业者全部转入社办、镇办或队办工厂,私营个体工业一度消失。由于过渡面太宽以及生产方向不明确,许多传统产品、特色产品和各种各样的修理行业停产或减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给群众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1959年6月27日,河南省委召开全省多种经营会议,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必须高度重视手工业生产,应迅速把手工业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恢复到1958年8月份以前的水平”的政策,汝南的个体手工业再度出现。这一时期的个体手工业带有明显的“业余”性质,即个体手工业者农忙季节从事农业生产挣“工分”,或以“手艺”挣“工分”,参与社队分配。农闲或业余时间,在家庭从事农副业加工、编织、农具修理、制造、竹木器制作等部分行业的手工业生产。一方面满足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一方面作为农业生产的补充,增加个人的经济收入。为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指导,1961年1月,汝南县手工业管理局成立,并将留盆、金铺、王桥、水屯、老君庙、官庄、和孝、马乡、王岗、三门闸等10个公社的铁木、缝纫等行业的社办企业划归县手工业管理局直接管理。
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手工业三十五条”),重新肯定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体手工业存在的必要性,并提出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个体手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和助手,批评了“大跃进”以来急于把集体性质的手工业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错误。
按照政策要求,汝南将一部分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的手工业企业重新调整为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并恢复原来的生产品种,安排老工匠、老艺人归队;对无偿“平调”手工业的财物坚决退赔兑现,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个体手工业(包括城乡家庭手工业)允许独立劳动,自产自销,收入归个人支配;经营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集中生产,可以固定设点,可以流动服务,可以在当地销售,也可以到异地销售。这些政策的实行,调动了广大手工业工人的生产积极性。
手工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生产,在服务群众生活、活跃市场供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节 精简职工支援农业和
对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进行甄别平反
一、精简职工支援农业
“大跃进”期间,工业企业发展迅猛,从业人员大量增加,导致农村劳动力急剧减少,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出现了粮食供应紧张的状况。
1961年2月,河南省委作出《关于迅速压缩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的紧急措施》,决定除了保证恢复生产外,其他工业、交通、文教、商业等战线必须从各方面压缩劳动力,下放农村,支援农业。
1961年3月召开的河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要集中一切可能集中的力量,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以农业为基础和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迅速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
1961年8月8日,河南省委正式下发了《关于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方案》,精简的主要对象是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学徒工和正式工人。
汝南县为确保精简职工支援农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培训骨干,统一认识。全县各条战线的精简任务较大,情况比较复杂,依靠骨干做好工作显得十分重要。鉴于这种情况,在精简工作开始前,县委即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了解骨干思想情况。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是对精简的意义认识不足,对精简任务不太摸底,各单位领导干部议论纷纷,认识极不一致。根据这种情况和精简工作的整体安排,在地委精简工作会议之后,县委随即召开了全县扩大干部会议,贯彻了地委精简会议精神,讲明了形势,宣布了精简任务。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情绪不正常,牢骚满腹,通过进一步反复讨论形势,思想认识逐步得到了统一。会后,县直各单位、各公社也都从党内到党外召开了有关会议,培训了基层骨干,为全县的精简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骨干认识一致,消除了原则上的分歧,但在具体精简过程中,特别是当任务落实到人的时候,出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县委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按政策办事。经过反复宣传贯彻上级政策,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用事实教育干部,使绝大多数干部从具体事实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消除了个人偏见。
(二)反复摸底排队,逐个对证审查。在精简工作中,县委先后做了三次排队审核。在地委精简会议之后,县委根据已有资料,初步统计出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不胜任工作岗位、自动要求回乡生产人员等三个方面的数字。因资料不足,数字准确程度和实际情况尚有出入,因而在全县扩干会上又做了第二次排队摸底。摸底结果与县委第一次摸底排队的数字出入较大。县委随即组织了工作组,深入到部分县直单位和公社、中学,分别和基层干部、工人、教师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查对,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应该下放,但与领导沾亲带故而被计划保留;有的学校领导作风不民主,教师不愿在其领导下工作,却被列为自愿要求回乡生产等等。根据这次调查结果,县委又做了比较精确的第三次排队。根据第三次排队结果,将精简工作具体到人,确定了下放人员名单。
(三)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被精简人员回乡前,各单位根据县委的指示普遍征求了他们对领导及单位、企业的意见,并帮助其解决了一些具体困难。不少单位还组织了下放人员座谈会,畅谈思想,互相勉励。有的学校还召开了全体师生会,对回乡生产的同志组织了欢送,并和村干部联系给予安置。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对返乡生产的人员,均按规定发给了生产补助金和退职补助费,并发足了粮票、路费、副食品等,办清了党团组织关系等各种手续。对1958年以后由社会上吸收参加工作的同志,均发给《支援农业证明书》;对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这次退职回乡的同志,一律发给《退职证明书》。由于各公社及时召开了各村支书会,认真研究了下放人员的安置问题,所以,对下放回乡的人员,各村都是热情接待,并给予了妥善安置。这样,自上而下、由县到乡一直到生产队,都重视了对下放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态度热情诚恳,处处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回乡人员不仅解除了怕回家后干部、群众看不起的思想顾虑,而且从思想深处受到了震动。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到1963年7月底,精简下放干部312人,干部家属685人,全民所有制职工1676人,教师1324人,教师家属4635人,全县共精简吃商品粮人口8632人。精减机构、下放干部、职工及干部家属,缓解了国家财政和粮食供应困难。
(四)进一步从各方面加强和支援农业。针对全县农村所面临的形势,县委遵照中央和省、地委的指示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掀起了支援农业的新高潮。县、社营工业组织了2600名职工,赶制机灌站需用的600部浇水机。商业局为搞好棉田管理的物资供应,很快地调拨给各公社化肥760万斤、杂肥1500万斤、喷雾器1390架、喷粉器1606架、田间管理工具8万多件。团县委组织广大青年参加棉花超产竞赛,县妇联发起万名棉花小姑娘活动。与此同时,根据汝南县是产棉大区的实际情况,县委派出工作组下乡调查总结棉花丰产经验,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棉农座谈会,研究棉花增蕾增铃、减少脱落的措施。全县供销部门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议,由党委讲生产形势,生产大队、生产队提需要,说明自产自用安排;社办工业提原料、材料准备,说明生产能力;供销社商店提供应计划,说明物资准备情况;银行提资金支援计划,说明贷款数字等,互相交底,共同协商,平衡产、供、销计划,签订了连环合同。除占总需要量20%左右本地无法生产的产品要求上级协助解决以外,70%以上的小件农具都按照需要的质量、规格、品种和完成任务时问,具体落实到社、队加工厂和铁木生产组,使生产和供应工作都得到了安排,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生产。
二、对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进行甄别平反
从1957年到1961年初,汝南县在反右派斗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对不少干部和群众进行了错误的批判和处理,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1961年五六月间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正式决定,对过去几年受到批判和处理的干部和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甄别平反。中共汝南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精神,本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全部错了全部平,部分错了部分平,不错不平”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错批错斗错处理的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甄别平反。
(一)健全组织机构,培训骨干。1961年7月5日,中共汝南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甄别复议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汝南县的甄别平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直机关、工厂、医院、学校及各公社也都建立了甄别复议领导小组。全县先后共抽调60多名党员干部,参与这项工作。为帮助这些专职干部熟悉业务,明确甄别方法,县委先后印发了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和民主补课运动的5个案例,帮助这些专职干部熟悉办案程序和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搞好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县委先后在留盆公社大冀大队、水屯公社石庄大队和供销合作社、老君庙公社肖屯、阎寨大队、马乡公社赖屯、庞庄大队、红光公社桃园铺大队等8个单位,总结了“反右倾”、社员平反、改造三类队、财贸三反等甄别复议工作典型经验,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推广。同时对专职干部实行了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具体负责。
(三)层层贯彻政策,解决思想顾虑。甄别工作开始后,积极分子和现任干部有“四怕”:一是图省事,怕麻烦;二是爱面子,怕丢脸,扭住不放,不愿承认错误;三是怕平反后闹意见,影响团结;四是怕平反后打击报复,给小鞋穿。被平反对象也有“四怕”:一怕提意见不顶事;二怕对政策不蹬底,怕惹事生非,再挨斗争;三怕当时掌握运动主导权的领导干部心怀成见;四怕个别人想混淆是非,借机翻案,否定一切。针对上述思想,县委督促指导各公社从总结近几年来的经验教训着手,结合中心工作,通过支部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进行正面教育,反复认真地贯彻甄别工作的方针政策,让大家共同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增强团结,逐渐扭转了思想,端正了态度。红光公社党委在进行社员平反工作中,为了认真解决积极分子和现任干部各种阻碍平反工作的思想,在大小队干部中开展了“三克服”(克服图省事、克服怕麻烦、克服互相推脱埋怨)、“三大胆”(大胆分担责任、大胆承认错误、大胆征求群众意见)、“一诚心”(诚心诚意搞好甄别平反工作)活动。通过教育,提高了认识,敞开了思想,达到了人人心情舒畅的效果。
(四)澄清错整干部群众底数。根据全县几年来批判人数多、时间长、文字结论少、问题复杂,加之某些基层组织对原材料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等情况,县委为澄清错整干部底数,普遍开展了“四找”(找原来掌握运动的领导人、找当时积极分子、找知情人、找受批判者)、“四查”(查档案、查时间、查运动性质、查问题原因)、“两结合”(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训班相结合)、“一澄清”(澄清历年来批判对象名单和受斗争原因)。在澄清底子后,分运动,分性质,分有无文字结论,分批分期进行甄别。
(五)慎重做好甄别平反后的结论工作。对于原受批判斗争有文字结论的干部,原来是县委批准的,由原基层党支部写出复议结论,报送县委,再由县委甄别领导小组逐个研究定案,并与被甄别对象逐个座谈,让其阅看结论,签名盖章。对于本人所提意见,均耐心听取,妥善解决,做到结论正确,使各方都感到满意。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截至1963年元月,全县对从1957到1960年受到错误批判斗争处理的544人全部进行了甄别复议,且均进行了妥善处理。1961年摘掉右派帽子149人,1962年平反11人。对未平反的384人,各级党组织也根据原来受批判原因,按照政策精神,划清了是非界限。对应该平反的,在适当范围内召开座谈会,贯彻政策,道歉平反;对已平反的160人,均恢复了原来职务或相当于原来职务与工资级别(对于农村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大小队干部按照规定作了安置)。对错整干部群众进行甄别平反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对恢复和发展汝南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十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国民经济
调整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
一、批判所谓“单干风”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要求全党用最大努力坚决纠正“共产风”;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以这两件事为标志,“大跃进”运动实际上已被停止,国民经济开始转入调整的新轨道。从1961年起,中共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但是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对形势和政策的许多看法依然存在分歧。随着国民经济调整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国际局势出现的新变化,“左”的错误在政治、思想领域又有新的发展。
1962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在强调对国民经济进一步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同时,也错误地开展了对所谓“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的批判,并重提阶级斗争问题,将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
1962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河南省委在郑州召开了省、地(市)、县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会议根据毛泽东关于整个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论述,分析了全省的阶级斗争形势,批判了“单干风”。会议认为:“目前在农村中确实存在着一股‘单干风’,而且党内外都有。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坚决地把这股风刹住”。会议指出,要逐步缩小、收回借地,取消包产到户,按“农业六十条”的规定纠正“大集体下的小自由”,包括对自留地,小片荒地等的纠正,以巩固集体经济。
1962年11月24日至12月6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传达毛泽东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作的“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会议以极“左”的指导思想,对汝南县存在的所谓“单干风”和“翻案风”进行了错误批判,并严厉批判了所谓“黑风”。会议认为,“目前在全县农村中确实存在着一股‘单干风’,必须坚决地把这股风刹住。”会议期间,全体干部还认真学习了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会后,县委在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指导下,决定按照《农业六十条》的规定对于借地逐步缩小、收回,以巩固集体经济;对于“大集体下的小自由”,包括自留地、小片荒地也逐步收回。全县各地根据县委的部署,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对“单干风”的运动。各公社闻风而动,把原来确定帮助社员群众渡过经济困难时借给社员耕种的红薯地及自留地,又重新统一收归集体耕种管理。对此,许多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很不理解,纷纷写信上访,要求继续执行借地政策,但最终迫于形势,未能成功。
个别公社在收回小片荒地时,曾宣布一分以上的荒地,一律收归集体,麦后还组织社员代表进行逐块验收;对已交回集体的大片荒地,经民主评议,包赔了社员工分、种子和肥料。绝大部分公社在收回小片荒地时,首先是组织社员学习“农业六十条”,全面讨论开荒政策,对照开荒规定,划清荒地与耕地的界限。在人人知道政策的基础上,户户进行对照,合乎政策的继续种下去,不合政策的自动交出来,并结合表彰一批按政策开荒、爱集体满出勤的社员,达到种者安心,交者乐意。其次是组织代表逐块落实,谁种谁管,不违农时。在方法上,以贫农代表为骨干,组成若干小组,下地逐块对照,逐块落实,属于交集体的墩灰划号,属于个人的及早通知本人,做到集体生产、个人生产两不误。
由于收回小片荒地问题涉及面广、牵涉问题多,解决不好容易引起干群矛盾,容易挫伤社员生产积极性。为此,县委发出指示,要求各公社必须按照政策慎重解决好四个问题:(1)集体耕地边小片荒有麦苗者,一般谁种谁收,如果去年收过一次今年又种上而又必须收回的荒地,一律无代价或酌情给予报酬。(2)凡是开荒超过自留地数量、平常又完不成定工者,动员其交回多余部分。(3)集体弃耕的小片地,如确系离家远、地块零散、又不便于集体耕作、收回后有摞荒危险的,要合理分给部分无小片荒或小片荒过少的社员耕种。(4)小块零星林业地,集体真正无力管理的,要实行林粮间作,以林为主,谁种谁收,谁毁林谁栽树。到1963年底,全县共收回小片荒地9.3万亩。
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公民的自留地、小片荒地和农民从事家庭副业生产等,也被当作“闹单干”、不走社会主义道路、破坏集体生产,受到批判。反“单干风”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全县农业的恢复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二、开展“小四清”
八届十中全会后,中央决定在全国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在1963年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介绍了湖南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及河北保定地区进行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的“小四清”运动的经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督促各地注意抓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在此基础上,会议正式决定在农村开展以“四清”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年5月和9月,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关
①“四清”,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
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这两个十条对国内政治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明确提出运动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但同时也规定了要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对一些极端过火行为加以约束等比较正确的具体政策。
按照省、地委部署,汝南县委分五个步骤开展以“小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第一步,学习文件,提高认识。1963年3月25日,汝南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159人参加了会议,历时18天。会上,凡有丧失阶级立场、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搞封建迷信、严重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干部作了检查,退赔现金44150元、粮票24529斤及棉花、油料、布证、自行车等物资。会后,全县各级党组织纷纷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发动干部群众忆苦思甜,进行新旧社会对比,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人人发言,个个表态,揭露和检查存在的问题。在干部作风上的表现是革命意志衰退,脱离劳动,脱离群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经济方面的表现是占国家或集体的便宜,多吃多占,化公为私,公私不分,以致形成财务混乱,有的长期借支或挪用公款,甚至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政治思想方面的表现是敌我不分,包庇坏人,腐化堕落,蜕化变质。与此同时,县委在红光、水屯、光明、和孝等公社,筹建以解放前劳动人民血泪史、解放后劳动人民创业史、各个历史时期阶级斗争表现、人民公社优越性等为内容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展出形式有典型实例、实物、模型、图表、数据等,组织干部群众前往参观,接受教育。
第二步,开展试点,获取经验。由于1963年5月至9月,全县连降暴雨,遭受特大的洪涝灾害,所以县委将工作重点转向生产救灾,全县“小四清”工作一度中断。1964年1月13日,汝南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宣传贯彻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1964年3月,全县转向正常生产自救后,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县实际,全面部署“小四清”试点工作。各公社按照县委要求,选取一至两个生产大队或生产队作为试点,并组成工作组,由一名副书记带队,深入到试点生产大队或生产队,组织大小队干部和群众代表清理财务、现金,核查账目,清点仓库,列榜公布本年度经济收支和上年度收益分配情况,逐户按劳力公布社员劳力底分和劳动工分,发动社员对照核查。在各公社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1964年5月,中共信阳地委和汝南县委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红光公社的白庙大队、孔王庄大队、赵庄大队开展“小四清”试点。随后,县委以农村工作部为主,县委组织部参加,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先后在三桥公社的贺屯大队和常兴公社的大田庄大队进行“小四清”试点工作。1964年9月中旬,“后十条”修正草案正式下发。“后十条”修正草案对形势作了更加不符合实际的严重估计,认为阶级敌人拉拢腐蚀干部,“建立反革命的两面政权”,是“敌人反对我们的主要形势”;认为这次运动“是一次比土地改革更为广泛、更为复杂、更为深刻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规定“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1964年12月,县委书记张力带领县直和各公社干部组成的“四清”工作队赴信阳长台公社开展“四清”运动。
第三步,组织队员,参加集训。1965年1月9日至12日,汝南县委集中训练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全县共抽出国家干部336人、社会知识青年71人,组成14个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队,参加县委组织的集中训练。参加集训的工作队员首先要“洗手洗澡”、“放包袱”,与“四不清”划清界限并作了退赔处理,才有资格去搞“四清”。集训期间,每个工作队员学文件,谈认识,回忆对比,检查自身在“懒、馋、占、贪、变”各方面的表现及思想根源,“洗手洗澡放包袱”,与“四不清”行为决裂,提高继续革命的自觉性,然后人人检查对照,“洗手洗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14日,经过集中整训的14个社教工作队分别进驻划定的53个工作片开始工作。
第四步,在基层生产队干部中开展“小四清”。各公社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部分生产队先期展开“小四清”工作。主要是清理账目,重点清查1963年的救济粮、款、物的发放情况,公布财务收支、社员收益分配、劳动工分情况,清点仓库,制订民主理财制度。但大量的群众性工作是民主评定社员劳动力工分底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调换问题较多的生产队会计、保管员,民主选举记工员。同时,对基层干部仍主要进行“懒、馋、占、贪、变”和阶级敌人用“和平演变”手法腐蚀干部的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拒腐防变”和继续革命的自觉性。在“小四清”中,对于干部的多吃多占、生活特殊化、损公肥私、革命意志衰退等一般性问题,只要检查了,取得群众谅解,即可继续工作。对于揭发少数干部贪污盗窃、腐化堕落、投机倒把等较为严重的问题,因多数一时难于落实下来,一般采取先“挂”起来的方法,留待“大四清”时一并解决。
第五步,在县、社两级脱产干部中开展“小四清”。1965年2月22日,汝南县委召开县、公社两级脱产干部会议。为了加强对“小四清”运动组织处理和经济退赔的领导,会议宣布,经县委研究决定,建立组织处理领导小组和经济退赔领导小组,由李炬、马有川分别担任组长。会议通报了县“四清”工作队参加地委集训情况,宣布了全县脱产干部中犯有严重“四不清”错误的18个所谓“尖子”人员名单及其主要错误事实,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1人。他们除经济上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外,多数还在思想、生活、作风等各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会议号召全县干部继续揭发检举他们的“四不清”问题,并以这些“尖子”为例,动员广大干部自觉主动“洗手洗澡放包袱”,提出“晚交待不如早交待,早剃头早凉快,早放包袱早轻松”。会议期间,县委书记、副书记、县长带头,对自己的“四不清”问题进行公开检讨,对有关经济方面的问题进行退赔兑现。有的把占用的公物退出来,有的把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新衣新被也拿出来作价退赔,由县财政局派人当场开写收据,该收入国库的收入国库,该退还单位的退还原单位。此举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引起极大反响,从而推动了全县“小四清”运动的开展。1965年3月,全县“小四清”运动结束。
汝南县的“小四清”运动,使基层干部的多吃多占现象有所收敛,大小队的财务混乱局面有所扭转,不脱产干部和家属大多数参加了集体生产劳动。清理工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理顺了人民公社化后多年来劳力工分底分没有变动和劳力年龄结构与体力、生产技能不相适应的混乱状况。同时,对大小队干部的“四不清”问题进行了一次普遍调查,为全面开展“大四清”运动做了准备。但是,“小四清”中要求基层干部和社员,都要自我检查,交待敌我不分、贪污盗窃、多吃多占、私分粮棉、封建迷信、“闹单干”等方面的错误和问题;对贪污盗窃、多吃多占、私分粮棉的干部,要求其主动退赔,甚至把“农业六十条”规定的干部应得的补贴,也列入“非劳动所得”,视为贪污多占,必须退赔;“洗手擦黑”搞人人过关,造成人人自危,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个别地方发生打人等违法乱纪现象。经济退赔面偏宽和要求偏严的现象也相当普遍,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部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农村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农业生产也受到很大影响。
三、开展“大四清”
1964年12月15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全国工作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毛泽东在会上提出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这次会议讨论的纪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一律简称“四清”,并把“四清”的内容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又称“大四清”。“二十三条”对1964年下半年以来的“四清”运动中某些“左”的偏向作了纠正:对待干部要一分为二,干部中好的和比较好的是多数,要逐步做到依靠干部和群众的大多数,实行群众、干部、工作队三结合;不许用任何借口去反对社员群众,反对搞神秘化和烦琐哲学,严禁打人和其他形式的体罚,防止“逼、供、信”。但同时又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更“左”的观点”。
“二十三条”下达后,汝南县“小四清”运动继续进行。中共汝南县委为了纠正偏差,稳定局势,于1月25日组织了报告团,到各公社、大队,向广大群众口头宣传“二十三条”,纠正打击面过宽的偏差。各公社相继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传达布置。各工作队层层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强调注意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对犯了严重“四不清”错误的干部也要“给出路”,“四清”中和“四清”后各方面工作都要有新进展。通过贯彻“二十三条”,提高了工作队员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水平,安定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情绪,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许多矛盾,稳定了局势,使后来的“四清”运动走上了正常轨道。
1965年6月15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河南省委豫发【1965】132号文件公布,组建中共驻马店地方委员会和驻马店专员公署,辖汝南、确山、平舆、新蔡、上蔡、西平、遂平、正阳、泌阳县和驻马店镇,共9县1镇,地委、公署机关设在驻马店镇,于7月1日正式与信阳地区分开办公。1965年9月,汝南县在中共驻马店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委员会领导下,全面开展“大四清”运动。
(一)成立“四清”分团,加强领导。按照地委要求,汝南县于1965年9月成立“四清”分团,工作队主要由平舆、上蔡、新蔡和汝南县抽调干部组成,此外,还有省、地委派驻汝南的四清工作队、部队和农村抽调的社会青年等,共计3000余人,其中汝南县抽调738人配合工作队工作。汝南县四清分团团长由地委副书记安克南担任,汝南县委第一书记张力、第二书记李炬和其它各县县委第一书记任副职,各县县委副书记任分团党委委员。平舆、上蔡、新蔡和汝南县及驻马店地直机关的四清工作队以县为单位组成四清工作大队党委,各县县委书记兼任党委书记,各县县委常委任委员,汝南县由一名县委常委或党政负责人参加;以公社为单位,建立工作队党组或总支,书记由各县党政副职或县委常委担任,成员有各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派到各生产大队的四清工作队建立党支部,支书由县直局委一把手或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担任;生产队的四清工作组长,一般由副科级党员干部担任。
(二)发动群众,组建“贫下中农协会”。各县工作队入村后,仍把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和有事同商议放在第一位。通过“四同”,访贫问苦,用回忆对比的方法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每个四清工作队根据“二十条”规定,向群众宣布,不论任何时候,都不准用任何借口去反对社员群众。在此基础上,发动群众组建“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在组建“贫协”中,各县“四清”工作大队均依托自己的试点,明确几个区别对待界限,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组织阶级队伍。即当过伪兵和干过伪事的,主要看有无罪恶和民愤;有特殊社会关系的,主要看密切程度;地富出身的子弟,贯彻“出身不由己,道路自己选择”的政策,主要看本人表现;“四不清”错误严重的干部,也不能株连家族,对其亲属也应区别对待。在物色和培养“贫协”骨干时,工作队征求广大贫下中农和党员干部意见,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全体贫下中农会议,民主选举产生“贫协”小组。“贫协”小组一般有正副组长各1人,成员3至5人。多数生产队建立“贫协”小组后,即征求大队党员干部意见,召开生产大队贫下中农代表会,选举产生大队贫下中农协会。大队“贫协”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全县各“四清”工作队在各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贫协”,减少了运动的阻力。“贫协”建立后,工作队又依靠“贫协”开展“四清”运动,大大缓解了基层干部与“四清”工作队的对立情绪。与此同时,汝南县根据“四清”试点经验,按照中南局提出的农村“四清”运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要求,实行“一带一”的办法,即一个“四清”工作队负责相邻的两个生产大队,先开展的为正点,后开展的为副点,待先开展运动的大队进入建设阶段后,再根据情况把力量逐步转移到后开展运动的大队。全县普遍采用了这个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作队力量不足的矛盾,也缩短了运动的时间。
(三)教育基层干部“放包袱”。“四清”工作队入村后,在访贫问苦、发动群众的同时,还分别召开支部会、大小队干部会,由“四清”工作队负责人根据“二十三条”精神和对本村历史与现状的了解,结合已调查到的本村干部“四不清”问题和工作队集训为实例,阐述进行“四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不进行“四清”运动的危险性,进而讲解开展“四清”运动和干部不断革命、进行“反修防修”的相互关系,继续提高基层干部对“懒、馋、占、贪、变”的“和平演变”规律性与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思考为什么翻身求解放,为什么入党闹革命,入党誓言是什么,现阶段应不应该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应不应该和“四不清”问题划清界限、与“四不清”错误彻底决裂。通过“洗手洗澡放包袱”的办法,回到革命队伍,回到贫下中农队伍中来,和广大群众一道搞好生产,巩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由于多数大小队干部对“四清”运动已早有思想准备,因而在“贫协”建立不久,即组织大小队干部分别在“贫协”小组和大队“贫协”进行“洗手洗澡”,然后再到群众大会上“放包袱”。一般组织第一批“放包袱”高潮后,即可有近半数大小队干部“出水”,“出水”后便让其抓大小队季节性生产,领工派活,有的还加入到“贫协”组织中,参加大队或生产队的“四清”领导工作。然后,再组织第二批“放包袱”高潮,这样又有近半数干部“出水”。工作队入村两个月左右,经过两次“放包袱”高潮,就可将百分之七八十的大小队干部“解放”出来,然后,再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查证落实已“出水”干部的经济问题。在对未“出水”的干部进行个别座谈、核实其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即可组织第三批“放包袱”高潮。三次“放包袱”高潮后,全县各村一般可“解放”90%以上的大小队干部,而“问题多的和性质严重的”干部,一般占干部总数的5%左右,再由工作队和“贫协”对这部分干部组织内查外调,逐人逐条查证落实问题。同时还让他们在党内或干部会议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工作队或“贫协”根据掌握的材料提问或追查。
(四)落实问题,划清界限,组织经济退赔。落实问题就是将每个干部的“四不清”问题,一项项一件件整理出来,记载时间、地点、同案人、情节和粮、款、物数量,将群众揭发、本人检查、查证情况,一一对照落实。牵涉外地的还要经过内查外调,“问题多的和性质严重的”要单独整理材料。划清界限就是根据河南省委1965年《关于国家脱产干部经济退赔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修正草案)》所规定的具体政策,划清问题的性质界限,如多吃多占、挥霍浪费、借支挪用、集体私分、小偷小摸从1961年算起,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则从1960年算起。一般多吃多占、小偷小摸、长期借支,视其家庭情况,可以实行减、缓、免,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性质的则不能减免。组织经济退赔则要做到“经济退赔不能马马虎虎,同时要合情合理”。
(五)进行组织处理。进行组织处理原则是: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对于一般性的多吃多占、小偷小摸问题,只要检查了,退赔了,群众谅解了,就不再给予纪律处分。即使有的干部有些私分、挪用和小量贪污盗窃,只要检查认识深刻,退赔兑现,群众谅解,仍可继续工作,不再给予处分。一个大队需要给予不同纪律处分的,一般不超过大小队干部总数的5%。凡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主要是政治上的敌我关系或作风上的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和有严重后果的,经济上数额较大和性质严重的。如果还有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等问题,则要开除党籍。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工作队党总支即可批准;给予撤职和留党察看处分的,由工作大队党委批准;开除党籍,则由分团政治部批准。在整个组织处理阶段,县委出于对广大基层干部负责的精神,在分团及各级“四清”工作队党组织会议上,多次反复强调,经济问题不落实不能搞退赔,“四不清”问题未查证落实、没有划清政策界限的,不能进行组织处理。由于坚持这种指导思想,大大减少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处分比例。
由于“二十三条”中明确规定,清政治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以,各地“四清”工作队向各县“四清”工作大队报送了一批材料。经各县工作大队党委审查后,将其中的一些材料报送分团政治部审批。尽管经分团政治部审查,认为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划不成阶级敌人。但在当时的政治氛围下,全县仍错误地将七八个大队的主要干部划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由分团政治部下了通知。1966年5月,“四清”运动结束时,县委将几个干部定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通知全部收回。
1966年4月9日,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始了“清政治、清思想、清财政、清组织””的“四清”运动。
汝南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过“小四清”、“大四清”阶段,对于纠正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期压群众等不良作风和解决集体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也打击了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封建迷信活动。但是,由于过分强调阶段斗争,许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都被认为是阶段斗争或者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而进行揭露和打击,致使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受到错误的批判和处理,一些有利于搞活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正确政策和措施,也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加以批判、限制或取消,伤害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由于县委在运动中对发生的某些偏差进行了一些纠正,因而限制和减轻了运动的消极影响,全县工农业生产继续稳步发展,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第二节 党的建设和多种政治学习活动
一、党的建设
1958年以来,由于受“左”的错误的干扰,汝南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忽视了基层组织建设,导致一些基层组织和党员设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
1961年10月,中共汝南县委组织力量深入马乡、水屯、金铺、老君庙、官庄、和孝等6个公社,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经过整风整社运动和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等方针政策,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作风正在不断改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干部思想混乱,看不利方面多,看有利条件少,悲观失望,缺乏战胜困难的信心;有些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在执行政策上不能顾全大局,群众观点淡薄,不愿完成国家的征购任务;有些党员干部只顾小家庭生活,而放松了对集体生活生产的领导。
针对上述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共汝南县委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执行。
为了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管理,县委明确规定:全县各公社脱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收归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协助县委管理;不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任意调整、撤换、提拔和处分干部。提拔干部必须经过认真考察,必须符合德才兼备的条件。县委组织部还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意见》,对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
为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县委分期分批对全县党员和干部进行培训,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1961年11月至翌年元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轮训干部的决定》和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报告》,按照省委、地委的要求,县委在各公社党校对全县社队两级党员干部分期进行培训,共培训党员7466人,培训的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鉴于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文化水平很低的情况,培训采取“三帮”、“四结合”的办法,“三帮”即公社干部帮助农村党员,有文化的帮助没文化的,老干部帮助新干部;“四结合”即大会讲解与小小组讨论结合,个别帮助与解答问题结合,学习理论与实际工作结合,学习文件与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并且收到良好效果,农村基层组织出现了“五多”新气象,即思想觉悟提高的多,积极参加学习的多,努力工作的多,党员干部做好工作的办法多,支部团结的多。
为了充分发挥老党员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继续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健全党的生活,改进党的作风,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执行,1962年元月2日至6日,县委召开了全县1945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党员座谈会,267名老党员参加会议,县委书记张力做了主题报告,总结了全县党的光荣斗争历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肯定了老党员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贡献,诚恳地检查了几年来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今后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艰巨任务,希望老党员在今后的革命和建设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会议进行了座谈和发言,共同回顾了革命斗争历史,畅谈党的优良传统。与会的县委领导鼓励老党员以身作则、继续发扬“老八路”作风,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青年党员和广大群众,努力学习,不骄不躁,不断前进,永葆革命青春,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又称“七千人大会”。大会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统一认识,加强团结,加强民主集中制,以进一步纠正“大跃进”以来的工作中错误,切实做好国民经济调整工作。毛泽东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主要阐述了民主集中制问题。2月下旬,中共汝南县委召开常委会,县委书记张力传达学习了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加强县委集中统一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讨论,决定从七个方面改进县委领导方法,转变工作作风。(1)切实树立全局观点,增强对上级党委负责、对县委负责、对全县工作负责的责任感。(2)贯彻党的每项政策、指示,确定全县的重大工作部署,处理一切重大的问题,都必须经过县委全体会议认真讨论作出决定,不能由某一个人单独处理。(3)今后县委对某项工作作出决定,召开必要的会议传达贯彻后,必须紧跟着把一些具体措施落实。(4)县委委员特别是县委书记必须跳出事务圈子,拿出更多的时间,集中更多的精力,腾出手来抓政策、抓中心、抓思想工作、抓重大问题。(5)上下级党委要相互信任,对上级党委要忠诚老实,对下级党委要实事求是。(6)加强县委委员、常委、书记之间的团结,在政治上提倡互相监督,互相关怀,互相帮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上有些问题发生争论后,要坚持真理,互相虚心考虑对方的意见,对事不对人,不抱个人成见;在生活上要互相体谅、互相尊重,在一些生活小节上求同存异。(7)建立经常的学习、会议等制度。3月25日,县委召开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会后,县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一是严格执行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对于贯彻上级党委指示,研究部署全县的重大问题,均由县委组织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和大队支书会传达布置;对于一般农业生产、牲口饲养、财政收支、拥军优属等行政工作,则由县人委召开社长会议布置安排。二是进一步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时,必须召开党支部会议,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讨论;党员过组织生活时,应该互相交流思想,向党交心,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以及他们的思想情况,检查自己执行政策和联系群众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做到会前有准备,有计划,会议需要解决的问题,支委都要提前进行研究;在民主生活会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转变工作作风。县委、县人委及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到分包的试验田劳动锻炼,参与农业科学试验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干部作风,改进领导方法。与此同时,县委还建立了定期的检查评比制度,一季度检查评比一次公社书记、社长等国家干部的劳动情况,并列榜公布。各公社、大队也都同样地建立了评比制度。
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命运。这一时期,全县大多数党员干部在严格的党纪政纪面前,都能够经受住金钱美色的诱惑及考验,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但是,在各种政治运动中,从机关干部和厂矿企业职工、学校教师、农村党员干部中也揭发出来一些生活作风腐化堕落和贪污盗窃等问题。
1963年2月21日至23日,县委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草案)》,主要解决党要管党的问题。2月22日,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党员教育训练工作的决定》指出部分党员素质不高,需要在政治上加以整顿。1961年整风整社中结合开展的“三反”运动、1963年在县级机关开展的“五反”运动、同年在农村开展的小“四清”运动等,主要就是针对党员干部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防止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党员干部队伍的侵蚀。这两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出,便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有的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团籍,有的开除公职,甚至判刑,决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并将典型案例向全县党员干部通报,组织讨论,引以为戒,使全县党员干部总体上保持了一尘不染、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形象。
1963年12月,针对全县干部队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领导班子还不够精干,特别是缺乏政治立场坚定、熟悉业务、有一定理论水平、有技术的年轻优秀干部的状况,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和加强支部经常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健全各级领导核心,促进干部革命化,作为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全县1689名行政干部,25岁以下的仅有120人。全县9673名共产党员中,2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仅有910名。根据这种现状,县委要求各科局、公社和生产大队都要培养选拔一名25岁左右的青年干部任副职或正职。《意见》还制定了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具体措施,一是广泛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的精神,使每个老干部都把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当成自己的光荣任务。二是认真选拔培养对象,加强具体管理。挑选培养对象的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有一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水平;政治思想觉悟高,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有朝气,有干劲,不计较个人得失;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联系群众,团结干部,作风民主,有事和群众商量;能坚持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年轻又优秀,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培养对象的确定要经党委或支部研究提名,主管部门审查,然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具体管理。三是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优秀干部,县委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社教”工作队或中心工作,有的可以到公社担任副书记、副社长或“社教”工作组组长,在实践中培养锻练。四是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要将全大队的青年分类排队,从贫下中农子弟中挑选政治思想觉悟高、有一定文化、工作积极、有办事能力、有培养前途、群众拥护的优秀青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养。在培养中,可以采取以老带新、分工负责、包干培养的方法。在培养成熟的基础上,有的可以到大队或生产队担任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社会主义教育,可以有计划有重点地吸收到党内来。根据县委组织部制定的这个《意见》,全县各级党委从1964年后的数年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培养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参加县直各部门、公社、生产大队的领导班子。
随着农村社教运动的逐步开展,1964年2月,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提出在农村进行系统社会主义教育中,必须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系统地整顿。按照要求,汝南采取整党与社教运动紧密结合的方法,依靠党支部,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四清”为重点,重新教育提高党员。同时,认真做好组织建设,健全领导核心,揭露和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水平。通过整党工作的开展,改进了党员干部的作风,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带领全县人民战胜严重困难,完成国民经济调整各项任务,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1965年6月,根据省委、地委部署,汝南县委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责成组织部制定了《关于个别接收新党员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发展新党员的重点主要是在农村,主要是空白队或党员人数少或党员平均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缺乏新生力量的大、小队。在接收新党员时,要特别注意接收那些年轻有为的男女青年入党。同时,《意见》还就做好选拔对象工作提出要求,即“一排队”、“二选拔”、“三考察”。“一排队”就是对于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广大积极分子,要进行具体排队,逐个审查。“二选拔”就是在排队审查的基础上,从中选拔那些成分好、阶级觉悟高、政治历史清楚、立场坚定、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有革命性、敢于斗争、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分子,逐个登记,作为发展对象。“三考察”就是对于他们的政治思想方面、同群众的关系方面,在历次运动和长期工作中的表现、共产主义道德等方面,认真、全面地加以考察了解。同时,对党员发展对象必须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十项条件”及以热爱集体、积极劳动、发扬民主、办事公道、团结群众、勇于斗争为内容的“六好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对于发展党员的审批手续,《意见》严格规定:不论农村或机关,凡接收的新党员必须报请县委,由县委组织部逐个审查批准,否则无效。对于被接收的新党员在入党之前,对于他们的入党问题必须在党员中反复酝酿,并征求贫下中农意见,在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坚决反对那些个人包办、感情用事、私人拉拢的做法和现象。为便于审查,除了按入党志愿书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地、真实地填写以外,报请单位的党委或支部,必须把对被接收入党的人的阶级成分、政治历史、社会关系、思想觉悟、同群众的关系、工作一贯表现等六方面能说明问题的具体的考察材料与本人入党志愿书一并上报,否则,不予批准入党。
到1965年底,全县有党委16个,总支5个、党支部423个、党员9627名。
二、开展各种政治学习活动
20世纪60年代前期,党十分重视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重视发挥优秀典型和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了各种政治学习活动。
(一)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
1960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宣部《关于<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的宣传和学习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是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国人民革命斗争的伟大记录,是我国人民革命胜利经验的结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大发展,是反对现代修正主义最好的教科书。它的出版,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我国马克思列宁主义事业中的大事。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对《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的宣传和学习。此后,一个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性热潮逐渐在全国各地兴起。
1964年3月11日,中共信阳地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和宣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在学习中要积极结合党内外思想情况撰写学习心得、读书笔记。
1964年3月15日,中共信阳地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的《实践论》、《矛盾论》、《纪念白求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著作。会议决定,各级干部必须认真地学习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学习毛主席的著作,从思想上武装起来,以实现机关革命化、企业革命化和人的思想革命化。会后,汝南县领导组成一个学习小组,规定每星期五下午为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时间,重点学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的21篇文章;星期一晚上和星期四晚上为学习时事政治或政策的时间;星期二下午为劳动时间。同时要求各单位,每周必须用一定的时间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1964年12月16日,县委召开学毛著经验交流会,县直机关干部、人民公社、共青团员、学校教师、人民警察、解放军战士、国有企业职工共8名代表在会上作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心得体会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对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情况和心得体会进行了座谈。会后,全县开始形成不管是在县、公社召开的各种会议上,还是在向群众贯彻政策、组织生产的过程中,都要先学习毛泽东的有关著作,或是先学习一段毛主席语录,然后让大家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这样一种政治风气。干部和群众不管干什么工作,做任何一件事情,都始终突出政治,以毛泽东思想挂帅,对毛泽东著作“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如果干部、社员自私自利,凡事先替自己打算,就组织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学习张思德、白求恩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队干部之间闹不团结,就组织学习《反对自由主义》,认识自由主义的危害和加强团结的重要性;干部群众对发展生产有畏难情绪,就组织学习《愚公移山》、《谁说鸡毛不能上天》等文章,树立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并采取“重点学,反复学”的办法,着重学习每篇文章中有针对性的段落和《毛主席语录》,让干部群众将这些段落和语录背熟牢记于心。有的人在学习中害怕困难,就背诵“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语录;有的人阶级观点模糊,敌我界限不清,就背诵“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语录。
1963年3月,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全国开展了学习雷锋的群众性活动。在学习雷锋活动中,雷锋把毛泽东思想当作粮食、武器、方向盘的经验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在全国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学习毛泽东著作成为一项重要内容。1964年,解放军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经验开始在全国推广。
1964年11月,中共信阳地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县以上干部学习毛主席哲学著作的决定和省委对学习指示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每一名干部都要精读毛主席著作,并强调指出:毛主席著作是我国革命经验和国际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经验的总结,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新概括和新发展,贯穿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红线。通晓毛主席著作中的文章,对我们的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
根据地委《通知》精神,1964年11月中旬,中共汝南县委对深入学习毛泽东著作做了部署和安排。首先,为加强对学习活动的领导,成立了汝南县学习毛泽东著作五人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专抓此项工作。其次,要求全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的全体干部,从现在开始到1965年6月底,都要集中学习毛泽东著作中《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四篇哲学论文。在学习中必须克服教条主义的学习方法,要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防止和克服某些干部在学习上满足于现状,满足于一知半解,不愿深入思考和刻苦钻研的思想状况,进一步发挥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全县随后掀起了学毛著热潮。
在学习毛泽东著作活动中,县直许多单位都严格遵守每周二、五下午学习制度,不少同志还自觉挤时间坚持业余学习,并写出学习笔记或读书心得。县委宣传部还举办了多次学习心得和笔记展览会,以检阅学习成绩,交流经验。一些同志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用以解决工作、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对工作生产起到了推动作用。
1965年9月29日,汝南县委召开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表彰大会,出席会议代表300人,县委副书记李炬作了题为《为革命而学,为工作而学,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的报告。会上交流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经验,树立了58个学习毛泽东著作先进集体标兵和35名先进个人标兵。会议向全县发了倡议书,会后组织了学习毛泽东著作巡回报告团,报告20余场,听众达21万多人,使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更加深人地开展起来。
同年10月31日,中共河南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把学习毛泽东著作作为重要之中最重要、根本之中最根本的任务,将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进一步开展起来,而且要开展的更普遍、更经常、更扎实、更有成效。11月初,中共汝南县委召开县社两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河南省委和驻马店地委会议精神,介绍外地学习毛泽东著作情况和经验,要求到会同志对学习毛泽东著作要对照自己找差距,订规划措施,促进县、公社两级党委思想革命化,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再次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热潮。会议对1966年全年的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内容和时问作了部署,并强调要围绕学习焦裕禄同志的先进事迹,反复学习毛泽东的有关著作。同时对各级干部的学习制度作了规定:县委委员每月集中学习4天;县直机关所有干部,每月分三批轮流集中学习3至4天;农村“四清”工作队每星期就地集中学习1天;农村不脱产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及全体党员,由公社组织每年分批集中轮训1次,平时每星期集中学习一个晚上;职工群众通过举办夜校,每月组织学习一次。
12月3日,县委作出《“进一步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的指示》,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对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的领导;三是狠抓活学活用,把学习毛主席著作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四是学习内容定为21篇。此后,全县掀起了更大规模的学习毛泽东著作高潮。
在汝南县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中,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怀着对毛泽东朴素的阶级感情,联系实际,自觉学习,这对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清除不正确的思想,树立不计名利、不计报酬、舍己为人、助人为乐、关心集体、热爱祖国的良好道德风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二)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并登载了《雷锋同志生平事迹》及《雷锋同志日记》摘抄,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后来又发表了刘少奇的题词:“学习雷锋同志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周恩来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朱德的题词:“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邓小平的题词:“谁愿当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就应该向雷锋同志的品德和风格学习。”雷锋同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1962年8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22岁。生前他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苦练军事本领,积极学习毛泽东著作,对待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像夏天般的火热,对待个人主义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并且想尽各种办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表现出崇高的共产主义情操。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甘当“螺丝钉”的精神,刻苦钻研技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他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处处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他真正做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精神,成了新中国社会风尚的一个标志。
中共汝南县委根据毛泽东题词和中央号召,立即部署在全县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4月5日,中共汝南县委批转团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的报告》,号召全县各行各业的党员、干部、群众以雷锋为榜样,大办好事,进一步发扬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尚,迅速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高潮。
共青团汝南县委在青年中迅速开展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全县广大青少年宣传雷锋同志的生平事迹。团县委编印了《雷锋同志生平事迹宣传提纲》,抽调20名出身好、思想觉悟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热心宣传工作的基层团干部,分别组成10个报告团,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到全县各地进行巡回报告。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就组织报告会183场,参加听报告的青年达15万余人。此外,城关镇公社东大街居委会和刘屯公社宋庄大队等社队,还自制或购置雷锋事迹挂图60余幅,举办雷锋生平事迹展览。通过这些图片展览,教育了青年,推动了“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开展。团县委还下发了雷锋生平事迹学习辅导材料,要求各级团组织利用现有的报刊、杂志材料互相传阅,组织学习讨论,使每个青年都了解雷锋生平事迹,通过学习,联系思想实际,活学活用。
1963年4月,在全县“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 “争做雷锋式青年”、“当红色革命接班人”、“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等,成为全县青年自觉提出的口号。8月4日至9日,共青团汝南县委第四届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县团员、青年中开展一次“学雷锋,争当五好青年”活动,把学习雷锋活动推向新高潮。8月,汝南县大部分地区连降暴雨,泛滥成灾,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在抗洪抢险中以实际行动向雷锋同志学习。马乡公社庞庄大队团支书带领26名团员在洪水中打捞起集体和个人的各种财物2000余件。和孝公社吕屯大队一名团员冒着生命危险,连续7天抢救遇险群众,使5户26人脱离了险境,并打捞粮食1300余斤、衣服125件、被子30条、其它物品36件。洪水过后,各级团组织开展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募捐活动。城关镇公社所属学校的全体青少年开展了“节约一支笔、一张纸、一个本,支援灾区小朋友”的活动。全县参加募捐的团员青年达3.35万名,捐献各种物品5.16万件,折合人民币6万多元。为了使“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能够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各级团组织利用“五四”、“五一”、“六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到1963年底,全县共评出“五好青年”1013人,“五好团支部”312个。另外,全县好人好事达1.6万人次,受到社会各界一致赞扬。
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汝南县总工会要求每个企业、每个职工,都要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学习雷锋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各单位工会组织和党政领导,都要及时总结突出的典型人和事,搞好检查评比工作。全县各企业积极响应县工会号召,纷纷制定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计划和安排,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高潮。在雷锋同志节约“每一分钱”的精神鼓舞下,人人拟订了增产节约计划,个个参加义务劳动,生产指标月月超额完成。县酒厂职工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85条,改进技术30多处。通过技术改造、挖潜革新,产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使酒厂年产量由原来的383吨提高到559吨,到1963年年底就为国家创产值55.96万元,实现税利10.02万元。
全县基层农村的“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县、社两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相继召开一系列会议,立即行动,迅速掀起高潮。红光公社党委根据报纸登载的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及《雷锋同志生平事迹》、《雷锋的故事》等学习资料,在全公社的干部和群众中迅速掀起了“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学习雷锋先进事迹,发扬雷锋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的勤务员,成为人人行动的指南。在学习高潮中,全公社出现了大办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尚,不少人积极义务帮助烈军属、五保户老人拉煤、担水、买粮。
汝南县“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建国后形成的良好社会风尚得到了进一步发扬,在雷锋精神的感召下,全县学雷锋、见行动、办好事蔚然成风,许多地方出现办了好事不留名的动人景象,整个社会面貌为之一新。
(三)开展学习焦裕禄活动
焦裕禄是20世纪60年代河南党员干部在带领广大群众战胜严重困难,改变贫困面貌过程中涌现出的一个光辉榜样。
1962年12月,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焦裕禄担任兰考县委书记。面对内涝、风沙、盐碱“三害”肆虐的巨大困难,焦裕禄以“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大无畏精神,以“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的赤诚,抱病带领全县人民向严重自然灾害进行顽强的斗争,奋力改变兰考的贫困面貌。
在带领全县人民进行封沙、治水、改地的工作中,焦裕禄总是身体力行、身先士卒,出现在治理“三害”的第一线。在团结带领兰考人民战胜严重困难的过程中,焦裕禄总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头。他常说:“共产党员应该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焦裕禄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始终严守党纪党规,从不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子女、亲属谋取任何好处。焦裕禄从没有因为病痛影响工作,他心中装着全县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1964年5月14日,焦裕禄不幸与世长辞,终年42岁。
焦裕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在亿万人民心中树起了起一座永不磨灭的精神丰碑。
1964年11月22日,河南省委发出《关于学习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的通知》,号召全省干部学习他全心全意、忠心耿耿为党、为人民工作的革命精神。《河南日报》也发表社论《学习焦裕禄同志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赞扬焦裕禄带病坚持工作,带领兰考人民治水、治沙、治碱的先进事迹。
196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像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同志学习》,高度赞扬焦裕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同时刊登了新华社记者穆青、冯健、周原采写的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之后,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先后发出向焦裕禄同志学习的通知。
1966年2月8日,河南省委再次发出《关于学习焦裕禄同志的通知》,号召全省党员和干部学习焦裕禄一心为革命、一心为人民的革命精神。
汝南县积极组织力量,大张旗鼓地宣传焦裕禄的先进事迹。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纷纷召开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座谈会,结合学习毛泽东著作,认真学习焦裕禄的先进事迹,检查思想,检查工作,找差距,订措施,树雄心,立壮志,决心以焦裕禄为榜样,为彻底改变汝南面貌而努力奋斗。
焦裕禄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事迹,一直铭记在人民群众心里,激励了千千万万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不断前进。他身上蕴藏的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始终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焕发着夺目的光彩,始终是鼓舞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强大思想动力和宝贵精神财富。
第三节 国民经济调整的继续和完成
一、国民经济的继续调整
1963年9月6日至2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全面讨论国民经济发展方针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问题,并着重讨论了工业发展的方针问题。会议确定,从本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继续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工作,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至第三个五年计划之间的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主要是工业的各个部门,要认真做好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填平补齐、成龙配套的工作,加强设备更新和专业化协作。与前两年的调整有所不同,继续调整阶段的工作重点由大规模缩减、大幅度后退转向“巩固、充实、提高”。这个决定对经济调整工作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的要求,从1963年第四季度起,中共汝南县委、县人委对国民经济继续进行调整。按照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确定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农业战线,把各行各业和各部门的工作尽快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通过进一步调整生产关系,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加强经营管理,实行评工计分和民主分配,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为战胜1963年特大水灾,开展了生产自救运动,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从而大大地改变了生产条件,增强了抗灾能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965年7月,中共汝南县第三届党代会通过的《争取1965年农业全面丰收和实现“四、五、八”县为中心的全面规划的工作报告》,为汝南县农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同年8月,县委向全县发出指示,要求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比产量高、比收人多、比贡献大为动力,开展学大寨、学林县、插红旗、树标兵、一帮一、一对红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比学赶帮运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要搞好粮食“三定”和农产品奖售政策,调动农民群众搞好集体生产的积极性。
根据县委的要求,全县各公社坚持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各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定期公布财务账目,压缩一切非生产性开支,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因队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经营管理制度。生产队建立作业组,搞好劳动组织,克服了窝工背工现象。实行定额包工,推行小段安排,加强计划管理,建立了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保证了农活质量。同时积极学习大寨的“责任员”、“样板田”、“三记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社员参加集体生产的积极性。其它如财务、计划、肥料、干部工分补贴、牲畜饲养、实物保管等制度,均经过了民主讨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此基础上,各社、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搞好收益分配和照顾工作。此外,全县各社、队还加强领导,改进了领导方法,转变了工作作风,积极适应农业生产新形势的要求。从县到生产队都对整个工作全面部署、具体安排,对关键性增产措施和重大问题均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粮食、棉花、多种经营等都有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一包到底。
全县各公社、大队、生产队还根据自己的条件,逐社、逐队地落实增产任务及具体措施。一是广开肥源,大抓肥料,在使用化肥的同时,大搞农家肥。坚持以农家肥为主、农家肥和化肥并举的方针,充分发动群众割青草、挖泥塘、换旧墙、沤秸杆、扫垃圾等等,开展突击积肥运动。二是建立严格的家庭交肥制度,经过试点逐步推广生产队肥料统收统支制度,做到报酬合理、奖罚兑现。三是从县到队,层层建立了专抓肥料的队伍。县人委成立了肥料办公室,组织了肥料工作队,各生产队也根据要求固定了常年积肥的专业队,把季节积肥和常年积肥、群众运动和专业队积肥结合起来。四是提高沤制技术,提高肥料质量,积极扩大绿肥种植面积。五是积极防治虫害,搞好中耕除草和田间管理。
与此同时,全县各行业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面向农村,积极主动地支援农业生产。工业、手工业部门积极做好农业机械修理配套和中小型农具的生产供应工作,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交通运输部门优先运送支援农业的物资;商业供销部门积极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认真作好农副产品的收购和工业品下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科技部门推广科学种田技术,改良小麦、棉花等作物品种,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文教卫生等部门均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想方设法更多更好地为农民服务,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1965年,在旱情严重的情况下,粮食总产13279.5万公斤。其中夏季总产6372.5万公斤,平均单产143.5斤;秋季总产6002.3万公斤,平均单产152.3斤,无论总产和单产均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
在继续调整的三年中,汝南县委认真总结“大跃进”以来盲目上马而后又被迫精简的教训,积极探索适合汝南县县情的工业发展新路子,将工业调整的重点放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增加花色品种、降低成本、降低消耗等方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为农业服务、为市场服务、工农并举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在县营厂、矿及社办企业广泛开展以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成本、扭转亏损、增加盈利为主要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首先是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向广大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前途教育、工农联盟教育、支援农业的教育和阶级教育,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成本、扭转亏损、增加盈利有着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从而大大提高思想觉悟,广大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观念明显增强,纪律松驰、松劲疲沓、消极怠工等现象大为减少。其次是开展九查八比。九查:一查劳动组织,做到合理定员;二查设备利用,进行调整配套;三查非生产人员,减少非生产开支;四查成品率废品率,逐步降低废品率,提高成品率;五查原材料定额消耗,制订合理定额;六查库存处理积压物资,加速资金周转;七查劳动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八查产品服务方向,面向农村,服务市场;九查安全,制订安全措施。八比:一比质量高,二比安全,三比成本低,四比服务态度,五比勤俭办企业,六比技术革新,七比劳动效率高,八比计划完成。在九查八比的基础上,大部分企业试行推广了计件工资制度,原来不具备实行计件工资制条件的企业均健全了奖励制度,如设立了综合奖、节约奖等。
各企业还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了以厂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企业生产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均由党委(支部)集体讨论决定,而关于这些决定的执行和生产行政的日常业务,均由厂长完全负责组织执行。
各企业还十分注重依靠老工人办好企业,走群众路线,定期召开职工(社员)大会和职工(社员)代表大会,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由工会负责主持,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企业管理。
各企业党委还切实加强了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群众工作中的作用。并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生活制度,成立了生活委员会,做好职工生活的调剂工作,尽力把生活搞好,使职工吃饱吃好讲卫生。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劳保工作,各企业经常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事故发生,并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1965年9月,县委结合“四清”运动,在全县工业战线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认真解决职工所关心的生活问题和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如针对部分职工生活费用低、生活状况困难的状况,县委除在粮食品种、副食品供应上尽量给以照顾外,根据上级指示及时采取组织职工家属参加生产,实行徒工生活补贴、季奖改月奖、计时工资改计件工资等。各厂也都积极想法增加工人收入,降低生活费用,救济困难职工。与此同时,县委还指导各厂把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与大抓生产、开展劳动竞赛紧密结合起来,各厂出现了一派崭新的局面,职工思想觉悟大为提高,以厂为家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地推动了工业生产的发展。
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448万元,比1964年增长1.18%;全县地方工业发展到39个,职工1050人,生产的主要品种有圆盘印刷机、水泥、农用犁、农用三轮车、饮料酒、菜籽油、化肥、汽车配件等,水泥厂、机械厂、化肥厂、印刷厂已具有了相当规模,设备能力和技术水平都有很大提高。1965年底,全县手工业合作工厂和社组发展到39家,从业人员1050人,年总产值159万元,共涉及金属、纺织、食品、服装、纸箱、制鞋等11个行业。
经过数年的调整,汝南县原来比例失调的经济关系基本恢复正常。农、轻、重总产值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由1960年的28.6%、31.4%和33.2%,调整到1965年的35.70%、27.9%和26.5%,粮食产量达到13279.5万公斤,比1964年增长3951万公斤;水泥、化肥、棉纱等
主要工业产品的经济指标都有很大的增长。工业产品品种增加,质量提高,成本降低。基本建设的规模、速度和质量超过了前几年。1965年,汝南县工农业总产值为3487.7万元,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二、中共汝南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的召开
1965年7月16日至19日,中共汝南县第三届代表大会在县人民剧院隆重召开。出席大会代表530名,代表全县9627名党员。
县委副书记李炬在大会上致开幕词,县委书记张力代表汝南县第二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并致闭幕词,县委副书记黄得功作了《争取1965年农业全面丰收和实现“四、五、八”县为中心的全面规划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的报告,有24位代表作了大会发言。这些报告和发言对中共汝南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汝南县党的各项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总结交流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前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大会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一致通过《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共汝南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争取1965年农业全面丰收和实现“四、五、八”县为中心的全面规划的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在坚持贯彻“以粮为纲,粮棉并举,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指导下,明确提出了今后三年内总的奋斗目标是:1965年争取实现粮食总产量达到三亿三千万斤,每亩平均单产三百斤,1966年总产达到三亿八千五百万斤,每亩平均单产三百五十斤,1967年总产达到四亿四千万斤,每亩平均单产四百斤。代表们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争取1965年农业全面丰收和实现“四、五、八”县为中心的全面规划的工作报告》符合汝南县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汝南县的客观情况,反映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纷纷表示要领导全县人民,鼓足干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一切有利条件,用“抓革命促生产、抓战备促生产、抓分配促生产”的方法,战胜各种困难,扎扎实实搞好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保证实现纲要的要求。许多代表还结合本社、本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自己的三年规划,提出了本社、本队的奋斗目标,查找了有利条件,有的还研究讨论了一些具体措施。代表纷纷提出决不拉全县的农业丰收后腿;夏季获得大幅度增产的公社,表示要不自满、不松劲,争取秋季棉粮再增产;生产较差的社队,则积极总结经验教训,找差距,订措施,要“争一口气”,赶上先进社队。有不少代表一边讨论《规划报告》,一边积极给本社本队打电话联系,传达会议精神,布置加水、加肥、赶快治虫、抓紧田间管理的增产措施。
1965年7月19日上午,大会分别进行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监委委员、监委候补委员、出席省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中共汝南县第三届县委委员30名、县委候补委员6名。当天下午,中共汝南县第三届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出县委常委16名,选举张力为中共汝南县委书记,李炬为县委第二书记,黄得功、赵荣、戴明显、马有川、吴印仲为副书记。在同时召开的县监委全会上,选举石太珍为监委书记。
中共汝南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全党团结,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动员全县各界为全面实现《争取1965年农业全面丰收和实现“四、五、八”县为中心的全面规划》而奋斗,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各项社会事业的新发展
经过五年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在农业和工业发展的同时,汝南的各项社会事业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科技事业得到新的发展。汝南县委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宣传、推广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从1960年开始,举办文化扫肓班,在学习文化的同时,向学员宣传科技知识,当年有8000多人次接受科普教育。全县每年都要召开多次大型会议,以会代训,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传授农作物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科学种田技术。县科委、科协联合创办《汝南科学报》,该报设有科技知识、生产技术、先进经验、发明创造、科普活动中的先进人物事迹介绍等栏目,共编发9期8000余份。同时,县科委为了配合工农业展览馆进行科技成果展览,还购买了一批比较科学的工农业挂图,宣传科技知识。县科委还购买十余部关于科学方面的幻灯片配合电影队在全县巡回放映。工业部门和科技部门组织科技人员进行技术革新、研制新产品。截至1960年底,全县就改革了工具20余万件,试制成功土化肥40余种,土农药30余种,创建大型机械10余种,医疗仪器及药品共计60余种,在尖端科学上制成了10余种半导体,其中最突出的是“硅”,它的纯度经省科学院化验已达到99.58%,同时并研究制造了很多化学物品,如人造汽油、塑料、糠荃、赤霉素、三氧二化铬等,并且效果很好。
教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局面。为认真贯彻毛泽东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指示精神,1961年,按照省、地委的部署,中共汝南县委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教育的培养目标,开始进行教育改革,并在城关、马乡、老君庙、金铺、红光、王岗、王桥、官庄等8乡镇的完全小学里增设了中学班。从1962年开始,全县中小学校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学校工作条例,坚持以教学为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和校内外社会活动,减轻学生负担。1963年以后,遵照《小学教育四十条》和《中学教育五十条》的精神,全县各中小学校贯彻以教学为中心、教师为主导,全面安排教学工作,教学质量有了显著提高。1964年,根据刘少奇“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汝南县积极举办半工(农)半读学校,实行全日制中小学和耕读小学、农业中学“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开拓了新的途径。经过调整与改革,全县普通中小学数量逐渐增加,结构不断完善,管理得到加强。到1964年底,全县共有小学1256所,在校学生52256人,教职工2752人;初中8所,在校学生3120人。
卫生事业稳定发展。1960年至1965年,全县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了大量垃圾污物,疏通渠道,新建与改造厕所,改良水井,改造马路,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有效地控制了“四害”的孽生、疾病的蔓延,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精神风貌。在卫生防疫工作中,汝南县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了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建设,完善巩固了县、乡、村三级卫生防疫网。各级卫生防疫站着重抓好了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地方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等项工作。1964年天花、黑热病等烈性传染病在县境内绝迹;全县其它各类传染病发病率逐年降低,到1965年下降至1.97%;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坚持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常规监督监测,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县集体食物中毒发生数量明显减少,地方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在卫生保健上,全县妇幼保健工作随着新的妇幼保健机构的建立、发展以及妇幼保健队伍的壮大,县、乡、村三级保健网络进一步健全。到1965年底,全县的孕产妇管理率、儿童保健率分别达到了68.36%和74.6%。在医疗工作上,从1960年至1965年,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规模、布局逐步趋于合理,建成了以县、乡、村、民办(个体)不同层次、不同等级的社会医疗网。医院管理工作也从注重数量、规模的发展逐步转向内涵建设与发展,工作重点从整顿医疗秩序转向改善医院环境、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质量、发展医疗技术等方面。各级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整顿医疗作风,优化诊疗条件,拓展高新医疗技术,全面推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文明行医、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到1965年底,县级医院中常用医疗器械配备已比较齐全,能广泛开展脾切除、胆囊摘除、肠修补、广泛性子宫切除、肾切除、剖腹产、胸腔开放闭锁引流、肺部异物提取手术等。同时能接诊呼吸、消化、泌尿、循环等系统疾病,以及肺结核、大叶性肺炎、消化道溃疡、急慢性肝炎、肾炎、高血压等。全县医疗制度逐步走向正规,增设了传染科,临床医师和住院医师能处理脑血管意外、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腹水、风湿性疾患等疑难病症,还能抢救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等危重病人。在医学教育与科研上,由于县委高度重视,汝南县的卫生队伍发展迅速,日渐壮大,到1965年底发展到1326人。在这些人中间,涌现出了一批有名的老中医。
文化事业取得显著成就。1960年后,根据形势的发展,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中共汝南县委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使文艺朝着文艺大众化、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发展。一是积极发展农村电影事业。1960年12月,汝南县电影管理站成立,统一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全县各级电影工作者,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一员变三员”,既是电影放映员,又是党的宣传员、下乡工作员。他们夜以继日,不辞劳苦的发行放映了大量的故事片、戏剧片、动画片、科技片和新闻纪录片等,许多优秀影片在不少地方反复放映多次,仍受群众欢迎,对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二是重视幻灯放映。在发展农村电影事业的同时,汝南县的幻灯放映活动也得到相应发展。1963年后,幻灯设备陆续普及到各个电影放映队。配备专人制作幻灯片,运用三镜头幻灯机,加上特技操作,可以形象地放映出“刮风”、“下雨”、“红旗飘飘”、“五星闪光”、“流水”等动画,并由口头解说改为录音与幻灯同步放映配音,增强了艺术效果,深受群众欢迎。三是加大有线广播发展力度。1963年,县广播站增加一台1500瓦扩音机,1965年,添置“430”转播前机两台,农村入户喇叭40000只。同时,恢复公社扩大站,信号由一级馈送改为二级馈送。四是重视群众文化活动。1964年后,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参与性越来越强。各级文化部门顺应形势的需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依靠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每逢春节或古庙会以及“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都要组织龙舞、狮舞、旱船、跑驴、高跷、推小车、扭秧歌、九莲灯等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节目,同时还增加了许多新的娱乐形式,使群众能够常看常新,年年都有新感觉。在活动中,县、社文化部门坚持把开展文化活动与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倡导精神文明、鼓舞群众斗志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寓教于乐。五是积极组织艺术创作。1960年到1965年,全县专业和业余作者创作大、中、小型剧目56个,其中上演42个,在省以上刊物发表23个,获得省以上奖励6个;戏剧、美术、书法、摄影等在省以上重大比赛、展览中获得奖项30多个。六是大力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汝南县是文物大县,地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1960年后,县委、县政府先后投入数万元对开元寺、悟颖塔、文庙大成殿等重点文物进行了维修和保护。到1965年底,全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
第三编 “文化大革命”的内乱与
对“左”倾错误的抵制
(1966年5月--1976年10月)
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团结一致,共克时艰,克服了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顺利完成了各项调整任务,迎来了发展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贯彻实施。正当全县人民满怀信心,为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任务而努力奋斗之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历经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汝南也深陷其中,饱受挫折。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县委按照上级要求,努力使运动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进行。运动初期,部分学生起来造反,之后大批学生、干部、群众响应号召狂热地投身其中。随着运动的开展,错误逐渐在全局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人为制造的派性斗争,造成了全县的动乱局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县委始终没有放松经济建设;党内外广大干部群众中,始终存在着对“左”倾错误和极左思潮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抵制和抗争。正因为如此,“文化大革命”运动对汝南的破坏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国民经济在曲折中仍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就。农田水利建设,使全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粮食产量明显提高;工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品数量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工业为农业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汝南的发展一定会更好。
“文化大革命”是在探求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中遭到的严重挫折。中国共产党依靠自己的力量,最终自己纠正了这一严重错误。历史再一次证明,中国人民是伟大的人民,中国共产党有能力靠自己的力量纠正错误,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第十一章 “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与
内乱局面的形成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一、“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5月16日,会议通过了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要求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同时批判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清洗这些人,有些则要调动他们的职务。尤其不能信用这些人去做领导文化革命的工作”。这个通知还指出:“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会议还错误的批判了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所谓“反党错误”,并决定停止他们的领导职务;决定撤销原来以彭真为首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重新设立文化革命小组。1966年8月1日至12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全会印发了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一再强调要“‘敢’字当头”,“充分运用大字报、大辩论这些形式,进行大鸣大放”,“不要怕出乱子”。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左”倾错误方针开始在党中央占据主导地位。
二、贯彻“五一六通知”精神
1966年5月16日至18日,驻马店地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在中南学术批判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指示和林彪委托江青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6月5日,驻马店地委召开积极分子参加的“开展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动员大会”,传达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等文件,地委书记王大海作了讲话,他号召全区广大干部和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文化大革命”,向文化界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开火。
1966年5月中旬,汝南县委根据“五一六通知”精神和上级指示,将县“四清”工作组改为“文化大革命”工作组;6月18日,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由戴明显、胡玉明、石太珍、陈敬远等组成,戴明显任组长,胡玉明任副组长。
5月17日至22日,县委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出席会议代表517人。会议讨论了全县农业生产第三个五年建设规划,交流了积极参加“三大革命”(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运动经验,成立了汝南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
1966年6月上旬,全县干部职工、知识分子在县文革工作组的领导下,对邓拓、吴晗、廖沫沙所谓“三家村”“反党、反社会主义集团及罪行”进行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声讨,并写出大量批判文章,正式拉开全县“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序幕。“三家村”是中共北京市委理论刊物《前线》开辟的《三家村札记》杂文专栏,由吴晗、邓拓和廖沫沙以“吴南星”共同的笔名供稿。这些文章从读书治学、待人接物,到生产建设、领导方法等,或评论历史人物,或赞扬新人新事,旁征博引,议论横生,熔知识思想于一炉,引人入胜,发人深省,其中也有一些是针砭时弊的,对当时现实中“左”的思想和某些假、大、空的不良作风做了讽刺和否定,深受读者欢迎。1966年5月8日,《解放军报》和《光明日报》分别发表署名高炬和何明的短文,气势汹汹地把矛头指向北京市委,污蔑吴晗、邓拓和廖沫沙把《前线》作为反党的工具,“猖狂地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5月10日,上海《解放日报》和《文化报》发表姚文元的文章《评“三家村” --<夜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的反动本质》。指责《三家村札记》等文章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一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进攻”。其他报刊也闻风而动,响应声讨。
此后,大批判逐渐成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批判的程度也日益升级。
“文化大革命”初期,由于时值夏收、夏种、夏征的大忙季节,加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尚未结束,所以,“文化大革命”仅在教育和文化系统局部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尚能正常开展工作。
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透露了“五一六通知”的若干内容,号召群众起来“横扫盘踞在思想文化阵地上的大量牛鬼蛇神”,“把所谓的资产阶级‘专家’、‘学者’、‘权威’、‘祖师爷’打得落花流水,使他们威风扫地”,“彻底破除几千年来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受此影响,全国几乎所有大、中学校都出现了学生造反的“革命行动”。学生们在学校里贴大字报,开辩论会,矛头指向校党委、党支部及教师。一些学校的批判迅速升级为对校领导和教师的批斗,正常的教学秩序已经难以维持,校内出现无政府状态。
1966年6月,北京、天津、哈尔滨、武汉等城市的大学生到驻马店串连,汝南园艺学校、汝南高中及一部分初中的少数人积极响应,并效法北京大学生,在校园内张贴大字报,互相串连。
6月9日至10日,河南省委在郑州大学召开市委书记紧急会议。按照会议要求,根据“四清”总团对学校的“文化大革命”必须加强领导的指示,汝南县从“四清”工作队和机关干部中抽调30多人,组成文化革命工作组,派往学校,领导“文化大革命”运动。工作组进驻学校以后,宣布县委贯彻执行“五一六通知”精神,要求学校的揭批斗争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坚持文斗,禁止武斗”。
7月中旬,全县举办文教、卫生战线干部职工学习“毛著”训练班。16日,县委第二书记李炬为训练班学员作了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动员报告。从此,文教、卫生战线掀起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高潮。部分教师、职工、文教干部被打成“黑帮”、“走资派”、“资产阶级骨干”、“牛鬼蛇神”等,身心受到摧残。
第二节 全县动乱局面的形成
一、红卫兵破“四旧”和“大串连”
1966年7月21日,汝南县“红卫兵司令部”成立,开始进行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活动。
红卫兵破“四旧”首先从改变商店、街道、工厂、公社名称开始,县城内的很多所谓“带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色彩”的旧街道、旧地名、旧商号全部换上了新名称,有些公社也改为具有“革命意义”或“新形势特点”的名称。
破“四旧”使县城北关大桥望柱上的石狮等许多珍贵历史文物遭到严重破坏。汝南县城在短短几天内,烧毁神庙匣子和神祖牌位1938个,各种所谓“迷信”用具467件,砸毁木匾和旧招牌33个,搜出旧字画2002幅、古书1345册、“反动”画像50张、“反动”旧物21件、旧物1156件、旧币3430元,破坏石碑24块,捣毁仙家棚102个、瓦房兽头424个、带有“福”“寿”图案的砖瓦滴水1165间。
在县城大破“四旧”的影响下,全县农村很多社队也自发掀起了大破“四旧”的热潮。为了大长贫下中农的志气、大灭阶级敌人的威风,很多大队对社会面上的阶级敌人进行了狠狠地打击。有的农村也组织了“红卫兵”,烧毁或砸毁戏剧古装道具及古碑、牌坊,金铺、水屯、王岗、马乡、红光等五个公社的社员交出神祖匣子、香炉、蜡台等“迷信”物件十九架子车。有些社员说:“这些神祖匣子早就该拿出来了,放那几十年,也没见起啥用。毛主席来了,我们才得到翻身,还是党亲、毛主席亲”。据金铺等十个公社反映,95%以上的社员自动撕掉神祖牌位,挂上毛主席像,贴上毛主席语录和标语。在破“四旧”运动中,由于没有建立正规登记手续,没有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造成很多古物旧物的损坏和遗失。
8月18日,在首都百万群众庆祝“文化大革命”集会上,毛泽东身穿绿军装,佩戴“红卫兵”袖章,向手持《毛主席语录》、高唱“造反有理”等歌曲的红卫兵挥手致意,表明了他对红卫兵的支持。
1966年9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外地师生来京参观“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各地红卫兵纷纷涌入北京“取经”,北京红卫兵也分赴各地“点火”,号称“大串连”。驻马店地委很快转发省委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发出的《关于欢迎北京革命学生进行革命串连的重要通知》,表示欢迎北京等地学生来本区进行串连活动。
为了欢迎北京等地来汝南进行串连的红卫兵,汝南接到地委通知后,立刻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连夜建立红卫兵接待站,抽调人员负责接待工作,在车辆、吃住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为串连学生提供方便。县委号召全县学校师生、革命干部和广大群众对串连的学生给予鼓励和支持,在革命斗争中建立革命友谊,相互交流革命经验,共同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十六条”公布后,郑州大学等学校串连学生来到汝南后,主要进行个别串连、大会演讲、印发传单、传播外地革命经验、对当地文化大革命运动提出批评意见。因此,他们所到之处就迅速点燃了革命火焰,使学校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进一步活跃起来。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贾明全到汝南高中后,按照“十六条”精神,介绍了哈尔滨工业大学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经验,汝南高中师生很受鼓舞,揭发了校长王耀东的问题。信阳农校12个学生到汝南师范进行串连活动时,向文化革命委员会介绍了六条经验。在外地串连学生的影响下,汝南园艺学校、汝南高中、汝南师范学校先后成立了造反组织,与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形成了两派。
在此期间,汝南县有部分学生到外地串连“取经”。截至9月11日,汝南县有31人到外地进行革命串连。此后,汝南师范和三所高中的多数学生积极准备外出。很多要求外出的学生愿意到大城市,不愿意到小城市。他们认为“大城市经验多,小城市经验少”。有的学生还说:“晚出去不如早出去,免得精神变了出不去”。出身好、具备外出条件的学生,在积极地等着出去;出身不好、不具备外出条件的学生则情绪消沉,思想苦恼。个别地富出身的学生因为不能参加红卫兵和外出串连而哭哭啼啼,甚至退学回家。国庆节之后,汝南高中全校580多名学生,已经有450名学生到北京、上海、天津、郑州串连;汝南师范280多名学生,在短短两天时间里,就有120多名学生到上海串连。县委还组织820名师生,去北京接受毛主席检阅,开始“停课闹革命”。
10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红卫兵不怕远征难》的社论。社论指出:“大连海运学院的革命师生,不坐火车、汽车,徒步进行大串连,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创举”。这篇社论一经发表,就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和强烈反响。全国许多地方的红卫兵和串连组织纷纷举起旗帜,扛起背包,背着水壶和干粮,有的还带着油印机和蜡纸、宣传资料,开始艰苦的徒步串连。汝南县响应上级号召,在党校和汝驻公路沿线,设立红卫兵接待站,免费接待各地串连的学校师生。11月15日和30日,县直“文革派”派红卫兵代表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毛主席检阅。
“大串连”造成交通拥挤,社会混乱。11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一律暂停乘火车、轮船、汽车来北京和到各地串连。通知公布后,汝南县委要求各学校劝阻学生外出串连,外出串连的师生要尽快返回学校。到1968年3月,全县师生外出串连基本结束。
红卫兵破“四旧”和“大串连”,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加剧了动乱局面。
二、“踢开党委闹革命”
1966年8月4日,汝南县委召开会议,到会职工学生代表1939人。县委副书记赵荣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地委对“文化大革命”的指示精神,宣布撤出派驻学校的工作组。会后,各单位相继成立了“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
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学校的革命气氛日益浓厚,广大革命师生的革命造反精神逐日高涨,运动中出现了不少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一是学生之间发生派别矛盾。汝南高中68班的13名学生建立“毛泽东战斗组”,从大宿舍搬出去,单独住宿,单独活动。汝南园艺学校以到过北京进行革命串连的学生刘长英(女)为首,组织了一个“红旗战斗组”,既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红卫兵,并公开宣布不受学校文化大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二是学生对县委领导和原工作组意见很大。汝南高中学生到县剧团搜集县委书记张力的材料,并把炮轰张力的大字报贴满十字街口。三是有些学校给重点人挂牌子,划右派吃饭区,搞变相体罚。汝南园艺学校在斗争校长孔令荣时,一些外地到园艺学校进行串连的学生也参与其中,他们强迫孔令荣举着双手,仰脸晒太阳。
1966年10月5日,中央军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宣布取消军队院校的“文化大革命”在撤出工作组后由院校党委领导运动的规定。同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此《紧急指示》,并认为“这个文件很重要,对于全国县以上大中学校都很适用,应坚决贯彻执行”。《紧急指示》实际上是号召“踢开党委闹革命”,助长了已经在红卫兵和其他造反派组织中恶性膨胀起来的无政治主义倾向。
河南省委接到中央文件以后,立即发出了迅速传达贯彻的通知。从此,全县掀起“踢开党委闹革命”的狂潮,斗争的火力集中指向了党政机关。各级党委和党组织普遍陷入了瘫痪半瘫痪状态,国家机器无法正常运转,党的基层组织基本停止活动,党员的组织生活陷于停顿,全县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
1966年10月9日至28日,毛泽东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批判所谓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林彪在10月25日做了煽动性讲话,点名批判“以刘、邓为代表的路线,是压制群众,反对革命的路线”。陈伯达在会上作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两条路线》的报告,指出刘少奇、邓小平是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代表人”,“刘、邓的错误路线,有它的社会基础”,“不肯彻底批判错误路线,就不可能认真执行党中央的正确路线”。
11月5日至12日,河南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主要是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突出检查了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对“文化大革命”还是“很不理解,很不认真,很不得力”,特别是没有把自己既当成革命的动力,又当成革命的对象,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等问题。
12月上旬,汝南“四清”工作队从各单位撤出,全县从机关到农村纷纷成立名目繁多的“造反组织”。从此,大批“红卫兵”冲向机关、社会,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方式,掀起了“踢开党委闹革命”的高潮。大批领导干部被批斗、戴高帽游街,派性斗争加剧、武斗现象发生,曾一度出现停水停电事件,全县陷入严重混乱之中,工农业生产遭到严重损失。
三、动乱波及工业和农村
按照中央的原定部署,“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中共中央先后发出通知和规定,明确指出工交企业开展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要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按照“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各地原来确定的部署,分期分批地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县以下各级的“文化大革命”仍按原“四清”部署结合进行,北京和外地的学生、红卫兵均不到县以下各级机关和社队去串连,不参加县以下各级的辩论。县以下各级干部和公社社员也不要外出串连。
但是,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浪潮的冲击下,这些通知和规定不久又被宣布撤销,全县的工农业生产也开始受到“文化大革命”内乱的严重影响。
196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简称“工业十条”)。“工业十条”改变了中央原定部署,规定工人在8小时以外的时间,可以进行“文化大革命”,可以在业余时间,在本市进行革命串连,并“有建立革命组织的权利”;学生也可以到工矿企业进行革命串连,工人也可以派代表到本市学校进行革命串连。此后,“文化大革命”迅速扩大到工交财贸等部门,正常的生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工业生产陷入了全面混乱。12月15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简称“农村十条”)。“农村十条”改变了原定在“四清”运动中结合进行“文化大革命”的部署,决定把“四清”运动纳入到“文化大革命”中,规定在农村可以建立红卫兵组织,可以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实行大民主。在队与社之间,可以进行串连,“还可以组织一批革命学生下乡串连”。“农村十条”使“文化大革命”正式扩及到广大农村,内乱进一步扩大。至1967年3月,全县公社党委陷入瘫痪。
第三节 “全面夺权”与“三支两军”的实行
一、“全面夺权”
1967年元旦,《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社论提出:1967年,“将是全国全面开展阶级斗争的一年”,“将是无产阶级联合其他革命群众,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展开总攻击的一年”。在这种导向下,发生了使全国性动乱进一步升级的上海“一月夺权”事件。
1967年1月初,上海《文汇报》、《解放日报》的造反派相继夺权,宣布“接管”报社。1月6日,在张春桥、姚文元策划下,由王洪文筹划成立的“工总司”等上海造反派组织联合召开“彻底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批斗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几百名领导干部。上海市委、市政府各级机构被迫停止办公,上海市的党政大权随即落入由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操纵的造反派手中。
上海“一月夺权”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名给上海市各造反团体发出贺电,肯定上海“一月夺权”以来的“一系列的革命行动”。在上海“一月夺权”的影响下,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全面夺权”的风暴。
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夺权”的影响下,全县群众组织遍及城乡,工人停工,学生停课;在“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和“打、砸、抢、抄、抓”的歪风横行下,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被打成“走私派”,并将他们游街、批斗、赶至乡下劳动。3月8日,汝南“八大造反司令部”将县委、县人委机关的领导干部分别集中,强令交出公章,夺走全县的党、政、财、文大权。9月,汝南造反派组织砸烂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将公、检、法干部集中到确山进行学习。“全面夺权”破坏了全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使县委、县人委和各单位的工作陷入瘫痪,广大党员被停止组织生活,经济建设也因此失去正常的指挥和调度而陷入了混乱。
二、“三支两军”的实行
夺权风暴造成“天下大乱”,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失去了应有的权威,难以正常工作。为了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制止武斗,毛泽东决定派军队全面介入地方工作。根据毛泽东的意见,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布了《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决定》改变了“文化大革命”开始阶段要求人民解放军不要介入地方运动的规定,要求军队支持左派的夺权斗争。3月19日,中央军委又发出《关于集中力量执行作支左、支农、持工、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简称“三支两军”决定)。据此,大批解放军指战员投入“三支两军”,直接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的夺权斗争,并且承担起支援地方工农业生产的任务。
根据中央决定,1967年3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8218部队进驻汝南,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统管全县工作。
3月14日,在全县派性斗争日趋严重,党政机关陷入混乱和瘫痪状态的情况下,以县人民武装部为主体,成立汝南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人武部部长张贵主持召开了全县抓革命促处生产广播大会。此后,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军宣队进驻企业和农村,开始“支工”和“支农”。在企业,军宣队按照中共中央“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要求并帮助地方企业全面恢复生产经营。在农村,军宣队认真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级干部的信》和《关于农村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春耕期间不要夺权的通知》,要求各级群众组织不准向大队和生产队夺权,切实维护“队为基础”的经济管理体制,稳定正常生产和财务管理秩序;要求人民公社各级干部和广大贫下中农做好春耕生产而积极工作。县生产指挥部多次召开“抓革命、促生产”会议,要求正确处理抓革命与促生产的关系,坚决执行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下决心完成全年工农业生产任务。
7月25日早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报了河南“二七公社”声援武汉“造反派”的消息。同日,河南省军区发表声明,承认在“支左”工作中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29日,汝南“造反组织”成立“二七纵队”,进一步加剧了群众之间的思想对立和派性斗争。8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8218部队正式介入汝南“文化大革命”。8218部队支持“二七纵队”,把另一派群众组织按保守派对待。从此,汝南形成了对立的两大派群众组织。
为了稳定全县社会局势,防止重大武斗事件发生,县人民武装部要求全县各种武器弹药由各公社人民武装部收缴,统一上交县人民武装部保管。
1967年9月,“造反派组织”砸烂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公、检、法机关一度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和县人武部按照上级指示,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汝南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对公、检、法实行“三合一”体制军事管制。“三支两军”部队还对机密等害部门实行军事管制,对部分学校学生实行军训。
“三支两军”工作至1972年8月结束。派出人民解放军执行“三支两军”任务,是在“文化大革命”最混乱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维护必要的社会稳定、减少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错误中,“三支两军”在总体上执行的是“文化大革命”的极左错误方针,从而给全军建设和地方工作带来一些消极后果。
第十二章 “斗、批、改”运动
与“文化大革命”前期的经济社会事业
第一节 革命委员会的成立与反“三右一风”
一、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按照上级指示,1967年11月12日,汝南县建立“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二七纵队”为争取县“革命委员会”委员的名额,与原县委书记张力是否任县“革命委员会”主任之职的问题,内部意见不一,发生分裂,形成“革”与“保”两大派别的争斗。
1967年12月28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中共河南省军区委员会批准成立汝南县革命委员会,委员42人,常委13人,主任委员万镒,副主任委员李振国、韩福良、黄得功。各公社(镇)以及县直部门革命委员会也相继成立。县、社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掌握全县党、政、财、文大权。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永远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实现革命委员会的组织革命化、思想革命化,多快好省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1968年3月17日,汝南县革命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领导作风革命文化的若干规定》,其内容是:(一)革命委员会要坚定不移地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放在高于一切、大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对毛主席的指示,做到迅速传达,努力学习,经常检查,及时总结。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成为“三忠于”(忠于毛泽东、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泽东的革命路线)、“四无限”(对毛泽东、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的革命路线要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的模范,带头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坚持“天天读”,早请示,晚汇报,定期讲用,真正做到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统帅一切,指挥一切,推动一切,改造一切。(二)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做到一个“忠”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作风上、生活上都要实现革命化。做到谦虚谨慎,大胆负责,戒骄戒躁,忠诚老实,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言行一致,雷厉风行。凡是符合毛泽东思想,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就坚决办,彻底办;凡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违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要坚决抵制,坚决反对。一切言行必须以毛泽东思想为最高准则,坚持用党性掌权,做全县革命人民的代表,绝对不用派性掌权,不做小集团利益的代表,不以感情代替政策。(三)革命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分工负责办理,个人不得自作主张,擅自决定、处理问题或随意表态。不得随意代表革命委员会讲话,印发讲稿。严禁给革命委员会的成员歌功颂德,不准请客送礼和接受礼物。(四)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反对铺张浪费,反对特殊化,反对官僚主义,要处处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甘当群众的小学生。革命委员会的常委和委员,除了分工负责,轮流值班外,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经常下乡、下厂,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虚心向群众学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同群众一道学习、劳动。参加革命委员会的群众组织的代表,不能脱离原工作、劳动岗位,努力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五)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无产阶级的革命性、科学性和组织纪律性。革命委员会常委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会,革命委员会委员每三个月过一次组织生活会,以便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革命委员会真正建设成为一个“两化”、“三忠于”的阶级斗争指挥部。(六)革命委员会的成员,要有无产阶级的坚定立场,要坚持革命原则,牢记阶级斗争,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树立无产阶级党性,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工作中,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自主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革委会的建立,全盘否定了党政领导体制,是“打倒一切”、“全面夺权”的畸形产物。在全县各级革委会成立的过程中,部分造反派骨干进入了县、社领导部门,造成了严重的成分不纯。革委会所贯彻执行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路线,既不符合全县人民的意愿和需要,又违背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但是,革委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前期的大动乱局面,填补了权力的真空和半真空状态,承担起了组织工农业生产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责任,使全县的各项工作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
二、反“三右一封”
“文化大革命”导致的全国性内乱急剧蔓延,引起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深深忧虑和严重关注。1967年2月前后,谭震林、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等在中央政治局常委碰头会和中央军委会议上,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煽动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倒行逆施提出了激烈的批评和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这次抗争立即被诬为“二月逆流”,受到压制。
1967年7月至9月,毛泽东视察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沿途发表了一系列谈话,使盛极一时的极左思潮和极左分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党员干部和群众怀疑“文化大革命”的情绪又有所增长,对造反派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各地均出现了否定“夺权”和为大批被打倒的老干部鸣不平的言论。然而,1968年3月中旬,江青多次宣称目前在全国“有一股右倾翻案风”“表现就是为二月逆流翻案”。随后,全国出现了反击“右倾翻案风”,还把“反击二月逆流翻案风”与“反右倾保守主义”、“反右倾分裂主义”、“反右倾投降主义”等称之为反“三右一风”。3月中旬,汝南“二七纵队”召开大会,批判“保守组织”,并以反“二月逆流翻案风”为名,对“走资派”、“变色龙”、“小爬虫”等挂牌游街、批斗。
4月16日至25日,河南省革委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目的是反“三右一风”,要求各级革委会进一步发动群众大反“三右一风”。4月28日至5月2日,汝南县革命委员会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贯彻省革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县革命委员会主任万镒作了《汝南县当前阶级斗争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会议对所谓“二月逆流翻案风”的黑后台、反革命两面派、原县委书记张力、原县委副书记戴明显,“变色龙”、原县委常委胡玉明进行了揭发、批判和斗争。会议认为张力等人反对新生的革命委员会,破坏无产阶级的革命权威;恶毒攻击“支左”的人民解放军;为“二月黑风”翻案,目的是破坏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会议指责张力参加工作以来,一贯坚持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对党不忠;顽固地站在地主阶级的反动立场上,恶毒地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人民公社;招降纳叛,结党营私,任人唯亲,竭力培植私人势力,包庇、纵容、重用坏人,打击陷害革命干部,妄图把汝南变成他的独立王国;顽固地站在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上,恶毒地攻击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搞反攻倒算,大搞分裂主义活动;张力是一个顽固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是汝南“二月黑风”翻案、大搞分裂主义的总根子、总后台。会议认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把这个顽固不化的“走资派”、为“二月黑风”翻案的黑后台揪出来大批大斗,斗倒斗臭,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又一大胜利;同张力的斗争是大是大非问题,是一场你死我活的阶级大搏斗;是一场保卫毛主席、保卫毛泽东思想、保卫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斗争;不进行这场斗争,就不能从根本上杀退这股右倾翻案风,就不能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就不能巩固和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会议强调指出,各级革命委员会,要以毛主席的最新指示为武器,站在阶级斗争的最前线,带领广大革命群众,坚决把这场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进行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县革委第二次扩大会议以后,全县城乡掀起反“三右一风”的浪潮,一批领导干部受到错误批斗和处理。
反“三右一风”混淆黑白,对干部群众对极左思潮、派性的抵制和批判进行大力压制,伤害了一大批干部群众,使“文化大革命”的极左错误得以继续严重泛滥。
第二节 大批判与“清理阶级队伍”
一、开展大批判
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会议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一些中央委员被剥夺了出席会议的权利,一些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继续遭受诬陷性批判。会议一开始,康生、江青等人就借口讨论毛泽东提出的“文化大革命”是否必要的问题,分组围攻批斗了所谓“二月逆流”的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朱德、陈云也受到了错误的批判。全会认为:“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风暴,已经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为召开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代表大会,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会议还通过决议,批准关于刘少奇问题的“审查”报告,即在江青、康生、谢富治把持下,采取“逼、供、信”等种种非法手段,制造大量伪证拼凑出来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报告宣布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造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冤案。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九大把在社会主义阶段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错误指导思想,正式规定为“我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从而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九大还向工、农、商、学、党、政、军、民各方面、各单位都提出了“斗、批、改”的任务。九大前后到1970年夏九届二中全会之前的一年多里各项政治活动,基本都包括在“斗、批、改”这个总任务之中。毛泽东希望通过“斗、批、改”运动,在各个方面、各个行业落实党的政策,清除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的影响,通过“斗私批修”,树立无产阶级的新风尚、新思想,巩固和发展“文化大革命”的成果,把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达到“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目的。
5月11日至6月1日,河南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的九大精神,要求认真搞好“斗、批、改”。
“斗、批、改”运动是以大批判开路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所谓的“革命大批判”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在不同的时期,大批判的重点也有所不同。在“斗、批、改”阶段,大批判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批判“修正主义”,批判“党内和革命队伍内部的违反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政策的各种错误倾向和错误思想”①,批判社会上的“资本主义倾向”。具体到社会工作的各方面,这种大的批判又有不同的内容。
在经济方面,把反对只抓政治运动而忽视生产的正确主张批判为“唯生产力论”。将“抓革命、促生产”、“备战、备荒、为人民”作为一切经济工作的出发点,把提高企业利润的各种措施说成是“利润挂帅”。把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说成是“管、卡、压”,造成生产秩序混乱,生产效益下滑。
在农业方面,大批判彻底否定了60年代初调整时期党的农村政策,把“三自一包”②说成是分田单干、瓦解集体经济,
①《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1969年8月25日社论。②即主张多留自留地、多搞自由市场、多搞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
把家庭副业、自留地和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除,把合理的奖励政策和正当劳动所得当作“物质刺激”、“工分挂帅”加以批判。
在文化方面,把大量的优秀文艺作品批为“封、资、修大毒草”。工宣队、军宣队进驻县剧团,进行“斗、批、改”,批判“刘少奇通过他在文艺界和剧团的代理人,利用剧团,拼命的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文艺黑线,为他们复辟资本主义大造舆论”①;把演出传统剧目说成是“大演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腐蚀青年演员,使这个年青的剧团逐渐变质,在资产阶级、修正主义泥坑里越滑越远、越陷越深”②;指责“剧团的走资派把剧团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在演出上,他们喜古厌今”③。在进行文艺大批判的同时,革命样板戏开始登台,并且成为群文化生活的唯一正确的艺术“样板”。
在教育方面,教育革命成为教育界“斗、批、改”的重要内容,把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生努力学习当作“智育第一”
①1969年3月8日驻马地区革命委员会文件《转发“汝南县豫剧团斗、批、政的调查报告”》。
②1969年3月8日驻马地区革命委员会文件《转发“汝南县豫剧团斗、批、政的调查报告”》。
③1969年3月8日驻马地区革命委员会文件《转发“汝南县豫剧团斗、批、政的调查报告”》。
横加批判。大批判助长了极左思潮的泛滥,给全县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二、“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转发毛泽东的批示和《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一文,要求全国各地区、各单位参照新华印刷厂的经验,“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所谓“清理阶级队伍”就是要把混入革命队伍里的叛徒、特务、“走资派”以及地主、富农、资本家、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等清理出来,做到阶级阵线分明。
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从8月25日起,“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在全县正式开始,对被认为“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进行审查批判,下放劳动。8月29日,县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指挥部”首次派出工宣队55人,进驻中、小学校及卫生等部门,领导“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11月初,县直及各公社(镇)将中、小学教师进行集中,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不少教师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遭到批判、斗争。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虽然清理出为数极少的坏人,但由于指导思想完全错误,政治界限模糊不清和派性作怪,致使一大批干部群众受到无辜打击和迫害。
三、“一打三反”运动
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2月5日,又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根据上述指示和通知,全国开展了“一打三反”运动。
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汝南县于1970年2月下旬全面开展“一打三反”运动。一是逐级召开干部会和群众大会,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宣讲中央文件精神,具体发动、领导开展“一打三反”运动。二是逐级组建“一打三反”领导小组,确保“一打三反”运动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三是层层举办学习班,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群众运动,召开“宽严大会”和批斗大会,迫使不少干部群众违心交代所谓的政治、经济问题。
为巩固“一打三反”运动成果,汝南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于3月30日、8月28日先后下发了《对“一打三反”运动中追赔的赃款、赃物处理的通知》和《关于“一打三反”运动中追回的赃款应抓紧上交县财政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赃款赃物的处理办法。
“一打三反”运动的开展,打击了一批反革命分子,挖出了一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但由于一派掌权,派性严重,所以运动中存在不少严重问题,打击了许多不该打击的人,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
第三节 整党建党和精简下放
一、整党建党
1967年10日,毛泽东指出:“党组织应该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①。这个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党的建设的要求,被称为整党建党的“五十字纲领”。11月,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说:“一个无产阶级的党也要吐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②。整党建党,就是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按照“五十字纲领”和“吐故纳新”的指示,对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的党组织进行整顿和重建。
12月2日,中央发出《关于整顿、恢复、重建党的组织的意见和问题》。要求凡成立革委会和革委会筹备小组的单位可恢复组织生活,以“五十字纲领”作为整顿、恢复、重建党组织的最根本的原则,把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
①《迎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1968年元旦社论。
②《吸收无产阶级的新鲜血液》,《红旗》杂志1968年第4期社论。
分子等清除出党,同时要把在“文化大革命”中冲杀出来的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富有革命造反精神、勇于在阶级斗争中冲锋陷阵的人吸收入党。
1969年春季,汝南县革命委员会遵照毛主席“五十字纲领”和“吐故纳新”的指示,对基层党组织普遍进行了一次整顿,大部分基层单位建立了党支部。但是由于局势混乱,整党建党工作在当时难以提上议事日程。
党的九大以后,河南按照九大政治报告和新的党章规定,明确提出把整党建党作为工作中心。1969年9月6日至17日,河南省革委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确定1969年冬至1970年春的工作要以战备为动力,以整党为中心,认真搞好“斗、批、改”。会议提出,要采取积极的严肃的态度,坚决把叛徒、特务和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分子清除出党,把大风大浪中经过考验的真正的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吸收入党。
1970年元旦,《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社论《迎接伟大的七十年代》,传达了中央“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要抓紧整党建党”的要求。1月11日至24日,河南省革委召开工作会议,提出1970年工作要以整党建党为中心,认真搞好“斗、批、改”,积极组织和推动工农业生产新高潮。
1970年3月18日,经中共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中共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建立,程政卿任组长,李运昭、王建武任副组长。全县14个公社(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随之建立,党的活动开始恢复。
4月,中共中央召开整党建党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各地整党建党试点的情况和经验,确定以毛泽东亲自指导的“六厂二校”经验作为各地整顿的样板。
汝南按照新党章的规定,以“六厂二校”为榜样,紧密结合现实阶级斗争,在农村和县、社直单位经过试点,分期分批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整顿。一是解决领导权问题;二是狠抓思想整顿这个中心环节;三是建设坚决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领导班子;四是采取一步带一步的办法,进行了整团建团和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1971年3月召开的全县三级干部工作会议,对整党建党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会议要求,要提高执行和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自觉性,认真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建党路线,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党建党任务;对待“吐故纳新”,要采取慎重的态度;对有问题的党员,要重证据,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对已经承认错误、改造错误、现实表现较好的党员,要恢复党的组织生活;要按照党员五条标准,积极慎重发展党员;没有建立党支部的大队,要按照新党章的要求,建立一个革命化的、朝气蓬勃的党支部;在建立好大队党支部的同时,要按照调整、充实的精神,积极认真地把小队领导班子配备好,把权掌握在“三忠于”的人手里;整党建党大队要克服麻痹松劲和轻敌思想,进一步发动群众把暗藏的阶级敌人揭控出来;对揭发出来的经济问题,要切实查证落实,按照政策进行退赔,防止偏宽、偏严的现象发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团建团的通知和民兵整顿的指示,认真搞好整团建团工作和民兵整顿工作;为了达到中央关于整党建党的六条标准,决定对整党建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发现有问题的要进行补课;县革委办事机构和县直六局一委的“一打三反”和整党建党,要按照省革委工作会议纪要精神进行,该补课的要补课,没开展的要开展,认真搞好机关整顿,发动群众揭发坏人,狠批各种错误倾向和资产阶级派性,并通过思想上和组织上的整顿,保证思想上的可靠性,组织上的纯洁性。
这次整党建党是在错误的指导方针下进行的,其中心都是抓住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这个纲,把整党建党和现实阶级斗争密切地结合起来,在阶级斗争的火线上整党,在阶级斗争中考验和锻炼广大党员,因此存在很多问题,很多老党员被无理清除,许多造反派头头被突击纳新。但是,通过整党建党,在经历了多年动乱之后,重新建立了县、社和基层党组织,恢复了大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对遏制造反派势力、稳定全县局势、推动工农业生产,还是起了一定作用。
二、精简机构和下放干部
1968年6月25日,《河南日报》发表长篇通讯,报道了灵宝县精兵简政的情况。7月1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灵宝县革委会实行领导班子革命化,精兵简政,密切联系群众》的消息。消息称,灵宝县革委会把原设立的8组2室改为4个组,办公人员由原来的近百人减到30人(包括解放军代表12人)。在报道消息时,《人民日报》还配发了编者按,提出“各级革命委员会,中央各工作部门,都要像灵宝县那样,认真落实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做好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走精兵简政的道路”。
同日,河南省革委会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级革命委员会都要学习和推广灵宝县的经验。
8月下旬,汝南县革委会按照上级要求,开始精简机构,将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和14个组,合并为办事组、政治组、“抓革命、保生产”指挥组、保卫组4个组,办公人员由原来的180人精简到37人(包括解放军代表19人),将县直原部委室、共青团、妇联、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县人民委员会各科室、商业局、物资局、交通局一律撤销,新设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粮食、百货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燃料公司和运输公司等革命领导小组。
在精兵简政的过程中,不仅撤销了一些行政机构,而且精简合并了一些企业单位。一些单位进行精兵简政时,还将许多规章制度当作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彻底砸烂,致使工作和生产秩序受到破坏,产生了极大的混乱,造成了许多损失。
精兵简政使大批干部失去原来的工作岗位,有的分到“五七”干校下放劳动,有的分到农村插队下放劳动。截至1971年6月上旬,全县共组织348名干部下放劳动,他们下放劳动后,除了参加农业生产外,还参加“斗私批修”学习班,开展革命大批判,宣传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参加整党建党活动等。
从实践效果看,精简下放不仅没有起到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作用,反而白白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给各方面工作都造成了损失。特别是由于极左思潮和派性思想作祟,精简和下放往往成为一些人排除异己、惩罚干部、摧残知识分子的手段,给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带来了消极影响。
三、中共汝南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县委的恢复
1970年10月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开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各地可以分期分批召开省、地、县各级党代表大会和建立各级党委,在1971年建党50周年之前,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党委基本建立起来。
1971年5月6日,驻马店地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中共驻马店军分区委员会向中共河南省委员会、中共河南军区委员会作了《关于召开汝南县第四届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汇报了汝南县各方面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召开汝南县第四届党代表大会的准备情况,得到省委的批准。6月14日至16日,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550人。雷从顺致开幕词,王建武代表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向大会作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工作报告,党治国致闭幕词。
报告明确提出大会的任务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在全党“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的教导,总结全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特别是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的教育,进一步落实党的“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各项战斗任务;选举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四届委员会。报告对“文化大革命”以来的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和“斗、批、改”运动中的“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建党、精简机构和“一打三反”等运动进行了总结。报告指出,“灿烂的思想政治之花,必然结成丰满的经济之果,这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发展”。在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指引下,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推动下,全县社会主义建设迅猛发展,工业、农业等各条战线都生现了一派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崭新局面。农业生产面貌有了显著变化,1970年粮食产量比1966年增长15%。工业为农业服务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工业产量大幅度增长,1970年工业总产值比1966年增长76%;新建了化肥厂、水泥厂、锅厂、油厂,扩建了农机修造厂、酒厂、化工厂;为了尽快实现农业机械化,绝大部分公社兴办了综合修配厂。文教、卫生、商业、财贸、交通运输等战线都有了新的发展。全县人民的生活不断改善和提高,物价稳定,市场繁荣,购销两旺。
大会讨论通过了王建武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29名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四届委员会,新县委实现了“老、中、青”三结合。
经中共河南省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军区委员会批准,常务委员会由王建武、朱新志、宋华明、唐铁中、党治国、黄凤羽、曹志坤、黑彦明、雷从顺九位同志组成;雷从顺同志任书记,王建武、党治国二同志任副书记;中共汝南县委员会印鉴,于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五日启用。
这次代表大会全面坚持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一些靠造反起家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被吸收进县委领导班子。
此次会议之前,王桥等14个公社(镇)先后召开了党的第一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公社(镇)党委,这对于稳定全县局势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第四节 经济、教育和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
一、“文化大革命”前期汝南的经济状况
“文化大革命”初期,汝南县各级党政组织虽然连续遭到群众组织的围政和冲击,但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困难情况下恪尽职守,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尚能开展各项工作,经济领域受动乱局面的影响较小,因此,1966年全县经济建设仍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1966年底,动乱扩展到工业交通企业之后,经济建设开始受到严重影响。在“全面夺权”中,经济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管理系统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1967年初,由上海“一月夺权”引发的夺权风暴席卷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权大多数被造反派夺去,大批领导干部被揪斗、罢官、靠边站,被强令停止工作,广大党员被迫停止了组织生活,经济建设失去了应有的指挥和调度。同时,群众组织开始分裂,派性斗争日益激烈,武斗事件经常发生,全县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之中,导致1967年的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工业经济更是遭到严重破坏。
解放军奉命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和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虽然对动乱局势有所遏制,但并未能完全控制动乱局面的发展。机关、学校、企业单位内部围绕“大联合”和“三结合”的权力问题明争暗斗,工厂停工停产,计划废置,绝大多数单位陷入瘫痪和半瘫痪状态,致使1968年的工业生产继续大幅度下降。在农村,大批“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减少或取消自留地,限制家庭副业,忽视多种经营,关闭集市贸易,变革生产关系,搞“穷过渡”,批判所谓“工分挂帅”、“物质刺激”,推行大寨劳动管理经验,致使农村的领导体制、经济体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动,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968年,全县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1969年2月23日,汝南县革委会决定设立工交、财贸、文卫、农林水、内务领导小组,工农业生产管理秩序有所恢复。党的九大以后,由于政治局势相对趋于稳定,急剧动荡的混乱局面有所缓和。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1969年全县经济形势有所回升。
1970年3月18日,中共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建立,全县14个公社(镇)革命委员党的核心小组也相继建立,党的活动开始恢复。与此同时,县革委会决定设立计划委员会、商业局、工交局、文卫局、农林局、水利局和财政局等部门,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管理、恢复和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河南省革委会对农业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重申在现阶段农村要坚持“农业六十条”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按劳分配基本政策,制止平调生产队的劳力和物资,允许生产队因地制宜种植农作物,允许社员少量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鼓励生产队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田基本建设。汝南为支援农业生产,工业为农业服务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积极兴办地方小型企业,为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粮食产量提供了有力帮助。这些措施和办法的实施,对抵制极左思潮对全县工业和农业的冲击,加强工业生产管理,纠正农村政策出现的混乱现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197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27亿斤,比1966年增长15%;油料总产量达到930万斤,比1966年增长10%;皮棉总产量达到357万斤。197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1174万元,比1966年增长76%;新建了化肥厂、水泥厂、锅厂、油脂厂;扩建了农机修造厂、酒厂、化工厂;绝大部分公社办起了综合修配厂;不少大队办起了农副产品加工厂;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出现。1970年,全是财政收入601万元,收支相抵,尚有结余。1970年,全县文教、卫生、商业、财贸、交通运输等战线工作都有新的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和提高,物价稳定,市场繁荣,购销两旺。
二、开展“教育革命”
1968年7月21日,毛泽东发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之后,毛泽东又指出:“实现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必须有工人阶级领导,必须有工人群众参加,配合解放军战士,同学校的学生、教员、工人中决心把无产阶级教育革命进行到底的积极分子实行革命的三结合。工人宣传队要在学校中長期留下去,参加学校中全部斗、批、改任务,并且永远领导学校。在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的最可靠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①。
工人阶级领导“教育革命”的一个重要举措是选派工人、解放军和贫下中农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领导和管理学校。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
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提出要“以优秀的产业工人
①《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红旗》杂志1968年第2期。
为主体,配全人民解放军战士,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期批进入各学校”。
按照上级指示要求,汝南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全县中小学立即“复课闹革命”,城镇学校实行工宣队、革命师生和革命领导干部三结合的领导体制,农村学校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体制,由“工宣队”、“贫宣队”进驻学校领导“斗、批、改”。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后,牢牢掌握阶级斗争的大方向,狠抓“斗、批、改”运动,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普遍开展以忆苦思甜为主要内容的阶级教育,组织师生参加工农业生产,向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学习。
196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建议“所有(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国家不再投资或少投资小学教育经费,教师国家不再发工资,改由大队记工分。教师都回本大队工作”①。正在参加河南省农村“教育革命”现场参观典型经验交流情况汇报会的代表,立即进行了讨论,表示坚决支持这个建议。
此后,汝南县决定将农村小学转由大队来办,陆续安排农村教师回原籍任教,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69年春,在“公社办高中,大队办初中,村村办小学”的号召下,汝南县兴办
①《建议所有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人民日报》1968年11月14日。
15所高中,有74所小学增设初中班,各级学校教师缺额甚多,致使初中教师教高中,小学教师教初中,小学教师严重不足。为补充缺额,大量聘用民办教师。从此,民办教师数额逐年增长。1976年统计,全县中小学教师6600人,其中民办教师4614人,在小学教职工中占85%,在中学教职工中占51%。这种做法打乱了县城与乡村学校教师的分布,挫伤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影响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所谓“教育革命”中,汝南县按照上级要求,过多地强调劳动实践,强调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在实践中,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际上只是与简单的体力劳动相结合;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实际上变成了为以阶级斗争为纲服务,致使学生未能在学校扎实地学习文化基础知识,因而贻误了一代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
三、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当时解决青年就业问题的一种试验。1955年,毛泽东指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此后,国家号召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农村。“文革”之前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政策比较稳妥,多数下乡知青的思想比较安定。但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由于招生考试制度被废除,积压在学校的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越来越多,而国民经济又处于衰退状态,工厂不招工,商业和服务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逐渐形成高潮,不仅成为解决大量中学生出路问题的应急措施,而且成为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的改造青年、反修防修的政治运动。
1968年8月7日至13日,河南省革委召开中学毕业生分配工作会议,要求各级革命委员会大造社会舆论,动员各种力量,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上山下乡的重大意义,大张旗鼓地表彰积极带头上山下乡的应届毕业生,表彰那些积极鼓励、坚决支持自己子女上山下乡的家长,树立下乡回乡知识青年标兵,造成上山下乡光荣、轻视工农可耻的社会风气。
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以《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为题,报道了新华社关于甘肃省会宁县部分城镇居民到农村安家落户的消息,同时引述了毛泽东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
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和上级要求,汝南县积极开展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全县各个学校的“老三届”初、高中毕业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大街上、校园内贴满了申请书、决心书、挑战书、应战书,很多青年学生表示要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实现自己的报国之志。城镇居民、机关干部也积极报名,到农村安家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2月26日,全县动员下放居民1016户,4324人。截至1971年6月上旬,全县动员1431名知识青年走上了同贫下中农相结合的道路。
为了加强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领导和管理,1973年8月,河南省委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设立了河南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汝南县委按照省委要求,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设立了汝南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
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初期,汝南主要是将青年安置在贫下中农家里吃住,由生产队安排劳动;或者组成知识青年插队小组,由生产队统一建房,知识青年统一吃住,在队里分散劳动。但是,这两种安置形式不利于管理,知识青年在生活上也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地方甚至发生了迫害、打击知识青年的案件。为了解决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中存在的问题,汝南县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划出一部分耕地,创建了独立核算的知青农场,把知识青年集中起来,由带队干部、贫下中农代表、知识青年骨干组成“三结合”的领导班子,对知识青年进行严格管理,生产上有秩序,生活上有保障。
知识青年来到农村,面临诸多困难,但是,广大知识青年知难而进,靠着自己的双手,脱坯建房,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有的知识青年先后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共产党,担任了大队或生产队的主要领导;有的知识青年担任毛泽东思想宣传员、学校教师、赤脚医生、记工员、技术员和夜校辅导员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自己的积极贡献。
1974年11月下旬,驻马店地区召开全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表彰先进,鼓励广大知识青年在三大革命实践中做出贡献。汝南县出席代表81人,其中个人代表56人,集体代表25人。
1975年12月25日,河南省委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毛主席发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伟大号召二十周年的活动。汝南县委按照省委通知要求,分别召开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代表座谈会和报告会、党员干部群众会、知识青年家长会,学习毛主席、党中央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大力表扬积极上山下乡、扎根农村、铁心务农学大赛的先进知识青年和先进单位,大力表扬积极送子女下乡的革命家长、革命领导干部和热心培养、教育下乡知识青年的贫下中农、农村基层干部,总结交流经验,大力宣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伟大意义和取得的可喜成绩,歌颂毛主席教育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一步提高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伟大意义的认识。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在经历了短暂的余波后,终于在1980年基本结束。而在此前后,经历了数次大规模的“返城风”,因此,继续留在农村“扎根、开花、结果”的知识青年已寥寥无几。
“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大批知识青年参加了生产实践,经受了劳动锻炼,留下了奋斗足迹,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广大知识青年在人生重要的学习知识阶段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加重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人才断层。同时,在安置上实行一刀切,给国家财政、知识青年本人和接受他们的农村都带来许多实际困难。
四、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创于20世纪50年代,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一种互助共济的医疗制度。“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在政治形势的推动下,合作医疗制度得到比较广泛的推广。1958年4月,汝南县实行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即合作医疗,由县公费医疗实施管理委员会管理。1960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的有436878人,占总人口的97%以上,参加合作医疗者免费治病,基本上是全民免费医疗。因与当时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全县合作医疗相继停办。
“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次发展。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作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1968年12月5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合作医疗制度》一文,介绍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情况。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南方十三省、市、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是贫下中农依靠集体力量因疾病作斗争的伟大创举”。
在《人民日报》的报道和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的推动下,农村合作医疗再次迅速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广大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卫生福利事业。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队办,合作医疗基金由群众和大队共同负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大队统筹,独立核算;二是社、队联办,合作医疗基金由公社统筹,社、队两级分别管理、核算。这两种形式相比较而言,社、队联办的形式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强,资金和药品相对也更加充足。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医疗站看病,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尽相同:在本队合作医疗站和到公社、县医院看病所需的医药费用由合作医疗站支付;只在本队合作医疗站看病全免,每次仅收5分钱的处方费,转院外出医疗费用报销30%至70%;在本队合作医疗站看病费用全免,外出看病自费。
随着农村合作医疗的不断发展,卫生部门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发展为社、队联办的“两级管理,三级防治”的合作医疗制度。县医院的医务人员要下乡巡回医疗,并对赤脚医生等农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公社卫生院与合作医疗的结合更为紧密,是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枢纽,其工作基本上是面向农村。几乎每个大队都设有医疗保健站,合作医疗保健站则成了农村合作医疗的主力军。“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保健站”(机构)及大量的“赤脚医生”队伍(人员)一起,成为解决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
农村医务人员除了赤脚医生之外,每个生产队还配有卫生员一到二人,卫生员在赤脚医生的指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积极做好本队卫生防疫工作,治疗小病小伤。赤脚医生和卫生员都不脱离农村生产劳动。他们的待遇按一般大队和生产队干部提成,解决粮款。他们外出进修学习,由大队解决进修费用并补助部分粮款。
由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十分短缺,西药不能满足正常医疗需求,全县在合作医疗体系中大力提倡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并大量地使用中药来弥补西药的不足。种植和采摘中草药不仅是医务人员的责任,几乎成为全民种药、采药,同时,由于种药、采药可以抵交合作医疗基金,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种药、采药的积极性。药材收集到合作医疗站以后,赤脚医生、卫生员以及有药材加工经验的人把药材加工成中成药,这些中成药成为合作医疗的主要药品。这样,中药的种植、加工以及在中西医疗结合中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链条,使中医药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中医药的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虽然经历了一波三折,但是其开创的农村医疗形式及其倡导的赤脚医生、中西医结合等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广大农民就医困难的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卫生环境的改善及农村疾病的防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
第十三章 对极左思潮的批判及其逆转
第一节 “批林整风”运动与纠正“左”的错误
一、开展“批林整风”运动
在“文化大革命”前期“天下大乱”的环境中,林彪、江青两个集团依靠动乱和鼓吹极左思潮攫取了党和国家很大一部分权利。随着形势的发展,林彪、江青集团之间在权力分配上的矛盾也日益尖锐地暴露出来。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在江西庐山举行。会议一开始,林彪反革命集团在设不设国家主席问题上大搞阴谋分裂活动。原为江青反革命集团重要成员的陈伯达,转身投靠林彪反革命集团,积极鼓吹“天才论”,为设国家主席大造舆论。8月31日,毛泽东写了《我的一点意见》,严厉批评了陈伯达等“采取突然袭击,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11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指出九届二中全会揭露了陈伯达反党、反“九大”路线,反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严重罪行,揭露了他假马克思主义者、野心家、阴谋家的面目。文件下达以后,全党开展了“批陈整风”运动。
“批陈整风”运动的开展,使林彪反革命集团陷于被动。1971年8月15日至9月12日,毛泽东巡视大江南北揭露林彪的阴谋,林彪反革命集团孤注一掷,策划武装政变,阴谋杀害毛泽东。阴谋失败后,林彪等人乘飞机仓皇叛逃。1971年9月13日,飞机坠毁于蒙古国,林彪自取灭亡,史称“九一三事件”。9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向党的高级干部通告了林彪叛逃自取灭亡的消息。
按照中共中央的通知精神,自10月28日开始,九一三事件由点到面地向全省人民群众进行传达。11月15日,汝南县召开全县党员干部会议,声讨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
九一三事件的传达讨论,客观上引起了人们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写入党章的中国革命的接班人,却要叛党叛国;整天口喊紧跟毛泽东的人,却要谋害毛泽东,这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迷惑不解,震惊不己,引起了人们对“文化大革命”理论的怀疑。九一三事件客观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破产。
1972年年初,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揭发批判林彪一伙秘密制订的反革命政变纲领《“571”工程纪要》,肃清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影响。2月6日,汝南县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72]4号文件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武器,逐条批斗林彪反党集团所炮制的《“517”工程纪要》反革命政变纲领。
随着“批林整风”运动的深入,批判林彪在各地的代理人成为清查和揭批的重点。1972年8月,中共河南省委与省军区党委向中央汇报河南省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情况,中央认为河南的“批林整风”运动没有联系河南的实际,没有解决省委书记、省军区第二政委王新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关系问题。9月7日至10月15日,省委、省军区党委举行常委联席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对河南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指示。会议错误地批判了省委书记、省军区第二政委王新,把王新与林彪的正常关系说成是“推行林彪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搞阴谋活动”。10月19日至11月3日,中央领导接见了河南省委、省军区党委负责人,对王新的问题进行定性,错误地认为王新是林彪在河南的代理人,并对王新实行隔离审查。11月4日,中央中央对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请示报告》作出批示(中发[1972]42号文件),认为王新“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此后,省委在“批林整风”运动中,把王新作为林彪“死党”进行批判。1973年1月中旬,汝南县委在全县组织“批林整风”学习,根据省委要求,联系河南实际,批判王新路线。
在批判王新的过程中,河南违背中央只批王新一个人的指示,借批王新之机,错误地批判了一批军队和地方干部。层层揪“小王新”,批军队,整干部,在全县大搞“平反”、“补台”、“突击纳新”、“突击提干”。在突击发展党员中,使用各种手段把造反派拉入党内。为突击提拔帮派骨干,不按选拔干部的正确方针和步骤,大搞“划线站队”,“任人唯帮”,公开提出造反派要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占优势和主导地位,要左右局势。甚至有些地方打开监狱找“左派”,把那些根本不符合干部条件和“闹而优则仕”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造反人物突击提拔起来,塞进各级领导班子。对“双突”所造成的混乱局面,许多干部群众深感忧虑,一些党员干部勇敢地进行了揭露和斗争,却遭到了严厉的打击迫害。开封军区司令员、地委第一书记曲光藻对省委违背中央只批王新一人的指示,层层揪“小王新”,大搞“平反”、“补台”、“突击纳新”、“突击提干”,大搞派性等行为深为不满,进行了坚决反对和抵制,被罗织了一个所谓“抵制批林整风、反对中央42号文件、为王新翻案”的罪名遭到批判。根据省委部署,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以反对“右倾翻案风”和“右倾复辟”为内容的“刹妖风”运动。1973年9月初,汝南县委召开“批林整风”会议,根据省委部署,刹住曲光藻等人反对中央42号文件、抵制“批林整风”、为王新翻案的妖风,联系汝南实际,解决“批林整风”的阻力和干扰问题。“刹妖风”运动的开展,使许多军队和地方干部遭到无辜批斗,不同意错误路线的干部,都在打击之列。对反对“双突”的干部群众进行的打击迫害,使“双突”的局面日甚一日,极左思潮进一步泛滥。突击入党、突击提干造成干部队伍的严重不纯,一批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被塞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
二、纠正“左”的错误
在“批林批孔”运动中,汝南县委努力纠正“左”的错误,维护全县大局稳定。
“批林批孔”运动开始后,汝南县红光公社在少数公社干部支持下,组织部分群众成立“战斗队”,要夺生产队的权,分裂贫下中农队伍。县委发现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通报全县,明确指出:“中央一再强调,‘批林批孔’运动必须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行”,避免局势恶性发展。有些单位的工、妇、青组织的负责人,对运动的性质、目的理解不透,出现了摆脱党的领导现象,县委及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向他们指出: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指挥部,那就是党委的一元化领导,工、妇、青组织必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发挥自己的应有作用。经过教育,他们比较自觉地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为了保证运动平稳正常进行,县委还及时纠正和制止了出“喇叭车”、乱戴帽子、乱点名等错误行为。
针对犯过错误的干部,县委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允许干部犯错误,更鼓励干部改正错误。在运动中,群众对干部有意见可以提出来,但是该参加的会议还要让其参加,该主持工作的还要让其主持,既要保护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又不能挫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在运动中,有群众给领导贴大字报,有的领导则精神不振,工作消极,甚至要求调动工作。县委发现这些问题后,及时教育他们正确对待群众运动,并且支持他们直起腰杆,积极负责,大胆工作。酒厂一位领导同志,在运动开始的时候,群众贴了他的大字报,思想上有抵触情绪,甚至躺倒不干,致使这个单位“批林批孔”运动不能正常开展,职工思想混乱,生产停滞不前。县委认真分析了该单位的问题,对症下药,召开谈会,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干群关系,生产形势迅速好转,日产量大幅度提高,提前5个月完成了全年的生产任务。
县委非常注重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县委主要领导对有不同思想认识的干部给予了充分信任,组织大家学习讨论分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大家以大局为重,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
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要求全县党的各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团结战斗。县委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必须统一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按照集体研究的意见分工执行,个人不能随便表态,随便支持。县委经常教育各级党委的成员,要增强党性,加强团结,不能在党内搞派别活动,分裂党委,削弱党的战斗力。县委还反复强调,为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基层干部要稳定,不能随便撤换,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组织批准。
在农村,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群众的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县委明确提出,既要按照要求开展运动,又要狠抓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要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男女同工同酬等政策。
县委在领导运动中,每次会议都强调抓革命促生产,在开展运动的同时,狠抓工农业生产,大批促大干,大干出大变。因此,全县工农业生产取得了显著成绩。1974年,工业生产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全年生产计划,总产值比上年增加了700万元;棉花、油料生产也获得了丰收。在小麦播种结束后,全县各公社及时转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的公社领导亲自带领干部和群众,拉沙运石备料,竞相掀起农田水利建设新高潮。
汝南县委采取措施努力纠正“左”的错误,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稳定全县局势,平稳开展“批林批孔”运动,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批林批孔”运动与党政机构的恢复和调整
一、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林彪事件发生后,毛泽东意识到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文化大革命”产生了怀疑,但他极其关心将来人们会怎样看待“文化大革命”。他坚持认为发动“文化大革命”是完全必要的,对于反修防修、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1973年8月召开的党的“十大”,仍然号召全党“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正是因为这样的坚持,毛泽东认为林彪集团的实质是极右而非极左,把“批林”同“批孔”、同批判“主张厚古薄今,开历史倒车”的儒家联系到一起,把“批林”引上了防止“右倾回潮”、反对“复辟倒退”的方向。
1973年11月6日,汝南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开展批判“右倾回潮”、“复辟倒退”为中心的“批林批孔”运动。
1974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联合发表的社论《元旦献词》强调:“我们一定要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成果”。“要继续开展对尊孔反法思想的批判……批孔是批林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式把批林和批孔联系起来当作1974年的政治任务提了出来。
1月18日,经毛泽东批示同意,中共中央以一号文件转发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汇编的《林彪与孔孟之道》。中央认为批孔可以从思想根源上批判林彪集团,更主要的是一种现实斗争的需要,借宣传历史上法家主张变革,批判儒家反对变革对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人进行斗争来维护和继续“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运动从此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起来。
2月1日,河南省委召开五次全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2月13日,汝南县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并举办“批林批孔骨干学习班”,共有1766人参加了学习,其中县直单位362人,公社651人,大队753人。学习结束后,参加学习的骨干组成“批林批孔”报告团,分赴单位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了各种类型的批判会,并且强调要联系实际,着重解决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批判所谓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右倾复辟思潮”和“各条战线的修正主义路线回潮”,大批“克己复礼”,批判形式多种多样,一些派性严重的人借机批斗了大批领导干部,使各级领导班子再次陷入半瘫痪状态。
南阳地区唐河县相继发出两个文件,要求严查文教战线的“复辟”问题。1974年4月,驻马店地区文教工作组到汝南清查学生自杀事件,并以学生负担重为由,发动学生写大字报提意见,对学校领导和部分教师进行批判,造成不少青年错误地认为“读书无用”,学校教师不敢管理,不敢教课,唯恐引火烧身,严重地影响了青少年的学习和成长。
在“批林批孔”运动中,一些因打、砸、抢或其他严重问题曾受到撤职、下放处分的帮派分子,乘机叫嚷要“平反”、“补台”,要求“纳新”、“提干”,致使一些帮派头头混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的队伍里。一些重新工作的领导干部再度被打倒,帮派分子乘机搞所谓“二次夺权”,全县局势再度陷入混乱,生产和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二、党政机构的恢复和调整
随着“批林整风”运动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文化大革命”理论产生了怀疑,为批判极左思潮提供了有利条件。林彪事件也使毛泽东觉察到“文化大革命”运动所造成的一些严重问题,他在不同场合表达了对极左思潮和做法的不满。周恩来因势利导,提出批叛极左思潮和无政府主义,强调落实正确的政策,纠正“左”的错误,对党政领导机构进行调整。
1971年6月,中共汝南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汝南县委,结束了长达4年之久没有县委领导机构的状况。此时,县委与县革委在党政机构不分的情况下,主要依靠县革委8个办事机构--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内务组、文教组、工交组、农业组、财贸组开展日常工作。1971年底开始“批林整风”运动以后,周恩来在毛泽东的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提出要批判空头政治,理直气壮抓生产、抓业务。在此形势下,1973年5月,汝南县委决定恢复建立计划委员会、民政局、工业局、第二工业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机械局、电业局、财政局、工商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汝南县支行、粮食局、商业局、对外贸易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加强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1973年5月后,恢复了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县直党委和党校5个工作部门。
1972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发文规定,在已建立党委的地方和单位,撤销“三支两军”的机构和人员。此后,在汝南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的部队官兵陆续撤回军队。1973年3月,汝南县按照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豫革【1973】12号文件规定,撤销对公安部门的军事管制,正式恢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
“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随着动乱的加剧,全县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均遭到造反派的冲击,被迫停止活动。随着局势的相对稳定,恢复群众团体的活动也被提上日程。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委决定恢复重建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群众团体。1973年10月10日至12日,县工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汝南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1973年5月13日至15日,共青团汝南县第五届团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汝南县第五届委员会。1973年5月18日至20日,汝南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汝南县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工、青、妇群众团体恢复活动,使全县的政治生活基本上走向正常。
1967年12月,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相继成立了红光、留盆、金铺、大王桥、水屯、光明、红旗、官庄、和孝、常兴、马乡、三桥、王岗、城关镇14个人民公社(镇)革命委员会。1975年2月,新建板店、韩庄公社;1975年4月,新建余店、大王庄公社,并同时成立了革命委员会。
随着党政机构的调整和重建,全县社会形势基本趋于稳定。
第十四章 全面整顿与“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第一节 全面整顿和“75.8”抗洪救灾
一、贯彻全面整顿的方针
1975年1月13日至17日,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重申在20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把全国人民的注意力再次吸引到发展经济、振兴国家的建设事业上来。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邓小平主持国务院的日常工作;7月1日,经毛泽东同意,邓小平同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在毛泽东支持下,邓小平根据毛泽东提出的要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强调四个现代化建设是大局,提出对全国各个行业进行整顿。
全面整顿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汝南县委、县革委多次召开会议,贯彻全面整顿的方针,研究部署整党工作、工农业生产和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为了搞好整党工作,汝南按照省委制定的《关于增强党性,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增强无产阶级党性,克服资产阶级派性,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搞派别活动,混进党内的坏人坚决清除出党;对贪污盗窃、腐化堕落、破坏生产者,依法惩办;对严重违法违纪,顽固坚持资产阶级派性,破坏安定团结,屡教不改者绳之以法,对突击发展的党员、突击提拔的干部,一律送回原生产单位或工作单位,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为了进一步增强无产阶级党性,坚决把那些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想从执政党党员的地位‘捞到好处’的人”清除出党;坚决批判以“造反”为资本,公开向党伸手要名要利,要官要权,遭到拒绝,就攻击党委“压制新生力量”的行为。农村整党的重点是批判派性,增强党性观念,稳定农村安定团结搞生产的局面;整顿农村基层组织,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整顿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为搞好农村整党,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第一线,对干部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以及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搞好思想整顿。在此基础上,工作队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组织整顿,改选或选举新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新的党支部建立以后,在全村大张旗鼓地传达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掀起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工作队入村以后,田间地头交谈和个别访问,调查了解广大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支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工作队入村以后,发动群众批派性、查危害、挖根源,用实事教育干部群众,指导群众认真宣传和落实毛泽东关于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
在工业企业和经济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精神,从上到下加强了生产指挥系统,恢复和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使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逐渐恢复正常,广大工人的劳动热情又高涨起来。
对农村的整顿,主要是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按劳分配”的基本政策,恢复“三定一奖”制度,注意克服和纠正一些基层干部劳动少、补贴多、借支公款、吃喝浪费的现象。
县委还按照上级要求对文化、教育、社会治安等方面进行了整顿。
通过全面整顿,批判了派性,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路线和思想教育,调整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经济部门严格了劳动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了经济核算;农村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文化事业走上正常发展道路;中小学教育秩序开始得到恢复;城乡社会秩序好转。
二、“75.8”抗洪救灾
1975年8月4日至8日,驻马店、许昌、周口、南阳和舞阳工区5个地区普降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暴雨,暴雨影响范围4万余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5、6、7日三天,三天降雨量达1600毫米以上,使洪河、汝河、沙河、颖河、唐河、白河漫溢决口,板桥、石漫滩2座大型水库、田岗、竹沟2座中型水库和58座小水库垮坝决堤,30个县(市)1015.5万人受灾,其中遭致毁灭性破坏和特重灾区人口达600万。受灾面积1780.3万亩,倒塌房屋524.8万间,死亡2.6万人,冲毁京广铁路102公里,中断交通16天,影响南北正常行车46天,河道堤防公漫决810多公里,决口2100余处长348公里,水利工程损坏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亿元。特别是板桥、石漫滩水库溃坝洪水经过的地方遭到了毁灭性的灾害,不少村庄荡然无存。
板桥、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于8月8日零点以后相继漫坝溃决。板桥水库垮坝前蓄水6.07亿立方米,垮坝后最大流量达7.81万立方米每秒,洪水以每秒6米的高速冲向下游,致使水库下游泌阳县辖区宽2至10公里的地方,大水掘地深者10余米,浅者也有3至4米,将地面掘成搓板形状,河床里和河岸上铺满了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造成极为惨重的损失。大坝之下,沿河两岸,数万亩田园和蛛网似的灌溉渠道、上千部动力机械、几十万棵树木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所有用具全被一扫而光。空中无鸟飞、地上无人影,到处一片汪洋。
石漫滩水库垮坝以后,最大流量3万立方米每秒,洪水循小洪河向东越过京广铁路,大部分进入洪汝河平原。当时暴雨在洪汝河流域的平均雨量达675毫米,产生洪水达61.6亿立方米。其中,除薄山水库蓄水4亿立方米、宿鸭湖水库蓄水13亿立方米外,均先后涌入洪河平原。洪水淹没范围达1万平方公里,受灾人口500多万人,其中被洪水围困的就有100多万人。
在汝南,8月5日至7日,全县普降暴雨1060毫米,个别地区高达1400毫米。8日凌晨,板桥水库漫坝溃决,薄山水库大量泄洪,宿鸭湖水位猛增到57.66米高程,超过设计容量3亿多立方米,大坝全线出现险情。8日13时30分,在大坝南端陈小庄破坝分洪。7日至8日,北汝河、汝河、南马肠河、练江河、臻头河等相继漫堤决口,洪水泛滥,一片汪洋。全县18个公社都遭到洪水袭击,其中有10个公社淹没水中,一般水深2米左右,重灾地区水深4米以上。全县倒塌房屋41万间,淹没耕地126万亩,电讯中断,40万灾民无法生活,大部分集中在岗丘地带度难。据统计,全县淹死303人,受伤55680人,淹死牲畜6万头,冲走粮食1.3亿多斤,农具机械损失过半,国家财产损失达两亿多元。
8月6日和7日,汝南县委两次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并组织500名干部、800多名职工,分赴抗洪前线,解决灾民的实际困难。
大水期间,上级政府用飞机空投食物和救生用具,解放军以汽艇和橡皮船营救灾民。同时,中央发来慰问电表示慰问。8月12日,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纪登奎为团长的中央慰问团抵达驻马店。8月14日,中共中央委员、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慰问团副团长乌兰夫,中央军委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中央慰问团副团长丁志辉,冒雨亲临宿鸭湖大堤加固工程工地视察。
毛主席、党中央对灾区人民极为关怀,及时派出医疗队深入灾区为灾民看病防疫。大水过后,北京、武汉、驻马店等地22个医疗队、381人,携带医疗器械、药品到汝南防治各种疾病。
在抗洪救灾中,广大干部、战士英勇顽强,一往无前。在水库堤坝上的官兵,同人民群众一道,在洪水中搭人墙,堵决口,加固加高堤坝,确保水库安全。担任水上运输和空投任务的官兵,战胜大风、大雨恶劣气候,及时、安全地把大批食品、医药、救生器材送到了灾区人民手中。抢修公路、桥梁的官兵,日夜奋战,提前完成了任务。负责运输的官兵,克服种种艰难险阻,日以继夜地转移群众,运送食品和救灾物资。医疗队不辞劳苦为灾区群众医伤治病,许多干部、官兵和医护人员主动献血抢救危重病人,甚至有的同志为抢救群众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8月27日,省委根据中央提出的“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方针,向全省发出了《关于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生产救灾的指示》,要求灾区各级党委,“发动群众,依靠集体经济力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并要求在切切实实安排好灾区人民生活的同时,千方百计保证适时种足种好冬小麦,分期分批集体兴建社员住宅。
9月26日,驻马店地委在汝南召开小麦备播现场会,总结交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做好麦播准备工作经验。此时,黑龙江机耕队、宁夏机耕队、洛阳机耕队和正阳机耕队来汝南协助播种小麦。
10月2日,上级分配汝南县自然灾害救灾款297万元,帮助灾区重建家园,恢复生产,解决生活困难。10月24日,上级补助汝南灾民过冬衣被的棉布62.8万米、絮棉24万斤、救灾款49.8万元,并及时发给了受灾群众。
“75.8”洪水过后,河道决口,建筑物破坏、水毁工程严重。11月,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学习大寨精神,全面展开冬季农田水利建设,大灾大干,重新安排汝南河山。
在抗洪抢险的关键时刻,涌现出一批临危不惧、顽强拼搏、舍生忘死的英勇模范人物。12月8日至11日,汝南县召开抗洪抢险表彰会。会议总经了抗洪抢险的经验,对61个先进单位、19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议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开展生产救灾工作。
1976年1月初,上级分配汝南县元月至麦收期间的灾害救济款985万元,重点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2月23日,汝南县建立“农村建房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兴建被洪水冲塌的住房。
在上级的大力支援下,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努力下,汝南县生产自救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成绩。1976年小麦获得丰收,全县粮食亩产535斤,总产达到了5.14亿斤,比1973年增加1.62亿斤,向国家贡献商品粮1.05亿斤。
第二节 农业学大寨运动和对宿鸭湖水库的修复
一、农业学大寨运动
20世纪60年代初期,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成为全国农业战线的一面旗帜,全国农村掀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文比大革命”时期,农业学大寨运动进入高潮,而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目的在于兴修农田水利,建设旱涝保收田,发展农业,增加粮食生产储备。
1966年以后,农业学大寨运动以改土治水为中心,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县广大干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领群众以大寨和林县人民为榜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
1971年,河南省委贯彻国务院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在全省掀起以改土水为中心内容的农田水利新高潮。汝南县主要开展了打井配套、挖渠排水和营造农林间作的建设。
1973年9月,河南省革委召开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要求在全省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群众运动。10月,汝南县革委会组织各公社副主任、林业助理到淮阳刘振屯、鄢陵、郸城、淄阳等地参观学习。11月至12月,县革委会在王桥公社进行农田林网试点,全社发动1.1万人,完成植树61万多株,实现全社农田林网化。1974年,全县绿化林网带4500条、长5500公里,修建灌渠2600多条、长170公里;治河10条、长487公里,共植树900多万株,全县林网面积达85万亩。
1975年2月,河南省革委召开第十次全会,强调“狠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根本上改变生产条件”。汝南县大批干部深入农村第一线,领导和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以兴修水利、平田改土、肥料生产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为主要目标,对排、灌、路、林、机全面规划,对水田林综合治理。在农田建设中,全县坚持专业队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全县共建立农田水利专业队327个,队员34000名,采取农忙重点干、农闲大会战、专业队常年干的办法,不仅加快了农田建设速度,而且锻炼了一批有技术、能打硬仗的水利技术队伍。
1975年9月,中央召开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河南省委决定在全省农村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农业学大寨运动。9月28日至10月12日,省革委召开全省农田基本建设会议,根据全国农业学大赛会议精神,确定“今冬明春”以改土治水为中心,大搞平整深翻、改土、工程配套、挖潜,开展农田基本建设运动。11月9日,驻马店地委下发《关于当前农业学大赛运动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汝南县革委按照省革委要求,建立汝南县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县革委主任任指挥长,在特大洪水灾害后,坚决执行党中央的生产救灾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学大赛、全省农田基本建设会议精神和地委《通知》要求,向全县人民提出大灾之年“三不变”的号召,即学大赛的决心不变,粮食超《纲要》的决心不变,向国家贡献一亿斤粮食的决心不变。全县组织一千多人的农业学大寨工作队,深入农业第一线,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带领全县人民学大赛,决心大灾之年要大干。1975年冬至1976年春,全县做土方2231万方,深翻平整土地40多万亩,修复水毁建筑物400多座,清淤洗井1000多眼,新打机井300多眼,兴建机灌站23个,扩大灌溉面积20万亩,除涝22万亩,全县受灾之后面貌焕然一新。
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汝南特别注重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1973年至1977年,每年冬春都有20万人上阵,社社设战区,队队有工程,四个冬春共做土方9100多万方,挖除劳沟16000多条,修建桥、涵、闸等建筑物13000多座,疏通河道、渠、沟1200多条,治理湖坡洼地53处、涝灾面积60多万亩,打机井5900多眼,建机灌站48处,修筑塘堰坝156处、硬板渠道84000米,全县稳产高产农田由1973年的10万亩扩大到30万亩。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的实施,很好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但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把学大寨变成了在农村推行“左”倾错误的政治运动,把学不学大寨,看成是“高举不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听不听毛主席的话,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重大政治问题来对待,把学大赛引上了歧途。在“左”的指导思想下,把本来是农业生产上的典型,又树为“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典型,在农村大搞阶级斗争,大批资本主义。
当学大寨变为政治运动,便助长了农村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使大寨创造的“自报公议”的记分制度,成为“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大力推行的主要劳动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冲击了《农业六十条》规定的定额记工等办法,助长了农村平均主义的泛滥,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极性。
1969年8月17日,《河南日报》发表群众来信,提出要“树立一心为革命的种田思想,决不许‘工分挂帅’ 死灰复燃”。此后,汝南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以批判“物质刺激”、“工分挂帅”为主要内容的大批判运动,不仅搞乱了人们的思想,而且造成了劳动分配政策上的混乱,使平均主义、“大锅饭”更加严重。
“学大寨”走向“左”的另一表现是“盲目升级”和“急于过渡”。20世纪60年代初期,党对农村经济体制的调整,最重要的一条是承认各生产队之间的经济差别,把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固定下来,而且提出要30年不变。但在“文化大革命”中,随着极左错误的加剧,全国农村又刮起了并队并社“过渡”风。1968年,人民公社成立10周年,全国各大报刊纷纷发表文章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人民公社的最大特点是“一大二公”。这种舆论宣传,使一些地方又刮起了并队并社风,有些地方又把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变为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9年5月25日,针对并队之风越刮越烈,河南省革委发出通知进行制止。省革委通知指出:有些地方的少数社、队,随意改变所有制,引起群众思想混乱,破坏集体经济,这种做法是不适当的;“对运动中新出现的政策性问题,特别是牵涉所有制的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加强请示报告,未经批准,不要随意变动”。但是,省革委通知发出以后,正是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高潮期,大寨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模式,成了各地学习效仿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地认为必学的重要经验。这是并队之风愈刮愈烈的重要原因。1970年10月,国务院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要求一般不要变动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1970年12月下旬,河南省革委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强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不要轻易变动;要实行按劳分配的政策,不能搞平均主义。1971年1月,河南省革委工作会议重申全省要坚决执行农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现行基本政策。之后,各地并队之风停止并得到纠正。
1976年12月,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号召“掀起普及大寨县运动的新高潮”,并要求各地制定出普及大寨县的计划。1977年1月中旬,汝南县委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1977年7月17日至20日,全区农业学大寨会议在汝南召开,各县(镇)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学大寨先进代表1200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地委书记魏世昌在会议上作了报告。
尽管受“左”的影响,学大寨运动存在一些问题,但对促进农生条件的改善还是起了重要作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县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使水利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低产田的面貌有一定改观。一些大中小型水利灌溉工程的修建,提高了农田的灌溉率和土壤的蓄水防涝能力,为改善当时的农业生态环境,增加粮食产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以后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
二、“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发展
社队企业特指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兴办的集体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主要是工业企业。它是在农村已有的副业和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来把社队兴办起来的造纸厂、玻璃厂、编织厂等加工企业统称为社队企业。“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生活需要,各地积极举办小化肥、小水泥、小煤矿、小钢铁和小机械等“五小”企业。
汝南的社办企业产生于1953年,在当时的农业合作化高潮中,把农村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手工业联社,如铁业社、木业社、印染社、缝纫社等,归初级社和高级社管理。农村手工业产品和经营业务主要是为广大农民生活、生产服务的,把手工业者集中组织起来以后,切断了他们与村村户户的传统联系,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减少了手工业者的经济收入。同时,初级社和高级社的经济力量还比较薄弱,主要精力又放在粮食生产上,对手工业联社的管理和支持不够,到1957年底,各乡手工业联社大部分解体,把少数规模稍大、经营较好的联社转办为各种专业企业。“大跃进”时期,在“大办地方工业”的口号下,全县农村采取“一平二调”的办法,恢复和兴办了水屯公社机械厂,官庄公社农机修配厂,留盆公社汽车配件厂,王岗公社农机修造厂,马乡公社农机厂,和孝公社面粉厂,和孝公社综合厂,整顿人民公社时期,对社队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和压缩,绝大部分社队企业停办。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动乱对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动乱使城市工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一些工厂停工停产。农村需要的农业机具和水利机械等无法得到满足,这使社队企业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机会和空间,于是社队企业拾遗补缺,生产一些急需的产品供应市场,弥补了城市工业生产之不足。
1970年9月国务院召开的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强调,要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要搞好农业机械化,要求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争取耕作机械化水平实现可机耕面积的50%左右,排灌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会议提出,社队办的大大小小的企业要逐渐增多;要建立县、社、队三级农机修造网,做到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队;发展以钢铁等原料生产为主的地方“五小”工业。这次会议对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要求,在客观上促进了“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汝南机械工业发展较快,先后建立了农机修造厂、标准件厂、汽车大修厂、铸钢厂等,水泥瓦厂也开发了自行车配件项目。同时,化工、化肥、水泥等企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
1968年,河南省化工原料公司要求汝南化工厂于1969年消灭三级品,并提高产量。厂革委决定采用当时较为先进的路布兰法工艺,对设备进行改造。如果设备全部购置需要资金12.5万元,为节约资金,厂领导和全厂职工一致决定,自己动手,自制设备,自己安装。经过几个月的苦干,只花费1.7万元,就使主要设备工艺得到改善,月产量由原来的10吨增加到25吨,质量有原来的三级品提高到二级品。1970年元月25日,《河南日报》报道了汝南化工厂“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事迹;同年8月27日,《人民日报》以《烧窑工人办起综合化工厂》为题,报道了汝南化工厂的创业精神。
汝南化肥厂是汝南最大的化工企业,1970年年底建成开工。1971年生产碳酸氢氨5583吨,工业总产值137万元。
1970年,汝南县在老君庙公社建立水泥厂,由于技术水平低,人工装窑、出窑,兑料靠人工,遇到连阴雨天,又不能装窑生产。因此产量很不稳定,质量不高,产品标号在325以下,只能作一般民用建筑的非关键建筑材料。
汝南机械厂始建于1950年。1958年,国家投资60万元,在县城西1.5公里处筹建新厂,从生产小件农具和零星配件,转为生产整台机械设备。1970年,该厂把拉丝机机械传动改为液压传动,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产品销往全国各地。1972年,该厂开始生产红旗12型四轮拖拉机和红旗12型三轮手扶拖拉机。
1969年,汝南将位于老君庙公社的拖拉机站修配厂迁到县城农机公司院内,改建为汝南县农机修造厂,以修理柴油机、手扶拖拉机、电动机和其他农业机械为主。1971年,该厂贯彻“以修为主,修造结合”的方针,在国家的支持下,扩建厂房,招收职工,规模逐步扩大。除保留一个车间继续承担农机、汽车、拖拉机维修任务外,逐步开发生产较为复杂的农机配件和小型农业机械。产品有水泵、红薯打浆机、电动机、500型谷物脱粒机、东方红拖拉机动力输出轴、40压盘等。1976年,该厂生产的东方红拖拉机配件,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受到农业机械工业部的重视,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企业。
从1958年至1976年,由于历次政治运动的影响,汝南社办工业一直在大起大落中徘徊,到了1974年,全县社办企业只有3个,工业总产值87万元。
1975年9月,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和全国农村工作座谈会提出,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并提出了由以生产队所有制向生产大队所有制过渡的问题。认为发展社队企业,是加速农业机械化,壮大公社、大队经济,实现过渡的经济基础。因此,要求各地党委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推动社队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汝南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兴办和恢复社办企业,1975年全县社办企业发展到22个,工业总产值248万元;1976年全县社办企业发展到26个,工业总产值330万元。
在“文化大革命”动乱造成城市工业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恢复和发展对于解决急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城乡生活用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也为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因为上级要求各县都建成“小而全”的地方工业体系,社队企业严格限制在“自给自足”、“自产自销”的圈子内,企业各自为政,封闭发展,缺乏竞争,没有压力,缺少创造性发展的主动性。在发展社队企业中,只允许建立和发展集体性质的企业,限制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共同发展,使社队企业的发展缺少灵活性。在“政社合一”的统一体制下,社队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动性。因此,全县“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资源消耗大、生产成本高、科技含量低、产品质量差、环境污染严重、重复建设严重等问题。
三、对宿鸭湖水库的修复
1958年兴建宿鸭湖水库时,为了节约资金,施工时间较短,防洪标准降低。在管理和运用中发现许多问题,特别是洼地段的土堤裂缝较为严重。因此,以后又多次重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复。
1959年汛期拦洪,洼地段大坝因风浪冲击而坍塌。当年进行加固,之后又多次出现裂缝、坍塌。1961年12月28日,汝南、平舆两县组织2200名民工(汝南1500人、平舆700人),对宿鸭湖进行除险加固,至1962年5月25日工程全部完工,共完成土方58200立方米,浆砌石14750立方米,干砌石23220立方米。
1964、1967、1968年汝河大水,发现宿鸭湖原设计标准偏小,后将规划修改为: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较核,总库容10.42亿立方米;北岗大堤自盛庄至刘庄堤段改线取直;刘大桥引洪道由原来的底宽80米扩宽为160米;增建夏屯7孔泄洪闸,每孔净宽10米、高5.6米,最大泄洪量5510立方米每秒;土坝坡长14公里,宽度25米,台面高54.5米,台前力坡为1:2,并用块石浆砌,跛脚伸至50.3米高程,台上加50厘米高消浪台。1969年12月1日,组织汝南、遂平、西平3县5万民工开始对宿鸭湖水库全面加固改善,整个工程至1975年7月底全部完成,完成土方537万立方米,混凝土425.2万立方米,钢筋混凝土2.1万立方米,浆砌石12.6万立方米,干砌石7.8万立方米。
1975年8月发生特大洪水,宿鸭湖水库工程又遭到严重破坏,大堤出现多处塌坡和裂缝;引洪道偏窄,泄流不畅;堤顶宽度偏窄,汛期影响交通,不利防汛,原河道堵口处渗水严重。因此,1975年12月中旬,组织汝南、上蔡、遂平3县3万名民工,对水库进行除险渡汛工程建设。修复后的水库坝顶高程58.5米,坝顶宽度6米;刘大桥引洪道底宽扩宽到220米,泄洪量可达4400立方米每秒;拆除刘大桥西侧的肖屯机灌溉站干渠;开辟单庄洼地特别引洪道,泄洪量达2000立方米秒,处理夏屯闸左岸管涌渗水问题;截断通向新闸下游的原臻头河床的沙层;修复三桥陈小庄扒口坝段。以上工程于1976年春建成,共完成土方215.28万立方米。
宿鸭湖水库经过1962年以来的修复加固,提高了防洪标准,为保护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发展汝南经济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一、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对于在邓小平主持下进行的各项整顿工作,江青反革命集团从一开始就疯狂阻挠和反对。1975年2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的社论后,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控制的舆论阵地发表大量文章,把整顿中提出的各种措施诬蔑为“经验主义”,并加以反对;要对反对“左倾”错误的干部、知识分子和群众实行“全面专政”。8月,江青集团又借助毛泽东的一次对《水浒》的谈话,在全国报刊上掀起一个所谓评《水浒》的宣传运动,影射周恩来、邓小平要“架空毛主席”。毛泽东虽然对江青的行为进行了斥责,但全面整顿可能带来的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趋势,使毛泽东有所不满。11月,毛泽东听信“四人帮”的诬告,动摇了对邓小平的信任,决定发动一场“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下旬,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在北京召开有130多名党政军机关领导干部参加的打招呼会议,宣读了毛泽东批准的《打招呼的讲话要点》,正式宣布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
1976年1月1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联合发表元旦社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明确指出毛泽东的两首词《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和《念奴娇•鸟儿问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社论引用毛泽东词句“到处莺歌燕舞”来描述“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国内形势,认为各方面“欣欣向荣”。同时,社论特别引用毛泽东“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的指示,强调要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保卫和发展“文化大革命”。从2月1日到3月1日,《红旗》杂志、《人民日报》发表一系列文章,把邓小平主持的各条战线的整顿称为“右倾翻案风”,鼓动要在多条战线开展“反击”;把“三项指示为纲”①说成是“翻案复辟的政治纲领”,“是直接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的”;把实现四个现代化说成是鼓吹“唯生产力论”和“阶级斗争熄灭论”,暗指邓小平是“至今不肯改悔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右倾翻案风的风源”。
1975年12月15日至20日,河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指示。1976年2月19日至21日,河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在全省开展“反击右倾右倾翻案风”问题。此后,省委连续召开会议,发动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中共汝南县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一些帮派分子很快活跃起来,认为他们在整顿中受到压制,认为反击时机已到,借“反击右倾
①“三项指示”:毛泽东提出的“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反修防修”、“还是安定团结为好”和“把国民经济搞上去”。
翻案风”之机,大肆传播反革命政治谣言,攻击污蔑中央和省、地、县委领导同志。他们拉帮结派,大批“走资派”、“投降派”、 “翻案派”,密谋策划,拼揍地下黑县委,大乱汝南。他们疯狂地冲击县委召开的会议,围攻、谩骂、殴打县委领导同志,给县委负责同志挂牌游街,闹得县委不能开会,领导不能讲话,不能工作。他们大肆播放电影《反击》录音,传播反革命分子的反党讲话,蛊惑人心,大造反革命舆论。他们谩骂贡献千万斤粮食的公社和百万斤粮食的大队是“黑猫白猫”的典型,是“唯生产力论”的产物,是“出风头”,是“捞取政治资本”,是“给走资派脸上贴金”。他们冲击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单位,诬蔑坚持抓革命促生产的广大干部、工人、贫下中农是“保皇势力”、“右倾复辟势力”,是“为修正主义出力”、“为走资派卖命”。他们纠集武斗队,到处制造事端,公开进行打砸抢。他们煽动无政府主义,煽动停工停产,破坏工农业生产,制造严重的社会混乱。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开展,把发展生产力说成是“唯生产力论”,把严格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说成是“修正主义的管、卡、压”,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说成是“利润挂帅”。使整顿中提出的许多正确政策和措施被彻底否定,整顿时期建立起来的正常生产秩序又被打乱,管理制度废弛,派性斗争重新抬头,无政府主义四处泛滥,工农业生产再次受到严重冲击。
二、庆祝粉辟“四人帮”的胜利与“文化大革”的结束
1976年1月8日,全国各族人民敬爱的周恩来总理逝世。“四人帮”发出种种禁令,竭力阻挠和诬蔑群众性的悼念活动,激起全国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极大愤怒。自3月下旬起,各地群众冲破阻力,举行悼念周恩来的活动,锋芒直指“四人帮”,是全国人民反对“四人帮”倒行逆施的集中表现。
周恩来总理逝世的噩耗传到汝南,全县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无限悲痛,以各种方式表示沉痛哀悼。
1976年7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缔造者之一,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之一朱德逝世,全县人民表示沉痛哀悼。
1976年9月9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毛泽东逝世。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
毛泽东主席逝世,全国上下举国悲痛,沉痛悼念。汝南县委在二中操场设立吊唁灵堂,各公社分别设立灵堂,全县人民参加悼念活动。18日下午,全县人民收听中央追悼大会实况。低回的哀乐声、长鸣的汽笛,传遍祖国大地。人们泪流满面,痛哭失声,同时也为周恩来、朱德、毛泽东相继去世后的国家前途深感忧虑。汝南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化悲痛为力量,继承毛主席遗志,把全县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三位党和国家杰出领导人相继逝世,全党全国人民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也深深思虑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毛泽东逝世前后,“四人帮”加紧了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活动,许多老一辈革命家深感忧虑。10月6日晚,华国锋、叶剑英等代表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对“四人帮”及其在北京的帮派骨干实行隔离审查。10月14日,党中央公布粉粹“四人帮”的消息,人们奔走相告,兴高采烈。
10月17日,汝南县直单位1000多人在人民电影院隆重集会,热烈庆祝中共中央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
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我国的社会秩序得以恢复,党和国家的工作开始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错误指导思想在中共中央占主导地位,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汝南也不能幸免。政治上,党的组织和政权机构遭受空前浩劫,县委、县人委等党政机构一度陷入瘫痪,甚至停止运作,公、检、法等机关被彻底砸烂,大批领导干部被打倒,各种投机分子、帮派头头你争我夺,各种批斗事件经常发生,打砸抢成风,社会生活持续动荡不安。大批知识分子被打成“牛鬼蛇神”,学校停课闹“革命”,科研机构被撤销,文化事业遭到摧残。经济上,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经营活动被打乱。发展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按劳分配等正确原则,被当作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加以批判,“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平均主义泛滥,经济建设遭受重创。
“文化大革命”是在探求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中遭到的严重挫折。中国共产党依靠自己的力量,最终自己纠正了这一严重错误。历史再一次证明,中国人民是伟大的人民,中国共产党有能力靠自己的力量纠正错误,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汝南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但由于广大干部和群众在持续动荡和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坚持生产,努力工作,并且以各种形式抵制极左错误,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了“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损失,国民经济在曲折中依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就。农田水利建设,使全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粮食产量明显提高;工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品数量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工业为农业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
第四编
在徘徊中前进和实现伟大的历史转折
(1976年10月——1978年12月)
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之后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共汝南县委按照上级的部署扭转“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局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全县党的组织积极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斗争,清查他们在汝南的帮派体系,对“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进行初步的拨乱反正,一些冤假错案得到了初步平反。在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及其帮派体系斗争的同时,汝南县委把经济建设的重点放在“工业学大庆”和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上,广大人民群众焕发出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满怀信心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在农村,初步落实党对农村的政策,开展大规模农田基本改造建设;在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其他社会事业得到初步的恢复和发展。由于“文化大革命”和长期“左”倾错误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混乱很难在短期内消除,中央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仍在延续,汝南许多工作呈现出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通过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汝南县委把工作重心迅速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结束了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实现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
第十五章 “揭批查”运动与
对冤假错案的初步平反
第一节 开展“揭批查”运动
一、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6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事件的通知》,通报“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号召全党紧密团结起来对“四人帮”进行揭发批判。10月下旬,汝南举行隆重集会和游行,全县城乡到处悬挂、张贴着打倒“四人帮”的横幅和标语,游行队伍敲锣打鼓,高呼口号,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
为了正确引导全县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避免发生内乱,11月中旬,汝南县委召开全县党员干部大会,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通知》精神。会议指出,粉碎“四人帮”是党中央执行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在非常形势下采取特殊方式进行的一场斗争;粉碎“四人帮”,实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心愿,从危难之中挽救了党,挽救了国家,挽救了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会议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和全县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中共中央周围,紧跟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清算“四人帮”的罪行,深入批判他们的修正主义路线,肃清其流毒,团结一致,把“四人帮”破坏造成的损失夺回来。
粉碎“四人帮”后,中央政治局立即对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斗争做了部署。
1976年11月15日至19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宣传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揭发批判“四人帮”的罪行,把他们的一切谬论收集起来,一个一个地批深批透。
12月10日,中共中央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批转全党,材料以大量的事实揭露“四人帮”企图篡党夺权、危害党和国家、危害人民的罪行。汝南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委的要求,举办学习班,组织宣传队,向全县党员和人民群众大力宣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12月25日,华国锋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发表讲话,宣布要经过“三个战役”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即揭发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的阴谋,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
1977年3月6日,中共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要求做好传达宣传工作,进一步发动群众,深入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为十届三中全会处理“四人帮”的问题作准备。按照省委通知要求,汝南县委首先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讨论中央下发的材料,然后培训宣讲骨干,向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进行宣讲,深入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在全县掀起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新高潮。通过揭发和批判,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帮派不批,是非不明,隐患难除;帮派不除,国无宁日,党无宁日,民无宁日。
9月23日,中共中央下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三)》,主题是集中揭露“四人帮”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的极右实质和罪恶活动。材料共分两部分:一是集中揭露“四人帮”炮制老干部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反革命政治纲领,揭露“四人帮”蓄意颠倒敌我关系的罪恶;二是选择党的十大前后的若干重要事件,深揭狠批“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并且从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上进行批判。11月中旬,汝南县委召开了历时9天、有81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党的“十一大”文献和党中央对解决河南问题的批文,宣读中共中央下发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三)》,联合实际揭批了河南存在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自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一年时间里,汝南县依据“四人帮”的罪证材料,召开万人大会声讨“四人帮”的罪行,办大批判专栏5000多个,写批判文章127000多篇,绘制批判漫画42000多幅,编演揭批“四人帮”的节目1000多个,召开大小批判会40000多次。
在揭批“四人帮”罪行的过程中,汝南县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定,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集合和串连;各单位揭批“四人帮”的运动,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统一安排下有序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振作精神,大胆负责,严禁借揭批“四人帮”之机,拉帮结派,制造新的内乱;对那些蓄意搬弄是非、干扰工作和生产的反革命分子,要坚决给予严厉打击。经过揭发和批判,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有了更加深刻、具体的认识。但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全面清理“左”倾错误的思想准备还很不够,加上“两个凡是”①的限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触动,党的“十一大”报告中仍然肯定“文化大革命”,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造成“左”的指导思想的延续。因此,在政治、思想、组织等方
①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社和《解放军报》发表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这篇社论在强调揭批“四人帮”是“当前的纲”,要“抓纲治国”的同时,公开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方针,后被称为”两个凡是”。
面,仍有许多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党的许多政策也很难得到有效落实。
二、开展“揭批查”运动
“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为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采取各种手段,网罗党羽,组织反革命帮派体系。汝南的帮派体系头目和骨干,积极追随“四人帮”路线,大搞拉帮结派,肆意践踏党的组织原则,为了夺取各种权力而不择手段,有的混进县、社领导班子,严重干扰破坏汝南干部队伍的建设,给全县各项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在揭批“四人帮”反党集团罪行的同时,必须彻底清查这一帮派系体系及其活动,坚决消除他们的恶劣影响。
为了清查追随“四人帮”路线的帮派体系头目和骨干,汝南县召开二十万人参加的揭批“四人帮”及其在汝南县的黑干将大会,逮捕了3名现行反革命分子,制裁了打砸抢头目,大大鼓舞了革命群众的斗志。同时,紧密联系现实阶级斗争形势,狠狠地打击了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伸张了社会主义正气,维护了社会安定,全县收回外流劳力6700多人,架子车1200多辆,收回侵占集体耕地17500亩,归还公款750000多元,归还公物50000多件,出现了五匠归队,人心归田,车马务农,万众一心大干社会主义的良好势头。
为进一步彻底清查“四人帮”在河南的帮派体系,深挖“四人帮”的社会基础,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河南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以深入揭批“四人帮”、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为主要内容的“一批双打”运动。1978年6月11日,省委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大张旗鼓地开展“一批双打”的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城乡结合,内外结合,上下一齐动手,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一批双打”运动。《意见》还提出,在“一批双打”运动中,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要紧密结合“一批双打”进行整党整风,整顿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
1978年6月,中共驻马店地委对汝南县委领导班子进行了重大调整,决定游鸿儒任中共汝南县委第一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在此期间,上级查处了汝南县在“75.8”特大洪水救灾工作中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事件,对县委原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6月24日,成立中共汝南县委清理打砸抢办公室;7月上旬,县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委《关于大张旗鼓地开展“一批双打”的意见》,会议强调,全县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一批双打”运动,深挖“四人帮”的社会基础,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之后,在全县各单位、各公社、大队纷纷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发动,从清理打砸抢案件入手,重点清查大案、冤案、错案。
8月30日,中共汝南县委清理打砸抢办公室更名为中共汝南县委揭批“四人帮”清查办公室,对“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作案的59人进行了调查处理。9月11日,中共驻马店地委发出通报,对汝南县在“文革”中造反起家、违法乱纪的赵怀义、申凤举、马忠廉等人,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惩办。
随着揭批“四人帮”斗争的深入开展,基本上查清了靠“造反”起家的帮派人物,并将他们清除出党的组织和领导机关;对那些打砸抢分子进行了坚决打击;“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部分领导干部重新回到了领导岗位。
第二节 整党整风与对冤假错案的初步平反
一、整党整风
粉碎“四人帮”之后,针对“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思想对各级党组织的不良影响,汝南县委按照河南省委、驻马店地委要求,决定在全县党组织中开展整党整风。
1977年春,县委在全县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六查一坚持”,即查思想、查作风、查斗志、查敢不敢大批修正主义、查敢不敢大批资本主义、查是不是大干社会主义,坚持农业学大寨运动。针对县委、公社班子中存在的通山头、爬山头、投靠帮派的问题,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彻底砸烂帮派组织。针对突击入党、突击提干、造反当官,造成组织不纯的问题,积极开展组织整顿。对8个公社的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正副书记25人,调整充实大队干部230多人,重点配备了一、二把手。针对蜕化变质、腐化堕落、大吃大喝、不干革命混革命、严重违法乱纪的问题,积极开展作风整顿,将典型事例、典型人员通报全县。
县委非常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标准慎重发展党员,精心培养、慎重考察发展对象,真正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水屯公社是遭受“四人帮”干扰破坏最为严重的一个公社,通过整党整风,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变,公社党委以大寨、昔阳为榜样,大干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整党整风中,县委在全县推广了王桥公社用党的政策理论教育全面占领农村阵地的经验,大办政治夜校、阶级教育展览室、文化室、广播室,全县共培养理论辅导队伍6100多人,成立业余文艺宣传队281个,队员4600多名,运用农民画、故事讲解员、广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深揭狠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歌颂模范人物,把端正党风与伸张社会主义正气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
通过整党整风,全县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明显提高,多年混乱和迷茫的思想开始觉醒,人们更加理性地思考政治、社会和现实;全县党组织也有了显著变化,软班子经过整顿作风过硬了,散班子经过整顿团结有力了,懒班子经过整顿积极奋进了,大大提高了党的战斗力,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开展。
二、对冤假错案的初步平反
汝南县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许多干部群众被划为右派、被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现行反革命”,政治中蒙受冤屈,精神上遭受折磨。他们的亲属子女也因受株连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在工作、参军、上学等方面受到歧视。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提出要拨乱反正,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平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
1978年5月19日,中共汝南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和地委指示精神,成立中共汝南县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摘帽办公室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经过调查落实,对照政策,1957年原划右派544人,1961年摘掉帽子149人,1962年平反11人,其余384人除1人没有改正外,其余383人全部改正。1978年11月,给已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摘帽,改变他们子女的家庭出身成分。
1978年7月13日,中共汝南县委办公室发出通知,为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汝南拖拉机修造厂工人、共产党员冯文章平反昭雪。
1978年12月7日,中共汝南县召开全县15万人收听的广播大会,传达了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宣读了县委对汝南几起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决定,为汝南县委原书记张力和其他6名人员平反,对受株连的人员和家属子女恢复名誉。
1978年12月,汝南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全面清查“文革”中林彪及“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极右路线给全县人民带来的灾难和危害,决定建立县委平反领导小组,为“文革”以来的冤假错案平反。
通过对冤假错案的初步平反,使一些过去长期被颠倒的历史、被颠倒的路线是非得到了纠正,顺应了人民的强烈愿望,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了全县安定团结局面的形成,为随之而来的全面拨乱反正取得突破性进展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第十六章 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
与实现伟大的历史转折
第一节 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一、工业学大庆和工业生产的恢复
“文化大革命”期间,汝南的工业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粉碎“四人帮”以后,迅速恢复工业生产,成为恢复和发展全县经济的重要环节。
1977年4月20日至5月13日,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先后在大庆油田和北京召开,会议要求狠抓企业整顿,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掀起增产节约的高潮,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本企业历史最高水平。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大庆石油工人,为了早日甩掉中国“贫油”的帽子,以“宁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豪情,以“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决心,用三年多的时间,建设起了我国最大的石油基地——大庆油田,铸就了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
4月20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工业三十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揭批“四人帮”,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好企业的标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改进工业管理体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工业大力支援农业,把发展燃料、动力、原材料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放在突出地位,企业要挖潜、革新、改造和综合利用,把质量、品种、规格放在第一位,增加积累,厉行节约,基本建设要打歼灭战,加强科学研究和采用先进技术,开展劳动竞赛,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关心职工生活,加强纪律,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
1978年4月30日,河南省工业学大庆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提出,要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到1980年把全省三分之一的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
汝南县委从工业学大庆入手 ,号召全县职工学习大庆油田的“三老、四严”(对待革命工作,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待工作,要有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整顿,推广工交战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促进工业、交通运输业的恢复和发展 。
在全县开展工业学大庆的同时,汝南县委紧紧围绕“工业三十条”指示精神,一方面,把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作为重点,进行企业整顿。对班子“过得硬”的企业大力支持、鼓励和培养,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继续前进。对“过得去”的班子,主要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帮助他们揭矛盾,找差距、压任务,促使他们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尽快跃入先进行列。对“过不去”的班子,进行认真整顿,加强和充实领导班子。对没有整顿好的领导班子,限期完成整顿任务。另一方面,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质量责任制,倡导生产优质产品有奖,生产劣质产品受罚,对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要停业停顿;认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切实搞好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这些措施和制度的初步完善,为全县工业生产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工业学大庆、恢复发展工业生产中,全县工业企业广泛开展了以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帮后进、超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竞赛活动,到处都出现了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爱厂如家、刻苦钻研、攻克技术难关的劳动模范,部分企业生产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在工业学大庆恢复发展工业生产中,全县各个企业还狠抓产品质量,积极开展了增产节约活动。汝南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业会议精神,认真抓好挖潜增产、节约增产,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已出厂的包修、包退、包换。所有企业要精打细算,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利用边角废料,搞好修旧利废的工作。所有企业要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所有企业要认真整顿劳动组织,压缩非生产人员,实行定额、定员。所有企业要进行清仓查库,摸清实底,科学利用和调剂各种原材料。亏损企业要制定出扭亏为盈的措施,限期扭转亏损局面。
汝南县认真贯彻上级发展工业的会议精神,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工人在自己的生产岗位上努力工作,知识分子在自己的技术岗位上施展才能,使许多长期处于瘫痪半瘫痪的经济管理机构和生产企业迅速恢复运转,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二、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汝南县委一直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把农业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基础,狠抓农业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粉碎”四人帮”以后,县委认真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把建成大寨县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976年12月10日至2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提出,到1980年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县要建成大寨县。
1977年7月17日至20日,全区农业学大寨会议在汝南县召开,各县(镇)有关负责同志和学大寨先进代表12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地委书记魏世昌在会上作了报告。
汝南县根据全区农业学大寨会议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制定了建成大寨县的主要措施:一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搞好整党整风,开展“一批双打”运动。二是狠抓以水土肥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抓好挖沟除涝,打井配套,平整土地。三是大力推广红光公社养猪积肥的经验,狠抓以养猪积肥为中心的肥料建设。四是狠抓种植革命,实行科学种田。五是狠抓林业生产,大搞植树造林,利用沟、渠、河、堤发展果树种植。六是大力发展工副业生产,为农业提供建设资金。为尽快实现农业机械化,建立县、社、队三级农机修理网。七是县委领导要认真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加强自身革命化建设,实行县委集中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县委常委要做到分管一条线,蹲好一个点,抓好一个片。插红旗,树标兵,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1978年4月18日,河南省委发出《关于全面坚持六条标准认真做好大寨县、社、队检查评比和考核验收》的通知。这六条标准:一是有一个坚决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团结战斗的县委领导核心;二是树立贫下中农的阶级优势,能够对资本主义进行坚决的斗争,对阶级敌人实行有效的监督改造;三是县、社、队三级干部都能像昔阳那样,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四是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和科学种田方面,进展快、收效大;五是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穷社穷队的收入达到和超过当地中等社队现在的水平;六是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增产数量大,对国家贡献多,社员生活有逐步改善。
为了提高小麦产量,汝南县按照省委要求,积极推广“六改”、“三推”、“五准备”的小麦生产科学种田方法。“六改”即改浅耕作为细耕作,改劣种为良种,改过密和过稀为合理密植,改晚茬晚种为适时播种,改欠墒播种为足墒播种,改单作为间、混、套种。“三推”即认真推广各地典型,实现高产、稳产、低成本;积极推广大面积丰产田;推广农机具改革,发挥机械化作用三种经验。“五准备”即做好思想、肥料、种子、农机具、农药技术五项准备工作。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汝南狠抓优良品种的培育工作,采取请进来指导和派出去学习的方法,大力推广科学种田技术,提高科学种田水平,进一步扩大夏季玉米种植面积,大搞间作套种,改一年一熟为一年两熟、三熟。
汝南县十分重视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生产,一是认真克服“粮棉对立”、“重粮轻棉”思想,采取一手抓粮、一手抓棉;以粮保棉,以棉促粮办法,实现粮棉双高产,双丰收。二是采取兑现相关政策等措施,鼓励广大社员积极发展芝麻、油菜生产。
农田水利建设方面,汝南县按照农业学大寨会议要求,狠抓水土肥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建设,挖沟除涝,打井配套,平整土地,积极扩大水浇地和旱涝保丰收田面积,坚持常年积肥、制肥、造肥。
粉碎“四人帮”以后,汝南在大办农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社队企业,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通过学习和推广外地先进经验,有计划地发展了一批社队企业,真正把办好社队企业作为改变农村面貌“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社队企业的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购买和修造了大量的农具,支援了农田基本建设,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第二节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
实现伟大的历史转折
一、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清查清理“四人帮”帮派体系,纠正冤假错案,调整和配备党政军各级领导班子,部署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运动,恢复党和国家正常秩序,人民群众盼望已久的安定的政治局面开始形成。
然而,要想在短期内消除“文化大革命”在政治上、思想上造成的严重混乱,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种混乱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兴风作浪,但也与党内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有关。纠正这种严重混乱最突出的阻碍,是当时提出和推行“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两个凡是”对毛泽东生前的决策和指示拒绝做任何分析,在理论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实践上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设置了障碍。
“两个凡是”提出不久,1977年4月10日,尚未恢复领导职务的邓小平给党中央的信中指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此后,他在不同场合多次批评“两个凡是”。叶剑英、陈云、李先念、聂荣臻、徐向前等老一辈革命家也强调要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对“两个凡是”进行了抵制。
1978年5月10日,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刊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5月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公开发表这篇文章,新华社向全国转发。文章鲜明地指出,社会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对“四人帮”设置的禁区“要敢于去触及,敢于去弄清是非”。不能拿现成的公式去限制、宰割、剪裁无限丰富的飞速发展的革命实践,应该勇于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这篇文章在广大干部群中激起强烈反响,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汝南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时召开县委全会,认真学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研究部署如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习讨论。县、社、队各级通过举办学习班的形式,比较系统地学习了有关理论文章。通过学习讨论,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提高了思想觉悟,从而打碎了林彪、“四人帮”制造的种种精神枷锁,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区,对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解放,以及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实现伟大的历史转折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冲破长期“左”的错误的严重束缚,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定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全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决定从1979年1月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要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进行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
全会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提出要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全会还提出要正确对待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为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粉碎“四人帮”后党和国家工作在徘徊中前进局面的结束。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是基于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深刻把握,是基于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深刻总结,是基于对时代潮流的深刻洞察,是基于对人民群众期盼和需要的深刻体悟。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从这次全会开始,改革开放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幕拉开,邓小平理论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一个伟大转折点而载入光辉史册。
1979年2月,汝南县委、县革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面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建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从此,全县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